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于成为律师的同仁应该好好看看,很真实,很残酷,但是告诉我们,只要你做,就有可能。33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36:37
有些刚刚取得司法职业资格的准律师想了解如何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我觉得我已经迈了一个脚到了律师职业中,也尝到了个中的滋味,所以,我很冒昧的想将自己的一些小小心得和晚我一些入行的朋友分享。我可能言语尖刻,甚至你认为是胡说八道,你高兴就看,不高兴就砸,但我不想你还没有搞清状态前就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都应该有尊重别人说话的权利,这也是起码的民主精神。
你取得资格,并不说明你就是律师了,要成为一名律师,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做这些事情之前,你还有很多选择,因为律师只是一种职业,只不过这种职业在名利场中的价值被成倍的高估了而已。
你拿到那个硬纸本本后,肯定会欣喜若狂,目空一切。当时我就是,甚至还拿着这个本本照了张大大的照片,就象方鸿渐买了张喜来登大学的博士文凭后的举动一样。如果你没有在3天内清醒过来,并认识到你走上了一条荆棘遍地的道路,那我可以很负责的断言,你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等你清醒后,我继续讲。
我们进入的,是一个法治建设刚刚开始的国家的核心,你慢慢会养成看问题直接就看到本质的老眼,但如果你很天真的听各种各样的说教,想当然的以为世界美好光明时,我建议你读《古拉格群岛》。如果你的志向是仗义执言,匡扶正义,我很佩服你,也很敬重你,但希望你不停留在口号上,实在的去接一单真实的冤屈案件,感觉下得到正义要付出的代价。如果你的志向是成为富翁型律师,每天招财进宝,我很羡慕你,也很妒忌你,因为你肯定有市长的老爸,院长的伯伯,我代理的官司说不定会糊里糊涂的输给你。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那我希望你暂时收起这些那些的抱负野心,平平淡淡的进行选择和开展工作。
你有几个选择,
1)你可以进一个事务所做助理,这样,你有机会接触到很多案子,让你对律师是个什么职业有个很直接清晰的认识。前提是,你进入的事务所当你是人才,你的老师认为你可靠。否则,你可能在事务所订了几个月案卷后糊里糊涂的被炒掉。
2)你可以应聘到公司做法律事务。我曾经进入过一个小公司,做了将近10个月的行政工作,学会了ISO9000整套文件的编撰,出来的时候和公司打了个小官司,争取到自己的补偿金。你进入公司,会学到全套的办公室政治,这有利于你在以后的事务所生涯中权衡利弊纵横捭阖。
3)你还可以该干吗干吗,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的选择对外人来讲不存在对错,但你的选择可能会对外人存在直接的利益相关。而你自己要对你的选择承担责任。这个原则是一定要记住的,因为你以后所代理的案子的操作实际是你的选择和判断,你要为你的判断负责,而不能诿过于他人。
如果你选择了1),我很高兴你即将走入到律师的行业中,也意味着你将自己投身到荆棘满地的道路中来,我们又多了一名同志,也来了一位竞争对手。你选择1),那么,你要做如下的准备:
1) 你是去做助理的,你心态要端正,但你不是去做小弟的,你是律师的助手。基于这个判断,你应该是精神饱满但不热烈亢奋,你应该是自信沉着但不锋芒毕露,你应该是文质彬彬而不轻佻浮躁,你应该是谦虚诚恳但不唯唯诺诺,你可能还做不到圆滑练达,但你不要装出老成世故,20多岁就很城府深藏,我是不敢请你做助理的。呵呵
2) 你要做精心的准备装束,但不需要精美绝伦。如果你去的是一个国际大所,或者国内顶级所,第一次去面世助理,你可能会象时装剧的主角那样,穿3000-5000的西装,扎上领带,拎上皮包,俨然一个职业人士的装扮。如果不是,我劝你不要浪费自己的资源。助理就是助理,你不能比师傅的打扮还要入时,即便你不服气,那是你的事情。内地的众多事务所,没有这些穿着上的讲究,只要你不是穿着奇丽古怪的东西出去就成。他们注重的是你的真正实力,而不是选择花瓶。
3) 你要对自己即将从事的工作有清醒准确的认识,并能作出专业的判断。律师是专业工作,它的专业性在于判断。一个很小很小的纠纷,都存在对基本事实和基本程序的判断。你从进入律师所的大门起,就要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我有一次问一位面试者,我请他描述下律师。他可能是紧张,期期艾艾的说了半天,其实,他只要能够回答出律师法中对律师的定义就对了一半。总之,一个案子过来,你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它能够收多少钱,而是判断这个案子问题在哪。有针对性的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对以后承办案件有很重要的帮助。
你做的是律师助理的工作。香港法治电视剧讲助理就是师爷,但一个优秀的师爷作用不亚于一个成功的出庭律师。一个诉讼案件中,你大概要做的工作有:收集案件信息、协助调查取证、起草不重要的文书或案件记录、庭审笔记、整理案卷、邮寄文书资料、协助会见当事人,做会见记录、结案记录。至于一些重要的代理意见,起诉文书,答辩意见以及给客户的备忘录,主办案件的律师会处理。
我做过1年的律师助理,我的老师是一位德高艺馨得教授。在他那里,我学到了很多作为一名律师的技能。有些基本的工作方法,我还一直在使用,并觉得受益匪浅。
1) 工作日志。很多律师助理,从来就没有做日志的习惯,我建议从开始做律师助理的第一天起,就要养成每天记录自己的工作,记录遇到的人以及联系方式,记录接触的案卷的关键点,记录一切你认为值得记录的东西的习惯。我每年记录一本工作日志,是用超市买的那种一种每天一页的带日历的日记本记,记录当天接触的客户,谈话的要点以及处理的文件,我现在可以查出过去5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情况,当然,记日志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查自己过去做的工作的,它另有其他作用。为什么要做工作日志?
1)备忘。助理的工作很繁琐,你可能同时要进行几件案子,处理几个常年的顾问,而案件都是有时效的,如果你不记得什么时候收到应诉通知,你可能忘记答辩时效和举证期限。如果你忘记上次顾问单位的签约时间,你可能会失去与客户续约的机会。而这些的错过,对一个律师助理而言,可能是毁灭性的。
2)建立自己的网络。你不可能永远做助理,你会有成长的时候,但机会则由你自己把握。作为助理,你会单独处理你的指导律师认为不重要的案件,接待他们认为不重要的客户。而这些机会,很有可能成就你的网络。我的一个常年客户,我接收它的时候,是一个小小的企业,但5年后,它成为一个企业集团,这是谁都不能预计到的。你接待客户,应该在日志中记录这些客户的基本特征、需求、联系方式,并作出是否和他们保持进一步接触以及如何对他们开展业务营销的计划。目前大企业大客户,明天后天可能会倒闭,小企业小客户,明天后天可能是巨型集团。这些需要你的判断,如果你判断不了,请不要看单下菜碟,这样让人认为你很势利,会对你保持距离。
3)积累成长的经验。每天你会接触案件,接触客户,接触法官,你会出席法庭,参与辩论,会参与项目运作。这些经历,会让你成长。但如果你只是应付式的完成工作,那你不会有很快的成长速度,如果你能记录这些案件的要点,并及时总结,你会从一个案子掌握一类案子,从一个项目掌握一系列项目的运作。这样你的工作日志对你而言就和钱学森先生对他从美国带回来的笔记那样的一样重要了。
对于一个工作日志而言,也并不可能承载太多的东西,对律师职业的感知感悟,书面不可能记录。但对于一位有志于成为一个正规的专业的律师的律师助理(相对于黑律师,骗钱的律师而言),接受我的建议,坚持每天写工作日志的习惯,这肯定是一件能让你快速提升工作效率,工作经验,给客户良好印象的方法。
2、结案报告。结案报告没有统一的格式,一份比较完整的结案报告大体是描述案情,陈述办案经过,分析案件,总结经验。我在老师手下的时候,参与老师的一些诉讼案件时,老师要我做的工作就是记录开庭笔录和撰写结案报告。
写结案报告有以下作用:
1)培养概括案件的能力。不管是一个简单的离婚案子还是一个复杂的建筑合同纠纷,都需要用简单明了的文字去概括。不然就会罗嗦,我以前看故事,读到苏轼和几个朋友讨论史书的用词遣句,当他们看到一匹马飞驰而过,踩死了路中央的一只狗。苏轼认为,如果用史书的语句来描述这件事,其实只要6个字就行,那就是“逸马杀犬于道”。同样一个案子,会有很多细微末节的事实和情节,如果是小说家,他们可以写成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小说,但你是律师,你只能有几百个字去阐明它。这就需要你培养高度的概括能力。
2)培养分析案件的能力。拨开一个案子的层层细微的事实和情节,剩下的就是确定案子性质的主要事实,作为一个初学入门的律师助理,只有当案子的所有材料均在桌子上,你一件件整理时,才能够明白为什么老师对一些问题避而不谈,对一些问题重点论述。当你能够将一件以决案件的所有文件证据一件件的分析评价后,你会对以后的这类案件形成一个大体的概念,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次要的,什么根本就没有意义,你就能心领神会。这需要大量的去总结案件,去撰写案件的结案报告。
3)树立服务意识。结案报告不但是律师的内部文件,结案报告将成为一个完整案卷的最后一份文件,成为一件档案材料。而对一个客户而言,他不仅仅需要判决文书,他还需要代理律师向他汇报(或者通报)案件办理的情况以及官司胜败的理由,这是他支付了代理费所获得的权利。很多律师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一件完整的论述充分的结案报告能够消除当事人的疑惑,能够让当事人完整评价代理人在案子中起到的作用。很多结案报告甚至成为当事人是否聘用律师的重要参考文件。
因此,我建议律师助理们在参加完一个案子后,认真的撰写结案报告,即便是你的老师不要求你这么做。
我不赞成作为一名律师而没有自己的专业领域。当然,当自己还是助理的时候,我也没有资历去选择只去接触和学习哪类案子,这看来是一种矛盾,有点像哈姆雷特的“to be or not to be ”。我的建议是,先在一个专业很杂的律师事务所做助理,学习各种各样案子的处理方式。其实,每种案子做一个就行了,处理程序是一样的,除非你笨得需要做5-10个才能记住程序。作为助理,你然应该有这个悟性。然后,你再根据你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来选择你的发展方向。当你已经有了1年的万金油助理经验,又不甘心每天处理些鸡毛蒜皮的案子时,你通常有这样几种选择:
1) 做刑事辩护律师。1年的助理生涯,你肯定也跟着老师打过个把两个刑事案子。这种案子可能很吸引你,因为虽然在刑事庭上律师的作用有限,但如果辩护成功,你还是能感受到救人一命的极大的成就感和自豪感。而且,刑事案件的处理很讲究程序性和时效性,一个案子通常也不会拖延很久,周期相对民事诉讼较短。再有,刑事案件的收费弹性很大,一个死刑案子,收个2-5万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辩护成功,或者你还有意外的收入。
2) 处理一个方面的民事案件。民事领域很广阔,你很难面面俱到,你的精力只能让你赚一到两个领域的钱,否则你就是个收不起费的万金油。而且,你越专业,收费越高,你也越轻松,因为所有的程序你都清楚,甚至你可以熟悉到这个案子将由哪个法官审理,这个法官将有些什么样的癖好,法官的行文将是怎样,等等等等。当然,我说的不是谁都能做到。周立太律师,(很抱歉,又拿周律师做例子,改天请周律师喝茶)就是一个实践律师服务专业化的先行者,他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取得了劳动法领域内的专业地位。每每说到劳动争议,我就会想到周律师。当然,周律师还精通其它领域。
3) 非诉讼领域。这是很多律师都在议论并想介入的一个领域。这个领域很广泛,广泛得涵盖社会生活得所有方面。买房子,签合同,办公司,炒股票,甚至办户口,等等等等。高端的,公司收购、尽职调查,股票上市辅导。中级的,是公司法律顾问,低端的,合同见证,协助查询。不一而足。你选择任何一个方面,足以安身立命。
等等等等。
总之,当还是一名事务所级别很低的助理的时候,你要有全盘的职业规划,如果你只想在一个县城里做普通的律师,那有没有规划还不是很急迫,如果你想进入些大所,而你没有个清晰的定位,那些牛皮的合伙人可能不会招你的。
下回,我想谈谈律师助理的专业准备。
很多律师是法学院科班出身,常常沾沾自喜的样子,看不起其他专业出身的律师,认为别人半路出家,不够专业水准。我深不以为然。先不说我国的法学教育能够让学生具有多少专业精神和专业知识,即便就算是学养深厚,著作等身的法学家,他们也从来就不否认法律是一种实践性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对于律师这种专门以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学理问题而成就的职业,刚刚出道的律师助理们,仅仅凭借法学院学到的那几本法条理论,估计连一个最最简单的离婚案子都处理不了。法律不是与非门,输入一个数据就可以得出一个结果,法律从业人员是必具备是非观念,但仅仅只有非对即错的直线思维的人,根本就不应该去做法律,那会让他很郁闷。本来以为这个案子是个判断题,操作起来却变成了个不定项选择题。而且所有的选项都正确。呵呵,不郁闷死才怪。
我是学机械出身的,从事机械行业有那么几年,有一个技术员的职称,能够画简单的机械图,也能熟练操作车、钳、刨、铣、磨等机床。如果你是科班出身,你也可以认为我半路出家,而看我不起。但我看得起自己。至少,在机械制造类的客户那里,我会更容易进入状态。更容易理解他们为什么购买这种设备而不购买其他,更容易理解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而为老总们在决策时提供更准确的参考意见。如果你想做一个专业领域的法律顾问,我的建议是,你先了解这个行业,理解这个行业中从业的人员,投资的老总们所处的状态。你不一定要是这个行业的专业人员,但你要积累这个行业的基础知识。不可以想像一个准备从事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签证或者什么是标高这些基本的概念,甚至看不懂等高线红线图。不可以想像一个准备从事专利业务的律师,却没有一点技术背景,不能用最简洁的文字概括一个必要技术特征。我写这些,是想让看我帖子的助理们有一个印象,科班出身并不是不好,但天天认为自己是科班,目空一切那就不好了。律师需要综合性的知识,需要随时补充新的知识。
你如果想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方面的工作。我的建议是,
1)你必须研究透彻公司法。首先,你必须要有公司法这本书,呵呵,有些律师不喜欢买书,这个习惯要调整,你要研究公司法,熟悉公司成立、变更、注销等各种书面的操作程序,等你很熟法条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现实的操作与法条不同,甚至是背道而驰,这你不要惊慌,都按着条文做,中国几千年前就是法治国了。
2)你必须懂会计。你一定要有助理会计师的水平,这样你在公司里才不会被公司的会计们看不起,或者被公司出纳员刁难。你在和公司财务人员谈论的时候,要滔滔不绝的指出公司财务上的漏洞,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会计报表的合并你都能说个一二三四,这样出纳付你律师费的时候,会给你现金支票而不会糊弄你给你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让你贴息去取现。老板请你做顾问,不是单纯问你法律问题,他还会问你怎么样合理避税,怎么样管理业务人员不被他们挪用货款或者卷款潜逃。很多公司都有两本甚至两本以上的帐,你要理解为什么要两本帐,要理解财务人员做的两本帐中有什么出入。因为你是劳老总的顾问,他很多事情不会避开你,但你要值得相信。诸如此类,你没有助理会计师的水平,可能你只能做很普通的顾问,不可能通过顾问来获取增值价值。
3)你基本上什么都要懂一些。如果你是个印刷公司的顾问,你要知道胶印和丝印的区别,你要分得出产品质量的好坏,如果你是医药公司的顾问,你要清楚哪些部门可以管理你顾问的公司,这些部门又是谁在管着,这些管理部门有什么弱点,它们的领导害怕什么。你代理企业出席听证会的时候,你声色俱厉的指斥行政部门的人员贪腐渎职,以权谋私时,你要清楚台下的公司老总的心理感受,所以你也要懂些心理学。
总之,你即便是个科班出身的律师助理或者实习律师或者律师,你如果仅仅凭4年或者7年或者更长时间的法学院学到的经院法学来轻视你的同行时,你的非科班同行很可能已经赢得了和你竞争的职位、客户或者你们对垒的案子。我的建议是,你要充分的发挥你的科班长处,但也要认识到,这是一个致命的短处。加强你的学习,为自己努力的领域。
我还没有修炼到教谁怎么做律师的功力,可能我从来就只会建议我的年轻朋友们去尝试我曾经使用过,并且我认为还会有些益处的方法。况且,有些工作方法或者心态特征是没有办法通过语言或者文字来表述的,这是个见仁见智的事情。
今天,我想谈谈作为一名律师助理要注意的心态问题。有本书写过,“态度决定一切”,我虽然不认为主观的态度能够改变客观的状态,但我还是相信,每个人(不管是你的老师还是你的客户)都愿意看到一个工作积极认真,语气谦和诚恳,信心十足的年轻人为自己工作和服务的。这就是一名年轻的律师助理所需要有的心态。
什么影响着你的心态?
1)急躁。罗马不是一天可以建成的,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过程,知名律师和普通律师之间的差别不仅仅在于学问技能等方面的差距,很多差距来自于历练。资历很重要,当事人选择律师,大多会问你为谁服务过,你有多少年的执业经历?刚出道的年轻律师暂时还无法给出令客户放心的回复。而你总是感觉在其他部门或事务所的朋友的进步神速,他们或者比你早买车,买房,升职,这些都让你怀疑自己是否跟错了老师,是否自己时运不济,这些让你心态慢慢的失去平衡,让你开始急躁。
2)名利。律师行业是个名利场,顶级的大律师们一个个身家千万,再不济也每年有百万的收入,而你却看不到他们要花费多大的精力在业务上。他们的成功以及成功带给他们的利益着实让你羡慕。你恨不得马上就加入他们的俱乐部,过上流社会的生活。我不是顶级律师,不清楚这些人怎么获得成千上百万的收入,但我清楚的认为,财富的获得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除非你巧取豪夺,趁火打劫,否则短时间内很难得到别人需要一辈子甚至几辈子才能获得的财富。面对名利,你需要有清醒的认识。没人会是圣人,但古话还是要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3)挫折。请你记住,在执业生涯的整个过程中,你会和挫折感斗争,你要有战胜挫折的心态,而不是意志消沉。没有人不受挫折,我记得有一次,去公安派出所调取一个证据,是关于一个已经去世的老人的身份情况,老人的名字换了几次,有不同名字的几本房产证件,子女因为这个争夺遗产。我去过派出所不下7-8次,有几次是没有找到户籍警,找到过三次,第一次是被拒绝,第二次是被搪塞,第三次去见的时候,我没有直接找户籍警,我找了派出所的领导,事情办成。其实只要户籍警察写一张不到20个字的便条加盖派出所的公章就行。为一个证据,我在一个基层的派出所受户籍警察的刁难,没有人不会觉得自己不受挫折。同样的碰壁和受刁难的情况我记得不清楚了,我的每一个案子办的都不是一帆风顺,不断的挫折和碰壁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当事人委托给律师的案子,都是其能力所不逮的,否则,他没有必要花代理费请律师。我这样说的目的是,律师本来就是解决疑难问题的,没有钱等你去捡。遇到挫折时,你要调整要面对要战胜,而不是怨天尤人,责骂法治不健全,抱怨官吏贪腐渎职。
4)轻易的成功。你可能凭借着偶然的机会获得了成功,于是,你开始志得意满,开始轻视你的同事和朋友,开始认为自己如何如何的高明和头脑发达。所谓祸兮福兮,请你千万保持清醒。律师行业永远是做不大的中产行业。你手中的那些小钱可能一夜之间就化为流水,而你却会为无法挽回自己的朋友而追悔莫及。
在做律师助理的一年或者更长点的日子里,我建议你保持好良好的心态。那就是:
1)谦和。对老师,对朋友,对同事,对客户,保持谦和的态度,有时候,吃亏是福,不要以为律师就一定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世间的事情,很多不是以利益来衡量的。有时争是不争,不争反而是争。这句话,我琢磨了很多年,发现确实是有道理的。斗鸡眼似的争些芝麻小利,却放过了西瓜样的大利。
2)积极。用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克服挫折。同时,保持进取之心,脚踏实地的从容进取。
我还可以总结出很多你要保持好的心态,但我觉得这两点最为要紧,罗里八嗦的说了半天,但愿能给朋友们一点点收益就好了。
我想接着上上个帖子写。做助理或者实习律师时经常要做的一个工作是,整理案卷,请不要轻视这种看似简单的工作。一本好的案卷,可以体现律师的功底。
3/案卷。在公检法工作的人员,对案卷的重视程度要高于律师。因为这些案卷要严格的遵照档案法的规定立卷、保存以及查阅,同时,这些案卷还要接受历史的检验,因此,公检法工作人员丢失损毁案卷材料,篡改伪造案卷材料,都是很严重的违规甚至犯罪行为。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法院的法官收到我们的答辩书,代理词以及证据清单等文件时,不管文件中的措词是如何的激烈甚至直接指责他们枉法裁判,他们非但不能提出意见,而且还要将这些文件归档立卷,按期保存。
一本完整的案卷,能够体现出办案人员在整个案件中所做的工作,能清晰的反映他对案件的判断和分析,能完整的再现案件的主要事实,是研究案件,评价案件的第一手材料。从事法律服务行业的人应该重视案卷的立卷,整理与保存。
我建议刚刚入行的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们重视案卷,整理案卷,保存案卷,研究老师们的案卷。这将有助于你培养和树立良好的执业习惯。我参观过一些小型的事务所,很多小所出于成本的考虑,没有统一印刷案卷夹,因而也没有案卷归档保存的制度,在小所执业的律师们,也通常不保存案卷,案子结案后,最多保存一份判决书,有时连判决书都不保存。案子办完,案卷也丢完。当客户需要某一个案子的材料时,承办律师常常要去法院档案室调取案卷复制,很不方便。
我在事务所为老师整理过案卷,老师教我的方法我现在还在用,因此,我所有的案件均立了案卷,每个案子的证据材料,文书文件,法律依据都很完整,我想将这个经验让年轻律师分享。一个案卷,记录你办理的一个案子,证明你的成绩,承载你的经验,先不说现实的意义,至少在你的执业生涯中,还是有些历史意义的。
一本完整的案卷需要下列材料:
1)案卷封面。如果你执业的所里没有印制的封面,我建议你买现成的档案夹,将封页作为卷内文件。
2)案卷目录。一个案卷,少则有几十页,多则有几百上千页,你要分类编一个目录,方便查阅。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这些文件可以是复印件,但是案卷的必备材料。
4)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法院传票等。有关法院文件,订在案卷首要位置。
5)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举证质证意见等律师文书。
6)原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
7)被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有些律师为省事,举证时只提供一套证据,导致对方代理人要自己复印文件,目前法院要求证据提交方按对方人数复制证据提供给法庭,这样,你手中就有所有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这些证据需要归档。
8)结案报告。结案报告附在案卷末尾,以证明案件的完整。你的案卷,最好自己找个安全的地方存放,一本本的摞着,其实你看着,心里会很高兴,这也是对你无形的鼓励。成功的文人著作等身,成熟的律师案卷等身。当你有100本左右的案卷的时候,没有人会说你还是个初出茅庐的人,你也会对自己的前途充满自信。请相信我。
总之,上面所列的只是我的案卷归档订卷时的顺序和内容,我认为这些内容是立卷时必须具备的,你可能还有更好更全面的立卷顺序和卷宗内容。现在很多事务所使用档案盒,一个塑料盒子,可以存放几百页材料,但有一个坏处就是容易丢失其中的一页两页,我建议最好不要将案件材料装在一个盒子里,乱七八糟的,没有顺序,而且每次查阅,会弄乱顺序。
有些事务所,不允许律师自己保存案卷,案件结案,案卷要上缴。对于这种情况,我建议实习律师们复制一份自己经办的案子的案卷,因为这毕竟是自己心血的成果,再说,谁能保证你能在这里做长期,而你的案卷,将随着你的执业生涯的延伸而愈积愈多,而你的能力也是厚积而薄发。
如何度过执业生涯的“羽化”期
你考到职业资格证书,有一种登车揽辔,慨然而澄清天下的志气。我希望你能永久的保持这样一种志气,这将让你有别于普通的律师。有助于你形成独特的气质,将你成就为一名大律师。不过,这毕竟是一种宏观的愿景,你还要有对现实的周密分析和冷静的认识。
一名取得职业资格的准律师,要成长为一名能独立开展工作的执业律师,一般需要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这段过渡的期间,我姑且引入一个生物词汇,“羽化”。可能不够贴切,但也能大概说明过渡时期的情形,因为不是每个取得资格的人都能渡得过这个期间而成为律师的,有很多人一直徘徊在执业的大门口,“欲出不得,每冒风驰行,未百步辄返。”
在过渡时期,大多数准律师们或者在事务所做助理,或者在公司做法务,或者什么都不做在等待观察。总之,这段时期就像从蛹到蝶的羽化,痛苦而又漫长,等到终于破蛹而出时,展现给你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天地。
我想谈谈如何度过这个羽化期,让年轻的朋友们对此有所借鉴。
取得资格之后,最佳的选择是进入一家公司做法务,从最底层得合同管理员做起。如果你是硕士生,你可能会觉得这个很埋没你,那算我没说,你会有更高的起点。合同管理员的职位能够让你有锻炼自己文字严谨得机会。当然,这种工作你不能长时间做,做个2个月就可以了,否则你的斗志会消磨。你会有机会升职到法务助理或者法务经理。这是你展现和学习的最好机会。公司法务部门如果做得好,是老总的决策咨询机构,做得不好,是公司营销部门的附属催债机构,总之,如果你是主管,你应该努力将它升格成为老总不能缺少的咨询机构,怎么做?对不起,我没法手把手的教给你,我见过很多公司的法务部门,地位高高低低,有老总重视的关系,但最主要的还是与负责人的主观意识有关系。做法务,你可以积累诉讼方面的经验,也可以有非诉讼方面的能力,你会了解法律在各个法律部门的运作,你也能对什么是书本的法律什么是现实的法律有直观的认识。更重要的,你将积累你独立执业的第一批社会网络,你的人脉中有老总,有法官,还有一些对你有帮助的朋友。请不要将他们的名片随意丢弃,请经常的和他们保持联系,并试图加入他们的圈子,这些比财富更加重要,对于一个准备从事律师业务的人来说。
在公司法务的位置上,你会有很多选择,有些朋友选择了伴随公司发展,做公司的管理,他们慢慢放弃了律师行业,他们成为了精通法律的管理人。有些朋友通过人脉关系进入了其他公司。有些朋友发现了更好的人生道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如果你仍然选择独立执业,我建议你该动一动了。
这个时候的你,积累了一定的人脉资源,也小有积蓄,能够应对风险,主要的是,你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磨练,你已经逐渐成熟,体现出谦谦君子之风。
我建议你去挂一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不要很大,环境宽松就行。所谓的宽松,是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选择,你可以拜在一位老律师的门下学习实务操作,也可以独立作业,也可以和几个年轻律师形成创业团队。这样的所每个城市都很多,一般是中小型事务所,它们有自己的核心团队,你加入进去,可能还只能算团队的外围。在事务所,我建议你逐步将原来建立的人脉资源运用起来,让一些过去联系过的老总成为你的第一批客户。当你有常年的顾问单位的时候,哪怕只有一个,都会让你信心十足。
你要做的案子很多,但基本属于名律师大律师们不想做的,比如,你可能一年内打过20件离婚案子,也可能认识了劳动争议仲裁庭的仲裁员,因为你经常在那里出现。还有可能是,你经常参加一个交警大队的调解会,让办案警官很是烦你。这些都证明,你开始的一年内,做的案子都是民事案件,鸡毛蒜皮的民事案件。我统计过,我在结婚之前,帮当事人打过不下20件离婚案子,打过10件左右的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是我擅长的领域。我的案卷中,有不下40个卷是标的不足5万的。这些案子集中在我执业的前2-3年。
请你不要嫌弃或者厌烦这些案子,这些案子让你快速的成长,让你从蛹痛苦的羽化成快乐的蝴蝶。
你要做个什么样的律师?
我学习法律的初始动机是,因为我毫无学习机械的兴趣,因为庄子讲,有机械则有机心,他老人家认为人要淡定,要和禽兽同游,我深以为然。所以宁愿当老师在课堂上讲什么是同轴度时,看看解除同居时共同财产的分配的文章。当然,我学机械还是能够及格,至少在毕业设计的时候设计出来的减速器能够转动,比起在课堂上自学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的一位同学设计出来的一通电就会满屋子跳舞的磨床要好了很多。然而,学到后来,我终于发现法律原来却是教人如何趋利避害的玩意,也与我的哲学宗师不一致,想回过头来再学机械的时候,我却要毕业了。
我学机械不成,在单位只能混在技术科做些标准化以及描图的工作,也不敢去申请担当设计项目的职务怕真的搞出个能唱歌的互感器出来被企业申请专利。于是,我想还是考律师资格合算,否则,一辈子描粗实线,细实线,虚线什么的,人的生命就会很缺乏弹性了。因此,我花了3个月时间复习法律,并很幸运地考上了资格。
当我真正走上律师之道的时候,我第一思考的问题是,我要当个什么样地律师。当时,我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律师,以至于到一个事务所求职的时候,傻啦巴几的称呼事务所主任做所长,那主任看了我半天,说不出话。
邱旭瑜律师在《穷律师富律师》中提到,不管好律师坏律师,赚钱才是律师的硬道理。我觉得他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至少他比较直率,毫不掩饰他做律师的目的,不像有的律师那样道貌岸然的假惺惺伪君子。而现如今的我,却觉得这个判断还要做些订正,那就是,好律师和赚钱的律师不能简单的划等号。因为好与坏,是个主观标准,而且好不好不是由这个律师说了算,也许这家伙自以为自己名声在外,但行业内的人闻声而避道,朋友割席而断交,当事人怨声而载道。这样的律师我见过,也听说过,但从来就不羡慕他们。我建议年轻的朋友们入行的时候,对自己的师傅有所判断。
钱财谁都爱,只是想既能得钱又能自由,如果两者得不了兼,那还是自由好。律师也是一样,如果能够不违反法律,不违反职业纪律,不违背道德良心,能够赚到钱为什么不赚?但如果与法律、纪律、良心相悖,这个钱能不能拿,就要请年轻朋友们考虑了。珍惜自己的羽毛,尤其在自己羽翼未丰的时候。当然,当你“羽翼已丰,横绝四海”的时候,也不是“虽有矰缴,尚安所施”的。因为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或者听说,有律师被投诉的,有律师被双规的,有律师被缉拿的,自由和钱财的权衡,我估计精于计算的律师们是拎得清的。
大多数的律师一生默默无闻,但他们经办着90%的一审案件,参与维持社会的公正公平。他们谨慎小心,兢兢业业,低调而沉默。他们提着包,匆匆走过街道时,没有人能将他们和普通市民分别开来。他们平常的语言行为举止,也和一般市民没有区别,大部分律师在日常生活中都是谦和冲淡,而不是咄咄逼人的。大众很容易被三流时装剧里的美女律师帅哥律师们所误导,但如果你也认为律师就是这个样子,那么你该换换脑筋了。大多数的情况是,他们获得稍微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社会公众总以为律师都是些有钱有闲的家伙,殊不知很多律师过的日子并不是很宽裕,也要精打细算的过日子。我看过《林肯传》,里面的有段他当乡村律师的困窘描写我很是震惊,并对自己执业的前几年所面临的困境开始乐观起来。做律师不一定要有很强的功利性,有时候一件案子明摆着你赚不到钱,有些律师可能不会去做,但还是有律师会去做,这样的律师,让我深深敬佩。
我在行业里的这几年,让我想明白了我要做个什么样的律师。那就是,做一个问心无愧的律师,不愧对自己的家小,让他们能有小康的生活,不愧对自己的客户,忠诚于他们的委托,不愧对自己的朋友同行,信守对他们的承诺,不愧对自己的良心,以自己是个律师而感到荣幸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虽然这只是造化小儿随意的安排。也许你也有自己的宏伟蓝图,会对我嗤之以鼻,我不会在意,也希望你能成功。
我的年轻朋友们,你赚不赚钱,有不有名我不知道,但我希望你能知道,你要做个什么样的律师。
不要说自己在法院有关系
如果你是一名执业了2-3年的律师,你肯定在你所在的区域内或多或少的认识几个法官,和其中的几个法官因为案子上的事情混得很熟。如果你爱好广泛,那么你大概也和他们一起吃过饭,喝过酒,打过牌,泡过吧,按过摩,甚至一些不适合那些法官老婆知道的事情,你也去买过单(用当事人的钱)。你可能熟悉到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入法院,不需要登记和通报。你甚至可能替你案子的承办法官写过判决书,你可能不直接向你所谓的朋友们送红包,但你有可能暗示过你的当事人这样做。这并不是什么新闻。诸如此类的活动,让你在当事人面前吹嘘,XX法官是你的兄弟,XX法官是你的XX,以赢得当事人对你的委托。
我想告诉你一件我知晓的事情,说明这种关系的危险。某地中院执行局,局长收受贿赂达200多万,该局长被“双”以后,招供出XX律师给他多少万,XX律师通过当事人给他多少万。甚至还有一个事务所,直接通过自己的帐户转给他老婆开的公司多少万。总之,这些律师一个个被请了去,最轻的是吊销执照。
在和法官们周旋时,你老师肯定提醒过你,要保护好自己。但我认为,最好的保护是根本就不要做违规的事情。深圳市中院听说彻底被纪检部门端了。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估计还会有更多的违纪法官被查处,深圳只是开始。什么人和法官最近?利益最相关?不是律师是谁?
