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亿元警察”遇害案还有多少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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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亿元警察”遇害案还有多少谜团?
2010年11月20日08:00南方网社论我要评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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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原题:案件告破,公布遇害警察信息勿再拖
据最新消息,备受关注的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警察夫妇家中遇害案有了重大进展。经过7天的严密侦查,3名犯罪嫌疑人昨天上午被当地警方抓获。
说“备受关注”是千真万确的,不论纸媒还是网络,此案激起的涟漪都有点异乎导常。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为什么让公众高度关注?除了死者的警察身份外,相关报道中出现了一些关键字眼是重要原因。首先是“两女一子”,有网友惊讶道:“超生,还是公职人员?该县无计划生育?影响到公职了没有?”其次,报道中提到,死者夫妇的合法月收入均不足2000元,但家住高档小区,“开宝马上班”,而且有“司机”,“两女一子均在美国留学”,这是普通的警察所能承受的吗?最后,媒体披露,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死者在洪洞县有3个煤矿,另有传闻称其有数额不菲的对外放贷,每月可获利上百万元。
发生命案,舆情的焦点本来多在如何抓到凶手告慰死者上,本案中的舆情则出现了重大偏移。针对这种现象,指责公众缺乏悲悯之心也许是最省事的办法,但人的情感从来不是无缘无故的,悲悯之心必须安放在事实清晰的基础之上。围绕死者的传闻,让一起普通命案的基本事实变得混浊不堪,放任这种现状其实更是对死者的不敬。就像先贤所谓“不能以一死塞责”一样,我们无法因为被害人死于非命就指望公众放弃对真相的寻求。没有多少人喜欢对一个逝去的生命显示自己的“刻薄”、“寡情”,公众之所以饱受刺激,只不过因为一起偶发的命案揭开了现实一角,照亮了他们平时想看到却又总是看不到的地方。他们质疑的矛头,显然主要不是针对像本案死者那样的个体,而是往往隐藏在背后却又异常强大的力量。
然而,公众的疑虑却始终没有找到稀释的方向。似乎有意要让这种疑虑扩散,洪洞官方至今连起码的信息都不公开。对此有媒体指出:民间传言纷纷,当地政府不仅没有权威说法,还防记者如防大敌。记者在该县公安局拍照后,不但被要求删除照片,相机还被扣押,甚至对死者姓名、简历都讳莫如深,“这样对媒体设防和保持沉默,使这起刑事案件愈加敏感,加剧了舆论对死者的猜测”。
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办案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保密的要求,但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公众关于本案的主要疑虑,即“死者涉嫌巨额财产不明”的问题对办案根本不足以形成干扰,洪洞官方释疑及时与否,与警方能不能迅速顺利侦破此案,二者无法构成任何逻辑联系。易言之,这本来是刑案以外的因素,却又是公众最为关注的,洪洞官方对公众的关切漠然置之,防记者如防大敌,对几乎所有信息都讳莫如深,这是为什么?是担心真相一旦明朗,会对死者不利吗?“为逝者讳”虽然是中国的传统,但明显与现代法治理念相悖,而从效果上分析,当地面对汹涌舆情的不作为,恰恰使公众向无法自辩的死者倾泻了更多的不满。如果并非担心对死者不利,洪洞官方担心的究竟是什么?
我们注意到,各种传言均指死者以开煤矿发家,目前在当地仍有3个煤矿。而早在2005年8月,国务院针对多起矿难事故后逐渐浮出水面的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即下达“大限令”,要求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大限令”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撤出投资。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表示,逾期不主动撤资、申报,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依法从严惩办”。作为矿难多发地的山西,我们至今仍可在网上查到其公布的国家公职人员煤矿撤股监督举报电话。现在,如果死者坐拥3家煤矿的传言属实,揭破了什么?在整个洪洞,死者这种情况是否仅系个别现象?如果不是,当地又是怎样从“大限令”和监督举办中安然走到了今天?
现在,案件已经告破,拒绝公布相关信息的任何借口都已不在。在澄清公众疑虑的时机完全成熟的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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