无奈的选择,善意的期待——公布我的依法维权之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1:24:33
无奈的选择、善意的期待——公布我的依法维权之路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张垂华,  男,   60岁,住址:江苏省睢宁县开发区苏源社区毛岗村
被告人:睢宁县政府, 法人代表:县长王天琦
案由:违法征地触及刑律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落实解决以往非法侵犯我合法权益的历史遗留问题
事实与理由:
睢宁县在征地工作中为了达到与民争利的目的拒不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无视省有关征地各种赔偿安置标准而自制“睢政发[2006]63号”文件,暗箱操作。严重违反物权法第42条的有关规定,并利用黑道打手,使群众不敢多问。征地资金不兑现,开发商强行施工,村民护地,村里和开发区就纠集几十名黑道打手对村民大打出手。又出动警车强要抓人,我因各种赔偿及安置不到位拒绝让地,他们不仅不依法协调,反多次操纵黑白两道对我家进行恐吓骚扰,并于2007年9月13日凌晨约三点在我熟睡中偷偷锯倒我宅基地上的树!将我门从外面用铁丝扭上,一棵柳树被拦腰锯倒在泥水中,一棵杨柳被锯过三分之二还未倒下(见照片)。2008年4月22日晚九点又再次对我住宅进行骚扰并与第二天出动几十黑白两道闲散人员强行掘倒我的宅树进行施工,并将我家门砸坏企图闯进我家(见图) 。5月5日又聚集几十人(见照片)继续强行施工,并惨无人道的将我年老病妻(脑哽塞)抬扔掷地至其血压升至近200(县医院诊断证明)。经医院抢救脱险。有时在夜间强行施工时夹有众多身份不明者以威胁恐吓。在此期间我的居住环境被严重破坏、生活秩序也被严重打乱;善意的公民能容忍原谅政府在无意间做错事,但无法容忍政府故意违法,更不能容忍政府故意纵容黑社会以恐吓威胁、讹诈欺骗手段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我曾数次向睢宁县政务信箱成功发送电子邮件,未见回音,又用特快专递向王天琦县长发去急件,兼用电话申诉,至今不见回音。人均不足四分地,却遭如此野蛮强征,我们将何以生存?国家多次申明在征地拆迁中严禁人为降低地价和补偿安置标准;不准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行征地拆迁。综上所述,睢宁县政府故意放纵打、砸、抢恶势力,有时风高夜黑、有时光天化日恣意侵扰民宅、聚众哄抢破坏他人财物、依靠暴力凌辱虐待老弱病残,已严重触犯刑律,造成了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这难道不是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如果连这些制造恐怖社会的毒瘤、破坏和谐的祸首都不能得到法律的严惩,何谈依法治国?
目前国家高压线路建设各种赔偿标准仍是不公开,一百元的赔偿标准就给你三十,你收也罢不收也罢,不让地就强制执行,什么理!什么法!老子就是理、老子就是法。腐败了,我照样能升官,犯罪了,我有的是黑白两道关系网,看谁能把我怎么的!这就是鲜活的令人恐惧的社会现实,它由来已久,目前,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大跃进时,我全家就曾被逐出家门,家被做食堂、仓库。“文革”中因“副业单干”家两次被抄,木工用具、木料、木制品、家庭藏书被洗劫一空。教师工作也因走资本主义道路等莫须有罪名被无端剥夺;由于性刚才拙、不谙潜规则,至今未享受到落实政策的阳光。2000年种一年地,村违规自造收费单(见图)错开成两年费用,我质疑,村支书徐士玉就纠集17人闯进我家强抢,对我夫妇辱骂殴打、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粮食被几近抢光。我用相机拍照取证,也被抢去将胶卷烧掉。我夫人因被殴打,苦告无门,心情郁闷,染病在身,时刻需要我的照顾。至今无力上访。被抢物品无法追回。
在高喊依法治国、依德治国的今天面对这种残酷的令人彻入骨髓无日无夜的恐惧,忍让和退缩无疑是助长犯罪,我被迫高举道德和法律的武器希图驱除那如影随形的恐怖幽灵!我渴盼着那守卫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能成功地剔除恐怖社会的毒瘤、肃清破坏和谐的祸首;我们在被压迫下挣扎!在被凌辱下等待!在失望中企盼!企盼真正沐浴在安定和谐文明法制的阳光中!
为免除恐惧,为能过上安定生活,现依据宪法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一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物权法第38条、42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3条、44条。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第51条、52条提出以下诉求:
一,请求按照宪法和国家平反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即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落实我的教师工作并办理退休手续。(参看博文“再投诉”)
二,农民也是宪法之子,要求历史上因左倾路线所遭受的非法侵权;诸如非法抄家、非法强征住房等按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
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对徐士玉等人非法聚集黑白两道强抢民宅、辱骂殴打并强行对住宅主人进行非法拘禁直至此次睢宁县数次聚集以旬峰、张硕海等为首的恶势力恣意骚扰或夜闯民宅、聚众哄抢破坏他人财物、依靠暴力凌辱虐待老弱病残等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依法予以严惩并赔偿相关损失。
四,请求按江苏省非农用地(即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和江苏省公路征地赔偿安置标准公开赔付被征地农户
如果以上这种明火执仗的违法犯罪仍不能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以往非法侵犯百姓的合法权益不能落实赔偿,谈何根除那令人恐怖的生存环境而使百姓安居乐业呢???国家又如何能长治久安呢???
此至
睢宁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睢宁县苏源社区毛岗村民:张垂华。  电话:13505222805
电子邮箱:zhangchuihua111@yahoo.com.cn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自诉人: 张垂华          年 月 日
此状挂在这里欲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