你和法官的关系不体现在利益往来上。好的法官和好的律师会相互吸引,办出经典的案子。有一次一位初级法院的法官和我说过,“我真是佩服XX律师,他在我的庭上总是条理清楚,材料准确。。。。”赢得好法官的称赞很难,如果法官认可你,那么他会很仔细的思考你的观点,在判决文书中用他的理解阐释你的观点,而不认为你只是个吃吃喝喝的草包律师,而将你的文件扔在一边。我所知道的地方法院向最高法院请示的批复,有很多是法官和律师们在办理案件时提出的,一个个批复,成就了法官和律师们“造法”的佳话。
我建议的是,当你急于想获得当事人的委托时,你不必搬出和法官的关系来,因为一个法院有几十上百名法官,你都熟?即便熟,案子打了一审有二审,二审法院是你家开的么?况且,对方也有律师,难道对方律师就没有关系?可能是我幸运,我的当事人从来就不要我去法院找XX法官吃饭,疏通案件,我也懒得去认识那些吃吃喝喝的法官。为了接一个几千几万的单,吹着牛皮说是法官的朋友,请他吃饭喝酒加按摩,不是我愿意做的事情。
即便你在法院有很深的关系,请你也不要到处说,隔墙有耳。酒酣耳热的时候,你不小心说出来的话,只怕有可能成为检控你和法官串通的呈堂证供。
如何当被告律师
下面的这段文字是一个实例,我想说明的是,如何做一个被告律师,以及如何在案子中运用程序解决问题。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的看法,经不起推敲的地方,请不要深究,因为这毕竟不是理论文章。
这是一个连环案。A企业是本地的上市公司,实力雄厚,法律意识极强,动不动就对他人提出起诉。B企业是A企业的子公司,负责A企业的产品销售。C企业是本地的著名连锁企业,规模庞大。D企业是C企业的关联方,专门为C企业采购,受C控制。案情是这样的:A的法务部门发现C在其一个连锁机构中销售一种涉嫌侵犯其商标权,遂向当地中院起诉要求C赔偿50万元,并申请冻结了C银行存款50万元。起诉后,B企业并不知情,仍正常和D企业发生业务,截至到A起诉之日,D企业尚有一笔100万元的货款未与B结算。C企业遂通过D冻结了该笔100万元的货款,四方陷于僵持。四方的利益链条是,A生产产品交B销售,B批量的销售给D,D销售给C,一年的销售额大约为2000万左右。因为诉讼案件,A有大约1000万的销售无法通过C来实现。
官司是这样的,作为CD的代理人,虽然是被告,但我们处于利益链条的终端,是AB利益的最终实现者,得罪销售终端,说到哪里都是件愚蠢的事情,何况得罪的是一个足以影响市场价格的终端。我们的诉讼策略是拖延,反正扣着原告100万货款,拖3个月资金就可以周转一次,即便被冻结帐户,损失也不是很大。怎么拖?作为被告,程序上有很多拖延的条款:1)申请管辖异议。一个诉讼案子,在程序审理上最少都有3个月的时间,还不算案卷的在途时间。比如,你向人民法院提出一个案子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可能在1个月内驳回你的申请,你可以在10日内上诉,上诉法院最快也要1个月才能收到你案子的案卷,程序走下来,估计最少3个月。这还仅仅是管辖异议。2)申请追加当事人。原告在起诉时,匆匆忙忙,很有可能出现错误,漏列当事人,追加当事人是被告的权利。这样,至少可以拖延1个月。3)重新鉴定。很多案子需要进行鉴定,原告总是喜欢独自申请鉴定,以为这样对自己有利,这就给了被告拖延的借口。4)申请人民法院延期举证,延期开庭。这些都是拖延的策略,运用得当,很可能改变案件进程,甚至翻盘。
如果你认为拖延只是战术,那是你对拖延的认识还停留在战术层面。运用得当的拖延,很可能改变原告对案件的评价,动摇原告的案件的信心,有可能导致原告撤销诉讼。诉讼过程中的拖延,很像排球比赛的技术暂停,当对手顺风顺水的时候,停顿一下,可以打乱其部署。给对手心理上的迷惑。当然,这一措施的运用也要因时因地而异,如果你想尽快的了结案件,那就不要横生枝节了。有一点很重要,诉讼案件中的节奏掌握,就像围棋的争先手,如果你总处于后手,那这盘棋你想不输也不行。诉讼中的拖延,是让你能打破原告的先手,是让你破了原告的发球局。无论如何,你要竭力的掌握甚至控制住案件的节奏。(当然,还有更主动和更有力的,那就是反诉。)这是律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技巧。
总之,AB起诉后,CD采取的是拖延手段,案子在程序上,拖了将近7个月才最终确定开庭时间。A是上市公司,拖延中间来了个中期审计,重大诉讼事项是要披露的,100万的案子肯定要在报告中体现,这很是让老总们很是头痛,他们希望尽快的结束旷日持久的诉讼。(其实这样一个复杂的一个案子打个2年不算很长时间了,我们做了打两年的准备)而我们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们作出宁愿是输掉侵权官司,即使让D破产也坚决不能让B公司轻易的收回100万货款的姿态,并通过各种途径将消息放出去。于是AB找到我们,开始要求调解。其实调解始终贯穿着这场诉讼,有点像朝鲜战争的后期,双方停停打打,都想争取最大的利益调解。最终的调解协议在距离起诉10个月的时候签订,结果是,A撤除对C 的诉讼,D支付B的货款,诉讼费各自支付。
这个案子,我认为各方都没有占到对方的便宜,各自付出了数额不小的费用,而几方的合作关系从此留下了阴影。这一损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修复。同时我也清楚了公司内部设立的法务部门看问题的局限。
我的建议是,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请不要随便建议你的客户对合作单位提出起诉。中国人很厌烦诉讼。协商不成,一定要起诉的,也要给调解留下余地。和对方律师多多沟通,最好让调解贯穿诉讼过程。任何一件民事诉讼,最终得利的不是两造,而是两造的律师和审理案件的法院。如果你是企业老总,请对动不动就建议你起诉的律师或法务经理保持警惕。这些人的职业精神值得怀疑。
对于被告律师,请尽可能的拖延案件。拖延的好处有:
1)让真相更加清晰,是非更加清楚。
2)能沉淀原告的愤怒。古话有:“不可怒而兴兵。”我认为,也不可怒而兴讼。被告拖延下,可以使双方都能冷静的思考解决问题的方式。
3)争取最好的调解方式。通过拖延,让双方休战,让各种时效暂时停止,让各自的律师进行多方面的了解沟通,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4)能争取时间收集有利的证据,准备弹药。
以色列在几次中东战争中几乎亡国,就是利用停战,准备充足的弹药和充分修整动员,才赢得翻盘的机会的。
不过,一切程序都有穷尽的时候,手段终究只是手段,问题的解决,需要的是诚心诚意,是友好合作,是相互信赖。只要你利用的这些程序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使问题复杂化,只要你利用这些程序是谋求当事人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私利(有的律师故意将案子搞复杂,欺瞒当事人,取得律师费,这种做法应为正直的律师们所唾弃),你会赢得法官的好评和委托人的称赞。
这个贴子很久没有更新了。原因是最近事务所有些事情,让我觉得很棘手,再就是觉得自己学识很浅,很多东西说不出来。我也想请浏览我贴子的朋友们也留下写平时做案子的心得体会,我也想学习。
我想谈谈最近做的几个诉讼案子。我最近接连收和办结了几个工伤案子和赔偿案子。原告被告都有代理。很有些感触。
A:某a诉b企业工伤案。我是被告代理人,a诉称,在工作中,发生车辆意外,造成4级伤残,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30万元其它各种费用10万元。这个案子4月份开始申请仲裁,开了5次仲裁庭,中止过一次。仲裁结论未出来。
B:某C为D企业聘请的技术顾问,在工作时,发生车祸,造成5级伤残。我为C的代理人,要求企业按月支付工伤津贴,以及支付其他需要一次性支付的费用。现案子已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未出来。
C:某E为农民工,受企业G聘用,在F企业发包的工地工作时发生触电事故,2级伤残,要求F企业负连带赔偿责任。一审驳回E对F企业的诉请,二审除订正些数据外,仍驳回对F的诉请,我是二审F企业代理人。
D:某H为农名工,受包工头J聘用,在K企业工地作业,发生触电事故,5级伤残。我是K企业的代理人,H代理人申请进行工伤仲裁,并判令K企业赔偿30万元,K不服,提出撤销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以及对劳动裁决提出民事诉讼。案子经历3年左右,诉讼仲裁案子共7个,最终H获得赔偿3万元。
E:某L为外地工人,在M企业工作是被机器绞断手臂,5级伤残。诉讼时,L进行了很多投诉报案,要求工伤赔偿30万,劳动部门未支持其主张,最终案子拖延2年,一次性获赔3万元,M企业注销。我当时为企业的代理人。
这些工伤赔偿案子,大部分是受害者不得值或者得值很少,企业逃脱责任或者很少承担责任。想起这些案子的受害人,我良心很是不安。因为,这些不得值的案子为我代理,他们记恨,肯定也是记恨我这个代理人。而我,作为一个代理人,却有责任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好像一个两难。早些天我还看了网上的一个文章,讲儿子竟然认为父亲帮了无良的企业和劳动者打官司,是资本家的走狗。在道德上受到很多人的谴责。我代理的这些案子,也足以让我的子女以后写文章来谴责我。但作为律师,我还是有话讲。
1) 法律是法律,实际是实际。很多赔偿案子的原告,确实是受害者,缺手缺腿,终身残疾,很让人同情。上面案子的当事人,最轻的一个是从肘部截肢。最严重的一个是全身瘫痪。他们在诉讼过程中,均聘请了律师,均提出了高额的但我仍认为是适合的赔偿要求。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弱点是,没有认识到法律是法律,实际是实际。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我们处在一个法治尚不健全的时期,很多企业还处在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根本就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意识,即便知道这个法规,也是拒不执行的。而作为执法的政府,我认为是很软,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去执法,或者,他们发现了,但考虑到经济的发展,未对企业采取措施,或者是采取了措施,但执法措施被企业“收购”了。总之,这就是我们目前的状态,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已经执行很久了。E案中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万,企业只有几部破机器,如果赔,全部给原告还不够,这些,审判案子的仲裁员、法官们都是很清楚的。然而,几乎所有的原告以及代理人好像没有意识到这点,提出的索赔要求全是一次性几十万。我清楚的记得H案中的原告,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庭判了他30万,他就听信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在以后的诉讼中,坚决不和我们调解。直到案子发生转折,其代理律师不再为其代理,只好接受3万元的赔偿。在现实中,法律的执行是要大大的打折扣的,如果不适时的调整策略,很可能会让当事人受到严重损失。我做原告代理人的B案,我很清楚C的伤残级别不可能一次性得到赔偿的,D的律师也不可能让当事人轻松的得到他,所以我只能退而让D按月支付工伤津贴,直到C退休。这点当事人事先应该沟通好,不能拍胸脯说保证没有问题的。
2) 适时调解,争取利益的平衡。如果能够理解上面的1),我想2)就很好理解了。A案,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是一次性付款。被当庭断然拒绝,而庭上给的意见是,只能按月判。C案,F企业因自己是个知名国有企业,愿意在不影响E执行其他被告的情况下,给予8万元的困难生活补助(请注意,赔偿、补偿、补助,这三个词汇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撰写文书时请把握好)。E以及其代理人认为数额过少,要求15万,F不能满足,遂官司打到底。D案,事故发生后,K企业支付H全部医疗费,希望在结束治疗后一次性给8万补助,H聘请律师后认为数额过少,因仲裁时为30万,遂不再与K调解,最终案子翻盘,执行和解时获得的补偿为3万。E案,M企业在仲裁时开出的一次性补偿为9。5万,可能追加到10万,L不同意,要求20万,M遂不再调解,按法院判决文书支付了3万,仲裁一审二审搞了两年,最后注销企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经手的5个案子,4个是被告代理人,原告均不得值。为什么?我不排除自己在案子代理方面有自己的优势,选择了好的代理策略,但原告没有权衡形势是主要原因,因为利益是自己的,什么时候该接受,什么时候该放弃应该是清楚的。任何事情,只要双方对簿公堂,那就没有很多人情可讲了。老总们不会不明智到在赔偿案子的庭上亲自到庭,去看那些悲惨的场面。因而他们即便说可怜啊,可惜啊,也不会真正触及内心。因此,和一个岌岌可危的民营企业打官司,能调解而放弃调解机会可能的损失将是很大的。我不适合对聘请我的人做道德的评论,但我认为,任何人在权衡自己利益的时候,都是最精明的,但算计别人的时候,一定要有后一步打算,那就是,走棋要看下一步。
3) 不要责怪对方律师。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职业操守,杀人犯也要有人辩护,何况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诉讼呢?案子没打赢,很可能是自己的诉讼策略有问题或者是自己的证据不够充分。做原告律师本来就要难于被告律师,因为被告在破,原告在立。立论是需要很多证据的,而破论却只需针对原告证据提出意见即可。如果觉得自己的律师不能胜任,请马上更换,这比事后去责怪对方律师刁钻靠得住。
我写的这些案子都是真实的,目的是想和大家探讨赔偿案子的办理思路,请大家多多指教。
常常有朋友抱怨业务被别的律师抢了。抢他业务的那家伙是怎么的不诚信怎么的黑,总之,抢他业务是不地道的。我没有被别的律师抢业务的经历,有也可能不清楚被哪个家伙抢了,所以也不计较。但我明白,在这行业做,如果你没有自主的项目,那么业务不是被人抢,就是抢别人,否则,你就做别的去吧。怎么抢和怎么防止别人抢,是个有学问的事情,我今天还不想谈。我今天要谈的是如何不介入这些纷争中。
我以前也抢过别人的业务,呵呵,一个赔偿案子,别的律师已经开过一次庭了,硬生生的将人家代理人换了,还撬了他的法律顾问。确实不厚道。但是,那个律师确实有被我抢的弱点,就是太黑,一个赔偿案子,他要收人家几万,而且还在合同中说,按减少损失的20%收取律师费,我计算了下,当事人要给他7-8万。这个钱要是赔偿给原告,那不是个积德的事么?于是当事人找个借口换了他。
我被人家抢的也有,一个法律顾问,我报价是5万。一个律师觉得这个业务好,于是找了些关系,总而言之,我最后是没有签成那个单,当然,也许我并不是被那个律师抢了,所以我也不是很计较。即便计较,你总不能找到人家要去怎么样吧,大家都是文明人,就是被抢,也要说甘拜下风啊,那抢人的家伙,也会说承让承让的。至于以后在法庭上针尖对麦芒,互相较劲,那又是一回事了。
如何不介入到纷争。我想有几个办法。
1)做别人不做的业务。很多业务大律师是不作的。比如,离婚案子,交通事故案子,工伤赔偿案子。这些案子又麻烦又不赚钱,稍微有些名气的律师不做。我没有名气,那我就做了,这个没有人和你争。
2)做别人做不了的业务。涉外的业务,海商业务,不是每个律师都能做,即便能做,那也要看老外的心情,这种业务,属于高端,一年做一个,够你几年不开张的。
3)做自己策划的业务。法律服务市场很大,市场也在细分,很多非诉讼的业务被开发出来,你做别人还不知道的业务,哪个会和你争?比如,以前有律师做见证,等赚满后,别人来做,他就不做了。他改行做收购,等有人来争的时候,他也赚饱了,后来的都不赚钱。现在做1单1元律师是不赚钱,但如果你做1000单,你看你赚钱不赚钱?有律师说这个业务很低级,烂了价钱。我看这家伙是别有用心。我高兴做不赚钱的活,关你个屁事,我赚钱不赚钱,轮得着让你知道么?至于有律师说这个会影响案件质量,那也是胡说,如果影响质量了,第一个不满意的是当事人,轮得着外人说三道四。没有哪个律师会拿自己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名气开玩笑的。
4)不做业务。我什么都不做,也就不存在和别人争了。我做什么,我就做策划,做管理,一个事务所,总要有策划和管理人才,做久了业务律师,如果有机会,可以向管理型律师尝试。一个好的管理人员,可以让一个律师事务所高效的运转。一个好的策划人才,可以提升律师事务所的形象。
心情很悲痛。昨日,一个儿时的朋友在工作时出现不幸,永远的离开了。他的家属基本是乱了方寸。打电话给我,想让我出席今天的善后事宜协调会。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这是我出席的众多善后事宜协调会中的一个,最近的一个是在不久前,家属获得了10万左右的赔偿。但今天的情况有些不同,亡者是一位朋友,我担心会影响我的判断。
10点左右,协调会开始。但凡协调会,总会有政府、地方、企业、受害职工的亲属等参加,这样才会显得正式,形成的协议才会更加公正和公平。今天的协调会也不例外。当地政府出动了经贸、安监、公安、司法等部门的人员,地方上有村委会,村支部的书记村长、企业来了老板和主管、亡者家属有朋友的老婆、弟弟和几个朋友。
会议主持为一位镇上的领导,首先是各个方面发言,提出对事故的看法以及工厂老总表态。我最关注的是老总的表态,老总说得很诚恳,愿意尽最大的努力进行赔偿。作为家属代表的我,提出的意见是,1)对事故作出定论。2)对善后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事故的定性是镇安监的工作人员作出的,认定事故是一起厂外意外工亡事故。我们认为这个定性比较准确。随即司法调解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赔偿的计算公式,工伤死亡的赔偿为3大块,1)工伤职工丧葬费。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家属抚恤金。对于前两项,计算很简单,照套就行。对于第3)项,由于法律规定的是按月支付,我们要求的是一次性支付,这就存在相互间讨价还价的问题了。
司法调解人员提出计算赔偿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然后根据计算,得出了18万左右的赔偿数额。这个数字与我们预期的相差很大。我不便于当场提出对这个数字的异议。于是,我提出,先确定赔偿的计算依据。那就是双方下午根据《工伤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条例办法》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上午的暂时休会。
下午,我提出了35万元的赔偿要求,并指出了司法调解部门计算的误差和引用基准数据的不准确。经过几轮的磋商,最终确定赔偿为26万8千元。这个数额得到了家属的认可。
总结今天的调解,我觉得之所以能达成协议有几个原因。
1)任何调解离不开强有力的主持。没有镇政府的人员从中协调,不可能很快达成协议。我没有奉承政府的意思,地方政府在协调地方突发事件上,有任何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是法律,乡土人情是乡土人情。
2)双方的高姿态。任何事情的处理,需要双方的配合。任何一方提出对方无法接受的要求,基本就难道谈了。
3)谈判过程表现的灵活性。亡者已经逝去,生活还要继续,之所以要求赔偿,是希望给予生者最好的安慰和生活补助。这中间没有原则性的冲突。因此任何一方在谈的过程中都要有灵活性。根据法律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只是一种参考,真正要考虑的是,1)双方的心理承受能力。2)当地的生活水平。3)法律诉讼的风险。这点我认为作为一个律师很要把握,如果调解不成,势必会通过诉讼解决,那么你要判断,诉讼途径解决的风险,如果你没计算清楚,请不要轻易决定中止谈判。4)社会舆论。双方都还要在社会立足和生活,调解要顾忌社会舆论的影响。
亡者以逝,生活还将继续,我希望我今天为朋友尽的绵薄之力,能够告慰他的亡灵。请朋友安息。
感谢朋友们对我帖子给了那么高的评价。我继续写,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这周有些忙,签了一个顾问和几个案子。在我看来,顾问单位不分大小,案子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你可以想象一个从来未进入过法院的人在法院聘请的临时工、实习书记员的吆喝下签收副本和传票时的委屈和惶恐。因此,当他们坐在你办公桌对面时,你不单单要给他们法律上的帮助还要在心理上让他们树立起信心。我今天想谈谈的是如何接待当事人。
我的这个所是个小所,什么案子都接(当然,我不是什么案子都做,我所里的其他律师也各有擅长)。我心里总是在想,哪天我将我所在的写字楼的那个楼层全部租下来,那时,我也可以开一个牛屎样的专业所了。我办公室不气派,普通当事人进入时不会有进入五星级酒店那样的压抑,当然,我的办公室很整洁,各种办公设施很齐备,这要归功于我的助理。我不穿西装系领带,不是我没有这个,是我接触的当事人没有几个是所谓的上流社会,我服务的是平民和中产阶层,这个阶层的服饰偏重于休闲系列,所以我没有必要穿几千上万块钱的西装端着个架子让他们对我敬而远之。我办公室有很多种茶,条件允许,我可以去弄一个煮咖啡的天平来(那个东西确实是利用杠杆原理工作的,我每次在咖啡馆都要摆弄很多次)。总之,我说这些并不是文不对题。请时刻记住,我们是法律服务人员,我们是服务行业。我们存在的价值不是向社会显示我们有多么的优越,而是让当事人给我们授权委托,如果你服务的是上流社会,那你不能将办公室租在4星以下的写字楼里,但如果你的目标客户是普通市民或中产阶级,那你的高高在上会让你失去他们。
当当事人坐在面前的时候,我记得我读过很多书(中国的外国的)里的律师前辈们教过我们如何应付他们。我学了些皮毛,但我觉得中间的那些如何让当事人大把掏钱的套路我是不想学的,不是我不爱钱,但我觉得那些套路和抢没有区别。
当事人坐在你的面前。他们有很多困惑和委屈。如果他是原告,他想要知道的是,这个案子能够有几层胜算。法院不是我们家开的,我不能保证他能够赢。但我能够也必须向当事人分析程序的运行,实体法律的认定,已决案例的判断。通过这些,让当事人自己对案子有大致的认识。你最好不要拍着自己的胸脯说,我保证XXX。这样如果哪天法院的判决不是不保证的那样,你会有好戏看了。即便法院是你哥们开的,那你也不要保证,你犯不着让你哥们也招骂。如果当事人是被告,那你一定得告诉他案子的最坏结果,如果你为了赢得委托而吹牛皮,呵呵,我懒得和你说了。告诉当事人案子最坏结果的好处是,让当事人对事态有最冷静的认识,我认为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
分析法律,运用法律,就已确定的事实作出评价和判断,是律师的专业领域。你的处世风格和办事能力是你的核心竞争力。请刚刚入行的朋友们着力培养这些。找关系套近乎不是你的专业,外国律师一般找专业的公关公司弄,中国律师辛苦些,既是法律人才又是公关人才,真他妈的讽刺。如果有当事人让你找关系时,如果你恰好有个哥们是法院的XX,你可以问问。如果你没有,建议你宁愿不做这个案子,也别答应,否则,麻烦很大。
很多当事人对法律一知半解,认为只要和事情有关系的东西就是证据,于是当事人们会给你一堆很多年前的文件,喋喋不休的和你说几十年前的往事。请不用计较和打断他们,在他们讲往事的时候,你可以做的事情是低头查看和整理那些多年前的文件,挑出你觉得有用的。用铅笔在纸上记录些你认为重要的陈述,诸如此类的,你不要打断他们的话,当事人找律师,有很多人是希望找人倾诉,你没道理不听他们,除非你是个牛皮大律师,也不想做这个业务。
他们的陈述大致为10分钟到40分钟。我一般会耐心听。我在听的时候会总结出案子的几个关键问题,并归纳他的陈述。这很关键。当事人讲完后,会听你的发言了。
你要归纳当事人的观点,并找出法律依据。你要总结案子的焦点并提出问题。你要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你当事人这个案子会有什么后果。当事人不是傻瓜,他们会判断出你是不是他们要找的律师。
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你的忌讳是:1)摆架子。约好见面的时间,你迟到,他们说话时,你假装听或者看旁边的美女。他们说话的时候,你打断。这些,让他们很是认为你在端架子,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什么大律师。2)露怯。不是你专业的案子,你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会露怯,懂不懂是装不出来的,当事人随便问几个问题就会露你的底子。3)喋喋不休。你应该是个善于总结的人,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应该说的话,简短的说,清楚的说。4)不注意细节。你应该是个精明的人,衣冠不整、和人说话的时候接电话、说话粗鲁、在一个肮脏的烟雾缭绕的办公环境里接待当事人等等等等。
接待当事人是你受理案子的第一步,你应该给当事人的印象是,亲切,精明,思维敏捷,口才出众。再加上如果你的报价合适,我估计案子很大可能就是你的了。
如何写律师函
最近招了几个刚刚毕业的法学院学生,都参加了司法考试,成绩没有出来,一个个很期待出了成绩就大展抱负的姿态。可能我刚拿到资格的时候也是这个心态吧,所以,我留用了他们。
但我给他们的工作是客户开拓,我有业务方面的助理,况且我的主要业务在非诉讼,审查顾问单位的协议,参加顾问单位的收购项目,以及起草些不能让局外人知晓的文件,这些工作不适合给还没有入门的人做。我记得几年前,让一个实习生写了份律师函,词不达意口气桀骜,简直没有办法改。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律师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案件的诚意,不是最后通牒,谁会害怕律师?让人畏惧的是法律后果,如果律师函写成了讨伐信,我认为这个律师是狐假虎威了。
我尽量避免让我的助理提笔就写律师函。因为没有到一定年头的修炼,写不好律师函。我今天想谈谈律师函的写法,当然,律师函不是格式文件,也没有固定文本,律师函有没有效果,在于看函件的人。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写这个函件的律师的文学素养和法律功底,所以,不是把握十足,不要在你客户面前露出你的底子。
我写过N多的律师函,有回信的大约在20%,我已经很欣慰了。我记得最近的一份律师函是写给一个国有建筑企业的,我在函件中要求其给予工伤员工适当的补偿。在一周后,我收到了单位的回信,很礼貌的拒绝了我的要求,函件加盖了公司的印鉴。这个结果让我满意,我知晓了对方对这个案件的官方态度。我的函件没有激怒对方,没有让他们将函件扔进垃圾桶。
因为我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不可避免要收到企业转来的律师函,有的会让我觉得很信服,我会建议企业领导规避后果。有的让我很郁闷,因为公司老总也不满意函件中的语气,即便会在诉讼中败北,也要委托我不惜一诉。我想说的是,一份完美的律师函,是一份用词华丽的商业函件,是一份叙事明白、法理清晰的申明,是一篇绵里藏针外柔内刚的锦绣文章。律师函要具备的内容有: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3)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XX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XX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XX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等等等。当然,各种表述各有好处,关键要达到效果。
如何评价一份律师函的效果,我看有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两种:1)积极效果。对方收到你的函件,马上作出积极的回应,解决你提出的问题。这种情况在法治昌明的地方经常见,商业社会,诉讼产生的是负墒,没有人愿意摊上官司,如果理性分析,会作出明智判断。2)消极效果。你的函件对方不予理睬,你再次发函,仍旧石沉大海。这样的律师函产生的是消极效果,作为你的代理方,会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来主张权利,你所希望的和平解决纠纷的目的没有实现。
写律师函前,你应心态平和,对方非但不是你的仇家,甚至可能会因为你的锦绣文章成为你的合作伙伴或者你的下一个客户。你通过函件,应该告知对方你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声色俱厉的指责对方毫无诚信。如果不是基于客户的特别需要,我不建议将一份函件写成檄文,律师也不是洛宾王、陈琳,当然如果我的老总一定让我写一段能治曹操头风东东,那我也要尽力去完成它。律师函有时是侦察兵,通过你的函件,你可以知晓或者判断出对方对事态的看法。我很忌讳突然成为一个案子的被告,我起诉前,总是会给对方一个律师函,如果哪天我收到起诉书副本前没有收到原告律师的函件,我会战战兢兢,因为,要不我碰到的是个什么都敢弄的新手,要不我碰到的是个城府深藏的高人。
你的客户在哪里
我是助理的时候,常常担心的是自己何时才能独立的承接一个案子,并发誓哪怕这个案子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收款案,我也愿意以最大的热情去完成它。以至于当我第一次接到一个催收被告房租的案子时,我认真的准备了各种证据文件并撰写了几千字的代理词,向法庭阐明租赁合同的各种理论,搞得独任审理法官不得不几次打断我,让我简明扼要的提出要求。今天翻我过去的那个案卷,我心里有些暗笑,这不就是一个三句话可以讲清楚的案子嘛!
我估计很多年轻助理们在接到自己的第一个案子的时候,会发挥出自己最大的工作热情,要将一个枯燥的简单的案子搞得名堂繁多,在法庭上语不惊人誓不休。虽然有时确实有些过,但这正能说明他对自己案子的负责和对办案机会的珍惜。当执业经历越来越长,慢慢的有些人会倦怠,有些人可能会倦怠到不到开庭前一天不看案卷、开庭不带起诉书、甚至忘记开庭时间、在法庭上摆弄手机发短信,自认为是大律师,信口开河的发言,等等等等。我不希望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因为我知道我的每一个客户都来之不易,今天我想谈谈刚开始执业时,我们的客户在哪里?
我们谈到客户或者业务,我的前辈会用一个比较惯用的词汇“案源”来界定,我其实很反对这种提法,业务就是业务,客户就是客户,它需要我们用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开拓和维系,客户们也绝对不是一个什么源源不断的泉眼,可以流出案子来,因为你稍有些懈怠,这个源泉就会流向别的律师了,有的资深的律师总是对年轻的后来者说,这行很难,没有案源没有关系你不要进来。我没有案源,也没有关系,所以当我在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困惑的复杂的大脑里刹那间闪过以下的想法:1)资深律师们在阻吓我加入,即便我还不构成对他的威胁,但少一个竞争者不是很好?2)这行确实很难,不要贸然加入,但我看那么多律师都过得滋滋润润的,没有哪个愿意退出啊?3)这行可能很难,业务也不好承接,但也有可能是我没有找到承接业务的方法和途径。4)这行其实不难,资深的律师可能只是执业的年限比我长,不见得有我敢于开拓的勇气和精神。总之,我没有将所谓的“案源”难找当回事,义无反顾的进来了。当然,我确实也是背水结阵,因为当时我所在的企业在改制,我是分流的对象。
所以,亲爱的年轻朋友们,在你打算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请义无反顾的进来,请记住,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广阔的法律服务市场,往低了说,有很多新的领域等着我们一起开拓,往高了说,法治社会的建设也等着我们出力。所谓“智叟”的言论,你高兴的时候,就参考下,不要当回事。有这个心理定位了,满地都是你的客户了。
客户在哪里?他们在这里:
1)你的朋友和曾经的同事。记得在执业的第一天给你的所有朋友打电话,揣着自己的名片和事务所的手册一个个的去拜访他们,向他们介绍你的事务所和你的业务。你周围的朋友是你的第一批客户或者潜在客户。你的朋友可能只会向你咨询些小小的法律问题,或者即便委托你案件你也不好意思收取很多费用。但请你永远的记住,你的付出绝对有回报,邱旭瑜律师说“小事帮忙,大事收费”没有错。我做过一些行业,在一个企业中总会有些同事,这些人在我离职后会留住我的电话号码,他们遇到问题总会给我打电话咨询。
2)新闻媒体报道的案子。我们处在资讯时代,小猫在树上不能下来都会有新闻记者去报道。我们每天可以在电视、报纸上看到这里出了纠纷那里存在争议。只要你舍得花时间寻找,你可以在这些报道中找到业务。我记得报纸曾报道一个企业职工被无故解除合同,职工请求劳动部门解决的案子,我直接就找到了劳动部门,请他们提供职工们的联系方式,并愿意为他们代理劳动仲裁。我很幸运的接到了案子。请不要不好意思或者觉得这种事情不值一做。
3)公益诉讼。经常有律师起诉电信、铁路、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特殊利益部门,向对方索要1块钱的赔偿,我的一个朋友曾起诉移动通讯公司,让它们赔偿1块钱多收的短信费。这样做的目的绝对不会是为了赢得律师费,但这样做,可以吸引一群你的潜在客户。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在网络上征求东方电子的股东,准备向那个企业追索赔偿。只要你敢去尝试,这些案子可以让你小有收获。
4)企业团体。不是每一个企业团体都有法律顾问。在你成名前,你可以不必做大型集团的法律顾问,但中小企业的顾问你应该是可以胜任的,赢得这些客户不需要复杂的社会关系,也不一定要求你出身名门,只要你计划周详,做他们的顾问并不困难。我现在担任6、7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有的客户我已经服务了4-5年,我获得委托得益于事先的准备和对他们表现出极大的诚意。至于是否能够为客户长时间的服务,我认为这和律师的为人处世以及服务能力有很大的关系。
当你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客户群体,开始出现雪球的效应,当你的电话每天不断的响起,当你奔走在各个客户的办公室之间时,你再也不会理会“案源”难找,没有“关系”之类的话了。但这一切决定于你的工作态度。
适合你的事务所在哪里?
最近公布了司法考试的成绩,真是几家欢喜几家郁闷。通过了的准律师们,很多心头打的主意可能是找一个什么样的事务所去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我今天想谈谈你要找个什么样的事务所以及适合你的事务所在哪里。
我刚开始执业的前3年,换来换去呆了6、7个本地的事务所,大大小小的律师拜见过不少,各种各样的管理模式也见识了些,案子没有办几个,套路却学了一打有多,和我同科同榜的有些律师,有身家百万宝马香车的,有著作等身学富五车的,而我在前3年,摸爬滚打,练就一身野狐禅。请不要笑话我,我今天在这里悠闲的写着这些文字,嘻笑怒骂的,但脑海里浮现的是以往执业的一幕幕。我由衷的希望我年轻的朋友们能够少走弯路,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进阶。当然,普通资质的人们没有6-8年时间不可能有大的成就,朋友们也要耐得住寂寞。
每个人准律师都希望自己的执业起点要高些,最好能够一步进入外资所,国内顶级所,再不济也要在本地的名牌律师所里开始职业生涯。当然,这些想法是没有错的,但资源总是稀缺的,最终能进那些牛皮律师所的毕竟是少数人,我们中的很多人还是要进入一些芨芨无名的小所做助理。我没有外资所的经历,也只是偶尔去瞟过一眼金杜深圳分所的尊容,所以,我没有资格在这里胡说什么如何选择外资所和牛皮大所,但让我谈谈如何选省内的专业所和综合所我还是可以说得上话的。
你要去的事务所是这样的。
1) 稍微有些名气。
顶级有名的所挑人的程序很复杂,听说进金杜所要笔试、面试很多次,被刷下来的人很多,机会渺茫。那么,进稍微有些名气的所却没有那么复杂了。综合型的所要做出大名气很难,但只做一种业务的专业型所出名却相对容易。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意向来选择去综合所还是专业所。如果你是带艺投师(你是别的专业人员),我建议你根据你的专业选择执业机构,这样你能更快的上手。比如你是会计师,你可以去做收购、上市出名的所,你是工程师,你可以去做专利出名的所,如果你什么师都不是,那你就去综合型所了,呵呵。稍微有些名气的所里,肯定有几位稍微有名气或者很有名气的律师。他们可以带来业务,他们可以给你操练技艺的机会。
2) 稍微有些待遇。
法律服务业存在的基础是有人愿意购买这种服务。事务所通过客户付出的费用支付各项开支,其中,会包括助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在很多事务所的预算里,助理人员支出只占到事务所支出的很小部分,事务所最大的支出在给付律师提成费,其次是办公费用,辅助人员的工资只占到很小的比例。你或者是个自以为很有发展前途的家伙,或者你曾经是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或者你在学校发表过很多文章,等等,总之,目前的待遇肯定不会让你满足。但律师所的老板不这么看,因为你以前是什么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有些人总会拿出自己的简历,说自己是什么什么,你是学法律的,有个逻辑问题你肯定会明白,你以前的成绩不是今天或明天你成功的原因,充其量也只是个条件。所以,我建议在你作出业绩让你老师或者老板对你刮目相看前,你不要和他们讲价钱,谈待遇。我这样说,不是说你就要作牛作马,不是的。每一个城市的律师助理,基本会有一个行业的惯例性的工资标准。我宁愿在一个案子结案后,向参与案子的助理们发红包,也不会将他们的工资提升到超出我预期的高度。为什么?因为我还要观察。
我做助理时,老师也发我底薪,底薪刚够我支付房租和吃饭。我要过体面的生活,不能靠老师给,要靠自己去挣。现在有的年轻人会抱怨这抱怨那,我觉得可能是他们存在些误区。律师不是国家养的公务员,没有哪个会给他们发工资。在没有实力很老师老板谈报酬前,我的建议是忍耐加学习。
3) 你的老师很重要。
如果你让我在上述的三项中选择,我宁愿选择一个有能够指导我的认真负责的老师的事务所。老师重要到什么程度?你执业生涯中的第一个亲自指导你的人会对你的风格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你不能选一个整天吃喝玩乐打牌找关系的律师作为老师,他教给你的可能是讼棍的经验。你不能选一个唯唯诺诺一脸沧桑的律师给你做老师,他教给你的可能是无所担当推卸责任的经验,你也不能选一个惟利是图收钱不办事或者将事情甩给你的律师做老师,他可能基本不能教你什么经验。不好的老师多,但好的老师也一样多。你的老师应该是能够给你学习的机会,在忙碌中抽出时间来修改你不成样子的文书的人,他在你文书上划过的红杠杠越多,至少证明他对你越关心。你的老师应该是关心你的想法,经常和你交流的人,你的老师应该是愿意提携你,带你参加各种集会和庭辩的人。你的老师应该是愿意将你介绍给客户,并亲切的称呼你小XX的人。你的老师不一定要功成名就,身家百万。青出于蓝的道理你应该是清楚。衡量老师的优劣不在于老师的成功与否,而在于你是否从他那里走上正确的道理。
4) 工作环境很重要。
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样的重要。你不能在一个合伙人勾心斗角的所里工作,因为你的经验还不足以让你判断出谁是谁的人,谁和谁过不去。你有限的时间不能牺牲在事务所的内耗里。你也不能在同事间互相提防的所里工作。你可能会因为偶尔翻翻别的律师的档案招来忌讳让你牺牲得不明不白,而其实你只是出于对知识的渴求。你学不到配合和协作,你甚至可能会认为律师就是这样子,那就更加不好了。你应该工作在一个互相协助配合的所里,这个所可以不要很大,但要心理感觉舒适。你可以自由的发表意见,你好的建议会得到正面的反馈。
5) 你要觉得有学习发展的机会。
再有,你要觉得这个地方有你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你有个好的老师,你有个好的环境,你在一个能支付你一定的薪水和稍微有名气的所里,可能你还要感觉自己能够发展。当然,很多机会都是自己去争取的,或者是自己创造的。指望有人给你机会或者等天上掉下来机会都是不现实的想法。你的机会在哪里?在你给老师整理的文件里,在你法庭的发言里,在你陪同老师接触客户交换的名片里,在一般人看不见的角落里。如果你是个聪明而上进的家伙,没有人敢和你争机会。
总之,这就是我建议你要去的事务所。但是,当你发现你所在的事务所还不能完全达到这些标准,请适当的调整我给出的标准,而当你发现你所在的事务所上述所有的标准都完全达不到,那请适当调整你所在的事务所。你一年换个3-5家所,不是什么稀奇事,但一年3-5家所换你,那我建议你要换换思维方式了。
努力成为企业的顾问
很多人狭隘的将律师理解成打官司的人,总喜欢将律师和诉讼联系在一起。你也许会被这个俗成的理解所误导,将自己定位成一个诉讼型的律师,而放弃自己的专业优势。殊不知,现在的很多国内顶级所的非诉讼业务收入已经大大超过了诉讼业务的收入。甚至有些事务所已经完全放弃代理诉讼业务而专门从事非诉讼事务的处理。有些地区的律师制度里,将专门从事事务型工作的律师和专门出庭的律师划分开来,我觉得这很有利于律师将专业做精细,也利于律师间的协作。我甚至听说有一个国外的事务所是专门从事代理国际机场建设方面的业务的。虽然我们的律师制度还没有这样细分,但不妨碍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对自己的专业领域进行定位,在执业的最初几年选择出最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子和业务而不是做一个什么都懂一点其实什么都不精通的万金油律师。你执业的事务所可以是一个综合型的事务所,但你在准备自己独立执业以后,绝对不能是一个什么案子都做,什么业务都去弄的律师。或者你可能觉得我危言耸听,也看到过万金油律师混得很好,对我的建议不予以重视。但实际上,真正成功的大律师,绝对是一个专家型的、在一个法律领域内具有相当研究和造诣的律师。田文昌老师就是刑事诉讼领域的专家,在专业领域内卓有成就的律师还有很多,岳成律师、秦兵律师等等都是我仰慕的专家。
我今天想谈的是企业的法律顾问业务。如果你是一位有过企业工作背景的准律师、如果你是一位有工程技术、企业管理学历和经验、财务专业职称背景的准律师,我建议你将自己的专业定位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当然,真正能够实现你的想法可能要花费你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当你的客户一个一个的增加,你还是会清晰的感觉到你在成长,你在发展。
企业的顾问,是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一种,也是准律师们最容易上手的一种长期业务。这个业务的价值在于它的稳定性和再开发性。如果你能维护好客户,它在明年或者更长的年度内会习惯你的服务,越来越认可你的服务,这个业务也能为你带来稳定的收益,这是它的稳定性。企业的顾问,可以接触到包括企业领导层、管理层甚至执行层在内的人士,以及和企业相关联的很多企业外人士。如果你够专业,你能够快速的建立你的人际关系圈子,开拓到新的业务,这是它的再开发性。说它容易上手,是因为我很乐观的估计到每一个中心的城市里会有成千上万家企业,企业家都有可能购买你的服务,只要你的产品和模式能够被他们接受。从没有介入顾问业务到签到顾问单有点难度,但从签到一个单到继续签单却是不那么难了,这个月你可能只有一家顾问,你努力些,下个月你只要开发一家,那你就有两家顾问了,这更有利于你积累名气和实力。顾问和诉讼案子不同,因为不管怎么弄,案子总会有结案的时候。呵呵,相信我。
我乐观的认为,每一个企业都需要有法律顾问,尤其是生产型的企业。产、供、销、人、财、物,任何一个环节都会有法律来规定。中小型的企业业主们每天处理的几乎都是这些方面的问题。除非这位业主出身律师或者根本就不屑与律师交往,否则,他很是乐于听取你在企业与法律间的关系问题上的高论的。也不是每个企业业主都会在遇到法律纠纷之后才会想到律师,大多数的企业家们都愿意在作出决策前找律师商量而不是随便的提起笔就签订些狗屁不通的合同和章程。我的许多客户现在都有一个习惯,在签订协议前都会给我一个副本,让我审核下,一些项目,他们也希望我参与谈判。但我很清楚,他们这些习惯的养成是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有需求才会有市场,反过来,市场可以培育,需求可以刺激。比如,我们可以通过设计更加完善的服务模式、提供性价比更加优异的法律顾问产品去培育市场、刺激需求。我们不坐在办公室里幻想哪天一个钜子前往自己的办公室请你做他的顾问,而是积极的去向钜子们游说推介自己的好的服务模式,让他们来比较,为他们解决实际的问题。我是这样做的,其实你也可以试试。
你的专业背景和法律技能是你成为法律顾问的最大的优势,请你将它发挥到最大。如果有必要,你可以加强某一个领域的学习,有针对性的选择更加适合你的行业。我是机械专业的技术员,我有些会计的专业知识,这可以让我和机械电子行业的企业主们很融洽的商谈公司的法律问题。你可能是建筑专业的专家,我不可能和你在房地产专业领域的公司上竞争,你可能精通其他领域,那你完全可以在这个领域内做深做精。我估计没有哪个律师会是通才,如果哪个律师在自我介绍上说自己精通法律的各个部门,我会觉得这个介绍很可疑。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选定一个你最熟悉最精通的行业作为你主攻的业务范围,并在这个范围内选择你主要开发的企业、团体,研究它们的情况,关注他们的活动,这是你成为他们顾问的第一个步骤。
精心准备你的服务产品,针对他们的特点设计服务,准备合作的意向文件,并向他们发出你的意向,积极去跟踪这个意向的反馈,这是第二个步骤。我说得很轻松,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轻松。不过请你相信,不是每个企业顾问都需要有人去介绍和推荐。很多企业主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律师朋友,即便有,他们也没有时间去研究比较。当他们最需要人解决问题解答困惑的时候,也是你最有可能成为他们顾问的时候。赵国的平原君需要人员陪同去楚国借兵,因为赵国国难当头,毛遂对平原君说过,如果你将我放在你的袋子里,我会连整个锥子都露出来,哪里只是露出一点点锋芒呢?我希望准律师们都有毛遂的锐气,即便你面对的是个比平原君更牛的人物。
你的产品很重要,你要有和别人不同的特点,这就是我说过的核心竞争力。普通的法律服务律师们都能够提供,你的优势在哪里呢?这点,我没有办法去帮你,因为我自己每天都在想如何在服务上创新创优呢!
