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灾难险缺位难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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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21日14:3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有关“5·12”地震的两组数据不得不引起关注——截至5月20日,官方公布的数据是:死亡34073人,受伤245108人;有人预计的损失是200亿美元。
5月1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保险业支付地震灾区保险赔款仅为1462.9万元。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10万件,被保险人死亡4434人,伤残2841人,被保险房屋倒塌2.84万间。
与造成的灾难相比,赔付率显然是杯水车薪,巨灾险再次被推到幕前。
5月18日的《华盛顿邮报》则指出,本次四川地震造成的损失中,只有5%投了保险。相比之下,在“卡特里娜”飓风造成的损失中,则有大约一半得到了保险公司或者联邦政府的保险赔付。该报还援引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的地震分析师迈克尔·施普兰格尔的话说:“如果欧洲或者美国发生类似灾难索赔情况将大不相同。亚洲各地的自然灾害保险投保率很低,只有个位数。”
有保险业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面对地震、水灾、海啸等严重自然灾害,巨额灾难险的推出一刻也不能再耽误。
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系副主任许飞琼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能用保险来抵御风险的话,那地震带来的损失将会大大降低。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地震险并不完善,同时也没有合适的巨灾保险填补空白。因为据联合国统计,世界范围内54次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有8次发生在我国,据民政部统计,近10年来我国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常年受灾人口达到2亿多人次。但是赔款仅占损失的1%。
北大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新立告诉记者,我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在去年为7000亿元,在世界排行位居第九。但在巨灾保险方面,却几乎没有涉及。“由于巨灾险的缺位,在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赔款很低,通常也就是灾害损失比例的5%,而全球平均水平大约在36%。”
刘新立说 “大面积灾害发生,任何一个国家或保险公司都不能保障100%得到保险赔付。但从理论上说,任何风险又都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得到转嫁,洪水、地震、飓风等很难预测的风险,在保险市场比较发达的欧洲、北美和日本,已经都可以得到保险保障”。
是什么原因导致巨灾险一直缺位﹖ “关键的一点是观念亟待转变。”犹豫了半晌,许飞琼还是觉得有责任说出来。因为早在两年前,相关部门就把建立巨灾基金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但是到目前为止也迟迟不见相关架构。
其实早在1998年长江流域、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大范围高水位洪灾,就有人呼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可如今10年时间过去了,巨灾保险制度却依旧还在呼吁当中……”
“如果保险业在巨灾后能分担10%的损失,那就意味着,政府减轻了负担,百姓得到了补偿,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获得认可。”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政府目前急需转变观念,在巨灾保险方面取得突破。“我国是一个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由于没有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巨灾补偿都是临时从财政进行调整,这样会打乱预算,甚至可能会由于没有很好的后备措施,使过去几年取得的国民经济发展成果都变为救灾支出,使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处于不平衡的状态。”
有专家认为,没有政府层面的推动,巨灾保险不可能推动起来.因为无论在政策层面还是技术层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都需要政府的协调.即使像美国这样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对地震、水灾、风灾这样的保险也由政府来做,即使不是由政府来直接操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会起很大作用,会对保险基金补助,有税收优惠或其他措施来激励。国外财政对巨灾保险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像美国的力度就超出我们的想像。在美国,只要有税收优惠,就会有一群人往里挤,做起来比较容易,不是想像的那么难,因为巨灾发生的几率比较低,费率并不是很高,实际上花的钱并不是太多。
另外,就是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还不健全。面对巨大灾难, 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将比较大的风险,尤其是特别重大的自然灾害风险通过再保险分担。“通过再保险,一方面可以将大数定律应用到更广泛的区域,从而使在局部区域内不可保的风险成为可保风险或准可保风险。另一方面,可将巨额风险分散给其他保险人,从而由众多保险人来共同承担风险,这样就能保护直接保险公司免受巨额索赔、异常风险或次标准风险的影响”。( 记者 姜业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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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理赔高峰未到 保险业集体应对大考
 
