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统方”遏回扣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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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统方”遏回扣是本末倒置
大洋新闻 时间: 2010-11-18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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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最近一段时间,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了反弹现象。据此,卫生部强调,严禁医院为商业目的“统方”。
卫生部的说法令我疑惑,莫不是说,药品贿赂现象曾得到过有效遏制?那么,依据何来?是卫生部检查所了解,还是各地汇报的呢?这两种渠道都不大可能获取真实信息。贿赂这东西,自古以来就是隐蔽的,当然,医院里的药品回扣早就是公开秘密,正因为又“隐蔽”又“公开”——隐蔽在明规则层面,公开在潜规则层面,那么说官方掌握它是否得到有效遏制,我觉得这很难。
严禁医院“统方”,能有效遏制贿赂“反弹”吗?事实上,医院为商业目的而“统方”从来不曾名正言顺过;而明令禁止的事情,我们随便走走哪个医院,墙上都能看到无数的禁令式标语;电子时代,这些禁令还被以视频显示的方式不断播放、翻页。而“统方”这个事,起初并非医院行为,而是“群众智慧”的结晶——商家搞不清每个医生开了多少自家的药,而医生又怀疑商家给的回扣不公平,于是诞生了药房“统方”这一“考核程序”,药房人员也因此受益。
实际上,“统方”手段属于“市场法则”的产物,即药品回扣决定了“统方”的产生,只要“回扣市场”存在,“统方”便不容易消失,它可以不由医院官方操作,也可以在明面被禁止,可是它存在与运作的空间,就算我们闭着眼睛也能想象出N种。
以药养医是导致医药回扣的根源弊端所在,回扣问题决定了“统方”的存在,而并非“统方”导致了回扣,那么严禁“统方”可能就是本末倒置。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