你有了好的顾问产品,你也走进了平原君的袋子中,成为钜子们的坐上宾,接下来的工作就请你好好的表现了。当你有了第一个顾问,走出专业律师的第一步,你很快就会有第二、第三个甚至更多的客户。
顾问工作应该留心的问题
你走进或者华丽或者朴素或者纷乱的企业的办公室,并正襟端坐在或谦诚或倨傲的老总们对面时,请记住你今天的使命。如果上溯到几千年的战国时期,你属于“士”。你不是老总的属下,也不是他的管家,更不是他的领导,你是他的谋士是他的客卿是一个独立的“士”。战国做得最高级的士,我个人认为是苏秦,他连横诸侯,佩六国相印,却不属于任何一个集团。同样,作为法律顾问,你应该独立的思考和判断,绝对不能迁就老总的无法实现的意图而丧失自己的独立性。这样你就沦为老总的属下,你存在的价值就几乎丧失。
我想先谈谈我对“士“的认识,什么才是“士”?《论语●子路》:“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也?”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使命,可谓士矣。”这个标准太高了,我估计从古到今是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但要向这方面努力。于是,子贡“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我翻了些老祖宗的东西,我觉得这个论述比较全面的阐述了“士”的几个层次,我听讲座的时候听到这个论述心里很是受打击。即便是“言必信,行必果”的这种被夫子成为“硁硁然小人哉”第三个层次,我有时候尚且无法做到,更何况“不辱使命”的最高标准了。
从士的标准谈如何做企业顾问可能是一种新的角度,我不见得能自圆其说,大家也就参考参考而已。
作为顾问,作为企业老总们决策的参谋,有很多工作要求我们独立去完成,要求我们“出使四方”,比如,我们要代理他们在谈判桌上阐明立场,我们要代理他们开展独立的尽职调查活动,我们要代理他们出席法庭,这些需要我们能完成工作,不辱使命。如果你是个缺乏责任感缺乏士的精神的律师,你就可能做不到慎独,会被老总的对手迷惑、欺骗甚至收买,这就不但不能说是有辱使命,甚至可以说是吃里扒外,监守自盗了。即便按最低标准来衡量,你是否能够做到按时完成老总交付的工作任务,诚实守信,行为果断,不拖拖拉拉?你是否愿意恪尽职守,审慎对待自己的工作?
我所理解的顾问的工作性质和态度是这样的,我也尽力的去这样做。虽然没有人愿意照搬别人的工作模式,但对自己从事的工作的理解和定位应该是很清晰的。
顾问为决策者提供的是参考意见,而不能越俎代庖的作出决策,因为你不能对决策的后果负责任。我见过有些顾问在没有请示老总前就对代理的事务表态,宁愿事后去要求老总追认,还有的顾问希望得到最大权限的授权而不去考虑授权越大而责任也越大。我的工作习惯是,凡事请示后方才实行,谨慎小心。不是我不愿意承担责任,是因为我很清楚自己的定位,我只是个“士”。
我建议开始从事企业顾问的助理律师们养成一个习惯,多请示。这并不丢你大律师的面子,反而会给对手你很谨慎的印象,给老总你很老成的印象,从而增加你的分量。我很恼火我的助理不主动给我电话,报告工作情况,不是我有领导欲,不放心,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战国的士到如今的律师,跨越几千年,但中间还是存在些联系。冯谖是孟尝君的士,代理孟尝君去收取地租和欠款,却私自焚烧借据免除债务人的欠款。今天看来可能是代理人超出代理权限,虽然被代理人事后追认,如果老冯是律师,极有可能被追索赔偿。然而老冯独立判断,为被代理人收购了人心和拥护,却立下了大功。我说这个故事不是要助理律师们遇事擅自作主,而是想说明,如果你还没有修炼到上客冯谖的层次时,建议你不要自作主张而贻笑大方。
做顾问的方法
昨天我写了一些关于法律顾问的东东,我今天重新读了一遍,我认为这还是些形而上的东西。《易》有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我今天想谈谈做企业顾问形而下的问题,也就是做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法问题。否则,大家会说我是个卖狗皮膏药的家伙。呵呵,我可不想背上这个坏名声。
有开拓法律顾问业务的思路和方法,有做法律顾问的平和独立的心态,加上做法律顾问的好的工作方法,这项业务就能够为你带来稳定的收益,更重要的是能够给你更多的发展机会,让你迈上更高的台阶。
法律顾问业务是一种相对复杂些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我的工作方法一般是这样的。
1)拟定服务工作计划。法律顾问服务的周期较长,一般最少都有一年时间。这就需要律师能拟定工作计划,合理分配时间,开展工作,理顺客户的内部法律环境。比如,你可以制定计划理清客户的管理流程,找出客户管理流程的中的风险控制点;你可以着手制定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你可以着手拟定客户的文书管理流程;你可以拟定客户经常使用的文书范本;你可以列出准备着手办理的诉讼案件清单提请老总审批;等等等等。总之,你应该马上着手进行研究和计划,并将你的计划提请老总们批准。不是每一个律师都会像我这样的工作,或者他们有更好的工作方法,在找到更好的工作方法前,我采取的是“苯鸟先飞”的办法,制订计划而后实行。
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你应该保存所有为客户撰写的文件包括这些文件的电子文本,所有客户提供给你的文件副本你均应该分别编号归档,我见过一些不好的习惯,电脑中的文件凌乱不全,没有完整的档案文件,甚至连客户什么时候续约都无法准确记录。你还应该定期向客户提交工作报告,重大案件的办理过程应书面通报客户。等等。你可能对这些做法还很陌生,并且认为这样做很让你浪费时间。但请记住我的提醒,这些习惯能够让你长久的留住客户,相对于做一单丢一单的情况,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工作习惯么?
3)着手解决实际问题。老总们聘请顾问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和遇到风险时及时处理。很多对行业一知半解的人总会给你灌输些“中国人一般都是事后找律师,事前没有找律师习惯”的所谓说法,让你视法律顾问业务为畏途。实际上,真实的情况是,老总们的法律意识要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现在的30岁左右的老总,几乎都是具有高学历的精英,他们可不再是以前的暴发户。他们希望通过法律以及其他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产业。和他们接触交往,为他们服务,你可以立马改变很多以前的误解。但你要着手解决实际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如何应对法律风险规避责任,参与项目的实际运作等等。我的一个助理曾经在我客户那里严重的失误,他所学习的经院法律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法律的力量体现在它运用的现实社会生活中,现实的生活也需要法律的运行能够根据实际的情况有所变通,而法律顾问的价值就在于变通执行法律时规避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比如,当企业还没有实力去承担某些规定的费用时,你不能游说老总去做这些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经营的事情,你应该尽力找到规避这些费用而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你撰写的应该是符合企业经营习惯的法律文件,而不是生硬的套用法律规定改变企业的惯有文化。
4)经常性的沟通。经常性的沟通能够帮你解决很多问题。能够增加企业对你的信任,能够避免误会增进理解。沟通包括这些方面:1、定期用口头和书面的形式通报事务所的情况,有很多事务所采用了事务所简报的形式和客户沟通,我觉很专业。你的事务所如果没有条件这样做,你可以采取些简单的办法,比如每周和企业领导通电话、定期前往老总办公室拜访等等。2、在特定项目中经常的交换意见,达成共识。3、向老总们提出建议,提醒老总注意防范风险。比如,我的一个客户的商标使用期限即将到期,但老总们忘记交待续展事项,我马上通知了企业管理部门办理续展手续。企业对外签订的重要文件,在老总签署前,我一般会审查,并指出需要注意的事项。
5)绝对不介入客户的人事关系。任何企业的办公室中,总会有互相较劲的情况,处理的好,能促使企业内部竞争,增强企业的活力,处理的不好,可能消耗企业的资源,造成企业内讧。你不是企业的员工,你绝对不能介入这些无所谓的人事关系中。顺便提醒你,你只对老总负责,没有老总的授权,建议你不要接受任何人给你指派的工作。如果你是位帅哥准律师,对于老板们的漂亮秘书,请绝对不要产生遐想,呵呵。在你不明状态的情况下,请慎言,不要认为自己是个律师就不分场合的雄辩滔滔。
当然,还有很多方法受我的认识限制而没有总结到,其他的律师们也会有更多更先进的工作方法,建议你多多观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你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我在上几个帖子上说了你要找的律师事务所是什么样子的,但现在流行的是双向的选择,你想去的地方,人家不一定搭理你,别人看上你,说不定你也不待见人家。孙子也说,“知己知彼者,百战不殆”。因此,我觉得在说了你要去的事务所的条件后也很有必要谈谈律师事务所招聘助理所具备的条件。我好歹也主管着一个律师事务所,在这个方面还是有些小小心得的。
我们的法学院培养了很多经院法律人,早几年法学是热门,只要是个大学就开法律系就设置法律专业,他们才不管你念了几年毕业后做什么去。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做与自己专业一点没有关系的事情,我不能说是浪费资源,至少一点,误人子弟还是有的。我听说本地的一个专科学校还开了个什么电子商务与法律专业,时髦得很,所有的时尚便宜都占到了,但我总觉得这两个专业怎么也联系不到一起去,至少目前我们的理论研究积淀还够不上将两个学科的边缘开设成一个专科专业。我咨询了几个这个专业的同学,他们大部分学会了怎么上网,至于法律,他们好像不懂什么。我不是媚外的人,但我还是觉得先念四年其它专业的本科再念法学院的设置是合理的。所以直到今天我还是很欣慰自己在学校混了四年的机械制造毕业了才去学法律,无意间让自己有了其他专业的知识积累。红楼梦里有一幅对联,说什么“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虽然圆滑和世故了些,但用在法律专业上,还是有些指导意义的。很多人只知道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让这样的人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我估计会闹出一些笑话的。有些学校的法律专业,常组织大一大二的学生去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大三大四的学生忙着找工作没时间),还要将这些活动上升到一些具备意义的高度,我看着就觉得好笑,几个屁大的小孩去帮人家咨询婚姻问题,帮助老人家谴责其子女,我看不会有什么积极的效果吧。
我说上面的这些,是希望你马上丢掉法学院里学到的那些东东,金庸先生在《倚天屠龙记》里说了个故事,武当祖师张三丰老先生在传张无忌太极牌系列武功时,不是让小张记住那些招式,而是让他忘记,忘记得越多越好,全部忘记才算练成。你可能不理解,但我现在理解了。你在法学院里出来,学到的那些非但不能指导你的实践还有可能让你在代理案子时严重筐瓢,对你老师的指导满不在乎不放在心上。你学到法律的精神和理念是你的最大收获,(如果你学到了的话)这是形而上的东西。至于你学的那些所谓技巧,除非是你实际操作过,否则不要当回事。你将你学到的全部形而下的东西全部忘记了,打破坛坛罐罐,这反而有利于你轻装前进。
你能考上,你肯定花费巨大的努力,我再这样打击你,实在不应该。但取得资格,不代表你能够成功,甚至都不能代表你就能从事这个行业。每年有很多律师黯然离开这个行业,有相当比例的律师拿不到行业平均水平,真是“有人星夜敢科场,有人辞官归故里,少年不识愁滋味,老来方知行路难。”哈哈,你不要认为我老气横秋,但这是现实。
几个朋友都和我谈了他们对助理的看法,我综合了他们的意见,从这几方面考察助理。
1)人品。你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很难一下子做到沉熟稳重,这些我理解。我也没有要求你一下子就能为我独当一面,即便你愿意,我也不会拿我的名誉和前途开玩笑,所以,我会慢慢的让你接待客户,接触案件,参与我的项目,直到你羽翼丰满,锋芒毕露。但这些前提是,你的人品能让我放心。我的客户中,有些年轻员工见财起心会携款消失,给他唱卷包会。很多老总对我抱怨,忠诚的人不能干,能干的人不忠诚。但我给他们的建议是,能干与否是技术问题,这个可以培养,忠诚与否是道德问题,没办法改变。所以,最好先选择忠诚的人。律师接触的很多是客户的机密,甚至会关系到客户的生存发展。你作为助理,难免不会有所接触,守口如瓶你能做到否?客户的竞争对手需要这些,你能受得起诱惑否?你的老师辛辛苦苦的培养你,你会不会因为些斗筲利益,和他反目?等等等等,都体现了你的人品。
2)志向。
《菜根谭》说,“君子之志,青天白日,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华,玉蕴珠藏,不可使人易知”。你可以不表露出你的才能,但不不能不表明你的志向。做律师,你的目标是什么?是赚大把的钱财,是积累很高的名望,是赢得朋友的称誉,是以此为阶梯登上更高的台面?只要不侵害到其他人的利益,你的这些志向都没有错。只要你能够周密计划,按部就班,加上些运气,这些想法都能够实现。但在助理律师的阶段,我希望你能够淡泊,对钱财也好,对地位也好。少年得志并不一定是好事。争强好胜四处树敌绝对是做律师的大忌。我不怕你和我竞争,因为我很少和人家争,呵呵。我做的事很多人都不做,今天我在写帖子,和年轻的助理谈话,这就是很多大律师们没有时间做或者有时间也不愿意做的。
3)学识。
你应该是个好学习的人,除了研究法律,你应该着力让自己具备其他方面的专长。比如,你可以学习宏观经济学,明白经济社会的运行规律(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建议你通读一遍),在微观上,你学学企业财务知识,能够看懂会计报告,并分析它。你抽时间学习些技术类的知识。比如你的老师主攻建筑房地产,你应该学习学习房地产方面的专业技能。做一行,学一行,精一行。你还要有些其它方面的素质。比如,你的客户爱好收藏,你可以研究下收藏方面的文献。你的客户喜欢喝茶,你也可以了解些茶道文化,你可以看看历史书籍,增加你的心态的厚重感,每天泡在网上看花边新闻(看看我这个帖子就行,呵呵)或者喝酒泡吧,我估计是难得成就一位成功的律师的。总之,你是个律师了,你应该着力培养自己在很广泛领域内的爱好,提升自己的品位和学识。这些东西,有时具备实用的价值,但更多的方面,能让你内心充实,让你心态淡定。当然,这些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来。但我总认为,与其花时间感叹工作难开展,让自己的心态沉迷在失败的氛围里,还不如整理自己,提升自己。
你是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毛主席在那个时候可以指点江山,我们没有他老人家那样的远大志向,但至少也不能让自己的大好年华虚度。
你不是商人
经常在一些文章和聚会上看到和听到有律师自比商人的。我倒是晓得诸葛亮在没有出山前自比管仲的,不过我认为孔明的自比比较恰当而且他的成就要高于管子。但律师自比自己是商人,我就觉得不恰当甚至不正常了。如果照我的理解,律师要善于包装和出售自己的学问,向客户推销自己,在市场上实现自己的价值,倒还是有些商业的特性。但我看了一些人的做派,可能要与我的理解有很大的区别。我去过几个事务所的办公室,发现几个合伙人都在读高阳的《胡雪岩》。胡某人我倒是晓得,在史书上有过记载,野史笔记也有他奢侈的记载,有个笔记说他每晚翻绿头签子找太太,早上有一盘五颜六色的宝石让他养眼。他太有钱,也不大有可能请我做他的法律顾问,所以,我也懒得太关注他,呵呵。
我喜欢读些历史书,我印象很深的商人有奇货可居运作帝王被封为文信侯的吕不韦,有助越灭吴泛舟太湖号为陶朱公的范蠡,也有富可敌国别号三秀的周庄沈万三,再有就是那个协助左文襄转运粮草的红顶子商人胡雪岩了。这些人大多和官家联系甚密,除了陶朱公淡看功利逃过一劫外,其余几个的结局都不是那么好,吕某被杀、沈某流放、胡某籍没,下场都很惨。所以,我一直就没有搞懂为什么这么多人去学官商的。
当然,商人没有什么不好,从大的方面说,他们有的能扶危济困解民倒悬,有的能兴国安邦富国强民,最普通的,也能流转通货,兴业济世。这些是商人的优秀品质,也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么不堪。从小的说,商人投入资本,赚取回报,也属于基本的经济规律,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反而,如果没有商人,经济一潭死水,倒很可能导致国危民困,积贫积弱。我们历史上有的是抑制商业的惨痛教训的。再从自己来说,我的固定客户都是商人。他们再不济的也身家百万,拥有自己的工厂产业。我们律师的大部分客户是属于商人的中产阶层,没有他们,你靠什么安生立命成就事业啊?
有的商人也有不好的习性,商业追求最大的利益,追求投资的最大回报。没有制约的商业行为和强盗抢劫没有区别。偷逃税款、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奸商作为,我们不是常有耳闻么?
律师行业,有自己的独特规律,作为第三产业,我们确实要遵循商业的规律,比如,提升服务质量,赢取客户的信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投资利润,进行适当的营销,推出新颖的服务模式等等这些,都是商业的运作。
但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商人,或者摒弃商人的优良品质,一门心思放在提高收费,官商勾结,欺诈客户上,那这样的商人,其实是“伤人”伤己了。这样的商人大可不必去做,也做不长久。
你和商人的区别在:
1)你没有做交易的筹码。商人可以拿资金、商品去做交易,律师没有筹码不能做交易,千万不要拿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原则做交易。为满足客户的需要,有人会做伪证,会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丧失起码的人格尊严,这样的人,千万不要去学,也不要认为你做了别人会不知道。律师行业机会很多,能成就很多人,但风险也很大,能毁灭很多人,为了些身外之物去走钢丝其实很没有必要的。
2)你的服务没有标准。一件有形的产品,好不好,大家都可以看得到,如果10个人里面有8个人说不好,那很有可能真的不好。但一件无形的服务,你针对的是独特的个体,提供的也是独一无二的服务,不存在对比,也没有标准,你的客户说好,很有可能其他人说不好,你的客户说不好,有可能旁人会说好。好与不好,只有你自己知道。
3)你没有商人的实力。除了几个顶尖顶级的律师,可以去左右宏观政策,可以呼风唤雨。大多数律师其实并没有多少实力,任何一个区县法院的助理审判员都会自以为比你牛气,对你呼来喝去的。你的实力只是你的学识和能力,除外你没有什么可以依凭的。商人不同,他们有的甚至可能做到垄断价格,操纵市场(有很多例子,也有很多这样的家伙被送进了监狱),有的能够控制一个地方的产业,实力再普通的商人,也能够在自己的公司内指挥调节。你能做到么??
4)你不必学商人的计较。商人投入的,是可以计算的真金白银,他肯定要计算得失,为了利益,会计算到小数点后N位。而你不同,你的投入和产出是不成比例的。你是个悟性高的人,可以用极低的投入产生极高的收益,而你是个觉悟差的人,你的投入不会产生收益。所以,你大可不必去计较,一件付费的案件,你只有赚多赚少的问题,如果你认为这个案子没赚头,完全可以不去碰,何必去计较争议,和当事人讨价来还价去,降低自己的格调?
给你个建议:以后听到哪个老律师说自己是商人,请和他保持距离,因为有可能他会将你作为交易的筹码牺牲掉你,有可能让你学得奸诈圆滑;看到哪位将胡雪岩作为执业的导师,动不动就提到胡某某怎么说怎么做,请离开,因为有可能他想勾结法官,买卖法律原则。你只是个刚刚入行的助理,这些东西,你知道就可以,别去模仿。这只是个建议!
我看了一个湖南台的《谁是英雄》节目,常常会有些人在表演些吃玻璃、吞火焰、用刀砍自己的身体的节目,每次看,我总要孩子走开。别去学人家。在自己还是助理律师的时候,去学那些需要高深技巧才能处理的手法,是邯郸学步,会忘记自己的路怎么走了。
计划你的团队
汉高祖刘邦在鸿鹄歌里唱,“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然满腹的失落,但我还是可以在这个歌里听得出对太子刘盈的商山四皓团队的羡慕。汉高祖所叹的羽翮,就是团队,就是毛主席所说的,“我们都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共同的革命目的走到一起”的同志。苏轼在《晁错论》里说,“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之志”,我看这个判断还要引申一些,那就是,还要有一支志趣相投,能力互补,同气连声的同志组成的团队。我今天想谈谈准律师们要注意团队的计划和培育。
历史上,几乎所有成就事业的政治家、商人都会有一个强有力团队。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在陈桥驿对把兄弟周世宗的儿子恭帝突然发难,不是团队成员石守信、赵普等人的周密策划,他怎么能黄袍加身?而时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团体都开始重视团队的建设,几乎所有成功的企业以及企业家背后,都会有一直精诚团结的团队。我们往往听到核心团队出现问题,某个大企业集团灰飞烟灭的新闻。我的一个客户老总,就非常注重团队的建设,他的核心管理团队都是企业一个方面的人才。他甚至在收购一个企业时除支付股份收购价格外,还额外的支付了确保经营团队稳定的费用,是因为该企业有一支很团结很务实的管理团队。
律师行业已经慢慢和那个靠个别律师侠客般仗剑江湖扬名立万的时代作别了,一个依靠团队,提供多方面服务的时期已经开始。虽然还有很多小所仍是一位资深律师独立支撑,但显然这种情况已经很难适应分工越来越细密的客户需求了。同时,法律部门的细分,法律条款的浩繁,一位律师已经不可能在所有的部门法均游刃有余了。团队的形成以及建设已经从概念变成现实。团队服务能够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也能处理一些比较复杂的业务,不可想象一位律师就能完成一件收购业务,能完成一件融资业务,能打好一件涉案标的巨大案情重大的诉讼案子。即便目前常规的业务,有一个团队来操作,也要优于一位律师去处理。比如,你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的开发和服务,你绝对会需要有一位精通诉讼业务的律师配合处理企业中出现的诉讼事项。同时,你需要一位客户开发和管理方面的助理和一位事务处理方面的助理,来处理客户的日常事项和开拓团队的新客户。而你,可能做的工作是筹划团队的发展方向,承接客户和处理客户的重大业务。这样,你就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工作团队,缺少任何一位团队成员的协作,客户的工作就无法完成或者完成起来很费时间和精力。同样,律师团队的组建也是市场的需要,现在很多业务都通过招标完成,比如银行资产重组和处置,大型的破产收购业务,客户都会向各个律师事务所发出要约邀请,即便中间有些形式的成分,但一位律师去承接这样的业务,显然连形式审查都通不过,更不用说进入招标程序了。
你会有很多机会结识朋友,并在以后的执业生涯中形成自己的创业和工作团队。这些朋友可能是你事务所的同事,其他事务所的朋友,你的同学校友,或者是你的老师。如果你是一位有志向的准律师,如果你希望在你的执业生涯中有一个自己自由发展的平台,我建议你从今天起,开始筹划和准备自己的团队。当然,如果你只准备成为一名在事务所独立执业的律师,也没有做些大案子的计划,或者想等到有大案子再做打算,你大可不必费神继续往下读,因为组织一个团队是很困难的。如果你认为自己还是个准律师,目前计划这些太早,要等到有能力的时候再去计划这件事情。我不想与你辩驳,我只想告诉你,机会永远只属于有准备的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我看过很多事务所分分合合,大所变小所,小所合成大所,应了天下大势合久必分的老话。问题基本都出在团队上。我一直在检讨和重建自己的团队,我想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你,不对的地方,请你指正。
1)领导的艺术。如果团队由你组建,那你是创始领导。你的人格魅力和领导能力很重要。律师靠的是人合,如果你是个锱铢必较的人,你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你是个城府深藏的人,你是个事无巨细均要过问的人,这个团队很难组建,即便组建了也很快会散掉。我的老师告诉我,作为团队负责人,别的能力差些还都没有关系,主要是,吃得亏,放得让。我深以为然,一件业务,大家一起做,出力各有各的方面,在分配的时候,你不能只顾着自己拿足而不管成员的利益。即便是你出力最多,那你也要能放让,因为你是领导。很多团队,大家在患难的时候可以精诚团结,共度难关,反而在事业稳步提升,可以享受成功的时候爆出分裂的冷门。我觉得问题出在领导。如果你想在执业后的几年内有自己的团队,请千万记住,吃得亏,吃亏是福。事可以多做,钱可以少分,这才是长久之计。
2)共同的理念。律师都是些精明的人,即便两人的想法截然不同,两人都能讲得出道理。组建团队时,一定要谈得来,了解得透彻,对法律服务有共同的理念,对法律有共同的信仰。你团队里的同志,必定是互相知根知底,互相信任能托付身家的人。不要盲目扩大自己的团队,一定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志趣相投也是一个方面,在一起多沟通。
3)能力的互补。团队的目的在于集中大家在各自领域内的优势,隐藏起各自的弱点,互相配合,相得益彰。你可能暂时还没有能力和经验组织大型的团队,我建议你和一位朋友相配合,在一个业务中,根据各自的特点分割业务。在多做几个业务后,再形成稳固的团队。
或许我还能够总结出更多的条件和要求,但主要的方面我已经大概总结出了。律师道路上荆棘丛生,危机四伏,一支团队的生存能力肯定是要强过单骑而过的游侠,同样,一支团队所取得的业绩,一定也会大于孤独大师,因为即便他神功盖世也难低四手。所以我建议,如果你觉得时机成熟,请马上着手你的团队组建计划。
关于品位
我在几年前,好像是99年左右,偶尔读过叫保罗•福塞尔的美国人写的一本译名《格调》的书,这本书的英文名为《class》,我查了下字典,还有阶层、阶级、等级、品位的意思。外国文字很有意思,将阶层和品位作为一个词,似乎可以理解成什么样的品位就属于什么样的阶层。这本书的内容,我至今还记得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个美国人好像已经成了精,居然能够从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出行车辆、衣着、谈吐、饮食、阅读兴趣等这些我们平时都不太注意的问题上判断出他的品位以及所属的阶层,这个人是个很势利的家伙,我一点也不喜欢,但我无可奈何,不得不在很多方面接受他的指导。
中国社会历来是以儒家的温文尔雅做包装,行法家的实用主义的内核。所以即便是无数的老先生呼吁,不要“只认衣冠不认人”,或者自信的声明“布袍子下面是人”,酸酸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藐视的那些穿着洋装的富人。但现实生活中,世人总会将你从头到脚的打量,再决定是否与你交往。人的生活品质、教育背景、社交范围等因素决定了他在生活中的表象。你即将从事的职业决定着你必须与形形色色的人交往,你可以慢慢从这些表象去观察他们,判断出他们是否属于你的客户,别人也能够从这些表象中观察你,决定是否将他们认为重要的案件交给你办理。我认识的一些律师有时会抱怨自己到手的案子丢了,抱怨自己没有关系,抱怨当事人太小气,抱怨人家没有给他应有的尊重,但很少有人去实际的检讨自己的失误,这些抱怨让自己生活在失败、失望、指责的氛围里,让原本还可以再争取的机会也跟着丧失掉了。所以,我想谈谈年轻律师怎样注意自己的品位。
一个人的品位与内心的修养和见识相关,虽然我也不能否认自身拥有的财富也是维持和提升品位的一种重要因素。但当我们暂时还无法在一夜之间暴富时,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自身掌握的资源来形成自己的品位。你给人的第一印象,来自你的衣着、谈吐、工作的环境。即便你是个非常有内在功力的律师,如果这些不能让当事人满意,你也同样很有可能失去机会。
1)衣着。邱旭瑜律师曾举出个例子说,哪天你只有10000块了,你应该用这笔钱买一套9990的西装,然后吃一个10块的便当,去赶一个名流的聚会,说不定还能碰到运气。我虽然觉得他的这个例子有极端的成分,但他要表达的要和上层交往必须有和上层品位相吻合的服饰装扮的意思我还是赞成的。穿一条牛仔裤去参加大家都穿晚礼服的聚会,除了显得自己格格不入外,我估计很有可能被保安以衣冠不整礼貌的请你离开。实际上,我赞成的是,你的服饰应与你所处环境相适应,并体现你的职业特征。有些事务所要求员工在工作状态时穿着正装,不允许在办公室衣着随意。我建议你能够有几套颜色深蓝的正装,能够在法院开庭和客户的重要会议上不显得突兀,同时,你也有能够替换的休闲服饰,让你能够根据需要在非正式的场合中会见熟悉的客户时不让客人感觉你距离遥远。如果条件允许,请不要购买二线的品牌,服饰的优劣,真正注意观察的人很容易分辨出来。在陌生的客户面前,我不希望你因为服饰而露怯,不能自信的发挥出你的实力;也不希望因为你随便的穿着,而失去赢得委托的机会。我这里引用《格调》中的一个实验来说明注意衣着的重要性:
“莫罗伊的一项试验令人满意地记录了领带与职责、雇员身份、以及驯服的中产阶级其他特质所具有的关联。他让一些男子参加职业应聘面试,其中只让一部分男子打着领带。他发现:
“无一例外地,打着领带的先生们得到了工作,而没打领带的则遭到了拒绝。尤其令人意外的一个情境是,一位不打领带的应征者让主持面试的人感到极不舒服,他索性给了应试者6.50美元,叫他立刻出门买一根领带,系好,再回来完成面试。当然这位应试者还是没得到那份工作。”
2)谈吐。“语言最能表现一个人。一张口,我就能了解你”。律师的雄辩口才需要展示给法庭,国内的司法机构并不重视这些,很多律师便将这个能力转移使用在当事人那里,以希望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在我看来,律师的谈吐更主要应该表现律师的睿智和博学,而不是律师的攻击和煽动。优雅的谈吐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和养成,需要通过大量的阅读,需要和高尚的人交往、交谈,需要内心充满淡定和闲适。内心迫切,则口不择言;心智幼稚,则口无遮拦;心思狡诈,则言辞闪烁。这些谈吐,均不适合律师职业,也远远谈不上优雅之言谈。在我看来,能够经常和一些各个行业的朋友们优雅的言谈交流,其实是人生的一种幸事。我建议你采用陈述性的语气和语调来表达你的观点,而尽量避免情绪激昂的发言,即便你心情激动。如果你是个刚刚执业的律师,我建议你在第一次与客户谈话时一定要周到严谨,谦虚诚恳。切忌因为赢得委托而言辞急切,言语失真。
3)环境。你的品位还表现在工作环境上,一个设施破破烂烂、文件乱七八糟、人员进进出出、声音刺耳嘈杂的事务所是不可能会有重大的客户授予委托的。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的律师的能力和品格也很是值得怀疑。我看很多准律师不注意这些,我去过的几间事务所助理律师办公室,有的电脑旁边放着烟灰缸和饼干桶。有的在桌子上放着卡通娃娃,在开放的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大声喧哗,办公室乌烟瘴气,文件在桌子上胡乱摆放,这些场景,让人联想这里是不是一个网吧。一个整齐洁净的工作环境能够提高你的工作效率,能够让当事人信服你的能力。
在客户看来,你应该是一个时尚而不时髦的律师,谈吐优雅,举止文雅,思维敏锐的律师,是一个沉稳,淡定,自信的律师,这样的律师,为什么不将业务交付过来呢?
你的老师
韩愈有说过,“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也强调过,学生不一定不能超过老师,老师也不一定要强过学生。不过他的文章我不爱读,主要是逻辑太严密,方方正正的,你总是说他不过,跟他不上。我估计他不见得是个好老师,总是一种教训别人的姿态对学生,一副道学家的嘴脸,哪个学生能受得了啊!