2008年05月21日1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应尽快明确巨灾保险立法工作,设立巨灾保险专项基金,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建立巨灾风险分散制度,让保险充分发挥灾后援助和赔付的保障功能。
可采取商业运用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对保险公司与保户进行财政补贴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并通过国际再保险公司寻求风险的分摊。
如果说年初的那场雪灾,考验的主要是财产保险公司,那么,这次地震带来的房屋、人身伤害,则使整个保险业面临巨大考验。
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前,来自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一线的理赔数据仍在不断更新。另外,由于部分道路受阻,给查勘理赔人员的工作造成了很大困扰,用一位在前线指挥工作的保险公司负责人的话来说,“理赔高峰还没有到来。”
奔赴一线 搭帐篷理赔
拨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总经理张子欣电话时,他已经从四川震区回到了深圳总部。对于14日至16日这三天在一线的所见所闻,张子欣告诉本报记者,他将终身难忘。这三天内,他去了都江堰、绵竹、什邡三地,原本还要深入到更偏远的乡村,但因为交通受阻问题,未能成行。
地震发生后的当天,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启动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在前往震区的航班恢复后的第一时间内,包括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太平人寿等保险公司一、二把手陆续奔赴一线,参与抢险救灾。
在吹响捐款“集结号”的同时,各家公司在地震理赔通道上一路亮起“绿灯”,对理赔流程简化再简化。太平洋产险总经理吴宗敏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绵竹,“我们在都江堰以及绵阳、德阳下辖的部分营销服务部所租用的办公场所有不同程度的坍塌现象,为确保能以最快速度进行理赔,公司及时在路边搭起帐篷接受报案。”
让太平人寿副总经理李清华印象深刻的,是一笔35万元的应急款。“由于当时没法从银行取钱,公司在当地的员工临时通过各种渠道、想尽办法拼凑了35万元,用于一部分理赔以及采购物资捐赠给当地灾民。”
来自保监会昨日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截至5月19日,我国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10.3万件,被保险人死亡4614人,伤残2945人,接受医疗救助2839人,被保险房屋倒塌2.85万间,已付赔款1822万元,比5月18日增加359万元。
“现在比较困难的是,由于道路不通,我们的现场查勘人员无法继续深入至一些灾区,对于保险定损造成了一定难度。”吴宗敏说,因此,目前还无法对整个地震理赔金额作准确预计。截至5月19日中午12时,太平洋产险已向地震灾区客户支付赔款265万元。
“许多客户由于通讯的原因还没有办法联系上,现在所有发生的理赔案例,都是公司主动去联系的。”张子欣告诉记者,截至5月18日傍晚6点,平安财险共赔付75.8万元,平安寿险赔付46.7万元,平安养老赔付12.5万元。
事实上,身处灾区的保险机构自身在地震中也遭受了较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19日,保险业有63家分公司、275家支公司、365家营销服务部因灾受损;自有营业场所倒塌房屋478间、损坏房屋1354间,预计直接经济损失2.48亿元。保险业遇难员工1人,遇难营销员9人(不包括失踪),受伤员工49人,受伤营销员183人。 保险覆盖率亟待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四川地震中,保险公司扮演的“捐赠者”角色远远重于“理赔者”,来自保险业的地震赔款金额(截至5月19日为1822万元)远没有捐款(截至5月19日为16423.6万元)来得多。
“从灾后的反应来看,保险公司的动作还是比较迅速的。但透过这次灾后理赔,我们也发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保险覆盖面在灾后起到的保障作用依然有限。”吴宗敏说,通过这几年的承保业务情况来看,在财产保险中,地震险的投保率并不是很高。“在巨灾风险意识提高以及对地震保险保障机制研究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值得一提的是,从现有地赈灾区的理赔情况看,虽然学平险的投保率不低,但单笔理赔金额仅在1000元至3000元左右。学平险的保障不足,主要是贫困地区的家长往往选择了最低的投保额度。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就此建议,学平险应作为强制性险种进行投保,应该通过政府补贴来提高学生参保额度。同时,保险公司可以把学平险作为公益产品来推广,在产品设计开发管理经营等各项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他同时呼吁,应尽快明确巨灾保险立法工作,设立巨灾保险专项基金,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建立巨灾风险分散制度,让保险充分发挥灾后援助和赔付的保障功能。可复制我国农业保险运作模式,即采取商业运用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对保险公司与保户进行财政补贴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并通过国际再保险公司寻求风险的分摊。
这在国际巨灾保险市场上,有范例可循。就记者所获得信息来看,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府专门就巨灾保险建立了专项保险基金来实现及时、充分补偿,并为当地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在大大减轻保险公司支付压力、分担其赔偿风险之余,将保险公司参与巨灾保险理赔的积极性也提高了上来。
在此基础上,还有专家提出,国内保险业应以地震研究为起点,继续深入研究台风、洪水等更为复杂的风险,加深对巨灾规律的认识。国际经验告诉我们,需要国家、保险公司、个人共同参与的风险共保计划是处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的有效手段。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计划可使个人及公司财产得到保护,并可获得全部保险利益。(记者 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