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封《书 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52:00

雪:你好!
这二天,我们共同探讨了三个问题,一是妻子、情人、蓝/红颜知己的关系;二是当知己成为情人时还是不是知己;三是情人之间见面该不该发生性行为。对于这些问题,我有着自己的看法,不知你是否能接受我的观点。
先谈第一个问题,妻子、情人、蓝/红颜知己的关系。我认为妻了是生活的伴侣,是一辈子与你嗑嗑碰碰过、和你共同营造家庭这个伟大事业、且为这个家庭能够承担一份责任的人;情人是妻子之外的、与你有着私密情感的的异性,她是一种精神补偿,补偿你想从妻子那得到却又无法得到的激情;红颜知己,就是互相能倾吐倾听心声和秘密的、却不能让妻知道的女人。妻子占有男人,情人分享男人,而红颜知己则是塑造男人。妻子不能替代情人,因为没有情人有情调;情人不能替代妻子,因为她没有妻子的亲情;妻子和情人都代替不了红颜知己,因为那是心灵的需要。做蓝/红颜知己,需要有神仙那样超凡脱俗的气度,没有这种超脱思想,就可能转变成情人的角色,而情人必然与性牵扯在一起,因此要保持红颜知己纯洁的友谊不容易。
第二个问题,当知己成为情人后,还是不是知己。上面我已经简述了情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最后的结论是,情人之间存在性欲望,并会导致性行为的发生,情人关系是赤裸裸的性关系,这样说一点也不过分,当然这样的性关系是以情感为基础的。你曾经反复强调过:做情人不一定要发生性关系,我认为不合乎情理,也不现实,没有情的关系就不会产生性的结果,同样,没有性的渴望就没有情的存在。情是前提条件,性是必然结果,性同时也是情的最高表达形式,没有情的性是乱性,是性泛滥,所谓“情迷性乱”这个“乱”的意思可要纠正哦。我也曾经重申过:情人之间没有性的欲望和追求,就不叫情人,充其量是朋友和知己。所以也可以这样说,情人必然是知己,而知己不一定是情人。
第三个问题是情人之间该不该发生性行为。对于情人之间可不可以、该不该发生性行为,前面有过论述,即然是情人就必然与性牵扯在一起,有情必有性,无性不生情,你反对情人发生性行为是虚伪的、仓白无力的(当然你也说自己的想法很矛盾),那是你的观念在作崇,你被封建社会那套性道德、性贞洁、性信条所束缚,你在坚守世俗观念和性行为准则的同时,自然而然为自己套上了一道紧箍咒,所以你不敢跨越雷池半步,不能过这道坎。同时你也许认为在性的问题上是不能与丈夫分享的,否则就是对丈夫的不忠、不贞、不贤,会遭别人唾吗和良心的咀咒。而我认为,因情生爱,因爱有性,没有错,做情人就意味着让性爱与丈夫分享,爱对方为什么就不能为对方的需要而付出?为什么就不能闯这个禁区?为什么就不做自己想做的事呢?,有情感的性并非可耻,而是你的观念可悲可笑。好了,今天就谈这些,下回请收阅我的第十三封书信!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