你执业之初,最好有一位老师带着你,虽然他不一定能够为你传道授业,但在你对一个业务搞不懂状况,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他为你解解惑总还是可以的。大部分愿意带你的老师都是工作勤勉,认真负责的,他们不但能够为你解决事业和学问上的困惑,而且还能让你明白如何做人和做律师之间的的很多道理,当然也有的老师带你可能也有将你作为廉价劳动力的打算,让你查查文件,送送文书,钉钉案卷,买买槟榔什么的,这可能让你觉得冤枉,会有一腔抱负化做流水的失落感,呵呵,那我只好建议你先忍着,看看这个老师的本事再说吧。但如果你不幸拜在一个道德败坏,人品恶劣,业务水平低下的老师门下,我奉劝你立马走人,即便他开给你很高的薪金,让你觉得做律师真爽。
什么样的老师会带出什么样的学生,因为学生耳濡目染的,慢慢老师的法律观念,工作方法,办案套路会被学生接受并形成了自己的习惯,这可能是个好事情,会有一位年轻的后起之秀脱颖而出;但也可能会让一个原本成为大律师的家伙沦为讼棍。所以,我今天想谈谈准律师们选择入门的老师。
既然老师很重要,所以,在选择老师上你要花些心思。可是你现在可能是出门一抹黑,况且也没有哪个律师头上会写着我是好老师,所以,我估计给你说些理论课是不能解决你得实际问题的。说到这里,我想起《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华山派的气宗、剑宗斗得不共盖天,他倒是两宗的功夫全学了,还不耽误他喝酒谈恋爱,整个一个杂家,不过这人是绝对做不得律师的,心思太单纯,容易被人利用。《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我也有些心仪,倒不是很多姑娘喜欢他,是因为他可以自学成才,成为绝顶高手,不过这个人没有原则,不敢斗争,是做不好律师的。《神雕侠侣》的杨过,这个人很是不幸,要父母关爱的时候,父母双违,想学习的时候,老师尽给他捣乱,开始谈恋爱吧,尽碰到些拆台的家伙,但我觉得他悟性高,他可以在旁边看着别人学就会,他倒是可以做律师,不过心态悲凉,太看破的人理论上或许会有成就但在实务上却难得。这几个人我推荐给大家,其目的是,1)即便是有老师,即便是出身名门,也要博采众长,以期融会贯通,心存门户之见,就将自己的发展路子弄窄了;2)如果不幸一时找不到老师,只要以前有些理论基础,就找几本实用的教材研究参详,虽然可能会有些弯路,那如果你找的是本《九阴真经》或者《乾坤大挪移》,那我就要羡慕死你,如果是《葵花宝典》那就算了;3)如果找到了老师,人家死活不肯教你,甚至不待见你,或者尽告诉你些理论而不让你去实际操作,那我希望你像杨过,偷着瞟瞟,潜心领会,学会了就走人,这种做法没有人会从道德层面去指责你的。我跟过很多师傅,学得也杂,也不是什么名门子弟,是没有资格拿出来炫耀的;况且自己也喜欢揣摩,看过国内国外很多大律师的书,囫囵吞枣的不求甚解,虽然我暂时还没有看过什么葵花宝典,但自称是什么宝典的书也买过看过不少;我也喜欢观察我觉得知名的大律师们,瞟学了他们不少文书的格式,行为的口气规矩,待人接物的姿态做派,然后用在自己的业务上,真是非常的受用。不过我仍然觉得自己是个野路子出家的律师,自然配不上做人家的师傅,今天在这里唧唧歪歪的说了半天,耽误大家的上网时间。
和老师在一起的时候,我想给你提个醒,我记得曾经在一个帖子上说过一次,但我绝对这个是我的真实体会,多说几次也没有关系,如果你看过,就跳过去。
1、 少说话。在老师的客户面前少说话,老师带你去见客户,是信任你,是让你见识,你不知轻重地乱说话,可能搅了老师的生意。在法官面前少说话,老师带你见的法官,要么与老师关系要好,要么是老师的发小,或者是老师的同学,你见到的是老师的另一面,如果你喜欢乱说话,他们会对你有戒心。在老师同事面前少说话,同行是冤家,即便是一个事务所的弟兄,也会互相保留,不一定会真心相待,你参与着老师的很多案子,你乱说话,就可能断送老师的财路,就是老师他不忍心不踢你,我都想踢你。
2、多揣摩。1)揣摩老师的心理。老师是你的领路人,他把你领向天堂还是地狱,只有他知道,但你要在事先揣摩好他的心理,地狱就不要进去了。2)领会老师地思路。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有各自的做法,处理方法不同不见得就有高下,同样的做法在不同律师之间效果却不一定相同,这就是法律给你带来的惊奇和吸引人关注学习的地方。多多领会老师的操作方法,以期融会贯通。
3、别讲价钱。有老师带你,你就高兴着吧,在你还没有和老师混得很熟前,别讲价钱。有的年轻人总是很珍惜自己的力气,做个事情就要讲回报。商业社会讲回报不是不好,但也要看时候,看场合。我记得有个什么歌里唱过“一网不捞鱼,二网不捞鱼,三网就捞个大尾巴鱼。”你有付出,绝对会有回报的,老师绝对会记得你哪天哪天替他做了件什么事没有给你付报酬的,要知道老师是律师,他是世界上最精明的行业里的人士,会忘记欠人家的?我从来都会在工资单外再给我的助理支付些额外的报酬,或者开出一些工资之外的福利,作为助理们的意外报酬,而你的老师也一定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些回报,听我的,没有错。
关于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
各个行业中,都会有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比如京剧,各个流派的正宗传人现在大多还在台上表演,而台下则有一大批的票友也能字正腔圆的来那么一个选段。而在我看来,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专业人士是玩这个吃饭,而业余爱好者则是吃完饭玩这个。比如说我吧,我是很多行当的业余爱好者,我下得几手围棋,但我的水平介于联众的1D和1K之间,有人说,“十岁不成国手,终生无望。”我现在30多岁,看来是无望了。我养些兰花,如果这些花生命力强的话,兴许还会开花,我记得也曾经在博客发表过我养的几盆普通品种的照片,但比起一位愿意花4万块钱搭建一个温室,养一苗从云南来的野生兰的专业人士来说,我这个爱好简直就不应该有。我也爱好收集些古老的东西,什么瓶瓶罐罐的我也有几样,但我从来不敢去买个什么元青花,因为我就是一个玩票者,上不了什么台面,买了假货也没有地方哭去,而花大价钱买到赝品的大多是自以为是专家的业余爱好者。我和几个朋友喜欢打打球,有事没事的看几场费得勒的比赛,但我估计我们的水平不要说上场,就连费帅哥拣球的资格都没有。至于其他行业的爱好者,那多了去,什么航海爱好者,天文爱好者,登山爱好者,等等等等,最近我看到一个比较新的爱好者,叫什么法律爱好者,我感觉有些话想说说,刚刚考到执业资格证的那会儿,我自己就是个法律业余爱好者,因为自己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其他行当,专业人士的门口还不知道在哪里。其实你也一样,估计比我那会儿也好不了哪里去。
什么事情,如果只是个业余爱好者的级别,那就成不了什么气候,围棋业务4段的水平大多数是比不上专业1段的,如果一位准律师将自己定位在法律爱好者的档次上,那会离专业人士的路越来越遥远。我早几天让一个新来的助理写了个文件,也是试试他的水平,写出来后我没有敢用,让事务所的一位律师重新写了份,你可以对比下,同样是一份借款协议,大概可以知道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的区别了。
助理这样表述:
借款协议
借款人: (简称甲方)
出借人: (简称乙方)
为明确几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该款项用于甲方合法的投资项目。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 个月的时间内分批陆续支付给乙方。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 年 。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年利率 %,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
三、借款的偿还。
借款到期时,应全部偿还乙方的借款。
四、违约责任。
借款人逾期不偿还借款,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签署: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资深律师这样表述:
借款协议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三方根据xxxx所确定的原则,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资金借款,并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几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该款项用于甲方合法的投资项目。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 个月的时间内分批陆续支付给乙方。
3、乙方对于甲方的资金用途以及使用情况不作监督和约定,但甲方有转移资金、资产或者资金情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上述借款。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 年,从该资金的第一笔支付给甲方账户时起算。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向甲方账户支付的款项,均属于乙方向甲方的借款。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年利率 %,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如在借款期限内出现银行利率调整的情况,利息的计算相应进行调整。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即应按全部借款额计算资金的使用利息。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借款时,一次性计算全部借款在两年使用期限的利息,并一次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出现利率调整的情况时,甲方应补充支付或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利息。
三、借款的偿还。
1、借款到期前 日,甲方应向乙方提出还款资金的筹备计划,并向甲方书面通报还款抵押物的法律状态。
2、借款到期前 日,甲方应向乙方偿还全部借款的 %,到期时,应全部偿还乙方的借款。
四、借款偿还的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以 资产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项借款的本金、违约利息以及乙方为追索该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支出。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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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时间:
我记得自己曾经在老师的要求下写过的第一份关于一个融资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只有500个字,一页半A4纸,这个文件我现在还留着。而那个文件需要为老师谈一个几万块的业务。当时老师拈在手里看了老半天,看得我心里发毛。我昨天拿着我助理的那个文书看着,感觉估计与多年前老师的基本一致。
从上面的两个文件的区别上应该还是可以看出业余爱好者和专业人士的差别的,差别就在,1)专业人士对业务的把握更加全面和细致。一个涉及几方,标的在百万以上的协议,即便是法律关系简单,那也要约定全面和细致,毕竟资金数额较大,几个字几个条款显得还是单薄了些;2)专业人士能够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经验能够让他更好的理解法律和运用法律,一些法律上的规定,可以转化成合同的条款; 3)专业人士更加有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一个涉及标的较大的交易,如果没有担保方,风险是很难控制,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担保方面的要求,但专业人士应该注意提醒,这样的文书能够让当事人感觉你具有服务的意识,对你的信任度会增加。
当然,同样一个文书,不同的专业人员有不同的表达方法,而只要能够所有必须要表达的事项和法律关系均已经表达,责任权利义务均已经约定清楚,这个文书就是合格的。
现在你要面临的是在短时间内从业余爱好者过渡到专业人士。有些东西靠的是日积月累,有的临阵磨枪也能过关,还有的是靠自己的悟性,关键是不能坐在那里天天盼着自己马上是专家。1)对业务重要性的判断和把握,需要有经验;2)处理客户的关系需要有经验;3)开庭的分寸把握需要有经验;4)文书的格式可以临阵磨枪的学老律师的行文;5)普通的解答法律咨询可以临阵磨枪;6)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和定位则需要悟性了。如果你干了几年还是个业余选手,进入不了职业状态,那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可能就要牺牲在沙滩上了。
我记得今年世界杯上有一个叫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国家组织的队伍进入了世界杯的决赛圈子,但听说该支队伍的组成基本是业余爱好者,有邮差有医生的,打完球回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相比之下,我们的几十上百万年薪养出来的专业人士除了在国内发发飙外却很多年没有冲出过亚洲了。因此,我在这里大谈业余爱好不如专业人士你可以立马来反驳我了。
关于读书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句话很多地方在引用,我将它用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只能说明我认可这句话的一部分,黄庭坚说得并不全面,好像他的意思读书就一定可以扫除心中的唳气,让人慈眉善目,口吐莲花。但实际上,很多满腹诗书的家伙却心怀狡诈,口蜜腹剑,文人之间的争斗不但不言辞雅致,反而刁钻毒辣,刻骨剜心。我记得几年前看报纸,有两个很著名的文人在论战,大有诸葛亮骂死王朗的阵势,真让我们见识了文人口舌的利害了。但他要我多读书,我还是认同的,那就是在没有事情闲着的时候,喝喝茶,聊聊天,读读书什么的也好,一些好的文字能够让自己的内心归于安详平和,涤荡内心的尘氛。况且外面灰尘太厚,还有禽流感什么的,确实是少出去为妙。
我不敢说我读过几本书,但我却还是有几本书的,虽然书和读书是两个概念。从初中开始买书藏书,到现在,聚聚散散的,虽然宋明版线装书没有,善本珍本也没有,但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几千万把本书还是有的。这些书装满了我四个书柜,乡下的祖屋里还留着不少上世纪九十年代年以前的书。有空的时候,也去逛逛书市,本地的书市在中南地区相当闻名的,网络上也有很多邮购站点,有不少新书可以打折,因此,我的书也在以一定的速度增长。不过有一点我还是得承认,这几千本书,还是有一些我是没有读完的,还有些买回来就签了个名字在上面就存起来了,有点像袁枚在《黄生借书说》里说的,“姑侍异日观云尔”的心理,而实际上,当新的书买进来时,以前买的书就被堆积到更角落的位置去了。
很多考到职业资格证书的朋友们可能会认为已经将全部的书都读完了,要开始好好赚钱将以前读的书的本钱收回来了,呵呵,我这段文字可能会打消他们的念头,继续将赚到的钱投到书里面去,周而复始的。对于读书,每一个朋友都有自己的心得体会,我在这里说,有点关公门前弄大刀的嫌疑。而实际上,我也没有要朋友们做“书痴”的想法,那个蒲松龄老先生描述的蠢家伙见风就是雨的,我是一点也不同情他,所以,我觉得那个陪着他的颜如玉倒是挺可惜的了。
在我看来,律师是一种介于文人和商人之间的职业,要在两者之间平衡,倾向于任何一边都不是很好。文人气味偏重了些,看事务绝对了点做事情原则了点,可能让人觉得很迂阔。商人气味偏重了些,做事情圆滑了点看事物洞见了点,又可能让人觉得俗套。而要做到不偏不倚的,估计是比较难。我觉得读书倒是可以让这两者趋近于平衡的。
律师职业是个功利性很重的行业,里面蕴涵这很多利益,能够让律师获得财富、名望、鲜花和掌声。即便是我们代理的一个案子,一个项目,我们的工作也主要是算计的上下左右和大小多少;给人做咨询,也是教人家一些如何趋利避害的方法。有一条国外的法律笑话,是调侃律师的,说律师是“每天在法律必经的路上挖坑设置陷阱,让法律掉进去,然后再设计搭救它并索要赎金的人”。看人看事,很多律师是早已经看得透透的了,开口闭口必定是“你需要我怎么帮你”,“这件案子需要xx费用。”云云。直接透彻,简单扼要。对人对事,很多律师都已经圆熟通透,做起来老辣沉稳。如此日积月累,周旋于名流贤达,混迹于灯红酒绿,在功利场中混得久了,眉宇间得英气渐渐消弭,面目渐渐模糊掩盖了真性情,在言谈中处处设防,字句斟酌,已经变得毫无趣味了。这让我想起了金庸先生写的一部悲剧意味讽刺意味最浓的小说《连城决》,那个里面有一个外号“铁索横江”的大侠,他的外号并不是说他武功多高,而是说他心思缜密毒辣,让人上不得下不得,这人如果改行做律师,我看会让很多人过不下去。
宋朝柴陵郁禅师的偈:“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这是他开悟时做的偈子,他的意思很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有的真性情,但会因为我们随波逐流而丧失自我,惟有涤荡尘埃,洗净尘垢,才能回复本来的生动面目,当我们拨云见日,见到自己的真实性情时,以往的种种困惑,均如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了。
我没有资格建议朋友们多读书,但我却可以做到自己不变成一个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人。因此,我听从古人的话,读书以养气,读书以修身,读书以明德。即便这样会耽误与客户周旋的时间,使自己失去可能成为一名拥有大量财富和名望的大律师的机会,我也不能让自己眉宇间堆积尘氛,让自己和朋友交流时语言味同嚼蜡。
进门七件事
林妹妹进荣国府后,吃饭漱口喝茶都会留心别人怎么做,然后再学着做,这就体现了她谨慎小心的大家闺秀的气质来,至少,没有人敢笑话她是从小门小户的乡下来的。而刘姥姥这老同志就没有这个修养了,她在大观园上窜下跳的弄得乌烟瘴气,被人讥笑成一个“母蝗虫”。两人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如今,你要进法院的大门了,这个你执业生涯将要去得最多的地方,还是有很多的规则和禁忌的,教科书和教授们不会和你说,如果我也不说,让你去碰头,就显得不厚道了。
法院是执掌审判权力的司法衙门,掌握着你当事人予夺存亡,我套用《孙子》的一句话,“讼者,我之大事,回转之地,胜败之道,不可不察也。”你进法院大概就这么七件事,至于你还有这之外的事,那就不是我今天要解决的问题了。
第一件事:立案。
去法院打官司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立案,你准备了案件材料,只有递进了法院设立的窗口,才会产生作用。起诉、反诉、申诉、上诉、申请执行,都是需要立案的。这些程序的启动,必须经过第一关的审查。立案一般是形式审查,即查看你的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程序要求,立案庭的法官有时也会对案子的实体问题,你和他们解释解释就行了。立案的程序是:
1)递交材料。任何一个法院都会设置立案庭,专门弄一个大厅来接待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即便是条件艰苦的法院,也会设置一个办公室。你的材料要从这里递上去,然后层层审批到达主审案子的法官手里。立案的材料一般有文书、基本证据、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者其他身份证复印件什么的,总之,你在立案前,这些东西要准备3份以上,一份给法院,一份留自己,其余的是对方的,如果你就准备了一份状子,可能会在开庭时找对方借了,那不闹笑话才怪。
2)计算费用。如果你的材料能够通过形式审查,而你的案子又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你的材料会被立案庭收取,这个时候,你还不能走人,因为你还要交诉讼费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两种。很多法院在收取案件受理费后,还要加收其他诉讼费。一件收取50块钱的人身损害案,可能要收其它诉讼费400块。因为受理费必须进财政专用帐户,而其它诉讼费则不必。你可能还要缴纳邮件送达费40元,但实际上送达的时候一般是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来法院取文书,你如果在年尾去立案,或者你运气太好,你说不定还会要被收取有关报纸的订阅费,但你可能永远收不到那份珍贵的报纸。如果你够水平,有些费用可能在案件结案时,被判决由对方支付。如果你申请了财产保全,那要收费,证据保全,也要收费,反诉,要收费,现在我了解的情况是,执行案件可以不预先收费,但还是要在执行终结时收取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你可能在立案的时候,就计算好要缴纳的诉讼费,但你不要太在意这个计算,很多时候,在立案庭的法官计算出来的费用会要超出你的预算。怎么办?交吧!!
3)填写表格。在立案的时候,你可能会被告知要填写一叠材料,有当事人情况表,有送达地址确认表,有法官监督卡,有证据清单,有财产清单等等。我建议你每项都填写清楚,尤其是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否则,你可能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不止一次的前往法院补充这个补充那个。
4)收取立案文书。既然已经进来了,就不忙着回去,你还要收取一些重要材料。一般是《案件受理通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等等,这些文件,我建议你仔细阅读,因为在一些你不经易的地方,有些重大的信息。
受理通知意味着你的案子进入了一审程序,从那天起,人民法院原则上要在不超过3-6个月的时间内搞定你的案子;诉讼风险告知在于提醒你案件中有些责任是你的,人民法院可不保证你能打赢你认为有道理的官司,这个文件有点像“米兰达警告”,如果人民法院不告知你诉讼风险,有可能会是程序错误。举证通知很重要,它提醒你在法定的日期内提交答辩,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错过了期限,则错过了反诉权利、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这可不是闹者玩的。不论你是原告还是被告代理人,你都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供案件的证据,否则,对方代理人是不会对你临时提交的你认为是最关键要最后拿出来作为杀手锏的证据进行质证的。
这些文书,建议你收好,虽然它们印刷质量很差,也不要丢掉了,它们是你案卷里的必备材料。
5)立案有窍门。不是每一个案子都能够在立案庭被通过,如果你希望你的案子被法院受理,请不要和立案庭的法官争执以显示你的辩论水平,和他们讲讲道理,翻翻规定就行了。疑难的案子,他们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你是否受理,如果不能受理,建议你让立案庭作出不立案裁定,这个裁定你是可以上诉的。有些根本就不属于这个法院管辖的案子,你一定要让他们受理,你可能只能靠你的老师去搞定了。
第二件事:阅卷
你如果是个被告代理人,在被告收到了应诉通知书和文书传票以后。阅卷时会有些工作和注意事项,我慢慢和你说。
1)联系法官。你收到的文书上肯定会有法官的电话号码,在你准备去之前,请你告知法官,没有人天天会在家里等你去阅卷,如果你不愿意辛辛苦苦从河东赶到河西,坐个把小时车最后在法官门上碰了个壁而心情沮丧,建议你先和法官联系,说清楚来意,请他们给你配合。
2)递交文书。你一定要带着自己的证件和授权委托书,你是助理,你的事务所会给你办一个实习律师证,这个证不能办理刑事案件,也不能以这个证来证明你是个律师。你应该在进门后出示你的证件,除非你认识这个法官,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事务所的函件应该在阅卷时提交给法官,以显示你有资格查阅本案的案卷。如果你有意识,你应该给法官递交你的名片,让他在有事的时候找到你。你还可以很厚脸皮的请法官告知你他的手机号码,以方便以后的联络。
3)摘录、复印案卷文件。如果你去的法院没有复印设备,你只好用手去抄写案卷的内容,大多数条件下,你可以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复印案卷中的文件。如果对方在举证期限内有新的证据,你可以要求法院给你提供一份副本。你很有必要留心对方在这个案子中是否聘请了代理人,代理人是何方神圣,这有助于你和你的老师在研究案情的时候综合考虑,说不定那个律师是你老师的师兄弟,或者是弟子,这个就很重要了。
4)阅卷时的注意事项。阅卷只是个很小的工作,但有很多注意事项:未经过允许,你不要好奇去翻阅法官办公室别的案子的卷宗,让法官觉得你可疑;你不要拆撕案卷;二审案卷可能会有附卷,附卷有时是法官评议的记录,这是工作秘密,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你绝对不要去看,否则你会为你的好奇付出代价;没事不要打听法官对案子的看法,案子还没有开庭判决,就是有看法,他也不能告诉你,况且他又和你不熟。
如果你是个性格外向喜欢和人辩论并喜欢关注些宏观问题的人,如果你是个不喜欢朝九晚五的上班每天作些琐碎事务的人,如果你是一个向往自由职业并愿意承担自由带来的风险的家伙,那欢迎你做律师。况且这个行业肯定能够给你带来些机会。
我给当事人诉苦,说自己是个“三无”人员,实际上是希望他在签报年度顾问费时不会将手中的笔点点划划的,往低了给我侃价。
做了几年律师,如果你自认为还能做得下去的话,我保守地估计你也已经是一个“三有”人员了。
1) 小有些自由。你独立执业后,除非和其他律师合作,还没有哪个愿意来监管着你的工作,除了向你的客户通报工作进展,还没有哪个让你在月底提交工作总结。不会有人催你完成本月的工作计划,暂时也不会有谁来安排你的行程过问你的行止,也不会有人要求你的手机24小时必须保持畅通。如果你高兴,并且没有立即出庭的案子和必须要见的当事人,你可以关掉手机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而你的其他朋友则可能会在每天早上9点钟赶到办公室打卡并担心因迟到一分钟而在出粮的时候被克扣。而你可以自由的去确定你的发展方向,选择你的工作方式,你可以在办公室也可以在家SOHO,只要你能够完成工作。你没有领导,你的领导是你的客户,是他付给你代理费,在法律之下,你对他负责就行。但你的自由是有代价的,那就是也没有人给你支付工资,如果你每天都关掉手机睡到中午12点,那我估计你自由倒是自由了,恐怕你发动机会没有“油”。
2) 小有些闲适。你的工作性质决定你不会有太多的体力工作,写个文件,开个庭,收集准备些资料不会占用你太多的时间,况且你会让助理去弄。除非你每天处理着国际客户的案子和上市收购方面的业务,否则,每天会有很多的时间给你浮想联翩。你会慢慢的喜欢喝茶,并能够判断出你喝的是几年藏的普洱或者是哪个等级的铁观音。你可能会研究哪个地方适合你去旅游,你可能会将案子全部交待给助手而在乡下或者某个地方看上一段时间的书。但是,你不能够太休闲,你不是职业的品茶师,也不是专业的旅行家,目前的环境还暂时不适合你去研究学问注述经典。你每天懒懒散散,会很影响你助理们的情绪。
3) 小有些钱。你说不上自己有钱,你的每月的代理费收入说不定还不够老总们吃一顿饭,你一年的收入可能还不值他们一张高尔夫会员证的年费。你虽然每年只有十几二十万的收入,但你的收入是稳定增长的,并且你的发展让你觉得你的机会很多。
如果你的目标是一个中产,那我可以很负责的说,只要你努力,你完全可以在执业的5年内实现。你还想要更多,那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更高深的操作,我可能帮不上你。如果你不求进取,工作懈怠,再加上不会把握机会,那我觉得你如果不垫在底层那简直没有天理!
进门七件事之第三件事:递交文书和交换证据
一个案子进入法院,不管你是两造的哪一方代理人,你都会有很多文书和证据要递交和交换的。我先说说原告代理人在这件事上的事项:
1.原告的事项
你是原告代理人,恭喜你,你把人家给告了,心理上占尽了优势。但仅此而已。原告在诉讼中要做的工作准备要比被告多,任何一个程序或者文件的纰漏都可能导致案件全盘崩溃。千万不能将状子丢在法院然后就去睡大觉,现在的法官才不会替你整理证据寻找法律依据,你稍有差池,对不起,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原告的文书:
原告的文书有:起诉状、变更补充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当事人申请书、财产,证据保全申请书、司法鉴定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证据清单以及证据证明事项的说明、如果觉得打不过对方或者双方调解解决了纠纷,那么就有撤诉申请书。等等等等。这些文书都是由你去撰写,并且要在一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法庭。很多文书,都有其格式,我可以在文后给你介绍几种不常用的。请你在撰写这些文件之前先认真仔细的考虑你要表达的事项,也不要写得文绉绉的,意思清楚,格式正确就行。
原告的证据: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你要记得向法庭提交证据,如果不能够及时提交,也要向法庭申请延期。否则,那没有哪个被告律师愿意正眼看你临时提交的证据。你给法庭提交的证据应该有证据清单,如果你够专业,你还应该向法庭说明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证据要准备两份,以便于交换,否则,你也可能会被要求复印副本而四处寻找复印社。如果你递交了一叠你和你的老师取到的证人笔录,那我建议你准备将证人名单交给法庭,说不定对方律师会对你的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建议你在当事人给你的一叠几十上百年的文件里仔细的寻找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赔偿案子里,你不要煽情地将原告的血衣、断掉的指甲,殴打原告的棍子等这些恐怖的东西以及照片拿过去做证据,我见过这样的东西,那些东西除了让主审法官发疯外,你得不到任何正面的反馈。
2、被告的事项
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我也恭喜你,你终于被人告了!要是过去的县官审案子,他们会说:你要是有道理,哪个会吃饱了跑到衙门里告你,先吃一百棍子!但你不要急躁,被告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法治昌明,明镜高悬。
被告的文书:
被告的文书有:答辩状,反诉状,对原告的起诉,你总会有些要说的吧。可能你的当事人恰好也要找原告算帐,一直没有借口挑起,正好,这次可以借原告起诉来反诉了。管辖异议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追加当事人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证据清单以及证据证明事项的说明等等文书,我想在这里重点说明下管辖异议申请书。
管辖异议申请。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相信,原告一般都会选择在自认为对他有利对你不利的法院起诉,因为他可能在这个法院或者有同学有朋友有熟人有他们认为的便于解决案子让你输得很惨各种各样的关系。如果你恰好不想让他得逞,也不想马上解决案子,那么,你会认为这个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里对你是个最友好的程序了。只要你觉得有些不对,你都可以申请管辖异议,虽然被驳回的情况十有八九,因为这个程序可以上诉,所以,诉讼的节奏会被打乱,诉讼的期限会被拖延至少2-3个月时间,对方当事人的心态可能会出现波动。但这个程序可不能不分场合地使用,对于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案件,你是不好提出管辖异议的,这样会让主审法官轻视你的水准不屑你的人品,任何权利均是不可以滥用的。
被告的证据:
凡是属于可以证明与原告主张的事项相反事项的证据,都是属于你的证据。你都有必要对它们进行收集和归类。你收集证据的目的性很强,主要是针对原告的主张,比如,原告要求你偿还欠款,而你却有已经付款的凭据或者原告的收条;原告需要证明你违反合同,而你却有不可抗力的依据;原告主张你赔偿损失,而你的证据却显示原告的损失来自于对产品功能的误解,自己存在重大的过错;原告要求和你解除合同,而你却持有原告有在先不履行合同的证据。等等等等。你的证据应该支持你的抗辩理由,否则就不能给原告迎头痛击。如果你的证据恰恰证明了原告的主张,我估计你不仅仅会输的惨兮兮,也会被老师骂得伤心兮兮。
证据交换后,请你仔细研究对方的证据和自己的证据,寻找对方的纰漏和自己的弱点,不能仅仅就将这些东西收起来交给老师,认真的研究寻找对手的失误,能够让你更快的成长成熟。
进门七件事之第四件:庭前程序的启动
不管原告被告,起诉之后,开庭之前,还有很多庭前程序可以启动,这些程序的熟练运用与否,能够显示你是否具备专业能力,有时能够影响诉讼的进程甚至判决的结果。
财产保全程序
如果你提起的是一个合同违约、赔偿、侵权方面的诉讼,你担心对方可能会是个赖帐不还信誉很差当事人,他可能会将财产转移变卖干净,让你竹篮打水,或者你担心判决以后得不到很理想的执行效果,或者你只是想向对方显示下法律的权威,你都可以在诉讼程序提出前申请财产保全程序。这个程序是个有点象台湾“法院”的“假扣押、假处分”程序,能够给对方很大的威慑,一个账号被冻结,财产被查封的被告,除了老实应对诉讼,是掀不起风浪的。但财产保全程序你必须督促法院给你执行,如果你不能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账号,很多法院可能就发一纸空裁定,增加你的办案成本而已。如果你不能为你保全的财产提供担保,法院连这纸裁定都不会给你。
案例:
我有一个律师朋友,他做的业务是受银行委托,追索当事人购买车辆和工程机械后的不良贷款。当收到银行的车辆机械的拖延还贷记录,他的团队中就有人员立即在所在的城市或机械设备可能所在地寻找相关的车辆和机械。如果发现踪迹,他们一边会蹲点守候或者跟随车辆的行踪,一边会立即和法院执行局法警以及办案法官联系,等他们赶到现场,立即由这些人扣押车辆和机械。他们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在几千公里的城市扣押了几台作业中的大型挖掘机,并用平板车从几百民工围着的工地上将那些铁坨坨运回来。这个行动,动用了一个区法院法警队的全部成员。这种案子只要能够保全到财产,百打百赢。
原告还可以根据案情启动证据保全程序和先予执行程序,但这些程序的运用不是很普遍。
管辖异议程序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相信,原告一般都会选择在自认为对他有利对你不利的法院起诉,或者将本来应该上级法院审理的案子在下级法院立案,以避开二审出现对其不利的情况。他可能在这个法院或者有同学有朋友有熟人有他们认为的便于解决案子让你输得很惨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你恰好不想让他得逞,也不想马上解决案子,那么,你会认为这个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里对你是个最友好的程序了。只要你觉得有些不对,你都可以申请管辖异议,虽然被驳回的情况十有八九,因为这个程序可以上诉,所以,诉讼的节奏会被打乱,诉讼的期限会被拖延至少2-3个月时间,对方当事人的心态可能会出现波动。但这个程序可不能不分场合地使用,对于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案件,你是不好提出管辖异议的,这样会让主审法官轻视你的水准不屑你的人品,任何权利均是不可以滥用的。
案例:
我曾经作为一个案子的被告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是一个商业银行,我的当事人为一个企业,该企业在银行贷款100万元,加上几年的利息共计120万元左右未偿还。而该银行的案件一般有一个区级法院的某个固定的法官审理,他们一批可以起诉20个当事人,我的当事人不幸在列。而我查阅了本省高级法院发出的确定级别管辖权的通知,该区级法院的只能审理100万元以下标的的案件。于是,我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最后,区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地区中级法院,并在3个月后开庭。而后,其它被告均纷纷提出管辖异议,该商业银行为协调案件,最终撤销诉讼,并同意贷款延期。
同样,被告在庭前也可以启动反诉程序、重新鉴定程序,追加当事人程序等等,
第五件事:开庭
案子终于走到开庭的程序了,作为原告,这意味着被告的所有阻挠拖延的程序均已经结束,而你不同意和他在庭前达成和解。作为被告,则意味着庭前的所有努力均已经终结,你只有在庭审时和对方一较高下。
民事案件的开庭程序在N多的教科书中都写得明明白白,我的目的是从实践的角度谈谈你应该注意的些事项。
1) 庭前准备要充分。有些律师会在开庭前10分钟才看看案卷,有的律师连案卷都没有,要临时借书记员的文书去复印。开一次庭,最长也就3个小时,而这三个小时,你可能要不停的发言,翻资料。如果你没有准备好,你可能会被法官和对方律师的一个问题给问得目瞪口呆,也可能找遍全卷也没有发现你要阐述的某个问题的摘要。因此,我一般是将要讲的内容列成一个备忘录,将要举证的文件列成一个清单,文件上用小贴纸标记。准备充分是赢得案子的一个重要条件。
2) 法庭调查要条理明晰。法庭调查是个关键的阶段,所有案件事实均需要在这个阶段查明。法官有的时候会反复的从辩论阶段返回调查阶段,那是因为有些事实没有查清,而你在辩论中却将它作为事实去引证。法庭调查阶段时,你要将全部精力集中在对自己证据的陈述说明以及对对方证据的揭露驳斥上。所谓的质证,就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论述。对于有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出现的情况,建议你一定要提出必须证人出庭作证。你不必引用法律,展开议论,那是下个阶段的工作,否则法官会一次次打断你,并威胁你退出法庭。不过,遇到可以沉重打击对方的机会,你也可以不用顾忌法官是不是真的赶你出去,再说,真的赶你走,他的庭也开不下去了。你也不要放弃询问对方的机会,并在庭前准备好问题。很多律师没有问题问对方,其实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当然,你的问题应该紧扣案件,确实没有问题就不要乱提问。
3) 辩论阶段要到位。我们的法庭还没有真正的采用抗辩式的庭审方式,审判长主导着庭审的进程,他注重的是事实和证据,而不在乎律师是否牙尖 嘴利,雄辩滔滔;同样,他也是个有自尊的人,不需要你从法学理论上对他进行再次的教育,你的功底或者还够不上向他普及某种理论常识。所以,你在撰写代理词的时候,你不用没话找话的说明合同的概念或者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你用不着引用你大学教授某本著作上的一个理论,除非你愿意被他怒不可遏的制止发言。有些学究派律师在很多法庭上不吃香,就是因为他们太喜欢搞些理论的大道理来搪塞事实和证据的不足。你要说的是事实和证据以及基于这些事实和证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辩论用不着太多轮次,重复的话法官会制止你。也不是每个辩论都会针锋相对的,你如果没有办法找到对方的破绽,你自说自话也行。关键的是,你要通过辩论阐明自己的主张,能够反驳对方主张当然好,如果不行,也不要强辩、诡辩和狡辩。
你最好做好结案陈词。这个程序可以让你全面的阐明你对案子的观点。时间不要太长,3分钟就好。这个程序很多律师都放弃了,其实很可惜。
4) 做好调解的准备。
几乎没有不可以调解的案子,在民事诉讼领域里,法律的目的其实不是分清是非而是在于平衡利益。调解可能会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因此,在庭前,你应该征求当事人对调解的意见,并阐明案件调解对各方的利弊,让当事人作出选择。
如果你的代理权限不是特别授权,你不能代理当事人签订调解文书。即便你有合法的授权,你在决定使用这些可能导致当事人重大权利变化的权利时,一定要事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以显示你是个成熟的律师。我在调解时,遵循的是绝对不自作主张的原则,任何一个决定,均和当事人沟通,听取其意见。这是对当事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执业风险的控制。你如果第一次得到特别授权代理,不要兴奋,你的“权力”越大,你的责任也越大。
第六件事:补充文件、签署文书
补充文件
开完庭,不代表你就没有工作要做。在庭审过程中,实习的书记员可能在津津有味地听你和对方律师讲述着各自的故事,而忘记了在记录上写一个字,你也可能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说到位,比如,你可以在庭审时告知法庭,庭后你将书面订正质证意见并提交法庭附卷。你也可能还有些反证的证据需要举出并在下次开庭时使用,你可以在庭辩时,告知法庭将整理提交书面的代理文件。总之,你应该在庭后3天内将你认为要补充地文件交给法庭主审法官。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可以对某些专业问题写出法律意见书。
签署文书
任何一个案子的审判结束后,法庭会根据情况制作出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要求严格的法院,每一个案子结案都会有一个宣判程序,两造以及其代理人都会出席,审判长会起立宣读判决书全文。当然,我也在办公室收到过法院邮寄来的文书,而我的办公室离法院仅仅一公里之遥。
你收到或者代为收到的文书,请在第一时间送达给当事人,因为只有他才承担判决的后果,享受判决确定的权利。你绝对不能因为败诉而将文书扣在手里14天,在上诉期届满的前一天才不得不拿出来,除非你想测试下当事人的音量分贝。没有哪个律师能够打赢任何一个案子,执业的前几年,你的胜诉率不高只能说明你的经验有待提高。输了就承认,这可是人品问题。
第七件事:执行
不是每个判决都能执行。
你有幸赢得了诉讼,在所有的审判程序全部结束之后,你有必要请法院兑现他们对你当事人的承诺。但是,这个承诺可不是银行承兑汇票,一定能够兑现的。你绝对要改变判决就一定会得到执行的天真想法。诉讼的风险不单纯体现在胜败难以预测上,也体现在即便胜诉法院却无法兑现它的文书上。到了执行阶段,你会体会到财产保全程序的重要性,并且为当初没有申请保全而懊恼不已。
你不要忘记申请执行,即便有可能没有办法执行到位。
执行的程序
最高法院对于执行下发过很多的司法解释以及指导性文件。你应该认真研究。我要说的是,执行程序中你要和法官配合的问题。
申请执行是不需要付费用的,因为被执行人会在执行终结时支付。但是,如果你不要认为将执行申请仍在法院,执行官们就可以完全地将标的执行到位。先不说你的案子没有经过某某领导的批示督办,执行官会将这个案子压在他桌子上厚厚一堆案卷之下,如果你不向他们提供可执行的财产线索,这个案子说不定就执行不下去。还有,你案子的执行标的小,执行难度大,执行官说不定就忘记还有这么个案子在手上。
我最近执行终结了一个案子,一个中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标的只有3万元。从执行立案到执行终结,用了5个月时间。先是执行人员出差,立案1个月后才发出执行通知书,对方不予理睬。然后他们接着在全国各地巡视出差,等他们走遍全国个定后的第3个月才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当事人照例不予理睬。我被不止一次的指责没有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而我却曾明明白白的告知执行官,被告的工厂每天在冒烟,银行的进出每天都有几万。当我打了N多次电话,跑执行局N多次后,最终在第5个月的时候取得执行财产时,我被告知,你的案子太小,他们太忙。但我除了感谢他们,半天说不出其它话。案子太小,确实是我和当事人的错。
我举这个我的案子要说明的问题是,执行是没有终结的时限的,你除了和法官配合外,不能对他们的工作进度提出任何不满,否则你的案子兴许就执行不了。你要提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且是非常容易的执行的财产,如果是个大型的设备,或者是个车间,或者是块广阔并茅草丛生的地,那我先建议你不要着急,那些东西没有腿,然后你查查是不是已经抵押掉了,然后让当事人准备足够支付执行局出动半支法警队和评估拍卖的费用。
关于心态
心态决定成败
执业之初,我经常也会着急明天的案子在哪里。因为当时也没有长期的客户聘请我做他的法律顾问,也没有一个大型的项目能够让我一年两年不用考虑生存问题。我有很长一段时期心态浮躁,忧心忡忡。然而每天坐在办公室着急或者幻想着哪天有一个大案子从天而降砸在自己头上解决不了房东催交房租以及移动公司卡断通讯信号的实际问题,与其这样,不如调整心态,周密计划,积极应对。
我曾经在事务所主任的安排下,为一个大型的企业服务过,一个服务周期结束后,当我提出续约的要求时,续约的合同却被其他事务所的同行拿到。
这个挫折让我我深刻地检讨了自己以往的工作中的心态,并从中找到了很多问题:做律师先做人,领导安排给我的业务,我只是消极的应付,客户人际关系从没有积极主动去维护,在服务周期结束时,对方单位的几位副总我居然都不认得,财务副总我只是在领支票的时候见过一面。所以,当续约的时候,他们当然没有必要为我讲话;和公司职员的业务交往有很多疏忽,认为自己属于公司的上层机关,和基层的员工交往时懈怠傲慢。而大公司的人事非常复杂,稍不注意,这边刚得罪别人那边就传到老总那里了。业务没有签下来,只能证明自己心态上出现了问题。
我直到执业的第三年才签下第一个法律顾问单位。这个客户我已经为他们服务了4年,它从一个单一的生产企业,发展成一个企业集团,给我的费用也逐年增加。我每周都去公司里,和公司上上下下混得熟稔,他们交办的工作也兢兢业业的完成。以前还每年签一次协议,到后来,协议都用不签了,我常换所,每次将新名片给老总,老总说,我不认你的那个所,你电话不变就行。
在很多业务中,都让我直接的感受到律师心态的重要。有时候,你的心态能够直接影响到你的客户。你在和他谈判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沉稳谦和,积极自信,有时能够让你顺利的拿到委托。不信你可以试试。
我还没有修炼到教谁怎么做律师的功力,我只会建议我的年轻朋友们去尝试我曾经使用过,并且我认为还会有些益处的方法。况且,有些工作方法或者心态特征是没有办法通过语言或者文字来表述的,这是个见仁见智的事情。
什么影响着你的心态
我想谈谈作为一名准律师要注意的心态问题。很多书都引用过,“态度决定一切”,我虽然不认为主观的态度能够改变客观的状态,但我还是相信,每个人(不管是你的老师还是你的客户)都愿意看到一个工作积极认真,语气谦和诚恳,信心十足的年轻人为自己工作和服务的。这就是一名年轻的准律师所需要有的心态。
什么影响着你的心态?
1) 浮躁。
罗马不是一天可以建成的,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过程,知名律师和普通律师之间的差别不仅仅在于学问技能等方面的差距,很多差距来自于历练。资历很重要,当事人选择律师,大多会问你为谁服务过,你有多少年的执业经历?刚出道的年轻律师暂时还无法给出令客户放心的回复。而你总是感觉在其他部门或事务所的朋友的进步神速,他们或者比你早买车,买房,升职,这些都让你怀疑自己是否跟错了老师,是否自己时运不济,这些让你心态慢慢的失去平衡,让你开始浮躁。而浮躁的最大的坏处在于让你眼高手低,你不会再安心做一个价值2000元的人身损害赔偿,而会在办公室等标的为几百万的合同纠纷,哪怕那个纠纷还根本就没有生成。你也不会再去接巷子里弄里过来的离婚案子,除非当事人里面有一个是影视明星或者公众人物。因为你的浮躁,你会失去很多可能给你带来机会的客户,因为这些客户你没有放在眼里,而他们却在慢慢的长大。我2003年服务的一个客户,当时他才几家小门面,几十个员工,经过3年的发展,今天他已经是一个拥有6000万资产的老总,有几家分公司,300家连锁门店,1500多员工,年销售收入4个多亿。如果那个时候我错过他,我现在的肠子都会悔青去!
