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49:52
仅仅是看了标题,没有过多的看过内容,不过光是看标题就已经让我产生了恐惧。
依然回到较为久远的话题——婚姻是以什么作为基础的?
对,是感情。当今社会,结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男人可以没有车,但你必须有套住房。因为住房在完成婚姻的因素中可以说已经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那么如此的修改真的能给女性带来压力么?我看未必。
女性一直被我们看成是一个弱势群体,但随社会逐渐的改善,谁说女子不如男的话也开始得到了极大的认证,单一的靠着“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想法来完成婚姻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
出于婚姻的基础,个人认为依然是感情,所以婚姻法中会有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判决形式。那么如果女性依然没有正视自己的社会地位,还是以“穿衣吃饭”为目的的选择婚姻,我想生活的质量和婚姻的持久度都不会得到保障。必定婚姻是需要感情为基础,互相信任为准绳。所以,个人认为,房子对于真正想在一起长相厮守的情侣来说不算个问题,因为这个可以由日后共同的努力来完成。
那么我们来看,对于此次婚改大家提出的问题:
1、导致离婚增多。首先,通常的婚姻结合和分离是以感情为媒介的,那么我不敢想象一个婚姻走到了最后,没有一点感情,还在那里死撑着有什么意思?你可以说是为了孩子,但是一个没有感情整日争吵的家庭会给孩子一个较好的生存环境么?如此的生活给孩子造成的影响不一定比离异家庭小。其次,如果婚姻已经达到了破裂的边缘,即使没有婚改,大家也会离婚;我想问大家如果你们的婚姻出现了问题,能否会因为一个房子或者一些经济原因与自己的伴侣破解重圆?不可能,感情的隔阂是没有办法用金钱来拟补的。
2、导致小三增多。这里我想问个问题:“小三是因为什么而出现?”第一是感情纠葛,第二是经济基础。首先你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在日常生活中与自己在情感上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这是导致出轨、不忠的开始。当一个人遇到能够使自己内心博然心动的异性时候,没准会因为家庭没能给予这样的感觉而走上‘叛逃’的道路。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认为有一部分小三事件是参杂其他感情的。因为有一些因为小三离婚的家庭,其实并不富裕。所以小三的出现并不一定是因为有了钱才会发生的事情,这一点请不要与嫖宿混淆。
3、离异女性财产分割不公。这的确是一个不算是公平的事情,夫妻二人一起生活,一起还贷款,一起组建了这个家,到了最后女性就是因为房子是婚前财产所以分不到一杯羹。但是如果你能换个角度来想,你是一个绝对有自信的女人,你很强势,在生活和经济上你不会输给任何男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你需要一个背叛你的人给你一些“遣散费”么?你不觉得可怜么?当你拿到了那笔施舍,离开家门的时候,也许你会觉得自己至少有了钱,没让他占到便宜。但是话说回来,什么是给予负心人最好的打击?你过得比他好。如果你缺少自信和能力,我觉得你活该被抛弃,因为你已经在内心深处把自己当成了乞丐。
当今社会有很多女强人不比男人差,甚至我们这些穷老爷们还不如人家。对于这种经济可以独立的女性来说,房子或者金钱并不是很重要,他们希望找到的是一个真正爱她,能够包容她的伴侣。而对于此次婚改,我个人认为对女性是一个保护。至少你很有钱,你的负心男人没有理由在离开你的时候敲你一笔。当然也有不公平,比如共同努力的果实被“窃取”问题。那我们在情感上失败的同时,为什么不在心里上赢利一把?就当给施舍给非洲难民了。如果你非得较真的说:“不行,房子我有还贷款,你必须还给我。”那我劝你还不如这么要钱更加实惠:按照你们结婚时间算,每天收取小姐包夜费的平均值,那即使是结婚一年,按每晚300元最低价格计算,至少也会得到109500元,这个可以比帮忙交贷款强多了,不是么?如果你张的绝对漂亮,还可以多要到一些。
所以,别认为婚改给你们带来了压力,如果你的伴侣对你够真诚、够真心、够负责,他不会背叛你、抛弃你。如果你够自立,也不怕什么财产被侵犯。当你们的感情或婚姻出现了问题,得到的任何经济补助其实都属于“遣散费”,那还不如给自己留点尊严,不是么?
最后,我想说句恶心的话:“如果你的丈夫有了外遇,那你为什么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社会男人搞外遇永远比女人搞外遇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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