2) 名利。
律师行业是个名利场,顶级的大律师们一个个身家千万,再不济也每年有百万的收入,而你却看不到他们要花费多大的精力在业务上。他们的成功以及成功带给他们的利益着实让你羡慕。你恨不得马上就加入他们的俱乐部,过上流社会的生活。我不是顶级律师,不清楚这些人怎么获得成千上百万的收入,但我清楚的认为,财富的获得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除非你巧取豪夺,趁火打劫,否则短时间内很难得到别人需要一辈子甚至几辈子才能获得的财富。面对名利,你需要有清醒的认识。没人会是圣人,但古话还是要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有一句古话也很实在,临渊羡鱼,不若退而结网。名利让你心动,而你却一下子找不到给你带来这些的机会和途径,你的心态可能会失衡。如果你把持不住,你可能会变成一个包打官司胸脯拍的砰砰响的讼棍型律师,案子搞得搞不定现在不管,先接下来再说,钱先收起来再说。你也可能会成为一个要钱不要FACE的律师,一个标的10万的案子,你可能会收代理费8万,还不让当事人还价。我不能说名利是个坏东西,那样显得虚伪,但我觉得,为了名利而做丧失律师良知的事情,做违反法律和执业纪律的事情就不应该了。
3) 挫折。
请你记住,在执业生涯的整个过程中,你会和挫折感斗争,你要有战胜挫折的心态,而不是意志消沉。没有人不受挫折,我记得有一次,去公安派出所调取一个证据,是关于一个已经去世的老人的身份情况,老人的名字换了几次,有不同名字的几本房产证件,子女因为这个争夺遗产。我去过派出所不下7-8次,有几次是没有找到户籍警,找到过三次,第一次是被拒绝,第二次是被搪塞,第三次去见的时候,我没有直接找户籍警,我找了派出所的领导,事情办成。其实只要户籍警察写一张不到20个字的便条加盖派出所的公章就行。为一个证据,我在一个基层的派出所受户籍警察的刁难,没有人不会觉得自己不受挫折。同样的碰壁和受刁难的情况我记得不清楚了,我的每一个案子办的都不是一帆风顺,不断的挫折和碰壁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当事人委托给律师的案子,都是其能力所不逮的,否则,他没有必要花代理费请律师。我这样说的目的是,律师本来就是解决疑难问题的,没有钱等你去捡。遇到挫折时,你要调整要面对要战胜,而不是怨天尤人,责骂法治不健全,抱怨官吏贪腐渎职。
4) 少年得志。
有些行业是可以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所成就的。比如最近几年的“超级女声”,聚光灯成就的美女们都几乎年方二九,竞技体育的大多数项目也对运动员的年龄有所要求,超过了一定的年龄就基本不可能成功。围棋界也有十岁不成国手,终身无望的说法。
但律师绝对不会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就可以功成名就的执业。美国最高法院的那些白发苍苍的顶级法官们,他们才算是功成名就的律师。律师职业需要的不单纯是从业者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人生阅历和处世哲学。有国外的法官对我们法院里的20多岁的年轻助理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很是惊讶,而这些案子的处理更需要法官们对生活的理解。
轻易的成功会让你心态失衡,少年得志会让你目空一切,调门提高。于是,你开始志得意满,开始轻视你的同事和朋友,开始认为自己如何如何的高明和头脑发达。所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依,请你千万保持清醒。律师行业永远是做不大的中产行业。你手中的那些小钱可能一夜之间就化为流水,而你却会为无法挽回自己的朋友而追悔莫及。
保持你的心态
在做律师助理的一年或者更长点的日子里,我建议你保持好良好的心态。那就是:
1)谦和。
对老师,对朋友,对同事,对客户,保持谦和的态度,有时候,吃亏是福,不要以为律师就一定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世间的事情,很多不是以利益来衡量的。有时争是不争,不争反而是争。这句话,我琢磨了很多年,发现确实是有道理的。斗鸡眼似的争些芝麻小利,却放过了西瓜样的大利。而在我遇到的大律师那里,我时时刻刻能够感受到他们人格中的谦和。
2)积极。用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克服挫折。同时,保持进取之心,脚踏实地的从容进取。客户需要你的积极心态,这影响这案件是否能够胜诉。事务所需要你积极的心态,这样才能不断的拓展客户。你自己也需要积极的心态,这样你才会觉得做律师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3)淡定。和名利场打交道,需要淡定。没有原则的律师不会有专业的判断。全部按当事人的意思做,法律还有什么价值?内心的淡定能够让你保持独立的专业态度,绕开职业中的陷阱。范文正公在《岳阳楼记》中的描述的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里所表现出的宠辱不惊是淡定。事务所同事之间竞争激烈,你无所适从,那么,孔夫子所倡导的“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退让也是淡定。
我还可以总结出很多你要保持好的心态,但我觉得这三点最为要紧,罗里八嗦的说了半天,但愿能给朋友们一点点收益就好了。
理解这些法官
法官也是个职业。他们虽然庭审的时候,高高在上的正襟危坐在台子上,实际上,他们可能想着早上和老婆吵了一架,被庭长指责没有按进度完成诉讼费收入指标,或者晚上打牌连和了几个清一色七小对,孩子成绩今年够上一中的分数线。你在开庭的时候,他们或许带着高兴或者郁闷的情绪,与你开庭时紧张、兴奋或者说不清的情绪一样。在庭上,没有人能绝对做到不带一点点的情绪。
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今天的庭上会在一个小小的证据上对你百般指责,让你打无数个电话去催促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原件并说明为什么不带来原件的原因,而这个原件在庭前的时候已经被对方当事人认可了。你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今天庭上一改往日的严肃严格,在一个你觉得不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上让你轻松过关。即便对方律师不断的对你这个问题提出异议,而庭上却毫不理会,并搪塞对方律师的发言。你甚至还可以理解,为什么庭上会一改往日的拖延,将案子一槌子槌掉。
不管你对法律和事实怎么理解和认识,你在法庭的目的是让庭上认可你对法律的理解对证据的认识。因为毕竟庭上的那个槌子在他的手里,而你却没有资格对他的一槌当场提出指责。除非你上诉或者申诉,即便你说得天花乱坠,如果庭上认为你是胡说八道,那你也只能认为自己比屈原还屈比窦娥还冤。
我说这个的目的是让你理解这些手持槌子的家伙,并和他们良好合作和互动,而不是对他们横加指责。
理解法官的郁闷。法官没有生活在真空中,除了生活中的琐事,他们在工作中也有烦恼。我们的法官要受很多部门和机构的管理,有的领导或者喜欢或者碍于求告会在一个和他的职责八竿子也打不着的案子上作出批示,让法官们依法办理或依法妥处某个案子。而法官们大多也会根据批示的精神调整自己对案子的思路。如果他认为这个批示很让他难办,那么他就会很郁闷。他或许因人缘不好没有被人大通过任命而只能在文书上挂代理审判员;他或许有一个对案件的观点而被审判长驳斥;他或许会有一个案子被政法委的领导们反复强调要求汇报;他或许准备判你胜诉而被某个领导紧急叫停,而将准备签发的判决书收回。这样你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法官总是在一个案子上拖延拖延再拖延,你每次给他打电话他总会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让你等待;为什么法官总是让你和对方代理人达成调解协议,让你将诉讼请求中要求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免除;为什么法官总是对你解释这个案子我也没有办法,有人向我们头打了招呼,这个案子就这样吧;为什么法官有时会向你抱怨一些你可能一下子都没有明白过来的问题,而后来你才恍然大悟,从此你们引为兄弟。
协助其办理案件。好的法官和好的律师会相互吸引,办出经典的案子。有一次一位初级法院的法官和我说过,“我真是佩服XX律师,他在我的庭上总是条理清楚,材料准确。。。。”赢得好法官的称赞很难,如果法官认可你,那么他会很仔细的思考你的观点,在判决文书中用他的理解阐释你的观点,而不认为你只是个吃吃喝喝的草包律师,而将你的文件扔在一边。
如果你有个案子需要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手续,不要以为交了申请和费用就完了。在做这个程序的时候,你应该提前前往法院,陪着他们去冻结账户和财产,如果需要动用法警队,那么你要动员当事人准备相关的费用,这些是诉讼成本。如果你没有这样做,估计你得到的可能就是一张裁定书。
不管你怎样去认识和理解这些手里拿着槌子的人,但这些人有时确实掌握着你当事人的前途和命运。你即便是对这些人不是很感兴趣,也懒得和他们盘桓应酬,但基于执业的需要,你还是有必要对他们有所认识和理解,不要动不动就去抱怨他们甚至威胁说要去投诉他们。
律师助理的工作内容
你怀里揣着自己的硬纸本本,满心喜悦的在一个事务所做助理,拜在一个有名或者没有名的律师门下,学习着如何成为一个合格律师的各种路数。我本不应该越俎代庖地告诉你要做些什么工作的,因为你的老师会指导你的工作,你的事务所老板会指示你的工作。但如果你遇到的不是一个成规模的所,你的老师忙得没有时间安排你或者闲得懒得安排你或者你的老板也没有想清楚让你去做个些什么工作,为了不耽误你的前途也让你在一年的时间内有所收益,我还是罗罗嗦嗦的给你些建议。
除了我以前说过的,勤务员、送货员、邮递员、网络维护员的工作外,你还要在日常担当下列这些角色,这些工作能够让你很快的成长:
1、 信息收集者。
我们生活在信息时代里,每天从电台、电视、报纸、网络上传递的信息铺天盖地的。这些信息杂乱无章,大多数对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各取所需,只会关系对自己有用的几条。比如,我是不会去关心哪里又发射了个导弹,或者某某体育健将又得到了一块牌牌的新闻;你或许用不着知道某个明星在和哪个家伙恋爱,或者某个总统被赶下台之类的消息。如果你是助理,你很有必要养成收集行业信息的习惯,这些东西经过收集整理,或许能够为你或你的老师带来些有用的资料。你应该收集的信息有:
1)最新的法规、规章。每天都有法规和规章公布,你有必要及时的收集和整理,否则,有可能在某次开庭的时候,你还引用着已经被替代的版本,而被对方律师当庭驳斥。你收集这些文本,可以递交给你的老师,也可以在一段时间经过整理递交给老师的客户。
2)律师行业的最新动态。如果你上网,那么每天可以去中国律师协会和本地律师协会以及你认为是大牌的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和一些理论性的网站上转一圈,看看有没有最新的情况。时刻关注行业的最新动态,了解那些大牌律师的消息和法学家们的最新理论,这些会让你不断的更新自己的信息库和知识库,会让你时刻认识到和他们存在的差距,而不会固步自封,成为井底下的田鸡。
3)服务行业的动态。你会为一个行业服务,不管你现在有没有专业定位,我还是建议你挑选一个你认为适合的行业去关注。这个行业里最新出现的情况可以帮助你调整服务的方式和思路。即便你认为这些和你没有关系,那么你了解一些,和你服务的企业老总们去聊聊也好,至少他们会认为你是个有心人。
你收集的这些信息,建议你及时的整理,信息需要整理才能产生效用。如果你只是将它们从电脑里网络上当下来,然后打印出来,那么你的作用和激光排版机就没有什么区别。
我要求我的助理每周给我一个简报,简报内容主要是行业的最新法规,律师行业的最新动态,客户行业的最新动态和本事务所的一些最新消息。然后,这个简报会由我助理逐一发送到客户的邮箱里。
2、 文件撰写者。
我的助理为我撰写一个案子的几乎所有文件的初稿。你的老师在收到一个案子的授权委托书后,我估计他也会将案子的文件扫一眼,然后将你叫到办公室开始交待任务,他会让你将所有文件都阅读一遍,然后让你列出重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还需要补充哪些证据,那些文件对案子没有任何帮助反而有害。围绕案件的事实,他会让你收集现行法规对这些事实的认定。有了事实和法律依据,他会让你撰写案子的所有文书。其实,写出一个基本合格的文书很容易,因为只要将要表达的写出来就行,但写出一个优秀的文书却是很难的,因为表达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文字会过敏。你要撰写的文书有,起诉书、答辩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证据清单、质证意见、代理词、补充代理意见、法律意见书、结案报告、谈话记录、当事人声明书等等。在这些文书交付给你老师前,请你逐字逐句的校稿,没有任何一位老师喜欢看满是错字的文件。
慢慢的,你的文书的行文风格会和你的老师相接近。比如,你的老师喜欢在文书中先叙述事实再引证法规,然后推导出法律后果。这是典型的三段论。你绝对不会先引证法规然后叙述事实。而我的老师喜欢在起诉书的最后一段写上:“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请求人民法院依原告之所请,判令被告xxxxx。”所以,我一般在起诉书最后一段无一例外的将诉讼请求重新叙述一遍,以使得主审法官印象深刻。
3、 案件协助者。
大部分老师会带着助理出庭,当然还有一些老师生怕助理学到自己开庭的路数而拒绝助理一起出庭的要求。如果你第一次跟随老师出庭,恰好老师忘记提醒你怎么做而你却不好意思问他,那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否则你可能会让老师非常尴尬。
你跟随老师出庭,授权委托书上却没有你的名字,或你的名字只是为了让你可以坐在席位上而临时补充的,那么我建议你:不要乱说话。你胡说八道会打乱老师的思路。
你要做的工作是,
1)记录开庭记录。法庭的书记员会记录庭审记录,但你不要指望他们的,因为很多书记员在开庭时会很入神地听着你老师和对方律师讲曲折动听的故事,而忘记做记录。而你的记录很可能是庭后研究对策的一种参考文件,你的记录要整理入卷,所以,我建议你养成速记的习惯。如果有些无法记清,你可以记录要点然后参考书记员的记录补正。
2)传递文书证据。你是老师的助手,在庭上,你要不断在案卷里为老师找到他要讲到的文件摘要或者证据副本。在庭前,你应该整理案卷,并按顺序的为它们编号,并告知老师这些特殊符号的意义。否则,这个有几十个证据和成百上千页材料的案卷,会在你喝水时不小心会让它们飞得满庭都是,那么,今天的庭就不用开了。
如果你帮助老师处理的是一件非诉讼项目。我觉得你做的事情更多。以一件小型的收购业务为例:你要根据老师列出的文件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并制作文件摘录,标出有疑问并需要进一步落实的文件;你要协助老师制作出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收购的几种可以操作的方案;你要协助老师考虑报价和反报价;你要协助老师参与实质性的谈判并指出谈判要点;你要协助起草收购文件;在完成收购后,你要协助老师参与收购后的企业整合。如果你没有弄好,说不定你会被对方也收购了去!总之,你在非诉讼业务中的协助,会为老师减轻工作负担,也能让你能力大幅度提高。
4、 文书整理者。
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讼项目,都会衍生出N多的文件,这些东西乱七八糟的堆在你的桌子上,随时要被老师提出来调阅。或许会一个重要的合同会被你不小心的粉碎掉,一个重要的证据不幸被你洗了次桑拿。所以,我不但不在办公室添置碎纸机,还要求助理每天整理文书。
不管你的桌子上有多少东西,我建议你有一个工作索引之类的纸张。这个东西不难设计,你打印几十份留在那里。每收到一个文件或者产生一个文件,你最好是在文件上编写一个号码,然后将这个文件登记在你的那个工作索引上,这样,只要你看看这个索引,你就可以找到那个压在如来佛五指山下的文件了。这个方法适用于任何大型或小型的事务所。你还应该有一个编号规则,比如,律师函按(200x)X字X号编写,出庭函按XX号编写,然后你弄个目录,你就能够很快的弄清楚几时几时发出过一个什么什么文件了,你老师问起来,你也会很快的回答出来。
你如果问我从哪里弄到这些方法,我可以告诉你,我编写过全套的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其中《文件和资料管理》就是告诉我们这些文件要具有可追溯性的。我不想告诉你其它复杂的方法,对律师事务所,有一个管理文件就足够保证它正常运转了。
5、 客户沟通者。
有些律师不喜欢人介入自己的客户,哪怕自己的助理,担心自己的业务被他们弄走。我不是那种小气的人,所以,我的助理是我的客户沟通者。如果你的老师让你沟通客户,你要做些什么?你的老师可能会告诉你些好方法,我这里也告诉你一些我认为用起来好的方法。你要做的事情有:
1)每周和客户联系工作。不管你做的是顾问单位还是诉讼业务,你的老师都应该在每周和客户联系一次,这个联系的任务我觉得你完全可以胜任的。你应该在电话里询问客户本周的工作安排。虽然你心里在想没有事情最好,然后记录下他们的要求,向老师通报。
2)向他们发送事务所的简报。资料是你收集的,简报是你整理的,在你老师认可后,你应该立即向客户送达。这些东西不见得每周都有,你可以弄成一个半月刊或者月刊,但不能弄成一个随意刊。
3)拜访老师的客户。如果你能力胜任,老师也同意,你可以定期向客户回访,听取他们对服务的意见并及时调整工作,收集他们的信息,并从中找到可以为老师带来收益的情报。当然这些工作是较为能干的助理才能够做的事情,你也许也能做到。
至于其它,我不建议你采用,在客户那里,不该说的话尽量不说,不该做的事最好不要做,如果你还需要在老师那里学习到更多的话。
以上就是我为你整理的一个助理的日常工作,如果你看了这段文章觉得有些道理,那我建议你马上落实。如果你不以为然,那我也无可奈何,谁叫我不是你老师呢?
如何写法律意见书
什么是法律意见书
几年前,当国务院将为国有企业改制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列为律师的法定业务时,我欢欣鼓舞,因为总算又有了一个律师的法定非诉讼业务了。在此之前,大型融资项目比如证券上市,发行债券等均需要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这些业务,我至今都没有缘分接触过,虽然我在以前一段时期反反复复的研习它们的写作方法以及技巧,似乎这将是个屠龙之术了。实际上,法律意见书在被广泛的使用着,我的理解是,就是因为它的广泛使用,有重要的作用,才会被管理部门端上台面。
在我看来,法律意见书是唯一能最完整显示律师的法律家素质的实用法律文件。一位律师,在诉讼上无往不利,不见得就因为理论功底深厚。能够顺利完成一件大型的收购,很可能是因为善于运作经营,但要完成一件无可挑剔的法律意见书,那可能就要求其具备一个专业领域的专家级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了。
同样是律师的执业文件,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区别在于,1)前者大多发往客户,为客户解决特定问题,后者发往客户的对方,让对方为客户解决问题;2)前者长于说理,偏于务虚,后者长于实际,着眼务实;3)前者多有特定格式,后者不拘格式;4)前者多为一项业务的终结或者段落,后者即将展开一项业务。
法律意见书制作的目的在于专门为具体的客户解决某一个或者一系列法律问题而量身定做,会花费律师大量的人力成本,并且律师还必定会为亲笔签署的书面的文件而承担责任。法律意见书不单纯是法律咨询,它比法律咨询更加严谨和高端,它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口头法律咨询能够解决的。所以,法律咨询可以免费,法律意见书决不能免费,大型项目的法律意见书绝对要造价昂贵。西方的一句法谚请牢记:“免费的法律意见一钱不值。”
如何写作法律意见书
我曾经在书市中见到过一本关于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方法的律师专著。我有幸拜读过,并用书中的一些原则去对照自己写过的法律意见书,让我学习到了很多方法技巧。
这些不是我今天想说的,我估计还没有哪个老师愿意让助理们独立去完成一件法律意见书并署名交给客户,除非他想丢掉自己的业务或者这个助理的能力已经让他觉得完全胜任了。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老师会将一叠资料交给助理,然后让助理们整理出一个线索,起草一个初步的轮廓就行。我还没有足够的本钱向你卖弄写作这份至关重要的文件的技巧,我大致向你描述下这个文件的写作方法就行,至于更高级的修炼,不是我这个文章能够解决得了的。
第一步:收集整理文件。
我收到的最多的一个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案卷材料有将近七百页,时间跨度有4年。你要在这样一堆文件中先理清头绪,整理出最初和最末的文件并将不同类别的文件归类。这个工作的方法,我记得曾经说到过。那就是运用工作底稿和索引。
你可以要求你的老师随时的向客户提出文件方面的缺陷,比如,复印不清,短缺页码、缺少某个类别的文件、缺少某个时间段的文件等等。文件的缺陷,将直接导致无法作出正确的法律意见。这需要不断的整理和补充。
同时,你应该将和出具法律意见无关的文件暂时放在一边,或者将它们作为参考或者退回客户。
第二步:罗列并研究文件。
法律意见书中,应该论述并详细罗列你收到的文件,这有点象判决文书中对证据的认证。这个段落可以为你减少风险,因为你仅仅对你掌握的事实进行分析并出具意见,你无法对没有掌握的情况负责任。
每一份文件,你都应该仔细阅读并详尽的研究。标识出该文件要说明的事项以及它的后续文件或者引申文件。
第三步:寻找法律依据并指出法律后果。
在研究事实的基础上,你需要寻找法律依据,并详细阐述该项目的法律后果。这其实就是法律意见书的最后一步,也是逻辑结构中最关键的环节。你收集并固定了事实,围绕这些事实又收集了相关法律规范,你最终的结论也只是一个推导过程的结果。法律意见书的结论部分的固定格式有,对项目的合法性发表意见或者是对项目的可操作性作出规划和分析,还有的是为了论述一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而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步:提笔写作。
成竹在胸方能笔下滔滔,你最好在弄好前三步后,再提笔。非法定用途的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一般是:1)首部。说明意见书的标题和交付的对象。比如,关于xxx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编号(xx)字xx号。2)罗列文件材料,并指出“贵公司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资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法律意见”。这个陈述可以为你规避责任。3)主文。你的论述过程。4)结论。
你写好法律意见书后,建议你一定给老师作出评判,你第一份意见书被划成一道一道的可能性非常的大,请你不要有挫折感,慢慢的这些道道会减少。在论述问题的时候,请不要简单的引述法律条文,而应该展开来阐述。你给客户的意见书,可能决定一个几百上千万的项目,你可不能就两页纸千把字打发掉,否则你的稿费可能就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了。
如何写律师函
律师函是个什么文件
港台的政法肥皂剧中常常有这样老套的剧情,两个可能是大款的家伙争执起来,落于下风的一个会突然扬言,等着接我的律师信吧!好像这个信会让他增长势力无往而不胜似的。虽然我还没有在内陆的电视剧中观摩过这种套路,但实际上,我会经常替我的客户们向他们的客户或者对手发出过种种富含友好或敌意的文件。
我没有在任何一部国家的、行业的规范性文件里面找到过关于律师函是个什么东东的定义,我们的行业协会也没有就律师函问题发出过类似CPA协会执业指南性质的指导性文件,各位大律师在不同的著作中或者相关的教科书中也对这个常规性文件展开过一家之言。所以,当我学习老师写过的无数份行头叫《律师函》的文件并尝试着模仿他的语气写过一两份这种文件以后,在执业后收到客户转过来的各种式样各种口气的大小律师们的也叫做律师函的文件后,终于知道律师函到底是个什么文件了。
这份可以说是律师行业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件,被执业律师们熟练或生硬地运用的文件,让收到这个文件的人如坐针毡或一笑而过的文件,可能春风化雨或引来电闪雷鸣的文件的炮制方法,是准律师们在执业的前夕在自己不多的装备中有必要添置的。
如何写作律师函
我记得几年前,让一位实习生写了份律师函,词不达意口气桀骜,简直没有办法改。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律师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案件的诚意,不是最后通牒,谁会害怕律师?让人畏惧的是法律后果,如果律师函写成了讨伐信,我认为这个律师是狐假虎威了。
所以,我尽量避免让我的助理在对案件没有深思熟虑前提笔就写律师函。因为没有到一定年头的修炼,不对对方有所了解,写不好律师函。我今天想谈谈律师函的写法。当然,律师函不是格式文件,也没有固定文本,律师函有没有效果,在于看函件的人。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写这个函件的律师的文学素养和法律功底,所以,不是把握十足,不要在你客户面前露出你的底子。
我写过N多的律师函,有回信的大约在20%,我已经很欣慰了。我记得最近的一份律师函是写给一个国有建筑企业的,我在函件中要求其给予工伤员工适当的补偿。在一周后,我收到了单位的回信,很礼貌的拒绝了我的要求,函件加盖了公司的印鉴。这个结果让我满意,我知晓了对方对这个案件的官方态度。我的函件没有激怒对方,没有让他们将函件扔进垃圾桶。
如何评价一份律师函的效果,我看有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两种:1)积极效果。对方收到你的函件,马上作出积极的回应,解决你提出的问题。这种情况在法治昌明的地方经常见,商业社会,诉讼产生的是负墒,没有人愿意摊上官司,如果理性分析,会作出明智判断。2)消极效果。你的函件对方不予理睬,你再次发函,仍旧石沉大海。这样的律师函产生的是消极效果,作为你的代理方,会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来主张权利,你所希望的和平解决纠纷的目的没有实现。
因为我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不可避免要收到企业转来的律师函,有的会让我觉得很信服,我会建议企业领导规避后果。有的让我很郁闷,因为公司老总也不满意函件中的语气,即便会在诉讼中败北,也要委托我不惜一诉。我想说的是,一份完美的律师函,是一份用词华丽的商业函件,是一份叙事明白、法理清晰的申明,是一篇绵里藏针外柔内刚的锦绣文章。律师函要具备的内容有: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3)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XX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XX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XX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等等等。当然,各种表述各有好处,关键要达到效果。
很抱歉,我不能为你提供一份律师函的范本,在我的理解上,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客户发表观点的文件,其本身就不具有格式文件的性质。你可以参考老师们的成功函件,或者对方律师们让你感觉压力甚大的函件。国外律师们的律师函我们也可以参考,虽然他们的表述被翻译过来是那么的拗口。或者你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收集整理同事们的各种所谓律师函的东西,去博采众长。如果你有创意,没有人会反对你将你的函写成普希金的《奥涅金》或者雪莱的 《西风颂》,能让对方老总头昏对方律师吐血,那也算你有成绩。
写律师函前,你应心态平和,对方非但不是你的仇家,甚至可能会因为你的锦绣文章成为你的合作伙伴或者你的下一个客户。你通过函件,应该告知对方你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声色俱厉的指责对方毫无诚信。如果不是基于客户的特别需要,我不建议将一份函件写成檄文,律师也不是洛宾王、陈琳,当然如果我的老总一定让我写一段能治曹操头风东东,那我也要尽力去完成它。律师函有时是侦察兵,通过你的函件,你可以知晓或者判断出对方对事态的看法。我很忌讳突然成为一个案子的被告,我起诉前,总是会给对方一个律师函,如果哪天我收到起诉书副本前没有收到原告律师的函件,我会战战兢兢,因为,要不我碰到的是个什么都敢弄的新手,要不我碰到的是个城府深藏的高人。
关于合同的草拟和审核
起草和审查合同是律师的基本工作,也是法律顾问的常规业务。你可以暂时不清楚怎么办理诉讼案件并熟练运用诉讼技巧,也不见得一定要制作出论述充分结论正确的法律意见书。但你一定要能起草常用的合同,如果老师将一件合同让你修改,你一定能指出合同中的问题。因为这个技能是一名律师所必须要具备的。没有一位当事人会理解一位不知合同为何物的律师能够在江湖行走。
合同的草拟
如果哪天你接到一个起草合同的任务,在开笔前,我建议你做如下的准备;
1) 明确起草合同的目的。
你首先要弄明白你即将起草的“条约”的目的是什么,是割地赔款还是双赢共享,是城下之盟还是划江而治。既然法律都认为,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文件,那么,你的这个合同是开创一个新的局面还是让一个漫长的谈判最终尘埃落定还是是改变几方的利益格局,你一定是要弄明白的。
你可能会将房屋一个租赁协议弄成一个合作经营合同或者将一个几方股份合作协议理解成一个借款合同,再或者,你可能还会将一件居间或者行纪协议写作成委托代理协议。等等等等。由于你对合同目的的错误理解,你草拟的条文可能会与客户或者老师的意思南辕北辙。
弄明白客户的委托你起草合同的目的需要你倾听和询问,正确的把握他们的真实意图。需要你认真理解合同法的条款,并明白各种合同之间的差别。
当你明白客户的真实意图,比如理解他卖一件设备设备给乙方又从对方那里租回来使用的来来回回折腾是出于融资的目的;理解他收购一项抵押给银行的乙方资产并很快将资产解除抵押的目的是为了换取其它银行更低的利息;理解他拿出自己的房子与乙方合作经营一项业务其真实目的无非只是将自己的房子租赁出去逃避国家的高额房产税费;理解他不息用高昂的价格将产品卖给子公司让其亏得倾家荡产其实确实一种惯用的转移定价的措施;诸如此类的,你就可以开始酝酿你的合同条款了。
2) 范本的使用。
网上有很多合同的范本,你的办公室也许也有这样的宝典,或许你会不断的收集这些东西并视为珍宝。常规的合同的起草,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等,稍微修改修改范本,确实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但大多数范本都比较简单,无法达到为客户量身定做的目的。比如一件抵押担保协议,反担保条款,合作经营协议等等属于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就没有可以直接套用的范本。我的建议是,范本可以继续用,但不能拘泥于范本,没有范本可以参考的情况,应该参照法律规定于客户要求,起草合同文本,对于某些免费的范本,请擦亮眼睛。
3) 合同主体问题。
一个合同至少会有两方,即便是一个单方作出的承诺书,也有该文书指向的对象。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关系到合同是否得到及时和全面的履行,也关系到合同出现争议时解决纠纷的诉讼是否能够胜诉。应该提醒你注意的问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超出经营范围的机构,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一个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起草并签署的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关于合同的主体问题,你还可以继续参考合同法的规定。
4) 条文的设置。
各种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的条文设置相对简单些,你将要表达的意思用最精炼和最准确的语词表达就行。我建议你将合同名称、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包括数量、质量、价款、酬金、交付指标和时间等等)几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方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签署等一一列出就行,不是说条文越多合同就越完美,合同的条款繁简取决于合同的重要性。合同不是写小说,一个租间房子作为住房的合同没有必要弄得像个房地产开发合同,但一个上亿元的融资合同却不能向和朋友借1000元吃饭那么简单。
5) 合同的倾向性。
律师代表一方当事人起草的每一个合同都会有倾向性,所有的霸王条款全部都是大大小小的律师们设计出来而被奸商们使用的。你起草合同时,不可能没有倾向性,否则老总或者老师会认为你糊涂或者书生气。合同的成立过程,也是几方谈判和博弈的过程,这个过程本来就不会绝对的公平,双方的的利益只能维持平衡。比如,由于要筹措资金,通过谈判,一方愿意将财产折价卖给一方,除非明显价值价格失衡,你不能说它显失公平。再比如,在合同的草拟中,你可能会加重对方的责任而让己方的责任相对较轻。己方要承担责任的条款,你会尽可能的少写不写,对方承担责任的条款,你会尽量的多些。我不介意合同起查中的倾向性,合同文本还需要几方讨价还价的,我建议的是,即便有倾向性,也不要太明显,如果是个霸王条款,那也必须拿捏到位,不能引起极大的反弹。
6) 不要玩文字游戏和废话连篇。
经常看见一些合同中文绉绉的,一个简简单单几个条款可以搞定的合同,被律师弄得象个国际公约。最常见的文字游戏是国内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一单3、5万元的业务中,双方在合同中声明自己是合法主体,并信誓旦旦的承诺为自己提供的证件资料负责,而这个条款占到了合同字数的15%;还有,在合同前言中发表一大堆罗里罗嗦的宣言,让合同的目的上升到建设和谐社会维护世界和平。还有一些人,喜欢起草英美式样的合同文本,连篇累牍的,开篇尽是堆砌些无用的文字游戏,有时,甚至在合同中解释什么是“不可抗力”。其实这不见得就适合国内的法律环境,有些法官审理案件时,也是看着这些声明、解释就头痛,干脆跳过去。
再有的就是合同的条款中来一些 “本合同出现争议,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本合同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的效力由x方负责解释。”等等废话。
我的建议是,你起草一个合同,要约定的问题说清楚,没有歧义,没有重大的缺失就行,至于其它不必要的东西,不要写,也不要学着那些不适当的套路,将一些糊里糊涂的条款加进去。
7)掌握君子协定和合同书的区别。
意向书其实就是个君子协定。常用于一个项目的开始,双方为进行一些初步的接触和解决一些程序性的事项而签署。君子协定和合同书的区别在于:1、解决的问题不同。2、对双方的约束力较弱。君子协定一般不设定违约责任条款,语气也相对虚拟,合同书中的约定比较刚性,多用陈叙性的语气书写。君子协定是否得到履行取决于双方合作的诚意以及一些条件的构成,合同书则必须履行。如果你要起草的文件是解决某一个程序性或者前期性的问题,你不妨将文件用意向书的语气表述,与意向书同类的有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等,这些文书是合同的有效的补充,当你认为形成一个合同会阻挠当事人更广泛的选择而不签订书面的文件又不能显示己方的诚意时,你可以在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等君子协定类文书中选择。
我举一个例子:
关于受让XX公司股份的意向书
受让方: (简称甲方)
出让方: (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方就相关股份的转让事宜进行过磋商,为确保实质性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几方达成如下意向:
一、 乙方的相关股东同意向甲方出让部分股份,并理顺公司的股权结构,形成由甲方持有乙方51%以上股份的持股格局。
二、 为实现上述第一条所确定的目标,乙方召集全体股东会议,确定拟转让股份的股东名单,股份比例,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三、 甲方持股的比例以及应支付的相应对价,在尽职调查完成后,通过谈判进行确定,甲方与乙方各拟转让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四、 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为便于尽职调查的进行,乙方应向甲方以及甲方授权人员提供如下方面的真实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 本年度1-10月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件);
2) 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年度审计报告;
3)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全部章程修正案;
4) 全部股东会决议;
5) 公司股东名册;
6) 公司的房产、土地、车辆权属证书,固定资产清册,存货明细、对外投资情况、账外资产明细;
7) 公司无形资产情况;
8) 公司银行负债情况以及其它相关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0) 公司未决诉讼情况,公司未执行完毕的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
11) 公司未缴纳税款情况;
12) 公司面临的行政处罚情况;
13) 公司应收、应付货款情况,已经超过2年的货款客户名单、数额;公司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4) 公司员工名册;
15) 公司架构介绍;
16) 其他甲方需要了解乙方同意提交的资料;
上述资料,乙方均提供复印件即可。
五、 甲方收到上述乙方提交的文件后,在15日内开始与乙方股东进行股份转让事宜的实质性谈判。实质性谈判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员、乙方拟出让股份的股东或授权人员进行。
六、 甲方审查乙方提交的文件,认为无法实现受让股份的目的的,甲方全部退还乙方的资料,并承诺对资料保密。
七、 股份转让过程中的其它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上述例子的意向书是要解决一个股份转让的项目,为项目目标的最终实现,双方要各自完成一些程序性的问题,但又要确保项目的工作进度,于是,双方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为完成实质性的目标展开工作。
这个君子协定的好处就是,双方明确了共同的目标但又不一定要受这个协定的限制,既显示诚意又不会拘泥于一个选择。当条件成熟,双方可以实质开展项目,如果出现阻滞影响各自利益,那么双方可以各走各路,也互不亏欠。
合同的审查
合同审查的主要原则在于,1)确保合同的完整和合法,解决合同中的缺陷和与现行法律的抵触。2)维护己方在合同中的利益。客户或者老师将审查合同的任务交付给你,我建议你以上述原则作为你的工作原则。一般而言,合同审查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审查合同的主体。
不管是何种性质的合同,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会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力和合同是否能够履行。在审查合同时,请注意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关于合同主体问题,请参考合同起草中的叙述。
2) 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即便法律强调契约自由,但在某些领域还是用公权力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的规定,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得不到法律保护。审查合同时,请留心你审查的是不是一个走私贩私、买卖禁止流通的产品的合同;是不是在审查一个逃避税赋或者规避法律制约的合同,对于属于合同法中的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的合同,请你一定要立即指出并设法修正。
3) 注意补充修订合同中的技术性条款。
合同中的技术性条款包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的解除方法、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文本数量、文字效力、合同的管辖法院等等不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条款。这些条款虽然不影响合同的实质,但对合同的履行以及出现争议的解决确是至关重要。我一般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因为我对一审终局的仲裁缺乏信心。对于诉讼管辖地,除非是专属管辖,原则上约定管辖地为己方,如果不行,则将管辖条款约定为:“本合同出现争议,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己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某些大型合同中,应该将合同的技术性条款设计周详,或着倾向于己方。再比如,对于合同的解除,可以设定为,“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即便履行也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另外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有某些律师,为了收取代理费用,不惜利用当事人对法律的陌生,怂恿其通过诉讼解除合同。其实合同中增加这样一个“自我销毁”条款,即可以解决问题,又何必劳民伤财的诉讼?
4) 视情况淡化或强化合同的约束力。
合同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上,你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己方为主要义务的合同,以淡化己方责任为主要目标。对于对方为主要义务的合同,以强化对方责任为主要目标。对于己方先履行或双方同时履行的合同,应强化对方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约定不是越多越好,也不建议在合同中笼统的表述为:“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赔偿xxx违约损失。”因为这样的约定容易引起争议。违约责任应根据主要合同义务来确定,例如,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以及交付时间为卖方的主要义务,及时按约定支付货款则是买方的主要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应根据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来约定。
5) 将合并在一起的合同拆分。
合同涉及的主体有时会是多方,我曾经审查的一个合同有6个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这样的合同几方利益纠缠,非常复杂。如果出现违约情况,所有相关方的利益均无法保证,在解决争议的诉讼中,所有相关方均会牵扯其中,不利于其它相关方权利的保护。比如,一个常见的借款项目中,会有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反担保财产所有人等等相关方,如果将这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笼统的写在一个合同中,可能会出现表述不清、互相牵制的情况。我建议的做法是视这些相关方在合同中的不同作用,以及不同的合同法律性质,分别设计各相关方之间的合同,分别签署。比如,上述的那个借款项目可以分别起查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这样,几方的法律关系就更加明晰,出现一方面的违约,也不会影响合同的其它方面的效力。
以上就是我对合同草拟和审核的理解,但愿你是个务实的人也愿意在读完我这段文字后在仔细的去参研合同法以及合同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关于合同的其它批复答复。其实,起草和审核一个合同并不难,难的是你起草和审核的合同能够得到对方律师和当事人的认可。所以,一个合同反反复复的起草和审核是很正常的,双方的利益趋于平衡时,也就是合同签订之日。当哪天出现新的不平衡,要不是修改原来的合同,要不就是对簿公堂。无论是哪一种结局,当事人都少不得你,除非这两方都来自《镜花缘》里的君子国。
客户需要策划
我们还都没有混到每天坐在办公室就有有大把的诉讼案件摆在案头等着我们来挑选,就有大客户主动的慕名而来的哭着喊着的要将案子或法律顾问交给我们做的程度。我们暂时还不能获得太多的已有客户的介绍和推荐,让我们能堂而皇之的进入百金之子的明堂。所以,我们还只能走毛遂和冯锾的途径,通过周密的策划和主动的自荐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很多书里面都讲过服务怎么去营销,要不是很理论化而缺乏可操作性,要不是成本太高我们还承受不起,要不就是闭门造车没有实用的价值,总之要进行一项好的客户策划,除了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还要有敏锐的市场头脑的。
不是每个律师都愿意放下架子去和陌生的准客户们谈合作的事情并且适时适当的介绍自己而不攻击同行。很多律师除了将一个案子做好外,没有继续开发新案子的能力,或者新的案子大多靠介绍获得而省去在市场上打拼竞争的风险。实际上,新律师的业务来源分为几大块:
1)从老师那里接过来的。老师会将自己处理不了的客户交给自己的助理来处理,久而久之,这块业务就成为助理们独立执业的基础。
2)朋友和以往客户介绍的。这块业务的来源并不稳定,但也占到一定的份额,但介绍过来的业务忠诚度较高,能够形成长久的业务来源。
3)找上门的客户。对于一个没有名气的律师,这种情况纯属运气,这类客户几乎没有忠诚度,对你也挑三拣四,你要谨慎处理。
4)自己开发的客户。这类客户会随着执业年限的增加而慢慢占到你客户来源的主要部分,你也会慢慢学会如何设计新颖实用的法律服务产品来投入市场。
我想谈的是,如何策划一个适合客户需要的服务产品来做大、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我以前做过几个服务产品的策划,市场的反映也比较好,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向刚开始进入行业的朋友们推荐。
1)调查市场。在做策划之前,要了解市场的需求,这需要做些调查,因为你的策划是针对一个方面的法律服务,所以,你必须了解有多少客户会对你的服务有兴趣,市场调查可以通过设计投放调查文卷、电话随机拜访、上门了解等形式,如果你资金充足,可以委托专门的市场策划机构帮你弄这些。
2)分析数据。你要做的是对收集来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有很多信息是公开的,比如本地有多少律师事务所,有多少律师,从事刑事辩护的多少,多少律师在做法律顾问,多少律师根本就挂个名而不从事这个行业,律师的平均收入是多少,行业的收费标准如何。本地有多少人口,平均工资是多少,有多少家企业,企业家们的法律意识如何。本地的法律环境怎么样,几个区级的法院每年能够受理多少案件等等。这些基本的数据能够让你判断出本地的基本情况,而不是听信某某说这里不好弄那里没关系。
3)设计方案。法律服务行业中的服务已经很细分了,比如,刑事诉讼领域里面有专门做侦查阶段的律师,提供将嫌疑人保出来或者免于被起诉的服务;再比如,有的律师会在法院边上设立一个办公室,承接文书代书和代理诉讼业务,有律师会专门在当地的看守所、公安分局、交警队附近开设办公室,也有在工商局附近打出大大的招牌的律师事务所,为什么?因为那里会有客户出现。这些都是一些设计方案,其实你不要以为这样做太低级,这种做法虽然没有那么含蓄,但管用和有效。
方案的设计必须有针对性,不能胡子眉毛都兼顾,你善于从事哪种服务,你就做偏重于哪种方式,不要因为哪种时髦就去做哪种。
4)实施方案。再漂亮再理论上无懈可击的方案,也都需要细致的组织实施。你手里拿着这个方案,总是说,好东西啊好东西啊,就是不投入人力物力去实施,那么你也不会有好的成效。实施方案比设计方案更加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追求执行力的原因。比如你可以将实施分步骤,首先让市场知晓你的服务,可以通过广告、公益活动、促销活动等方式进行,然后你可以选择你认为优质的潜在客户进行初步接触和积极跟进,最终建立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你应该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调整和弥补方案的不足。
关于证据
证据的收集
关于什么是证据以及依附于我们国家三部诉讼法的三种不同的证据体系的共性和区别,有无数的学者和实务领域的人士发表过N多的论文去论证和说明。你也在各种教材和参考书中读过或者研究过,我就没有必要再做过多的论述了。我要说的是如果你接到一个案子,从哪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以及形成证据链条。我想举一个实际的案例来进行分析。
案例:A公司是某省著名商标“海X”的持有人,该商标使用在A公司生产的某建筑材料上。A公司发现,有B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用的商品名称为“鑫海X牌XXXXX”,B公司在商标使用上,尽力淡化“鑫”字,使消费者很难判断出“海X”和“鑫海X”之间的区别,造成A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引发诉讼。
作为原告律师,你应该从哪些方面收集证据?
原告的证据清单为:
证据清单
第一组证据:关于原告公司拥有“海X”注册商标所有权以及“海X”注册商标美誉度的证据。
1-1、原告公司营业执照。
1-2、“海X”商标证书。 证明,原告拥有“海X”注册商标所有权,以及“海X”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期间和使用范围。
1-3、“海X”注册商标荣获X省著名商标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1-4、“海X”注册商标荣获的相关荣誉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1-5、“海X”牌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第二组证据:关于被告主体地位以及与原告相同的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近似的商品名称的证据
2-1、工商行政部门的公示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地位。
2-2、被告几种侵权产品的外观照片。证明,被告在与原告相同的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近似的商品名称的事实。以及被告有意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海X”商标,混淆消费者对商品的认识的事实。
2-3、X知司鉴字(200X)第XX号《技术鉴定书》。证明,经过技术鉴定,被告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权的侵权。
第三组证据:关于被告产品的销售给原告造成损失的证据。
3-1、公证书。证明被告产品在市场销售的情况。
3-2、XX地区的销售票据若干张。证明被告产品的销售区域。
3-3、原告2004年9月-12月与2005年9月-12月销售报表对比。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情况。
3-4、律师事务所合同以及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5、公证费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6、鉴定费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7、其它合理费用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原告的证据中,有书证、物证(实物和照片)、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等。取证的方式有: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在管理部门查询、现场拍照取证、为证明物证实物和照片的真实性,还委托了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取证等取证方法。证据清单中列出的三组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条,证明原告的主张。
思考: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当如何收集证据,反驳原告的主张呢?
1)要有证明案件主体的证据。一件诉讼案子,你首先要证明的是双方主体地位的成立。这些证据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我担任被告代理人时,常常有收到的起诉状中被告的名称都弄错了的情况,因为企业的名称经常会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比如增加前缀或者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一个字的不同都会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只要提出主体不适格就足以让原告被驳回起诉。如果你是原告代理人,请不要怕麻烦而不去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调取证明被告主体地位的证据。
2)证据要分清主次而不能无所选择。凡是能够证明自己主张或者能够驳斥对方主张的材料均可以先收集起来进行分析,这些材料来源于委托人或者政府机构或者委托人的关联机构。有些证据是关键的证据,是成立案件的必要证据,而有些证据只是辅助性的,你要分清主次。比如,一个合同纠纷的证据至少要有那份引起纠纷的合同以及因为违约而给你造成的损失的证据,至于其它,可以分为辅助的证据。一件人身损害案件的证据至少要有侵权主体以及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证据,至于被侵害人的血迹斑斑的照片和破碎的衣服之类,除了烘托气氛外,其实没有什么实际价值。
3)证据要相互印证而不能相互冲突。举例的证据清单中,几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环环相扣,来证明被告侵权的事实和损失。而一个孤证是很难证明什么问题的。比如,一个简单的借款纠纷,如果你只有一张借据,能不能绝对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呢?我看不见得。对方可能会抗辩说这个借款是被逼无奈,或者说是双方再谈恋爱因为分手而写的分手费等等。一个离婚案件,为了证明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能不能就凭借一张对方和怀疑是第三者的人的亲密照片来证明不正常关系呢?我看也不见得。对方可能抗辩说这个人是他的表妹或者她的远房表哥。再比如,一件合同纠纷中,同时会出现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和主合同之间存在着抵触,你就不能直接认为对方违反主合同来主张权利。否则对方会用你的证据对你进行打击,姑苏慕容的传统路数。
证据材料的保管
律师过失丢失和毁损证据材料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如果处心积虑的故意这样做,那就是违纪和违法了。从轻的方面说,这个律师会被当事人认为不牢靠。从重的方面说,这个律师可能会面临索赔。所以,当我们代理一件案件或者受理一个项目起,一定要注意证据材料的保管问题。我建议你这样做:
1) 避免收证据原件。
我的案卷中,几乎没有证据原件。法院立案和审理中,案卷中也不一定需要原件,除非是已决借款案件的欠条和判决离婚后案件中结婚证可能会被法官收起来,(那个东西留在当事人手中本身就不妥)。因此,你的案卷中尽量避免出现原件,证据交换或者开庭时,所有需要核对的原件让当事人携带就行。我有一个案子,证据原件有几麻袋,大部分是证件和会计凭证,这些东西我不敢经手,丢了毁损了我可负责不起,因此在证据交换时,我让当事人派出了他们的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不收取证据原件对自己是个保护。
2)收到证据材料,向当事人出具收据。
养成一个出具证据收据的好习惯。你交给法院的证据,法院也会给你一个证据收据,当事人交给你证据,你一定要给他一个收据。这样做,可以避免法庭认为你证据不足而在你和当事人之间引起的互相指责的纠纷。也可以避免某些没有诚信的当事人将一个原本就子虚乌有的证据的缺失的责任归结在你身上。还可以给当事人你的工作规范的印象。一张收据,一举多得。
3)理出头绪,编写清单。
一个普通案件,都会有十几或者几十份证据,大型的案子,可能有成百上千的证据。因此,你必须在收到证据后,理出头绪,将证据分组并列出清单。能够证明相同事项的多个证据可以编成一组,你应对这组证据分别编号。证据清单的编写有很多中,上述举例只是一种编写方法,你还可以尝试创制出适合自己工作习惯的清单编法。
4) 制作证据副本。
一般而言,你的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你至少必须准备3份副本,其中一份交法院,一份交对方当事人,一份交自己当事人,正本由自己作为案卷的必备部分。制作证据副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有利于保管证据,即便其中一份有缺失的情况,你也可以在其它副本中得到补充和印证。将你整理好的证据和证据清单交一份给当事人备案,不但有利于保管证据,也有利于让当事人对你有良好的印象。
5) 及时归档。
案件的一个审级结案,你应该及时将案件材料归档和订卷,这样可以避免证据材料的丢失和毁损。具体的工作方法,请你参考关于案卷的章节。
律师助理守则一:管好自己的嘴
在庭上,不到法庭辩论的阶段,你对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阐释准备滔滔雄辩时,法官会毫不客气的打断你,并在心中讥笑你是个菜鸟。在给当事人做法律咨询时,老师们会提醒你,不该说的话不要说,要不然你的职业就不能产生任何的价值。如果你有机会跟在师傅身边,你会发现,师傅们说话是分场合的。他们可能是口才出众也可能是不善言谈。而实际上,在法庭上在客户办公室在各种的社交场合,真正的高手不一定是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家伙,法官、领导、客户们可能更看重掷地有声、一言九鼎的人。在言谈方面,我对你有些建议:
1)不公开谈论当事人委托的事务。
法庭开庭前,你在候庭的走廊上时,切记不要和同事交流案子的情况,这种交流包括询问案子的准备情况,打电话征询未出庭当事人的意见,问其它同事这个法院有没有熟人,主审法官的电话号码是多少等等,说不定离你不远的地方就是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而你的话会一字不差的漏到了他的耳朵里。在客户的公司里,你或许负有起草某份重要文件的任务,而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里,会门户众多,你自己都不清楚谁是谁的人,你在公开的场合,随意的说话,保不定你的文件还没有出台,关于这个拟出台文件的对策就已经在公司的内部网络上被所有人浏览过。在事务所,除非自己的老师,请不要随便向同事谈及你或者你老师获得的委托,不管这个委托事项在你看来只是个鸡毛蒜皮的小CASE,因为你做的工作不是收集并发布张家李家的蜚短流长。对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律师是一个口风极其紧打死也不会招的人,那么这样的人至少是可以信任的,如果加上他还能力出众,那么这个律师就是可以托付性命的人了。有句很俗的话建议你记住,并贯穿执业的整个过程,那就是:“真言不传六耳。”
2)不公开评价当事人。
来你老师办公室的人,会是形形色色的,即便你老师设定了代理案件的范围和客户的类型。你或许因为他精明吝啬而对他内心满腹牢骚,再或者你认为他人格卑鄙而内心对他极度厌恶,再或者你认为他阴沉险恶而内心对他倍加提防,总之,你在面对这些当事人时候,总希望自己有阮藉的特异功能青白眼,对你鄙薄的人加以白眼。
而在我看来,有职业精神的律师在对待当事人上是有风格而没性格的。即便对当事人的人格和处世哲学有不认同的地方,也不必公开的予以评价,也不应该影响法律服务的质量。律师是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服务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法律技术工作者。你的职业不是评论家或者伦理学家或者心理学家,我们也没有受到委托对某个当事人的人格问题进行评价或者指责。公开的说这个当事人怎么怎么,那个当事人如何如何,只能让人对你退避三舍,因为你是一个喜欢花边新闻的八婆。
3)不把话说满。
如果说,能够实际解决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会体现你的分析水平的话,那么用适当的语气语调来表述则体现的是你的修为。你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虽然简单但也不是法学院课堂上的案例分析,你实际出席的法庭即便简陋也不是学习期间几个帅哥靓女组织的模拟法庭,你可以在做案例分析时条理清晰让老师都认为无懈可击,你也可以在模拟法庭上滔滔不绝意气风发让你的恋人幻想你是个金牌大状,但如果你停留在这些记忆里并想当然认为实际工作也是这样,那我估计你会是赵括第二。
实际上,不到判决书生效,你不能绝对断定你已经胜诉,不到合同完全履行,你不能绝对断定你参与的项目已经成功。很多不可遇见的因素和人为的因素是法学院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中不可能考虑到的。因此,你可以条理清晰地完成作业,并在结论中作出绝对的断定,你可以意气风发地进行辩论,并认为模拟法庭的判决肯定是你胜诉,但在实际工作中,你不能对当事人和老师说绝对肯定的话。
面对法庭的结论以及一个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老师们对待当事人寻求答复的话语或眼光时总是语气肯定而用词谨慎的。语气肯定能够给当事人信心,用词谨慎则给自己留下余地。
4)不诋毁其它同事。
在一起工作久了,势必会对经常在一起的同事非常的熟悉,既清楚他们的优势和长处也知晓他们的弱点和不足。工作中,即便是一个合作融洽的事务所,同事之间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摩擦和分歧。利益或者理念上的分歧可能会导致冲突的发生。利益上的冲突会导致合作的失败,而理念上的分歧会导致事务所分裂。还有可能是,你和同事之间存在着竞争,而你可能认为某个机会对你至关重要,你一定要争取到。因此,你可能会制造些事端以改变竞争的格局,或者当你在竞争中出局而迁怒同事,于是你可能会不惜诋毁同事来报一箭之仇。
如果你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你将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如果你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你可能会与很多机会失之交臂,如果你在执业之初就形成了不惜诋毁别人的名誉来获得他人好感的习惯,那么,正直的人都会对你敬而远之。
养成谨言慎行的习惯不但有利于做好律师行业,还有利于做其它任何你能够想象到的行业。炒作大师们在某些公共场合会胡说八道地制造让人无法判断的消息,而在这些消息被公布前,他们的保密工作比任何人都做得好。如果当事人没有授权你在某个问题上发表意见,请你在任何人面前都说:“无可奉告”,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和爱人。
守则二:做好自己的事
做好自己的事其实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因为你不是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里,相反,你的工作是希望与越多的人打交道越好。如果你只是个电脑程序员,每天对着电脑编写自己的那部分程序,让程序能够“跑”起来就算完成工作任务,可惜你是个准律师,你的工作有不断的解决麻烦并制造着同样多的麻烦的功能。因此,规范自己的行为是有现实意义的。
《论语》曾子曾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为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用在这里的意思就是指,老师交待给我的工作做好没有?和同事协作的工作我的进度完成得如何了?老师传给我的一条心得验证了没有?我每天要反复的思考三遍。其实,我认为,老夫子的谨慎是有好处的,因此我建议你:
1)不要插手别人的案子。
你可能嫌弃手中的工作很低级,用不了几分钟就可以搞定。这样的工作让你觉得浪费了你大好的时光和消磨了你扫平四海的能力。于是,你就可能象我们常常谴责的某个超级大国那样去插手人家围墙里面的事情。这样的表现有,对别人的案子表现出过分的关心,问这问那;有事没事溜达到同事的桌子前,翻阅他正在处理的案件,并指出他的错误,提出你的意见;对你同事客户的来电表现得异常的热情,并主动帮对方出高明或不高明的主意;冒昧的向同事的客户发出函件或不速的拜访他们,让同事感到非常的恼火;直接恳求不是你老师的律师带你去参加某个案子的庭审;未经过允许,查阅不是你老师的律师的以往案卷并摘抄其中的部分。等等等等。而你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和挑衅性,而只是认为你在帮助别人或者向别人学习。
没有任何一个法规禁止你这样去做在你看来是帮助同事的事情,也没有哪个规则规定你采取何种方式向别人学习,但这种行为却破坏行业的潜规则。因为同事不是那些需要你扶着过马路的老太太,也没有一个大大的行李需要你帮他提着上车。每个律师都会有自己的客户群体,这个群体是不太欢迎其他律师的介入的。除非他不再想为某个客户服务,或者诚意邀请你协助他服务。他如果真的需要你帮助,会采用合适的方式向你表示。当然,如果你只是偶尔对他们的案子表示出热心,同事们可能会认为你是个新人,不会计较。如果这种行为成为习惯,那么,你绝对会在这个事务所不受欢迎,因为你对他人产生了威胁。
2)不参与事务所的人事纠葛。
律师事务所依靠人合而建立而发展,因为心散而产生分裂甚至破产。只要有律师的地方,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人事纠葛和利益冲突。可能涉及到投资比例、利益分配、分红方案、费用分摊、案件协作等等等等之类的事情,由此而引起了某某和某某有矛盾,谁又是谁的竞争对手之类的问题。但这些是合伙人之间或者律师之间的事情,与你没有什么关系。你的老师只指导你如何做律师,你没有必要学他如何和某个律师或者事务所的某位合伙人斗,请记住,“君子不党”,你不是任何人的棋子,也没有必要在所谓的棋盘中被莫名其妙的牺牲掉。你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参与到这些争权夺利的游戏中,除非你不在乎自己的前途。
在一家合伙人之间矛盾重重,律师之间与邻为壑的事务所里,你非但学不到做律师得谦和和大度,而且律师的很多坏习气会深深影响你,比如,机关算尽,铁索横江,城府深藏等等。你只是个想拜师学艺并徐图一展抱负的有为青年,这些家伙会毒害了你。如果这样,你可以引证老祖宗的几句话“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走为上”。
3)对自己的老师负责。
事务所里的每一个资历比你深的人,你最好都对他们保持尊敬的姿态,即便你有时会不屑某个人的做派,这样可以使大家对你印象良好。但你不必对每一个人负责,各人有各人的职位和工作范围,在工作上,你们只是互相协作而不存在相互统属。你唯一要负责的人是你的指导老师。他才是你的BOSS。
老师交给你的工作,很多是老师的客户要求限时办理的。比如,一个比较紧急的合同要求审核,一个律师函要求起草,要求查证一个比较重要的资料,希望帮助查询一个比较生僻的法律法规。老师将这些工作交付给你,希望你能够及时地完成,以便于他向客户交待。你必须尽快地完成这些工作。
在律师事务所,除了负责人的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外,你只对老师负责。没有老师得到的许可,你参与其他律师的案件,服从其他律师的指示,他可能会认为你准备另投明师。没有老师的同意,你也不必直接和老师的客户发生业务上的联系,否则老师会认为你不可靠。即便你没有任何想自立门户的想法,但你仍然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循行业的规则。
4)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你应该是一个有团队精神有协助精神的人。有时,老师会和几个律师一起合作处理某个业务,临时的形成一个工作团队。这样的临时性结构经常的出现在我们的工作中。比如,一个大型标的业务的投标,会需要有3名以上的律师和他们的助理团队才能开展。一个大型顾问业务,单独一个律师也无法承接。
你会负责某个业务的一个部分的工作,比如,你可能负责背景资料的收集、负责某项基本文件的初稿起草,负责对所有助理们起草文件的汇总等等。这些都需要你和同事们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相互之间的良好协作,需要你有按部就班的工作态度,你必须按工作计划完成自己部分的工作,而不需要依靠同事帮助,也不能因为你的进度缓慢而让整个团队无法实现工作目标;需要你善于沟通,你的工作有时需要借鉴别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成果,这就需要你能够即时和同事保持沟通,否则你做出的那部分工作无论如何都不能与整个项目保持一致甚至相互矛盾。
在一个事务所或者一个团队中,很多情况下,没有人会对你的一言一行进行指导,但你的行为却无时无刻不被你身边的人所观察并在内心对你作出评价和判断。而没有人会是完美的左右逢源的人,所以,古人让我们“慎独”,要求我们即便在一人独处的时候都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律师助理的书单
为什么读书
大多律师都喜欢读书,因为阅读其实是自己工作的一个部分。古人说,“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那个时候是没有电话和网络的,即便有一个叫邸报的政府公报式的杂志,但也不是秀才一级的读书人可以看得到的。因此他们的信息获取,大多来自那些印刷粗糙线装书。当然,也有不怎么读书律师,他们信奉的是“刘项原来不读书。”和“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样的律师要不是每年赚几百万要不就是慢慢的混不下去,我暂时还做不到每年几百万的赚,但也不想越做越往回去,所以,我还是坚持读书。
网络上有朋友希望我给他们推荐些书,这是件让我为难的事情。因为给人推荐书很容易将自己的底子抖搂了出来,故你不能太作。将自己没有读过的书推荐给别人,就象给某人介绍一个自己都不熟悉的人做对象,时时害怕这个人会捅出什么篓子,或者弄得人家不能琴瑟和谐。对自己读过的书,即便自己觉得好,也不敢贸然的推荐给别人,又有点担心人家挑三拣四的,甚至还来怀疑你的阅读品位。在我看来,一本书好不好,对你有没有帮助,就象自己鞋子合不合脚,别人是不知道的。
你能考得过司法考试,我就没有必要向你推荐名家或者非名家编写的教材了。这些东西估计你读了4年多,也很烦了。但如果你读书是为了一个什么什么样的目的,要搞清楚某件事情,那么我建议你还是读教材好,省得这个那个的观点让你犯糊涂。如果你读书只是为了明白些道理,或者和人谈话不让人觉得“言语无味、面目可憎”,那么你的选择会多很多。
建议你读的几本书
古人离我们也已经很远很远了,大多数人也不愿意在故纸堆里找出什么业务来。所以,我也不向你推荐我们引以为豪的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了。早几年流行国学,现在好像广州还有一个学校专门教人家小孩四书五经,经子史集的。我倒是想向你推荐下《论语》、《春秋》,大宋朝的开国宰相赵普曾经大言不惭的说,他只要半部论语就可以治理天下,三国演义里《春秋》这本畅销书也让关云长秉烛夜读,通宵达旦。而《论语》确实能够让我们实实地内心充满安定的感觉。孔子制春秋,骂尽天下乱臣贼子,而春秋也委实能够让我们远远地体会到人心险恶刀光剑影。至于诸子之书,我个人觉得,孟子太霸道、老子太玄妙、墨子太清苦、韩非子太险恶、孙子太诡道,朱子太虚伪,这些人的书动不动就上升到治国平天下的高度,读起来觉得离自己太远。倒是《庄子》有必要通读,这本书汪洋恣意,开了自由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先河。他宁愿“曳尾涂中”也不愿“以境内累”的态度,很是对我的胃口。
至于经典的古典小说、戏剧、诗歌等名著,估计你基本都读过的,我就不班门弄斧了,如果没有读过,那么你最好找来读读。你读《诗经》不应该就会一首“关关雎鸠”吧?古人说,“不读诗,无以言”。我还在网上看过一个帖子,对诗经里出现的植物进行了对比研究,我真是佩服。还有本书很值得在睡觉前看看,那就是《聊斋志异》。蒲老先生当过一个小官,也没有留什么政绩,倒是他这本借鬼神而讽当今的短篇小说却流传至今并肯定会一直流传下去。我对比过《聊斋》和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觉得《聊斋》远胜于《阅微》,特别是《聊斋》每篇故事的结尾,大多会有些异史氏的评论,这些评论真是不可不读。
至于《史》、《集》,我没有读几本,我就看了几章《史记》和《三国志》,写过几篇读后感。也选了《乐府诗集》和《楚辞》看了几篇,常常为诗歌里出现地绚烂色彩而心驰神往。这些都是些好书,可惜我没有时间读完,变成不求甚解了。你如果有时间,建议你选来读读。
读古人的书,委实是找不到业务,但我觉得可以找到承接业务的方法,比如炼人的性情,养人的心气,使人有成就大器涵养和底蕴。吴下阿蒙,不是因为奋发读书才被“刮目相看”么?三害之周处,也是师从二陆,才“策马观西戎”被追赠“平西将军”的。
今人的书,我估计你读的不比我少,如果有机会,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我建议你找来读读。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学术书也可以按随笔或者小说的体裁来写。这本曾让学界振动的作品中,我也了解到当以道德代替法律,人治到极点时,国家命运也会攻守异势。
如果你有兴趣,想体念强烈的反讽运用起来会让你笑起来却很痛苦的感觉。我建议你读读王小波先生的书。王小波不是那个宋朝的那个起义军领袖,他的作品被一版再版。最近云南人民出版社连小说带杂文以及剧本地出了个十卷本的全集。
以上就是我推荐给你的几本书,没有一本是法律书,也没有一本被现在人当作教材,虽然《论语》作为教材被古人用了几千年。如果你希望我给你找几本类似《辟邪剑谱》或者《葵花宝典》的东西,让你读了以后马上就称霸江湖,我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即便有这样的东东,要练成这个所付出的代价恐怕也是你无法承受得了的吧。呵呵。见笑了。
如何做法律咨询
咨询时时有
如果你将自己是律师的消息传达给自己的亲友,你获得的最大的收获估计是有N多的电话打给你,向你咨询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大到国家宏观政策小到别人欠他几百块钱。我早几天接到过一个朋友的法律咨询,说楼上的邻居装修房子将他家的天花板打穿了4个洞,问我是不是可以让对方买下他的房子成全邻居做成复式楼?
如果你的办公室开在法院门口,是有几个桌子除了提供法律服务而且还附带开展复印打字以及出售香烟打火机业务的那种办公室,那么你每天会接到很多的法律咨询业务。这类业务包括,如何让邻居家的狗狗不在自己门口大小便,如何捉出老公的小狐狸精,如何追回朋友2年前的一笔借款,如何让撞伤他的司机赔偿损失,等等等等,单纯从这些咨询业务中你可能收不到什么费。
你有时还会在办公室的时候遇到慕(你的事务所)名而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在此之前,他们可能已经走进过N多的大大小小事务所的门,也会见过不少律师,对案子如何处理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概念,他们找到你,有很大的成分是你的事务所名声在外,想进一步确认和比较一下律师之间的咨询意见。
如果你有固定的客户,那么,即便是在休息的时候,你也最好不要关掉自己的手机。因为,随时会有某个老总给你打电话,向你咨询一个合同的表述以及一些他需要确认的问题。
你还会在很多场合里被人咨询法律问题,比如和客户聊天的时候,顺便为他解决了一个法律问题。在打车去办公室时,为某的士司机咨询如何处理与出租公司的承包关系问题。为了开拓业务,你也会主动就某个法律问题向某个潜在客户出具法律解决方案。总之,只要你还从事律师工作,法律咨询就是你日常工作的一个部分。
最近我发现越来越多的律师办公桌上,会有一个时钟,它的主要功能不在显示时刻,而是作为计算为当事人咨询服务时间的计时器,按当事人占用你的时间来计算咨询报酬,从200元-5000元每小时不等。这样做得好处是,当事人不会罗里罗嗦的从二十年前开始讲他的故事,而会言简意赅的表达他的意思,就像打的士在马上就要跳表的时候叫停车。这样做的不好在于,如果你罗里罗嗦的发表咨询意见,当事人会在买单的时候要求砍掉你的“如此。。。。”“那么。。。。”之类的含糊之词占用的时间。因此,如果你在一个咨询收费的事务所工作,你会养成很好的解答咨询的习惯。
咨询费该不该收?
实际上,能够产生收益的法律咨询并不是那种在法治宣传日那一天摆上个台子在马路边上,接待老爷爷老奶奶,向路人甲普及法律常识的形式。经常会有律师被N多的当事人咨询,但实际上委托却被其它的律师们拿到。
现在很多事务所都将法律咨询作为一项收费的业务,当事人进门就会被告知要为自己咨询的问题付出代价。其实,很多当事人不喜欢这种做法,因为连律师的面都没有见到,也不知道这个律师说的东西是不是符合专业水准,就要按一个自己也从来不清楚的标准交费,如果对自己有帮助那还觉得物有所值,如果是越听越糊涂,反倒会变成看着那个不停跳动的钟就心惊肉跳的。我看这项业务比较适合已经成名了的大律师,对于还在积累名气或者根本就没有实践经验的律师来说,最好还不要采用那种按时收费的方式。
还是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法律咨询业务采取免费的做法的,这种方式对当事人看来,如果觉得律师说得有道理,顺便就将案子给律师去代理,如果觉得律师说得太玄妙,那就起身换一家再问问。对律师来说,要接到案子,有必要在咨询时就取信于人,不光解答要到位,而且收费不能太过分,否则,业务可能就做不成。
在我看来,咨询费收与不收,其实没有必要去硬性给自己一个规定。如果对自己的能力绝对的自信,也犯不着靠收当事人的咨询费过日子,弄不好,还惹得有些当事人不愉快,自己心里也不痛快。要是对自己的信心不足,那就更不应该收人家的咨询费,自己都半通不懂的,哪里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事情啊?
如何让法律咨询转化为实际的代理业务?
既然咨询费收起来也很困难,那么,如何通过咨询留住当事人就变得很重要了,总不至于真的将律师事务所开成一个公益服务机构,将律师作成一种救助事业吧?我的看法是:
1)真诚地对待对方。
不管当事人能不能成为你的客户,也不管当事人是不是一个精明而且吝啬的家伙,你还是要待人真诚。比如,你可以直接说,
“XX,你好,我是XXX律师,很高兴与你见面,这是我的名片(递交名片)。请问我可以帮你做什么?”
也可以这样说:“我的咨询服务暂时免费,但不代表我说话就可以不负责任,这是我的名片(递交名片),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随时咨询我。”
你还可以在咨询中说,“你的问题我暂时还无法立即给你答复,请你留下联系方式,我会仔细研究你的材料后,给你一个思考周密的意见。(接受对方的联系方式)”
不管你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当事人做咨询,你应该给他的印象是这个律师很诚实,值得相信。而不能给他你为人狡诈,说话闪烁,表态轻率的印象。对于一个相对复杂的案件,你不能为了希望承接而在当事人面前轻描淡写,也不能因为案情简单,为了收取较高的费用,就故意说得严重。当事人对法律可能不了解,但你不能低估他们对人情世故的判断。
我还建议你,不要带有目的性的做咨询。咨询虽然是代理业务的一种来源,但不是全部来源。如果你做咨询的目的就是盯着当事人的口袋去的,那么当事人反而会捂紧自己的口袋。能够从咨询中取得业务当然好,但绝对犯不着为了获得业务而故意将咨询搞得象某些无聊的医疗促销手段,先让人家量血压,然后卖给别人一打降压药。因此,你可以真诚或者不真诚的在咨询结束后,对当事人说,
“我的意见可能只代表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你其实还可以找其他的律师咨询咨询。”
不管这样说的效果是否给当事人什么样的印象,但我觉得,这一定要比说:“我的意见对你绝对有帮助”或者“你照着我的办绝对不会错。”要好要稳妥。至于当事人会不会再找其他律师,呵呵,天知道。
对于你不能立即答复的而你又答应在研究透彻后及时回复的法律咨询,我建议你不要忘记这个事情了。你最好在收到后的三天内给予答复,并征求其对答复的意见,你应该给对方一个负责任律师的印象,绝对不要指望对方会主动给你打电话询问,因为你又不是什么大牌律师。
2)注意细节和分寸。
不是每一个法律咨询都能够转化成代理业务的。你不能看单下菜碟,绝对不能怂恿当事人去进行无谓的诉讼。两口子闹矛盾,不会轻易就上升到离婚的程度,即便向你咨询财产分配时,在做完咨询时,你最好对当事人进行些劝告,不要建议他马上采取法律手段。朋友间做生意闹纠纷,也不会马上就会要打官司的,你还是要以朋友信义之类的道理开导对方,而不要挑拨激化。我觉得这才是一种做人的分寸。这样做可能会让你觉得是浪费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但说不定会让你结识几个朋友。可能会有人笑话你做了回人民调解员,但实际上他们哪里会晓得最后你得到的比他们多。做咨询,有些问题可以问,有些问题不能够问,请注意询问的细节和分寸。当事人问你如何解决和某个朋友之间生意上的纠纷,那么,你可以告知他提供一些涉及纠纷方面的细节,但你不一定要打听他和朋友是如何认识的,做生意赚了所少之类的话。有当事人找你咨询离婚事宜,在咨询阶段,你大可不必主动去了解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总之,在你认为自己还没有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之前,不要打听咨询问题之外的问题,让当事人对你产生抵触情绪。
3)解答法律问题、不涉及操作问题。
解答法律咨询,有在学校做案例分析的性质。当事人暂时的要求是向你寻求某个问题的答案,如果你的为人让他有信心或者你的咨询意见对他的心思,他才会有可能问你怎么操作以及你操作要多少费用。同样的,在咨询阶段,你也只要做到将当事人要求解答的问题给予一个法律上的答案就行,至于下一步如何操作,你倒是可以很直率的告诉他,这需要双方进一步的确认合作关系。
在我接触的当事人中,大多数还是很诚信的。第一次和当事人接触,你只能先认为自己的当事人是诚信的,而在以后的合作中来印证你的想法。我不建议你向某些律师那样,故意将案件如何操作说得云遮雾绕的,说这里要关系,那里要熟人,言下之意就是,只有他才能搞定。这样的路数现在的当事人心里象明镜似的,即便你是个大律师也不见得买你的单。我倒是建议你,如果觉得当事人对你的意见很满意,你大可直接对他说,
“如果你觉得可以将案件交给我们事务所代理,我们可能会要先对代理关系进行约定。”或者说
“关于案件的实际操作问题,我们行业的惯例一般是,先和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再进一步的讨论。”
这样做,既避免不诚信的当事人拿着你提供的方案直接操作,也能够将你的想法坦诚的传达给当事人。
在我看来,接待当事人做法律咨询并没有太高深复杂的技巧,无非是依靠对法律的理解和判断,多和当事人接触,多学习和锻炼是可以很快掌握的,但要让法律咨询转化为代理业务,则更多的取决于法律咨询以外的因素。
守则三:定好自己的位
律师助理是独立执业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的所见、所闻、所学、所作、所思都将对你以后的执业产生一些影响。什么该得什么不该得,什么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人可以跟,什么人要有多远走多远,我建议你还是要有一个想法的。
1) 不该得的利不得
请你记住,行业中有很多利是不该得的。比如,你利用当事人不明白行业收费标准的情况,将一件简单的案子的代理费收得老高,收完费事情却没有认真去办。比如,一件案子,当事人不一定需要你开具正式的发票,你就决定不和当事人签订合同,而直接将这项费用收到囊中。比如,签订代理协议时,故意将代理费用定得较低,而在案外收取当事人高额的所谓办案费用。比如,你利用当事人对案子的重视,变着法的让当事人为你办这个办那个,却将这个栽到某个办案法官头上。等等等等。这些情况,你可能会面临客户的投诉和行业协会的调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些案子的代理费不一定要按风险代理的30%的标准去收取,有些案子的代理费也不一定要按争议标的去收取。比如,一个作为被告的案子,明知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已经含有50%的水分,你完全可以和当事人按财产标的协商收费,你一定要按为当事人减少损失的30%去收费。一件工伤索赔案件,或者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或者一件房产质量纠纷案件,这些其实不适合按争议标的大小收费的,你如果不想让当事人觉得自己太黑,可以给自己定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这类案件可以按件收费,对大家都公平。
你会有很多机会接触到不属于你的钱财,比如,代当事人退回的诉讼费、代当事人领取的执行到位的案款、你代为保管的几个合作伙伴获得的案件代理费、当事人交付你保管的财产,等等。我记得我承接的一个破产案件,当事人将整个公司都移交给我,自己出门思过去了。这些财产,没有一件是自己的,但你可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管理和支配。你是不是会让这些钱在股票市场里炒作一下短线?会不会因为买车、买房少了些钱就垫进去?会不会手里突然多了那么多钱开始出入呼朋引类地出入高档场所?对钱财的态度可以认识一个人。平时的说教和表态并不能看出来,而这些时候却能够让他表露无遗。
2) 不该学的招不学
杜甫说,“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为达到胜诉的目的,律师有很多奇招的。我记得有人曾用三十六计作为范本介绍过自己曾经办理的各种案子。什么“李代桃僵”“瞒天过海”之类的,将一些办案技巧上升到古兵法的高度,奇招迭起,我真是佩服。但我没有看到关于“美人计”“苦肉计”以及“走为上”的在诉讼案件上的运用,我估计会是很精彩的。但是如果哪个老师教你用“美人计”搞定承办法官、用“苦肉计”搞定对方当事人、用“走为上”搞定自己的当事人,那我就希望你要擦亮眼睛了。在业务技巧上,没有人会建议你学宋襄公那样的蠢材,认为“渡半而击之”是胜之不武,一定要等到对手排兵部阵完成后再进行攻击。但我也认为一位律师在一件案子上,机关算尽,奇奇正正的费尽心思也实在属于大材小用了,这样的人放在哪里不是个军事家,当律师做什么?
诉讼业务和非诉讼项目的操作确实有很多技巧,但这些技巧的运用还是要基于对法律的忠诚和遵守。为了搞到离婚案子对方当事人偷情的资料,不惜雇用私家侦探跟踪,躲在旁边偷拍偷录,这样的证据是不是经得起质证的推敲?为了赢得案子,不惜怂恿当事人隐瞒、伪造证据材料,建议当事人请客送礼,指示证人做伪证,威胁对方当事人撤诉,动用不正当的手段向主审法官施加压力,等等等等。这样的技巧,你觉得有必要去学么?
在我看来,在代理业务上确实还是有很多技巧的。比如合理的运用证据规则,排除对自己不利的举证责任。比如运用诉讼手段推迟对方的项目运作。比如运用拖延的办法,收集有利自己的证据获得喘息调整的机会。比如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让争议的标的物处于法律的监控之下而避免被转移变卖的风险,等等等等。这些技巧的运用,全部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操作,都是“平正真诚”的招。
几个老头围着下棋,总会有些人喜欢支招,至于支出的是高招还是昏招,走出的是好棋还是臭棋,那是没有人负责的。代理案子也一样,我建议你,是平正真诚的高招不妨试试,是歪门邪道的臭棋,你倒是要考虑仔细了。
3) 不该跟的人不跟
在准备做助理的时候,不单是老师在选择你,你同样也应当选择老师。如果你的老师带着你从来不开一次庭,或者即便开庭也懒得说几句话,而你发现发下来的判决书几乎都是他胜诉;如果你的老师经常会背着你和某某人悄悄商议,而你发现开庭那天那个人却坐在审判长的席位上;如果你的老师收取的代理费高得超过行业标准N倍,在此之外还要收取当事人的办案费用,而其实这些费用却在无数次的吃饭和红包中被消耗掉;你的老师曾经是某法官,某检察官之类的人士,那么,估计你很难进入到他们的人际关系之中。如果除此之外你不能再学到什么的话,我倒是建议你换一个师傅。而如果你从他那里学到这些,而且乐此不疲认为作律师就是这么回事,那我也不好说什么话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有些人将律师作为一项事业,愿意为这个事业倾注全部的精力,不折不挠的为某件他们认为值得争取的案件奔走,并从而改变立法的进程,这些律师属于政治型律师。有些人将律师作为一项工作,将律师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并通过这个职业获取自己和家庭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他们对案件的操作一丝不苟,对当事人认真负责,有些可能对自己存在风险的案件和事务,他们可能会很本能很理智的退让,这些律师属于专家型律师。还有人将律师作为一项赚钱的工具,他们颠倒黑白、挑拨是非,惟利是图,包打官司,不顾人格。他们迷信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这些律师属于讼棍型律师。
那么,这些律师在你面前,你师从谁门下?如果你什么型都想试试,那我估计你会精神分裂。
在我看来,你既出身名门,剑法大开大阖,气定神闲。又仗义疏财,广结善缘。即便未出茅庐,却已知天下大势。那些成名的高手绝对是不敢小觑你。你读了那么多的金庸粱羽生古龙小说,又几时曾看见过鸡鸣狗盗惟利是图之辈成过大侠的?岳不群之流,“落花流水”之辈,又能够蒙蔽世人几时?
拜师的方法
古人拜师
老师的地位崇高,是被古代读书人供在“天地君亲师”牌位上的。古人要请西席,是要开正屋门,请老师坐正席的。清人梁章钜撰的《称谓录》说,“汉明帝尊桓荣以师礼,上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故师曰西席。”古人以面向东为尊者的座位,请老师坐这个位置,可见汉明帝对老师的尊敬。
早几天看了几个资料,发现古人拜师是很有讲究的,比如你要要拜师,那先要请人从中牵线搭桥,老师同意收你,然后选择良辰吉日,写个书面的拜师帖子,恭恭敬敬的三叩首,六叩首。一般从师三年,第一年跟着师傅打杂、第二年学艺、第三年就算满师了。满师要办出师酒,出了师要为师傅帮工一年算是熟练期吧。学徒期间,师傅不付工钱但管吃、住,要帮师傅做家务,劈材挑水做饭带小孩之类的。
孔子收学生比较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但是他还是说了一句话,叫“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他老人家说,只要你带给我一块干腊肉,就可以拜到我门下了。所以,他的弟子五湖四海,各行各业的都有,可见他推行的不是精英教育,也不象现在的大学那样门槛高。
今人拜师
现在的人收学生可能不计较那些个繁文缛节了,但我还是听说某某大牌曲艺家举行过隆重的拜师礼,我表弟向邻居家的一个手艺师傅学习,那也是逢年过节的老师师母生日的去孝敬,礼倒是不重,但总还是要到位的。《星球大战》中的绝地武士是师徒相传的,他们拜师收徒还要得到长老会的批准,否则会弄得大家都有意见。
我问你,你现在还记得自己的启蒙老师的名字么?你还会在元旦春节和他打个电话么?你有了成绩或者教师节还会亲笔给老师寄一个卡片,而不是伊妹儿或者群发短信么?很多老师其实不求什么回报,但你却不能学到手艺忘记师傅的无情无义。
我讲这些,不是也让你向老师送什么腊牛肉,帮老师劈材倒洗脚水;也不是让你歪歪扭扭的用大红纸写拜师贴,三叩几拜的;也没有让你不收工钱无偿为老师打工几年到头来只得老师管吃管住的。你这样的阵仗,也没有哪个老师能受的住,现在也没有哪个真正的师傅会做盘剥弟子的事情。我讲这些,是希望你要记得老师不是你想找就找,想出师就出师的。
事师以诚
拜师的方法很多,主要有自投简历,毛遂自荐或者请人引荐,慕名来投。你考到了证,证明你有艺在身,老师没有必要手把手的教你,他稍微点拨你就行了。你要向老师学的,不是理论上的原理,而是将这些原理运用到实践中。老师其实不在意你拜师礼节上的拜,而在乎你内心的拜,那就是事师以诚。这个诚,就是,坦诚、真诚、谦诚、诚信,诚服,诚意。现在有些学生经常下了课就说老师如何如何的照本宣科,没有水平,甚至还在学堂上公开顶撞老师,好像自己已经学贯古今,堪称泰斗一样。连起码事师的诚意都没有。有的人,老师说的,表面上点头,实际内心不以为然,总以为自己正确,既不谦诚也不诚服。还有的人,名义是拜在老师的门下,实际上却做的是出卖老师的利益,挖空老师的墙角,泄漏老师的隐私,全是宋青书之流的做的事,毫无诚信,可惜现在却不兴清理门户。
赢得老师的赞许
要从老师那里学到真传,我估计自己还是要在一些细节上下些功夫的。不得到师傅的赞许,恐怕是难得学到师傅的精髓的。没有哪个老师会哭着喊着要将功夫传给你,除非你小子运气好,就像虚竹遇到逍遥子,但虚竹经常有,逍遥子却不经常有的。我有两个小故事,如果你有空,可以对比一下参考一下。
《宋史。杨时传》“杨时见程颐于洛。时盖年四十矣。一日见颐,颐偶瞑坐,时与游酢侍立不去.颐既觉,则门外雪深一尺矣。”这个杨时当时已经成名了,他见老师,在你看来原本也不必这样。但你也可以反过来想,你要是程老先生,你会不会将真传倾囊相授?果然,杨时上承二程之学,下传朱熹,做了“程朱”学派的承传人物。
孔老先生一般是喜欢夸奖自己的学生的,《论语》中常常可以见到他赞许学生的文字,比如,他连声赞扬颜回“贤哉,回也。”他还评价说,冉雍可以做一个君主。但我也读到了他痛责弟子并从弟子的行为上深刻的反省自己的文字。《论语。公冶长》:“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孔子的弟子宰予和子贡,有语言方面的天赋,言辞美好,可能适合游说和演讲。孔子很喜欢这个弟子。一天,孔子发现宰予没有来上课,就派人去找。去找的人回来报告说,宰予在房里关着门睡大觉。 孔子伤心地说: “腐烂的木头不能雕刻,粪土一样的材料不能粉刷墙壁。最初我听到别人的话,就相信他的行为一定与他说的一样;现在我听别人的话后,要考察一下他的行为。就从宰子起,我改变了态度。”
获得老师的赞许并不容易,而让老师伤心伤感是作为弟子的最大不敬。要获得老师的认可,我个人认为除了事师以诚,口有遮拦外,还有敏而好学,做事谨慎细心。
没有哪个老师喜欢做事拖拖拉拉,懒惰的学生。交待你去工商局查一个档案,你倒好,一个星期过去了,还在问工商局在哪条马路上。让你去查一个法规,你上了半天网和人家聊天聊得正欢。安排你寄一个资料给客户,一周过去了,那个资料还在你抽屉得某个角落里躺着,走着送过去都到了。这样的学生,不要也罢。
大的道理我懒得讲,你听起来也烦躁。我建议你来些实用简单并能够做的工作,比如,老师来上班之前,你一定要先到办公室,帮老师整理打扫好办公室,老师的桌子上的烟灰缸要倒空,凌乱的文件资料要整理好,办公室里面的杂味要除去;如果天气热或者冷,麻烦你打开空调,老师才从车子里出来,他不太想钻进一个烤箱或者冰窖里;开水麻烦你烧开,即便你公司大到有勤杂工,老师的茶杯你还是要亲自洗干净,估计老师要到了,麻烦你沏好老师喜欢的茶,并亲手端给他;麻烦你勤快些,老师的烟没了,马上去买,不会让你掏钱的,老师第二天开庭要准备的资料,麻烦你准备好,不要等他安排你再做;去开庭时和开庭后,建议你跟在老师的身后,帮老师拿着那些案卷或者老师的包;另外,在大家都在为一个事情忙的时候,即便你没有什么事情,也不要坐在一边看戏,你不是主角也不是监工,凑过去,问要不要帮忙;老师下班了,麻烦你替他锁门,锁门之前,你打扫下,即便你是在家什么小事也不做大爷。
你如果觉得这是讨好老师,你高贵的面子过不去,那我没有办法。虽然我做这个的时候极其自然,并且不觉得这样对自己的人格有什么贬损。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这样的事情连做3个月,你的老师也会说你,“贤哉,贤哉!”。
不要以为自己有了一个资格或者自己是个硕士博士就牛皮烘烘的。刘备刘皇叔够牛的吧?为了请孔明指导点拨,不也连吃了两回闭门后第三次还要象个木桩子那样杵在那里等?郭靖郭大侠够拽吧?在武功比他差的江南七怪,脾气大力气小的全真七子面前,不也是鞍前马后的必恭必敬?
向师傅学习
向师傅学什么?怎么学?
你投到某个名师的门下,如果你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各种做律师的技能,那我觉得你可能有点剑走偏锋了。律师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名誉,我建议你更要注重向老师学习为人处世的方式,但这些东西有些形而上,我没有办法描述得很透彻。
你不要指望这个老师是孔夫子,能“循循然善诱人”,你的老师可能就象郭靖,肚子里有就是倒不出;你也不要指望老师是苏格拉底,会在大庭院的回廊里向众多的弟子门讲学,你的老师可能就象绝地武士,会一对一的教你,一起去执行某个业务时,通过实际得案例来激发你的潜能;你还不能指望老师能够向学校的教授们那样,一个问题让你左问右问的不厌其烦,你的老师的主要工作不是教你,他是一位一线律师,他的主要工作是不停的接受委托,代理业务。
你只能在老师的工作思路,谈判方案中揣摩,在老师的文案条理,辩论逻辑中研究,在老师平时和同事探讨天下大势纵论宇宙洪荒时领悟。我相信你已经具备足够的学习能力,而不至于因为自己走马观花而没有学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而对老师心存怨望。作为助理,你的主要工作在学习,在协助老师处理的各种业务中学习。禅宗有说,吃饭睡觉皆是禅。你也不要刻意的去临摹老师,跟着一位德行高尚技艺精深的老师,你能够在老师的一言一行中学习到很多。
1)学老师的为人处世
在我看来,大律师的“大”,不是指他们能够说大话,做大业务,赚大钱。而是指他们有大丘壑,大智慧,大局观。你的老师不见得是一位大律师,但最好不是一位斤斤计较、心胸狭隘的律师。但愿你的老师能够对当事人充满责任感而不是那种收到钱什么都不做的家伙;但愿你的老师能够受人尊敬而不会带你走到哪里都被轻视指责;但愿你的老师以法律技艺谋生而不是以法院关系谋生。因为这样你非但学不到做律师的正途,反而会学会很多阴谋诡计和旁门左道,人间从此少一匡扶正义的律师,又多一坑蒙拐骗的讼棍。
老师的处世可以从老师平时工作生活的一些细节上观察到,不如,老师是为人耿直忠诚还是为人虚伪谄媚;老师是讲究信誉和敢于承担责任还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两面三刀,抑或是推诿责任文过饰非的变色龙。这些需要你仔细的观察和判断。但你要跟从什么样的老师,我却没有办法给你硬性的规定。
老师处世,可以从老师与客户谈判的过程中学到,也可以在老师和他的同事交往中学到,还能够从他与法官、政府官员们的盘桓中学到,甚至他如何对待你都能够体现出他处世的态度。
做律师,技艺还在其次,关键在做人。你即便是个功力深厚的高手,但你恃才傲物,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吃亏肯定在眼前。关羽不是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么?然而麦城败走,却命丧在东吴烂将潘彰之手,让竖子成名。很多律师待人处世,无不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为什么?手里办理的是当事人托付的案子,不能儿戏;竞争如此激烈,委托客户也无可能永远是自己的;不小心说错一句话,办错一件事,可能会得罪一批人,以后还怎么见人? 我的老师们,无不是多思、多想、多听、多看、谨言、慎行的人。
2)学老师的实务操作
当我看到助理们抓起笔就开始写律师函,并开口闭口就谈“限贵方三日内如何如何”时,心里就很着急。在法庭上,看着对方的助理律师学着大律师的模样,发表代理意见时不但照着文本念书,还动不动就要从法律的诞生时说起,好像想向审判法官阐发一个深刻的法律理论,并老气横秋的说,“本律师仔细听取了对方代理人的意见,本律师认为如何如何”我心里就会觉得味道不对,会和坐在台上的审判员交换下眼色,并发现他正在看着我。我很清楚,这些路数要不是刻意的模仿了师傅的调子,要不就是在某教材上的格式文本上COPY。在助理弄起来,要不就是压不住台面,要不就是太过做作。总之不好。
我下载过老师全部的律师函、意见书、代理词、答辩状之类的文件。对其中重要的文件,我都会去仔细的阅读和领会。比如,律师函的起首,有一个“敬启者:”的提法,我试着用在自己的函里。比如,老师不喜欢在文书中指责法官,一般不用“这显然是错误的。”这种说法,而将文字修饰成“这是不对的”,以冲淡文书中的针对个人的语气,我试着用在一些上诉文书中。老师和当事人谈话,我经常会坐在一边做些备忘录,将老师的要点记录起来。老师开庭,除了递送文件,记录庭审,整理案卷,我还会写写结案报告之类,总结案件的得失。但有一点自己很清楚,有些话,同样的话,同样的事情,老师和助理会有不同的效果。比如,老师这样对当事人说,“你回去再考虑考虑”,当事人会认真的权衡,而助理说这样说,当事人会有些生气,他会以为你在将他往外推;再比如,老师说,“这个问题我要研究研究。”当事人会认为老师很慎重,但助理这样说,当事人会认为你学问不够,要临时翻书。同样的调解方案,老师运用起来比助理更加让对方当事人相信。我说这些的意思是,学习老师的实务操作,要仔细揣摩,将老师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不能刻意模仿,生搬硬套。
象律师那样思考
只有刚刚入行,对职业充满新鲜感的律师助理,才会在公共场合自豪说我们律师怎么样怎么样,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个律师。而大多数有一些执业年头老律师,会选择在陌生人面前沉默寡言,不太愿意轻易的对某个事情发表意见。这不是说这些律师口才木呐,那时因为还没有到他展示才华的时候。律师协会要求每位律师都佩戴会徽,在开庭的时候尽量穿袍子,但我在怀疑,未必别上会徽,披上袍子就会进入律师的工作状态? 律师不在工作状态的时候,做事说话我估计和不是律师的人没有什么区别的。和朋友们聊天打球的时候,我想是没有什么必要三句话不离本行的显摆的。大家本来在聊海峡局势,娱乐消息并互相切磋球技,你突然大谈你对法治进程的见解,是不是有些格格不入?
记得在一本书中看到一句话:“think like a lawyer”,很多法学教授都撰文阐发过这个观点。我倒是想举一个实际的案例来理解一下这个观点。
比如,一件普通的婚姻纠纷,两口子自由恋爱,结婚3年,小孩子2岁,有一套按揭没有交完的房子,因为一些鸡毛小事吵架,慢慢双方都拒绝和对方沟通,日子过不下去了,要打官司离婚。这样的案子,大点的城市每天都有几十起。如果是任何一方的亲戚朋友得知这个事情,他们可能会帮着自己的亲戚指责另一方不对,至于离婚不离婚,他们先不会去想;如果是居委会的调解员了解到这个事情,考虑社区的安定团结大局,他们会分别做两口子的工作,让他们顾及下小孩子的问题,凑合在一起过日子,千万别离婚;要是一个喜欢打听是非的家伙听说这个事情,大抵他会去打听那男的做什么工作,是不是在外面有什么勾当,然后满世界的编排花边新闻。如果恰巧某个社会学工作者知道这个事情,他极有可能将这个例子放在显微镜下分析,从社会伦理的角度阐发出年轻人没有家庭责任感,离婚率居高不下是因为XXX因素造成等等等等。而当这对不幸的鸳鸯中的一位坐到你的办公桌前,你当如何处理?
对于这样的纠纷,什么才是“think like a lawyer”?
这个不幸的婚姻的酿成以及是否必须解除,不是你的责任你也没有权利去解除,调解双方当事人,是在你获得委托之后的工作,你其实不一定要去做那些和你职责没有关联的事情。你要做的是,帮当事人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1)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是否符合必须解除的法定条件?
2)导致婚姻出现破裂的原因何在?
3)谁应当承担婚姻破裂的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4)当事人提出对方应当承担婚姻破裂的过错责任,有无证据支持或者证据是否可以收集?
5)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件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6)家庭的财产构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构成?
7)证明共同财产的证据何在或者是否可以收集?
8)共同债务和一方债务的构成?
9)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以及与当事人可以接受方案的区别?
10)当事人要求抚养小孩的要求能否得到满足,有无障碍?
11)根据当地的社会人均收入,小孩的抚养费提出多高的要求比较妥当也能获得支持?
12)当事人允许或者可以接受的小孩探望的时间限度和地点要求?
1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事宜上达成调解的可能性有多大?
14)案件在何处起诉,起诉的请求是什么,可能要缴纳的诉讼费用以及案件的可能耗时,最坏的结果以及应对措施?
15)当事人能够接受的律师的代理费要求的额度?
等等等等。
这些问题,涉及到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诸多条款,对于陷入婚姻危机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居委会的大妈,以及事儿妈,社会学家们,是不可能理顺得清楚的。这就是你作为律师的价值所在。
我理解的“think like a lawyer”是指,分析问题的本质而不停留在花哨的表面;从法律专业人员角度分析问题而不是当自己是个茶馆里扯闲谈的票友;分析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还要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能只是一个理论工作者。
当然,你不必紧张到每一个事情都拿着去分析,看到一个漂亮的车子就会去联想它的所有权问题或者技术秘密问题。或者在日常生活中也捻着“think like a lawyer”这个剑诀,平时你叫老婆为“亲爱的,”你不能看了我这个短文后,立马改口称老婆为“妻子”,那样你老婆不会发狂才怪。
做律师的收获
一年又过去了。到了要点检自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在过去的一年几乎是乏善可陈。很多事情还要修正和补充。
我刚做了几年律师,很多我景仰的前辈我还在“仰之弥高”,尚且不能望其项背,很多处世做人的学问我还“钻之弥坚”须臾不敢懈怠,做律师行业,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说从事一个职业,经营一个事业,遇到的尽是挫折和失败,连一点成功的希望都没有,或者只是听人家说前途光明,却没有一丝出路,那样也会让自己失去信心,彻底放弃。而实际是,这个行业允许充分的竞争,我们也不是在透明玻璃盒子里。孔子说,“后生可畏,四十、五十而无闻者焉,斯亦不足畏也!”说句实在话,我是非常想在他老人家划定的时间界限前,自己能弄出一点建树的,我估计大多数人也是这样想的。
我不能说,做律师一定赚不了钱,那样说,你们会踢我。但我说,在执业前几年,做律师不一定会赚什么钱,你肯定会同意的。如果说一定要赚了很多钱才算是收获,那刚开始执业的律师可能会有点失望,因为网还没有编织好,赚钱的能力还有限。所以当我总结做律师这几年的收获时,我没有将自己赚了多少钱计算进去。
在我看来,我作律师最大的收获是结识了很多认可我的很多领导、老师、朋友、老总们。这些人是我人生中的最大的财富。领导和老师,会在关键的时候和我困惑的时候给我指导,他们师道尊严大家风范让我心仪,与他们交往虽清淡如水,却如沐春风。朋友是分享你成功喜悦和分担你失败痛苦以及在一起策划某个业务时的那些家伙,如果做律师,做得连同行都得罪光,认识你的法官认为你是个不好交往的家伙或者弄得朋友和你割席的份上,那做这个也就没有什么意义。老总们是赏识你的能力,会源源不断的给你业务并千方百计向他的朋友介绍你的那些人,没有老总的赏识,没有客户的支持,你学的再高深再精湛的技艺也是屠龙之术。
其次,经历了,见证了一些不那么重大的事件。人的一生,总会要经历一些事件,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快的成熟。代理一个案件,办理一桩业务,就是经历和见证别人的一个事件。至于这个事件是否有影响力,是否能够提升代理律师的名望,这个暂时还无须考虑。我要考虑的是,一个案子办完了,一个业务结束了,除了代理费,还获得了什么?我还观察到了人们在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时的或是激烈或是超然,社会中的个体在强势面前或是抗争或是忍辱的种种表现。这些,写不进我的结案报告,也进不了工作日志,但这些,却不断的影响着我,让我思考自己在行业中的定位和我应该作些什么。
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我们的祖先也说,“人贵有自知之明”。粗俗话还说,“撒XX,照照自己”。这些话都是提醒我们需要有强烈的内省意识,做事说话不妨低调些,不要让自己做力所不逮,贻笑大方的事情,也不要将自己放在火炉上烤,猴子的红屁股就是那样出来的。
律师思维模式之:
本着目标找证据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代理律师的立身之本。这就决定着如果你是律师,你就必须收集合乎当事人权益的证据,寻找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法律规定,并考虑如何驳斥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和规避不利于当事人的游戏规则。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总是说律师是一些“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站在哪方都说自己有理的家伙。而法律浩繁,大概也只有律师这种职业才有能力有精力去从中选择有利于己方的规则。律师是法律实务工作者而不是理论家,当事人聘请律师的目的,不是让这个律师来分析他的案子然后将给学生听,也不是来听律师对他说,“你的案子没有解决方案。”他的目的是,请律师帮他解决这个案子,维护他的合法利益。
一般而言,人们遇到一个纠纷,总是先根据证明事实的资料来分析纠纷的性质并寻找解决纠纷的法律规定。比如说,甲欠乙一笔钱,乙会提出欠条来并根据民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甲偿还欠款。
法官在审理案件并形成判决的逻辑推导过程大体为三段论,:
1)小前提:查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2)大前提:根据认证的证据和事实适用法律。
3)结论: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作出判决。
当然,这种推导模式,原告律师也能够采用而在很多案件中。而在很多实务操作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可能会以一种与上述思路相反的模式去代理案件,这种思维方式是:
1)先确定需要为当事人实现的代理目标。
2)再从法律法规中寻找到支持当事人要求的规定。
3)然后根据这个规定来固定和收集证据。
被告律师办理案件时,有从原告证据,也就是小前提上进行驳斥的代理方。也有指出原告适用法律错误的代理思路。同样还有直接否定原告的结论,提出与原告相反的结论,并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法规和证据的代理思路。
我举个例子,来说明下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权益,运用这种的思维方法来处理案件。
例子:
甲准备买房,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订购协议》,并缴纳了2万元定金,后甲因为房屋结构问题和朝向问题未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而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经缴纳的定金2万元,开发商以定金担保为由而拒绝退还,形成争议。
甲找到律师要求律师代理,帮忙退回定金,但未提供其它方面的证据。律师的工作思路:
1、定金能否退回,有何理由?
2、该理由的法律依据何在?
3、有何证据?
作为本案件的代理律师,其工作目标是完成当事人要求退回定金的委托事项,定金一定是必须退回的。理由是基于房屋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没有形成,合同未形成的责任也不在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而本案的法律代理律师找到的法律依据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这个条款的但书说得很明白,如果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个条款就是让律师去找那个事由。至于这个事由,那很好找,可以由代理律师陪同当事人前往开发商处取证,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双方未能签订买卖合同的原因,固定证据即可。
你刚刚从法学院出来,又背了几个月的书,终于才考到资格,我估计你对逻辑啊思维啊这些东西比较的烦躁,因为它不能给你的考试增加分数。而现在,你需要再修一下关于逻辑这种东西了。在我看来,法学院告诉你的办案逻辑可能就是一个三段论,其实律师的操作并不违法三段论的原理,只是将这个三段论反过来操作,也许你比较的陌生而已。实际上,我们的法官们也多的是先出判决再找法律依据的反三段论逻辑的案例,只是老师不愿意在课堂上对你说罢了。我还留意到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过的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我的想法是,当我们还没有什么经验的时候,如果连逻辑都没有,那就干脆不要做律师而改行去卖小菜得了。
关于法律讲座
刚才有位网友要我谈谈如何对客户进行法律讲座,他说很头痛这个事情,其实我曾经也很头痛。我不知道他头痛的原因,各人的病各人治,我归纳了下自己头痛的原因,那就是:1)没有好的课题。2)有好课题不好把握深浅。3)没有包袱,怕说得闷沉沉的不出彩。4)心理紧张,期期艾艾的说不出来。
做法律顾问,没有不要去给客户上法律培训课程的。大明朝其实有一个好的习惯,那就是天子经常召集一些哲学家,史学家或者文学家之类的菁英一起探讨各个层面的研究进展,好像这个活动有一个很雅致的名字“经筵”。我记得经常有法学家出席国家领导人办的“经筵”,与领导们探讨法治的进程。我们上不了那个层次,但和企业领导探讨下法律风险那是可以的。每年给老总们汇报下国家的法治建设情况,让他们在赚钱之余知道国家的法治昌明,也让他们知道犯到哪里就办到哪里的法制炎威,应该是你的义务,而且也有利于你开展执业活动。虽然顾问合同上可能没有写那么一条。
最近报道出来的美国说客集团的丑闻,让我们又见识了一下美国律师的能量。这些家伙其实都是些律师,他们鼓舌摇唇,居然能干预立法,他们为美国的参、众议员们开设的经筵可能是我们难得想象的?
我也搞过几次法律讲座,和电视台的领导,车行的老板,连锁店的董事长以及几个顾问单位的业务员探讨过新闻侵权、行业竞争、风险规避以及合同欺诈等方面的法律事宜。我决定还是有些小小的效果,至少是这些人认得有那么个律师和他们讲过一些案例和笑话,案例倒不一定记得,笑话可能会忘记,但这个律师还是会有印象的。所以,如果你要做法律讲座我建议你:
1) 不要拿讲座当上课。
你紧张的原因是总想将这个讲座上成一堂四平八稳的课,要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无懈可击。因为教授和讲师们上课就是这样的。而在我看来,此讲座不同于彼讲座。那个讲座要让你明白一个系统的问题,不说明白你会有意见,会被人骂误人子弟。而这个讲座只是你工作的一个部分,大多数成分是你的一个“秀”。你的主要目的是想向客户展示,这个律师不但能写而且能够讲。你大可将这个讲座办成一个辩论会一个产品演示会一个个人演讲会,没有人会管你。你可以和老总们老总下属们将一个故事,论述一个案例,说一段惨痛的教训,或者幽默一把。如果你有个提纲,更好,没有,也行,这个视情况而定。总之,你在讲座上的表现不同于你教授在课堂上的表现,如果你照本宣科,那我估计不到讲完,一半人会借故上洗手间不回来,一半人会看报纸玩手机或者闭目作沉思状。
2) 讲座的目的不是解决法律理论问题而是实际操作问题。
合同法的理论,是你用来卖钱的,而不是让你拿出来卖弄的。客户不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理论,你也不要认为自己理论精深,书上都有,要你讲什么?客户要你解决的是,这个问题,那个问题出现了,怎么解决,他们要的是实际的解决方案,最好有一个万能的公式让他们那些业务员们套用。所以,我一般会讲如何收回欠款,如何让对方给你出具借条欠据,公司合同的标准格式如何理解,如何识破对方的合同欺诈等等这些招,而不是说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什么是情势变更。不是说这些没有用,是因为听讲座的不是法学院学生,他们要不是公司老总,要不是业务人员,他们晓得这些只增加他们的烦恼。
3) 让听讲座的人记得你。
讲座开始之前,请按时到。如果有正式的服装,请装扮好。名片麻烦你备足。如果有事务所以及贵律师的资料,请一并带上。这是你开拓业务的最佳时机。
首先,你正儿八经的讲好你的讲座。怎么讲,我没有办法告诉你,你高兴怎么讲就怎么讲,只要你不向灭了蜀汉的邓艾那样就行,如果你台下有30-50人听讲座就紧张得说不出话,要不是你准备不好,要不就是你根本不能做这一行。
你按时到场,你的服装装扮很正式,台下的人是清楚的,证明你对这个事情很重视。台下有30-50个人,你绝对不能放弃他们认识你的机会,所以,如果讲座之前,你应该自我介绍,让他们认识贵律师。讲完后,如果你不是易中天教授,他们不会涌上来让你签名的,那么,我建议你,将你准备的名片资料,一一的分发出去,如果能够收到对方的名片,那是更好的。保不定哪天,就有一个你从来不熟悉的号码打进来,说对你很是心仪,希望你代理他一个100万的业务。
所以,我建议你,如果要给客户弄一个培训讲座,第一是不要紧张,第二是做好准备,如果你看郭德纲的相声,建议你抄几个包袱。如果能够让30几个家伙笑得满地打滚,我估计你就是律师和演艺人士两栖人才了。呵呵,见笑了。
我在天涯上写的这个帖子,慢慢积累了十几万字。很感谢有一些网友留言,有些人看过觉得好,有些人也不以为然的。很多网友给了这个帖子很高的评价,有的将这十几万字打印了出来,估计浪费了他们好几十页打印纸牺牲了碳粉墨盒,让打印机忙乎了大半天。至于这个帖子好不好,我自己还是知道的,那就是,很一般,只是说了每个在行业3-5年的律师都能够说出来但没有时间说的话而已,说的话也是大家觉得可以说的,而不该说不能说用不着说的话,一个字也没有说,大家都会是律师,用得着我说吗?同时我也知道,在律师行业,自己也只能算个很一般的律师而已,打的官司也是有赢有输,客户也是撬别人或者被别人撬,做的项目是别人不愿意做的,赚大钱的时候还不晓得在何时,呵呵。象我这样的律师,多了去了。
早几天看了一个网友的帖子,大致的意思是说最近天涯上关于律师经验的帖子基本属于瞎掰。他一二三四的说了很多,的确有红楼梦史老太君看西厢掰谎的架势。那个网友一竿子打翻了一船子人,我估计自己也没有能幸免,绝对是被打翻在河里泡着的那个,呵呵。不过我觉得他说的很多是有道理的,我泡到河里绝对不觉得冤,我是说了做律师3-5年就可以熬出来的话。但我好像也说了,很多人3-5年不见得熬得出来的,还说过3-5年还熬不出来趁早摆香烟摊子或者找个公司做法务算了。我在行业里有连续执业记录的时间有5年,但我还不能说自己已经熬出来了,所以,开篇我就说自己只是迈一个脚在行业里。那么,我一个脚在行业里,一个脚在行业外,我要你猜我是在行里还是行外呢?你要猜的话,最好的办法是抓一个蟋蟀或者蚊子,然后问我,这个昆虫to be or not to be ?
所以,我不大喜欢不骂这个行业里的坏处,这个行业里见不得人的东西多了去了,看不过去,跳过去,做不下去,换一行,这是我的真实想法。《麦田里的守望者》里有一句话,我看那本书,别的都不记得了,就记得那句话,那句话曾经被批得要死,大帽子也没有压死它,后来的译本里也没有删掉它,那句话大致是,不成熟的人,愿意为一个事业壮烈的去死;成熟的人,愿意为一个事业卑微的活着。如果你以后见到了那些贾元妃说的“见不得人的去处”,我觉得心里有数就是了,也犯不着去叫骂。未必你能够找到现在有哪一行是纯洁得像个virgin?《未来水世界》中所有人都在找virgin land,而最后找到的是有地图有飞艇的人,你有么?武侠小说中,听到一点不平事就要拔刀襄助,刺刀见红的,基本也就是江南七怪那样的吧。
幼儿园的时候,阿姨跟我们讲了小马过河的故事,可能大家有些忘记了,我再演绎一遍吧。话说小马来到河边,看到水流湍急,心里有些犹豫,于是先咨询老牛先生,老牛先生在河里来来往往得多,就笑眯眯地说,河水不深,如履平地。小马又问松鼠帅哥,这位帅哥从来就不知道河对面有什么,加之有朋友没顶之灾的惨痛教训,就神经兮兮地说,河水很深,如临深渊。小马得到两个截然不同的咨询意见,就象当事人咨询几个律师,得到了案子一定会赢和一定不会赢的两种看法一样的无所适从。也像一个人有一块手表,倒可能知道时间,有两块手表就反而不知道时间了一样。小马不知所措地在河边徘徊,需要有人能给他最佳的咨询意见。在我看来,解决的办法其实用不着先计算河床的截面,研究河段的落差,计算河水的流速,因为这不是要建一个座水坝;也不用召集各个方面的专家开论证会,决定是从下游向上游渡过的方案好还是顺着河水渡过的方案好,研究是架座桥造福沿河居民效率高还是摆个渡船更经济,因为这也不是寻找最经济最有效率的方案然后束之高阁。也不用举行专家辩论会,让老牛先生和松鼠帅哥等高手来现身说法,口沫横飞的雄辩滔滔的从河水清且涟漪,到黄河之水天上来,到大禹治水,再到高峡出平湖。小马只是想过河磨麦子,如果真的找那么多的专家七嘴八舌的研究一通,我估计出来结果,麦子已经发了芽。
河水深不深,流的急不急,实际上用不着那么多的论证,自己试试就得了。小马一步一步的跟着小马妈妈,趟到了河的对岸,他终于知道,河水没有老牛先生说的那么浅,也没有松鼠帅哥说的深,也就那么回事。
你可能只是听说或者看到了律师是个风风光光的职业,于是你努力考到司法考试资格,以为只要拿到那个本本就能够纵横捭阖了,当你兴致勃勃的做着这个美丽的梦时,你醒来后,却发现面前横着条流沙河。当年,齐天大圣在河岸跳到半空中,都看不到边。
没有人知道你将是个什么样的马,因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你可能是个汗血宝马,会让汉武帝不惜为了你和人家开战;你也可能是个的卢,会让刘皇叔脱离险境,但也会让庞凤雏被射得像个刺猬;你还可能是赤骥,盗骊,超影,扶翼,这些骏马被后人画影图形,奔驰起来追风逐日的。不管你会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我觉得,先过了河再说吧。站在河边唧唧歪歪,踢踢踏踏的,总归不是个白龙马吧。
一名取得司法职业资格的准律师,想要成为一名能够独立工作的执业律师,真的有些象一匹小马那样,要渡过横亘在面前的一条河流。犹犹豫豫徘徊就是不敢下水梦想哪天河水突然水位下降,或者一纵身进去让河水没过脖子,或者在河边安营扎寨收集各类智者的咨询意见,我觉得那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因为,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能两次渡过同一条河流”。你等着下次再过河,但那条河可能就不是今天的这条河了。你一跃而下,希望自己能够凌空飞渡,但可能你就不是扶翼那样两肋生翅,你说不定就掉得很深,埋没了一世英名。你确实是要听取意见,但很有可能给你意见的人尽是些河曲智叟,叽叽喳喳地搞得你头昏脑涨的。而在我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下水试试,一步步趟过去,将水下的暗礁险滩自己搞得清清楚楚的。
律师到底是些什么人?做律师的目标是什么?律师为哪些人服务?律师怎样才能做好这些服务?等等。每个做律师的人心里都有一个准则,这些问题也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答案,大律师有大律师的看法,小律师有小律师的意见,黑律师也有黑律师的道理。经常有朋友和我探讨,如何做好一名律师,怎么样开拓业务,等等,其实我的想法不见得和他们相同,但不妨碍我和他们开诚布公的探讨。
我在网上发的那些帖子,只是我自己对律师行业的一些看法,我暂时还没有匡扶宇内的本事,也没有空闲时间在这个论坛、那个辩论会地去忽悠,也不愿意唱太高的调子,动不动就忧国忧民忧行业,一定要发些高妙的言论博取主管领导的青眼,我写这些,主要是不让自己的写作功能退化,写出的文书被法官丢到一边。如果能够给朋友们带来些好处,那就是出乎我的意料了。我可不想让朋友们说我是个不要脸的河曲智叟。
昨天晚上我发了个帖子,重新演绎了一下小马过河的寓言,今天中午我看了下,觉得还有些话没有说,补充说几句。
这个寓言还告诉我,其实每个个体都是有差异的,不存在一个对哪个都有价值的经验。也就是说,老牛先生和松鼠帅哥受到先验的限制,自身条件的限制,看问题的角度是不同的,悟性是不同的,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是不同的。佛也说,一花一世界,一鸟一天空,哪里会有放在哪里都正确的经验啊。
打个比方,同样练乾坤大挪移神功,阳顶天因为老婆偷人,所以练得走火入魔,杨逍因为资质不高,练了几年也才3-4层,而张无忌就不同,他一则有美女在旁协助,红袖添香的,一则要逃命,心情高度紧张,再则是悟性较高,一直是靠自学成才的,所以他一下子就能练到第九层。做律师也是一样。每个律师对自己的定位都不同,总不能大家都做仗义执言,拔刀相助的侠客吧,也不见得每个律师都是见钱眼开道德败坏的主,所以,我觉得还是也不要把律师这行看得比天还高,那叫妄自尊大。也不要将自己的地位贬低得比脚趾缝里的泥还烂,那叫妄自菲薄,律师就这么一个行业,修身齐家尚可,治国平天下是达不到的,你就是想这样,那也只能想着。
有律师认为一定要将自己的经验弄成一个公式来,比如和客户见面,说一套话,吃饭又说一套话,怎么样怎么样的,将这些搞成一个程序,输入一个参数得出一个结果。他可能忽视了律师行业个性化的特点,这样做其实有些可怕,有点象样板剧。那其实作律师就是做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做人原则和处世方式,这样弄不但限制了律师的个性发挥,也让人觉得假,是不是在演戏啊?聊斋里有个《画皮》,大家可能都看过,律师要是都批一张画皮,那是不是更会让行业变得恐怖?
所以我要说,大家看我的帖子,我只是在说我自己怎么做律师这个职业,我也只是在空闲的时候不想浪费时间,而说说我的经验。我觉得好用的东西,也是最多建议大家参考和采用,没有让朋友们照搬的意思。我也不能说自己的东西是什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是很清楚的。我不是什么理论专家,也不是什么牛皮烘烘的大律师,我说的东西不见得能够经受得严格意义的逻辑推导和理论探究,也不希望朋友学了我这个忘记自己的路怎么走。鲁迅先生说得好,世上本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大家如果觉得这个帖子搞笑,那笑笑也好,一天到晚端着个臭架子,到哪里都说自己大律师如何如何的高明,别人如何如何的不济,活得那么累做什么,谁晓得西装革履下面的是不是人啊?
潜水宝宝:
你好
你留的言,我看了,我想谈谈我自己的想法,只能做参考。
你认为,女孩子不适合做律师,我其实并不同意。因为我曾经有官司输给了一位女律师,输得很惨的,法院不但冻了我的账号,而且将我客户单位的账号也协助冻结了,我只好签城下之盟。我有一位女律师同事,是一位硕士,她现在在一个厅级机关做公务员,从事的是自己的专业,她竞争的那个职位,据说有一百多人报名考试。所以,我从来就不敢小看女律师,也从来就不说女律师做不好这种带有性别歧视的风凉话。希拉里据说会代表民主党参加美国总统大选,我们的全国人大里女律师也为数不少。谁说女律师就做不好?
不管你做什么,总会有人说的。要不想被人说三道四,那只有什么事情都不做。什么都不做,就不会有任何的错误。做法务也是法律专业人员的一种从业途径。我做过一段时间的法务,学了一些东西。我不觉得做法务就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做得好的法务专业人员,可以是公司的副老总,可以是老总的智囊,当然,做得不好,也就是一个合同管理员,一个账款催收员。我曾经执业的一个事务所的老总,现在就关掉了自己的所,到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做副老总了。所以,事在人为。
当然,女孩子在公司做法务可能要比面临社会的执业要显得稳定些。至少,不过我看过舒淇美女主演的《玻璃樽》,故事老套,但有一句话我还是记得很清楚的,她说,“安全感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给的。”我一直认为,做法务也好,做执业律师也好,其实是春兰秋菊而已。
做律师也好,做法务也好,确实需要一些其他学科的知识技能的支撑。除非你只是想混混,或者靠着裙带关系往上面升,我暂时还没有任何这种关系,在有这种关系之前,我只能靠自己努力了。我觉得会计专业知识有助于律师开展执业活动,如果有时间,最好系统地学一些,如果时间不够,也不一定要考一个证。我觉得CPA的教材很好,如果要学,建议学这种,这个考试也不必一次性通过,可以安排2-3年时间过。如果你够努力,能够有一个CAP证,你又是在一个成长型的公司里,那我觉得你的机会会比一般人要多很多,虽然我们的周围不乏有吹牛拍马、夸夸其谈、胸无点墨之辈,但毕竟大多数老总还是需要有真正能做事情的人打理他几千万上亿的产业的。
还有一点,我觉得是有些重要的,那就是也不要以为律师就有什么了不起。我记得曾经看过一本书,作者说,律师也就是一个管子工而已。律师只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我从来就不觉得这个行业有什么特殊性和优越性。动不动就将自己上升到社会的支柱,民主的斗士这一个高度,除了让自己心存怨望,内心充满失望并伤害自己的身体之外,我估计是“于国于家无望”的。你和同学一起高考,同学有的做计算机、有的做机械、有的做销售,大家都是在为自己的明天努力奋斗,你要是在做律师,那你凭什么就说律师这一行一定就要比他们社会地位就要高些。你说不定运气好一点,赚钱多一点,有什么必要就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做律师也好,做法务也好,做世界上任何一项合法的工作也好,我觉得,最根本的目的是让自己的人生过得充实,让自己内心安定,哪里就会有那么多的崇高和伟大啊。我看了很多自称是大律师们、大专家们的演说和文章,总觉得脚不着地的,一头雾水。真正的思想家,几千年都出不了几个,有人类历史以来,也就那么几个留下了文字和痕迹,其余的不都灰飞烟灭了么?将自己扮演成个思想家,除了糊弄自己,还有哪个会相信啊?我的建议是,凡遇到让自己心潮澎湃的说辞,请保持清醒,定定神。我表弟对我说,“世界上就两件事情是真的,娘心疼崽是真的,自己肚子饿是真的”。呵呵,见笑了。
我罗里罗嗦的说了半天,你估计也真的饿了,那就去吃饭,信我在这里胡说八道的。
有网友对我提出批评,我很愿意接受批评的。很谢谢他。孔子教导我们,对待批评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我是很赞成的,但要说我国的法律具有传统,我觉得还没有证据让我信服。我国历代都有法律,乱世尤其法网严苛,但要说历代重视法治建设,我看就未必了。皇上的制、诏、诰、敕其实是几个内阁大臣或者中书省的几个官员坐在那里想出来拟出来然后请万岁盖上玉玺的,但权威就要高于法律很多。所以,如果你说,我们一边大力建设法律,另一边大肆挖法律墙角那我还是同意的。满清以后,国家势微,政权保命都嫌吃力,哪里会去搞法律建设,清代的治理,就是术大于法的,要不,皇上搞那么多的内阁、上书房、军机处做什么?还弄一个密折制度,不是希望和鼓励下面互相告密,从而相互牵制么?民国就更不要说了,北洋弄了几十年,法令不出京畿,统治不过几省,打打杀杀的,国民党的几十年,也是打打杀杀,民生凋敝的,法律倒是有,舶来品,根本就嫁接不到中国社会上去。苏力教授曾对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人以及法律运用进行过研究,我很是赞成他的观点,熟人社会无法兼容涉及巧妙的现代法律制度,法律在乡土社会中的运用采取了很多变通的方式。我们现在的这套法律,其实和传播千年,影响东亚很多国家的大唐律中华法系已经没有关系了,也不是什么大陆法系。我们的法律体系并不是从传统的社会土壤中诞生出来的,我们是搬了苏俄的条文体例,用中华的术推行,法术结合,自成一派。所以,我不赞成说我们是有法律传统的这种提法,李悝管仲韩非子,越来越精深和玄妙了。
包括律师制度,甚至连律师这个词都是个舶来品。“律师”本来是指精通佛家典籍的大师,现在用在了法律服务职业上,我倒是觉得有些幽默。因为佛家历来主张的是出世,要清修要顿悟,越超脱越精通典籍的人才能做“律师”。现在倒好了,却将这个称谓用在越中庸、越入世、越善于解决人类纷争的那一类人的头上,两个极端。我真是佩服前人的智慧。
为什么我们做律师那么累?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法律的传统,也就没有律师职业的传统,我们在演讲中说律师是个古老的行业,其实说得是别人的古老,和自己是没有关系的。我们这一代律师,包括我们上一代以及我们的下一辈律师,注定要为这个执业活得很累。因为前人根本就没有栽树或者树被人砍掉了,我们没有办法乘凉。如果现在我们也不栽树,我们的下一辈律师也只有在炎凉中徘徊。禅宗讲究,不立文字,直指人心。孔子自己也述而不作。可惜这不适合律师职业。因为要是哪天我向当事人大吼一声,希望他能够顿悟而放弃纷扰归隐山林,那他不以为我是个神经才怪?
我又嗡嗡的弄了半天,放在自己博客上吧。
今天和几位准律师们聊天,我受到了一些启发,想和大家一起探讨下。
准律师们面前的主要问题是客户资源不足。他们都认为,因为刚刚进入行业,没有人认识自己,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的案子做,所以什么都做做。我也是一样,刚入行,离婚案子做过几十件,俨然自己是婚姻问题专家,现在有当事人和我咨询离婚案子,我都会先象居委会的阿姨一样,先和咨询者上半天的如何维持婚姻课。
他们有个想法我觉得很值得商榷。他们认为,主动和客户接触是件很丢面子的事情。大律师们根本不要主动找当事人,因为当事人会哭着喊着将案子给他们代理,小律师主动找当事人又很损害律师的尊严,按照这个逻辑,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倒有点象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了,轻易是不能以身相许的。
内地的很多所,确实没有形成一种营销的机制,即便是营销,也采取了一种琵琶半遮面的做法。印一些资料,都发给自己的同行,做宣传,也是在本行业杂志上,我就收到很多同行的资料,经常看见某律师所在行业杂志上的广告。我估计对营销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吧。
也听过很多营销律师的课,效果还是有,但我总觉得太玄了,对刚刚从业的律师用不上。因为,在大型论坛发言到博螯去演讲,也不是每个人都够资格,我想去别人不见得让;发表专业论文,那也要有所积累和设想,又不是在坛子上发帖子;召集专业培训,一则费用不菲,一则学养还不够,参加的人要是都是些公司普通员工,那不组织也罢,所以,我觉得还是整些适用的,便宜的、马上就可以开展的给年轻的助理们比较厚道。
我的做法是:
1) 打电话。弄一本本地的黄页,一家家打,态度诚恳,价格合理,100个电话有1-2个有意向就行。
2) 写商业函件。总结自己的优势,专业领域,工作经验,向目标客户发商业函件,让他们知道有你这个律师,混个脸熟。
3) 在报纸分类广告上上你的广告。费用不高,但可以收到陌生的咨询电话。
4) 上门。打个电话,和老总聊聊,然后主动上门和他们谈。
当我没有固定客户资源时,我就这样做,现在我觉得自己有了一些了,我就安排客户助理们这样做,反正,一定要让人家知道你,即便你是个所谓大律师,没有人认得你,那你就自己觉得大去吧。靠人家介绍案子,靠关系接客户,这些是后一步了,如果你没有这些资源,你就不要想也不要羡慕人家。
如果做律师之前,你做过保险行业,我觉得我这样说你会接受,我就很佩服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至少他们敬业。如果你学过李阳英语,我觉得你也会接受,你不大声喊着你是律师,哪个人会在13万律师中找到你?
在这之前,你先设计好你要开展的业务,不要什么案子都能够做,这样体现不出自己的专业素养。不要觉得面子过不起,也就是个行业,你以为自己比扫马路的工人就高尚?大家都从事着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工作,凭什么你就要高级?在没有人找你之前,马上去找别人。律师太多了,凭什么我要找你?呵呵,见笑见笑。
孔子说,文胜质则野,质胜文则史。做什么也不能太过。如果你只是一个想撮别人钱的律师,那你什么也别弄,反正骗一个是一个。如果你想在3-5年做到一定的程度,可以先试试。一个星期打两天电话,发一天邮件,坚持半年,费用不会很多,但效果肯定比你坐在家里等人上门好。有人说,“兵者,国之神器,不可示人。”但我们这个神器却不能揣在怀里,你不示出来,就没有机会示了。呵呵。
楼主的文章一直在看,觉得教会我们一些宏观的东西。
但在实践中我们常常发现作为一个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卫道夫,我们有时也是无能为力,甚至是挫折,有对自己职业的怀疑,也有对当事人的无法理解的无力感。
敢问楼主,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律师我们能作些什么?
我感谢这位朋友看我的帖子,但要说我教了你些什么,我是不敢承认的,因为我还不够格教人东西,当然,如果是我女儿要我教她折个纸飞机,那我还是够的。呵呵。
律师没有任何权力,只是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个定义,是律师法对我们这类人的界定。既然法律都这样说了,我们就不要太将自己的职业当回事,一定要上升到治国平天下的高度上去。否则你会觉得很累很失望进而绝望到想结束自己的职业。这样,我们的队伍里就失去了一位同志。
有些JS们说教曰,我们要有职业使命感,要认为自己铁肩担道义,要为某个伟大的神圣的事业奉献自己的一生。这没有错,这是最高的纲领,但他们没有几个做得到的,尽在堂上误人子弟。如果听到这种说教,我们就一定要心潮澎湃,恨不得将自己的心都掏出来,一定要永远的免费替人代理案件,倒贴着钱去取证等等,并对自己的美好未来做冥想状。在我看来,这是幼稚。也是对自己的能力的误判。我们中有那样的优秀人物,我很景仰他们。但我觉得自己有老妈老婆孩子要养,也有自己的一些私心杂念,还没有修齐治平的能力和修为,所以,我办的案子大多要收费,免费要看心情和情况,倒贴着做我要先想想钱包够不够。做不了的案子不去做,也不去做司马牛之叹。我低着头,向山沟,耕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不眼红人家的青砖大瓦房。其实,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自己何必和人家不同,一定要饿着肚子站在高高的山冈上唱高调,让人家看自己的光屁股。
法律职业,只是职业中的一种。你就以为自己比街边上卖蔬菜的摊贩崇高多少?是不是看名案实录太多了,看大律师的起居注太多了?卖蔬菜的摊贩人家不偷不抢,卖的是绿色食品,人家也是经营户,不比我们少交税。比起我们中间的挑词架讼,挑拨是非,收黑心钱的家伙崇高不知道多少倍。所以,在我们还不够功力的时候,不要总觉得自己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看到些问题一定要动不动就去失望、绝望。这样,对自己的心脏没有什么好处的。
我们每个做律师的人都会有自己对事务的看法,放大去看,只要是个正常的人,都会有自己的观点。海瑞是个人物,他可以在奏疏里说,“盖天下之人不值陛下久矣。”但大明朝二三百年,就出了个海瑞。哦,今天你看了些觉得不公平的事情,就想做海瑞哦?即便你想做,那也要人认为你是个人物啊。人微言轻,说了不算,说什么说,算了吧,做人低调点,厚道些吧。
不该做的案子,不要去做。人家两口子过的好好的,可能因为吵了下架,一个想不通,偶尔进了你的办公室咨询你,你就来劲了,劝着人家离婚。这样的事情,有伤天和的,作不得。
如果你遇到自己觉得很挫折的事情,觉得做法律这行很没劲,真它M不是人做的行业,想退出。我觉得,高兴的人大有人在。长沙话说,“搞死一个是一个。”我每天做着这个行业,有案子过来,我能够做,做起来不让自己觉得为难,我就做。如果一定要搞些高难度,我不能象田亮那样的“团身后空翻720度抱膝”,而且水花很小,那么,我就走人,打死我都不跳。你可能会说,我有案子做,站着说话不腰疼,那是你不厚道。我在这个行业里做了那么多年,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也不至于一个案子不接或者一打案子不接就要饿死?你虽然刚刚出道,但也不至于不接那些让你为难的案子就会让你吃不上饭,睡不了觉,外加女友闹分手、老公和你闹离婚吧。
你比我悟性要高,学历要高,我做10年,你3年就可以。所以,你没有必要生那些高级的烦恼,让自己为着些无关的人和事生闲气,伤害自己的健康。我让你淡定,是空话,你不见得信。但我觉得你放下架子,用众生平等的心态做职业,我觉得你就不会有什么叹息啊,哀怨啊,失望啊,这些高级的烦恼。当然,你真的连这样的心理素质都没有,看了不平的事情就要牢骚满腹,那我觉得你不如我,你不做也罢。
我罗里罗嗦的说了这么些,但没有针对你的哪怕一点点意思,用第二人称,是写东西的习惯,切莫误会了。
几位考取司法考试资格的朋友过我办公室来,和我谈工作的事情。我的事务所最近在开发一些业务,有一些案件委托过来,确实也需要人手来帮忙,所以,我也有请几位准律师帮忙的想法。但谈了几位后,我觉得有点点失望。当然,可能是我的条件还达不到这些准律师的要求,因为这个事情,属于周瑜和黄盖之间的那种,要自愿的。
这些朋友给我的印象是,
1)我是来做案子的,除了案子外的事情,我没有兴趣。在我看来,律师除了做案子,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的。首先,案子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即便天上有掉,那也要掉到自己的头上,即便掉到了头上,那也要能够接得住而不是让头碰一个包。况且,我所认识的很多律师朋友,没有听说哪个真的在哪里拣到一个客户而几年不用做事的。
我对一位准律师朋友说,我安排你先做3个月客户开发,我告诉你开发的方式,我有固定的模式,然后,你再给我做实务吧。这位朋友做沉思状。呵呵。作律师,不接触客户,不了解市场需求,上来就开始写状子打官司改合同做项目,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很玄。哪天离开了老板,估计生存都有问题。但做客户很辛苦,要面对不理解和拒绝,这些需要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我估计这是他考虑的原因。而我的想法是,连这个都无法承受,那我怎么能够相信他能够做好客户交待的工作而不会在收到代理费后人间蒸发呢?这样的律师我见过,我对此深恶痛绝的。
做人家学徒,是要打杂一年才能够学艺的。何况客户开发是律师的必修课程,只是我们的学校从来没有开过这门课程罢了。上来我就给你案子做,你办砸了我受过,凭什么???这样的准律师,我只有苦笑,不能录用的。
2)有用的书没有时间看,无用的书根本就不看。我有几位很好的朋友,是通过读书认识的,经常互相推荐新出版的好书,有空也聚聚,谈谈读书的心得,聊聊业内的一些趣事,大家一起互通信息,这种交往很舒服。一位准律师和我说,去年就买了几本书,他让我给他推荐好书。我苦笑啊,我和几位朋友,每年至少也要买几百本书,我哪里能向他推荐什么好书啊。那位律师说他不能承受这种开支,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但做律师这个行业,不读书,不天天的读书,不但心生唳气,言语无味,而且慢慢会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而被淘汰。关键不在读书,而在心态。成天在酒吧、网上、人多热闹的地方泡着,可能会有些业务做,但离职业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远啊,当然,或许本来就没有什么目标吧。
我的一位助理,在我的要求下,做了3个月的客户开发,我觉得他很敬业。最近开发的常年客户,他都有参与。我觉得,象他这样的心态做事情,一年肯定会有成绩的,那个时候他来做律师,客户资源的问题他是不会有的了。我希望他能成功。
我很忌讳律师一见面,就问去年赚了多少这样的话。业务好不好,别人也不会告诉你,赚没赚多少钱,那也是别人的私事。最近有政策说,年收入超过12万就要报税,你又不是税务局的,问别人赚了多少,多少有些越俎代庖的嫌疑的。别人业务好,是别人的事情,关键是自己要业务好。
但业务如何做?客户如何谈?几句话哪里能够说清楚,一篇文章哪里说得到位?所以,如果你耐得心,也相信我的话有一定的道理,能够给你一定的帮助,那就慢慢看吧。
我打算和一个做营销策划的朋友合作写一写法律服务营销的东西,其中包括了律师品牌的树立,律师事务所的定位,以及律师服务的营销。
最近和几个朋友谈业务怎么做,都是已经能够立足并希望有所突破但又没有什么背景关系的同行,一步步的走过来,凭的是实力和机会。所以,一起谈业务开展的时候,都很务实,没有一点投机取巧的念头。而最近我遇到的几个年青的律师,却让我觉得我们的观念已经太落后了抑或是无法接受这些人的观念了。
在开发业务前,我觉得你先应该有些准备。
首先,我觉得业务是等不来的。坐在办公室看报纸或者上网,除了让自己早生华发,知道一些花边新闻外,那没有其它的好处。
其次,满世界的乱碰,没有一套完整的计划和准备,那除了让你满心失落,心生退念外,我也搞不清楚有什么其它的作用。
再次,你适合做什么业务,你一定是要弄清楚的。刑事辩护做,人身赔偿也做,心里想着要做股票上市,手里做却做着交通事故,那不管你做了多少年,你还是在起点上。
最后,要有分工,术业有专攻的。几个人合作做一件事情,要比一个人做效率高效果好。别担心被人抢了业务,抢就抢了呗,认识一个人很难也很容易。
有了这些准备,你可以考虑开发客户了。
很久没有在这个贴在上写东西了,前厢是工作有些紧张,最近是电脑键盘有些故障。看到还有很多朋友在关注这个贴子并留言,实在是有些对不住他们,先行谢过了。
最近ldm在kaihui,股市涨涨跌跌,物权法听说在shenyi,这些东西,离我们忽远忽近的,应了孔子的话,“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我地位低下,说不上话,看着也嫌累,聊起来显得假,听说有个事务所组织一帮律师讨论物权法公布后的业务走向,我就听着心里很虚,我的所就3个人,想找人讨论大家都出差了,等我们哪天开始讨论研究这个法,是不是业务会被那些在前头研究的家伙抢光了啊?“上兵伐谋,其次伐交,攻城为下。”谋和交我都没有办法伐,也只有攻城这一条路了。律师是些无利不早起的家伙,哪天有律师去关注某个事情了,这个事情估计也会是个能来钱的玩意了。
我没有人一起讨论物权法,对律师法的修改也说不上话,所以,也不指望律师法会对我明天的执业有什么帮助。国家设官衙也就是为了司牧一方的,所以很多律师前辈说这个律师法改来改去也就是律师管理法,是不是管理法,我没有看见修改公布的文本,还说不上话,可即便是管理法,那也只有认了。所以,每年15000的事务所会费,2400的个人会费,加上照章的税费,交就是了,大家都不交,如何实现gj的富强,那么多的楼房如何建得起来哦。我昨天看了新闻上说的河南还是哪里的一个县的新楼房,我的天,服了他们。还有一个什么县的检察院大楼,正面是办公楼,挂招牌开业,背面是宾馆,也挂招牌开业,井水河水的。记者采访时,曰,此综合楼,集办公休闲为一体也,真是妙答,我敬佩之,心仪之,哈哈之。
物权法也好,律师法也好,我是不指望会给我带来什么业务的。业务也不会从任何一本书或者一个贴在公共论坛上的帖子上来。这样,你可能会很失望的,我看了楼上的几个朋友对我期望殷殷的,我又实在不忍心让他们失望,那就随便说说些实在的东西吧。
上次我记得在帖子上说了要先准备好,我就不晓得你准备好了。我是准备得很好的,机构也建立了,人员也聘用了,计划也设定了,模式也设计了,请问,你是怎么准备的?
我的一位做策划的朋友说过,(姑且说是第一个理念吧)“做服务业,客户在接受你的服务前,最想了解的不是你的服务要收多少费用,而是你曾经为谁服务过。”他帮我设计的宣传册子,第二页就象排菜单似的列上了我的所有客户,我开始担心是不是会有人拿着这个册子撬我的客户,后来想,如果别人拿个名单就撬了我的单,那我还不如早点就金盆洗手好得多,免得人家笑话了。所以,册子最终付印时,我豁出去还将客户的商标也贴了上去,也是对他们的宣传吧。
如果你觉得这句话有道理,请在自己的执业生涯中牢记它。我那个朋友不是什么策划大师,但我觉得这句话也不是每个大师愿意说的。我没有付费用,从他口中得到这条我认为的真理,今天也不用付费的告诉你吧。
上次我记得在帖子上说了要先准备好,我就不晓得你准备好了。我是准备得很好的,机构也建立了,人员也聘用了,计划也设定了,模式也设计了,请问,你是怎么准备的?
我的一位做策划的朋友说过,(姑且说是第一个理念吧)“做服务业,客户在接受你的服务前,最想了解的不是你的服务要收多少费用,而是你曾经为谁服务过。”他帮我设计的宣传册子,第二页就象排菜单似的列上了我的所有客户,我开始担心是不是会有人拿着这个册子撬我的客户,后来想,如果别人拿个名单就撬了我的单,那我还不如早点就金盆洗手好得多,免得人家笑话了。所以,册子最终付印时,我豁出去还将客户的商标也贴了上去,也是对他们的宣传吧。
如果你觉得这句话有道理,请在自己的执业生涯中牢记它。我那个朋友不是什么策划大师,但我觉得这句话也不是每个大师愿意说的。我没有付费用,从他口中得到这条我认为的真理,今天也不用付费的告诉你吧。
我的策划朋友告诉我的第二个理念是:“你的服务要有特色,这是你的核心竞争力。”我不是个很聪明的人,绝对是没有你聪明的。我也不好意思问朋友什么才是有特色,毕竟没有付费。后来我想,所谓的特色就是别人不做的业务,或者当事人在市场上找不见的业务吧。一个小小的市场,现在几千律师在争,哪里有别人不做的啊?当事人让我们做的,我们能做得了么?我问朋友,他作老僧入定状,请他吃饭,他说吃斋,付钱给他,算了吧,太俗吧。呵呵。所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说的特色是什么,我就按自己的做吧。
策划朋友的第三理念是:“要推广业务,就必须投入。”这个我太懂了,在认识他之前,我做了3个网站一个博客,投了几千块钱,但认识了一批朋友也接了一个大案子(多大?不告诉你,免得你花大价钱做网站)。这个东西很多律师说没有用,说大老板、大律师不上网,这个观点以己度人,有点象说皇上冬天守着火炉子吃柿饼那样的可笑之极!我懒得逻辑严密地反驳他们这些看是正确谬之千里的说道。先不说张朝阳丁磊靠上网赚了几个亿。说大律师不上网,他们的意思是在网上的都是些小混混律师,我是个小律师没有错,可是还有几个律师在网上是蛮有名气的。贺老师可是大律师们的老师吧,他老先生就上网,而且经常去论坛发表观点。所以,如果你想让人知道你,先搞一个博客,写写文章。有条件申请一个域名,做一个正式的网站,名片还是要有的。不上网又是大律师的,如今难得找到了吧。
今天就写这些吧,夹七夹八的,有论有骂,实在不能入你的眼,但也是我的特色吧,呵呵,不好意思了。
昨天,一位朋友在网上给我留言,说物权法已经通过了,是否可以开展些与之相关的业务。我来不及回答他,今天写段博客,算是回答吧。
物权法在大会上高票通过据说是让很多人欢欣鼓舞的,看着那些走出会堂的代表先生女士们热情洋溢的感言,我们无论如何都会相信这个法律会为我国市民社会的形成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的。我昨天问一个非法律行业的朋友对这个法的看法,他说,我70年的房子是有保障了。呵呵,大家其实懒得关注法律的精巧的高度概括的概念设计,那是专业人员的事情,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是不是写到法律里面去了。
至于是不是这个法律通过会不会一定让律师们多些业务,我看就不一定了。
我们这些年来不知道学习了多少部最新通过的法律,总是想指望这些法律上写着,这项或那项业务必须要律师来代理,但我至今都没有看见哪个法律上这样写着。当然,我们得到的智慧往往是要从文字的背后看问题,所以,这些没有写这律师业务的文件,养活着十几万的律师和数目一样多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各种自称是律师的人。
一部法律的通过,并不足以说明国家的法律制度就是完善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太激动。律师这项职业,需要具备的不单纯是掌握法律技能。还有很多法律之外的因素影响着我们的职业活动,这些东西,永远会施加影响,没有可能会消失。
这个帖子一直没有沉下去,我很感谢关注它并不断发表跟贴的网友们。法律出版社的编辑老师在这个帖子上选了很多网友的留言,编在我即将出版的书里,他们的留言为这本小书增色不少,我不能一一的致谢,这里就一并致谢了。
今年研三毕业,因为课程很少,所以在律所工作也将近三年。
我们的家乡是中国东北最发达的城市,律师的业务水平却不值得称赞。作为国内最好的政法大学本科或者硕士毕业生,我们这群同学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这里撑起一个规范高效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是最技不压身的行业,我们七年来仅仅接触法学方面的知识,或许在日后的执业生涯中,会遇到不少的困难。
然而,我们仍然相信,七年的知识获取和校园氛围熏陶,会使我们更深刻的理解法律的应有价值已经自身的权责所在。
起步的确不易,三年来也充分认识了这点不易,所为一个女性,甚至要克服当事人不自觉的性别上的歧视。或许年轻还是有些傲气,吃苦,不依靠家人的荫护,我们一起努力,会有自己的天空的。
感谢楼主的帖子,让我获益匪浅,只是楼主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一些看法,在下稍感委屈,小小吹毛求疵一下,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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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的某些言论让你稍微感到委屈了。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下,否则会让你误会,继而会郁闷。
我没有去过黄河以北的任何地方,所以,更不清楚东北最发达的地方在哪里,估计是哈尔滨或者沈阳吧。我想,凭借你所说的一群国内最好的政法大学的高才生们在东北最发达的城市创业,应该是占了地利人和以及天时三才的,如果你们都不能成功,那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是木秀于林了。
中国知识分子的劣根在以自我为中心,看不得听不得别人的意见,尤其同行是这样。所谓“文人相轻”就是。文革十年,文人由相轻到相煎,被煎的翻过身又开始煎煎过自己的人,你煎我,我煎他,他煎你,一锅煎,最后大家都一脸的无辜状,将责任推卸给时局,说形势所迫,煎你没错,给你平反也是对的。
在我理解中,法学专业不像工程类财经类专业那样用途广泛,我只听说过工程类专业的人士来领导国家或者团体,暂时还没有听说过法学类专业的人士领导某一个团体或者机构,而在最近的招聘会上,后两类专业的人士很容易找到工作,而法律类的同学总是落寞而孤独。我不懂的是,既然就业的形势这样严峻,为什么还要在每个综合类的大学都开一个法律专业,甚至开专科法律专业?国家有几十万的法律职业人员,十几万的律师现在生存艰难,法律又不是个香饽饽,那么多人学了后干什么去!都去当法官,当律师,谁来养活啊!最近这两届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开始为当时的法学热付出代价了。
当然,你是最好的政法大学里毕业出来的,(至于哪个是最好的政法大学,我心里知道,但不敢猜,猜错了可会惹毛一批人的,哈哈)我不能怀疑你的学术水平能够解决我有一次在一本书上看到的类似脑筋急转弯的法学题目。但做律师和做题目是两回事。你是位女生,有傲气证明你对自己自信满满,但判决书不是凭你的自信就会让你代理的当事人胜诉,这点你应清楚,反而不自信的人可能胜,而且,哀兵必胜,这可不是我说的。
本来准备还写的,我下午还有些琐事,祝愿你们的事务所做成全中国的大所,哪天能够收购了我的全胜律师事务所去,也不要为我写了什么就不平或郁闷。唉,可以郁闷的东西多了去,这点破事也郁闷委屈,你和林妹妹有什么区别啊。呵呵,见笑了。
李颖:
你好
很高兴读你的邮件。但我很抱歉,我恐怕没有办法让你得到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
你说的那些困惑或者困难,是每个人以及开始做任何行业的人都会要遇到的,所以,也不要去渲染这些困难和回避这些困难。
其实,我现在同样的困惑,那就是,做了这么些年的律师,我人生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去实现这些目标。每个人在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目标,都会感到困惑,这才是人生。
我在帖子上给一个网友留过言,她和你同样的困惑,该怎么走人生的道路和职业的道路,我比你们可能年龄大些,也可能经历多些,但你要让我回答该怎么做,我只能告诉你我该怎么做,而不能让你照着我说的去做。因为,我现在还没有这个资格和资历,而我也不是那种喜欢去胡说八道夸夸其谈的成功学讲师。励志类的东西看看就行,但不要往心里去,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不同,哪里会有放之皆准的真理?
如果我以前的公司不垮掉,或许我还在那里慢慢的混着,拿工资熬资历,因为我还有很多的朋友是那样的过着,这样的生活谁就说不好?我有时很羡慕他们,至少,他们没有我活的累。人生未必就一定要有什么意义么?我看你不要那样去想。这个连哲学家都搞不清楚的问题,我们何必去弄懂它辩清楚它?
所以,我建议你,如果你有做律师的想法,那就去做。人生不是逻辑电路,输入一个数据只有一个结果。你考到律师证,也不一定就要律师一辈子做到底,尝试一下一种生活方式,有什么不可以?如果哪天你觉得不喜欢这个行业,抽身走人就是,我现在都想,哪天不做这个行业了,不感兴趣了,开个小店子也行啊。
我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你也不必为一个什么虚拟的远大目标去奋斗终生。我也没有办法说律师行业到底能够给你带来什么,因为我现在也没有到达行业的高层,说不出高屋建瓴一览众山的话。也不要相信哪个人说的什么这个行业好或者不好的话,这样的归纳都是主观的片面的。如果你要让我给出归纳,我只能说,“纸上得来终归浅,觉知此事要躬行。”
你说要给我做助理,我是很高兴的,但我也很担忧,我怕误人子弟,也觉得我还不够教会人家怎么做律师。而且,我觉得大连是个很有发展潜力的城市,你在那里工作要比到人生地不熟的湖南长沙要好得多。况且,请你不要计较我的调侃,有个老掉牙的幽默,你要是吃一个鸡蛋觉得很不错,认为是绿色食品,你何必要见识煎鸡蛋的厨子呢?说不定这个厨子是个又老又丑又没有耐性的家伙。
我几天没有写博客了,我将给你的回信发表在我的博客上,请你不要介意,因为我觉得可能还有一些朋友也有你这样的困惑。
顺颂
春安
你的朋友:谢长宇 谨致
2007年3月22日
本来不想写了,因为最近比较事情多,一堆文件要写,很多领导要去拜访。被一位网友绕得头昏,主要是说不上话。看着几个朋友在论争,但不知道谁更加有道理。今天看了《科幻世界》,有一个平行宇宙的概念,我突然想,上次的那些论争也许就是平行宇宙吧,互相都说得起劲,就是说不到一起去。
今天当事人打电话给我,说一个案子胜诉了。另一个案子今天当事人委托我们上诉,签了个代理合同。今天去见了位公司老总,谈合作谈得很投机。我一高兴,又写一段。
看了很多朋友的留言,给我的印象是,急。
兵法上说,兵贵神速,而不贵久。但做律师不是打仗,而且我认为,律师行业可以做到退休,不像影星模特吃青春饭。因此,我认为,做律师,贵久而不贵急。
很多朋友,拿到资格就问,我几时可以拿执业证,几时可以找一个名牌的事务所呆着,我几时可以独立执业,几时可以签下上百万的大单。我不能说这样的心态错了,这是积极的态度和进取的精神面貌。但我却不能赞同这样的心态,如果大家都这种心态,律师行业就不要做了,急功近利鲜有成事的。
拿到资格证,很多人才23岁。你在哪里看见一个23岁的律师成了大律师了?即便再碌碌无为的沉下去10年,也没有哪个会说你注定一事无成的,因为那时你也就30多岁,什么经历都有了,正好做事。我在办公室见过几位年轻人,刚刚拿到资格证,居然敢在名片上印上律师的头衔,那和法律工作者自称律师有什么区别?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律师,就要有律师的心态和气度的。
这个社会发展太快了,大家都为自己的明天在规划,这非常的好。但我建议刚刚取得资格的朋友们,在规划明天的时候,不妨将时间定长远些,所谓“风物长宜放眼量”,如果马上做律师觉得条件不成熟,也可以先每个行业都做做,都呆呆,等时机成熟再做律师也可以。律师行业的门槛高就高在,即便你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当事人认为你是不值得信任的,你就白搭。而赢得人的信任,恐怕不是看几本书,打几个案子就得到,这些需要时间和历练。
我没有任何教谁怎么怎么做的意思。我在律师行业之前,各行各业做了不少,现在做律师行业,觉得越来越顺手。我不觉得是自己的学识有多么的了不起,也不觉得自己的气质和胸怀是多么的高雅和宽广,只是觉得自己经历了些事情,也晓得怎么处理些事情了。用长沙俗话说,做人,象粮店里的烂红薯――够削(学)。
亲爱的朋友,感谢你看我的帖子。在做这个行业之前,我的帖子能说到一些我不太成功的经历和亲身的感受,你可能会有些了解。至于你怎么做,怎么才能成功,这不是我能解决得了的了。因为我离自己觉得得成功还有很长的距离。我们一起努力吧。
前辈:
你好!不知道你是否介意我这样称呼你,也不知道这封邮件会不会有回音...
但既然写了,还是希望能够得到回复的,期盼您百忙中抽个空好吗?
我是江苏省扬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今年大二,前几天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律师生涯起始阶段三部曲>,感觉很好,我想你是一个很真诚的人,
能够将自己的真实经验告诉我们,很受启发!
两年的大学生活里也学到一些东西,成绩还算可以.但一直很迷茫,不知道路在何方...
我想我应该去考研,但听研究生们说考了研就业还是很难;或许我应该努力一点考司法考试吧,如果有幸考过就先工作吧...
总之现在很迷茫,不知道哪条路更
行的通.
我想你作为一个过来人可以给我点建议吗?不胜感激!
你好:
感谢你看我的文章,很羡慕你在风景那么优美的地方生活和学习。我看了你的邮件,觉得我还是给你回一个好。不过,不要称我前辈。
我觉得,能够觉得自己很迷茫,是人成熟的表现。懵懵懂懂过日子的人,绝对是不会想到自己很迷茫的,不断的思考自己的未来,不断修正自己目标的人,应该能够成功。
当然,这些都是形而上学的东西,没有人会抱着理想和目标过日子,要解决的是实际面临的问题,我不能给你什么意见,只能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从来就不觉得法律是个什么好专业。最近就业确实有些难度,造成这个的原因,很多人都在骂教育产业化,造成培养的人才素质下滑,我就不骂了,要为尊者讳。我觉得,还有一个原因可能就是我们培养人力资源的模式有偏差,大家都本科毕业,几百万人,当然不值钱,如果大家都研究生毕业,那研究生也不值钱了。相反,那些中专生,技校生,反而更能适用工作需要,能够更快的就业。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出来,如果没有别的技能,那确实是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的,找个文秘工作,不及中文专业的文书顺溜,找个管理工作,不及财经专业的熟悉流程,考个司法考试,如果进不了法院检察院,做律师助理或者律师那前面几年得自己熬,加上自己是个女孩子,熬着熬着就老了。是够迷茫的。
我之所以选择学法律,是因为我资质较差,学不会深奥的理工科,对机械制造毫无兴趣。英美的教育可能相反,学习法律的,基本属于社会精英分子,劳心者治人。实际上,我现在特别羡慕我那些工程师同学,他们单纯得只需要和机械图纸打交道,他们的工资待遇暂时虽然不一定比我多,但他们可以很愉快的生活,不会象我这样,没有赚钱时,叹息,赚了钱时,良心受到谴责。如果哪天能够让我重新去选择职业,我真的不会去选这个。但现在选了,那也只能做下去,并从中感受些乐趣。
如果你是个外向的人,是个多血质或者胆汁质的女孩(不是蛋白质),那我觉得,你的性格适合做律师,如果你是一个多愁善感,不好言谈,不善表达的人,那你要从事律师行业时,我劝你还是多参考下朋友的意见。性格决定命运,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一定要去尝试,我看很痛苦的。
上面的这些是我的牢骚话,你看看就行,不一定要记着。如果让我选,如果家庭条件允许,我看你还是继续读一个研究生吧,在念研究生的过程中考司考。法律专业,要么阳春白雪,要么丫头仆从。也不要寄太大的希望。
以上是我真实的想法,当然,我绝对能够说出很多鼓舞人心,激励斗志,让你热血沸腾的扯淡的话,但我不想违心的说这些。
你自己斟酌。
顺颂
春祺
你的朋友 谢长宇
2007年4月4日
最近的股市以及律师
最近股市火得很。沪综指快到3500点,有机构说有望5000点。CCTV2昨天采访几个大姐大娘,她们都在排队开户,记者问她们看得懂那些线啊,指标啊的么,她们倒是很坦然,看不懂。我倒是觉得,股票走得高,至少可以说明几个问题,
一是大家都有钱了,要不然,哪个会拿个真金白银去买一个看不到摸不着赔了响都不响的东西。
二是,大家受不了银行的鸟气,什么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屁话也只能糊弄些半明白不明白的人。什么跨行查询要收费,取款要收费,帐户余额少于多少要收费,利息也要收税。有些国有银行工作大爷大姐们的服务态度也真是好极了,看着大家排队,她在那里打电话聊天喝茶该干什么干什么。所以,大家宁愿入股市,也不愿意入银行,我怕了你总行!最近听说外资来了,什么花旗参之类的银行也进来了,估计这些大爷大姐一时半会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反正银行也不是他们家开的,也赔不到哪里去吧。
三是,大家也有空闲。我记得以前,炒股的一般是大爷大娘,退休了没事做,超市菜市不想逛,逛股市吧。每天开市就坐在市场里头,抬着个头,看着红的绿的数目字在闪啊闪的,图个消遣。现在可好,下个软件在电脑里装着,办公室,家里,走到哪里都可以炒股。工作同时也兼顾投资,老板员工一起聊股市,那真是和谐啊。
再有就是,大家多少对经济发展有些信心的。上市公司去年的年报基本都公布了,这些中国企业的精英们的业绩据报告来看是大有长进,有些龙头股居然业绩成倍的涨了,当然,这些报告也只能参考参考,因为曾经被判了的CPA还没有放出来呢。各大机构都是在唱股市的高调子,什么价值严重低估啊,什么底部已经夯实啊,可能也会影响大家的判断。
还有就是,今年到明年,国家有很多重大的事件和活动,这些强烈的刺激着投资和投机的热情。经济发展的内部外部环境相对都很好,利空的因素相对较少。总之,这轮牛市还是有可能牛下去的。
我觉得做律师也象股票,有时放量上攻,有时横盘整理。这样才符合发展的规律,在机会到来时放量上行,在机会不多时横盘调整,夯实底部,或者在箱体内震荡,寻找机会突破。但不管是牛市熊市,基本面还是要好,市盈太高的股票没有什么投资价值(投机价值还是有),市盈太高的律师同样前景堪忧。再厉害的律师,他也不能让自己这支股票永远的牛着,那样不但别人看着累,自己也累,哪天砰的一下掉下来,捞都捞不起,那就不是雄而是熊了。
我是学法律的,马上面临毕业很是迷茫,看到先生的《在路上》很有启发,不过请问先生若是在一小城市从事律师行业前景如何呢?做律师和人的性格有什么大的关系吗? 期待着您的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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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行兼同学。
先生我是不敢当的。
谢谢你看我的书,但愿这本书给了你一些有用的启示。
我已经回答了很多朋友关于迷茫的问题,我现在都已经迷茫了,为什么我们的准法律人会有那么多的迷茫?是我们的法律教育的问题还是我们的朋友们在学校里根本就只学到了迷茫?我没有受过正式的法学教育,说不上话,但我还是想,别的都可以有,法律人唯独不能迷茫的。作为这个社会最最保守的力量,最最应该保持清醒的力量,无论如何是迷茫不得的。比如我在午夜给你留言,说明我至少此时不是迷茫的。
我不止一次的说过,我们的社会很无耻。任何一个个人是改变不了的。这个无耻的趋势也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继续,但我们却不能因为它无耻,就都上吊或者跳楼。象股票一样,大盘下跌的时候,总会有一个支撑位的,那么,所有有良知的人的理想和行动就是这个支撑位。所以,我建议你收起迷茫的这种比较感性的思绪,既然选择了法律这个行业,不论做法律专业的哪种执业,都要做个有良知的人。有没有业务,是暂时的,有没有良知,确实永久的。
我无法体会在一个小城市执业和在一个大城市执业之间的区别,因为,我没有经历过。但我可以说的是,不论在哪种氛围内执业,律师总是分了层的。那就是,小城市肯定有做大业务的牛律师,而大城市也会有拿不到平均收入的困窘的律师,心态就决定成败,机遇就决定成败。所以我觉得,不要以为自己在小城市就自怨自艾,小城市至少生活不会有大城市那么的成本高。
至于做律师和性格之间的关系,我恐怕不能做专业的回答,这是心理学家才能解决的问题。但我不排除外向性格的人可能要更容易的开展业务,而内向性格的人可能会更适合做实际的操作。做律师不是做空中小姐,不一定要通过心理测试的。
我没有指教你的意思,只是作为一个朋友,一起聊聊各自的感受罢了。法律行业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我只能用两句互相矛盾的诗来总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大家都好自为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