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獨步详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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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1 20:26:58)转载
标签:杂谈
分类:命理知识
§解析:丙火怕重逢。北方返有功。雖然宜見水。猶恐對提衝。
丙火怕重逢,這句話明示,任何八字皆不喜歡命式上某一五行超旺。若火命八字上干支火
星多見,當然不是很好的現象。不過,一旦見到了北方水,水能中和火、剋制火,反而大
有功勞。唯須知,雖然喜歡水來制火,但仍怕水去衝提綱 (月令) ,如子水去衝午火月令
,必然交戰激烈,火當令最旺,入水反激其焰。
以上四句話,古賢所言甚為有理。我們都知道,火旺水蒸發、水旺火熄滅的道理。那麼,
當火當令司權最強旺之時,水正值為休,二者一交會,必然是交戟激烈,通常反增強火焰
火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必須好好去思索一番。
另外必須加以說明一下,所謂的提綱指的就是月令 (月支) ,對整個八字而言,此字最為
重。因為,八字上干支五行的強弱程度 (旺相休囚死) ,皆是以月令為準。如:金月時,
水為相、土為休、火為囚、木為死。月今最旺自最不喜逢衝,謂之犯旺,犯旺自最容易出
問題、出事情,故自古以來均不喜歡命歲運去犯、衝月令。尤其一個變格八字,最忌諱月
令逢沖,不只犯旺且是破格。
§解析:八月官星旺。甲逢秋氣深。財官兼有助。名利自然亨。
古賢的這四句話,頗值得好好研討、玩味一番。前兩句 "八月官星旺。甲逢秋氣深。" ,
很明顯意指,日主甲木生於酉金月,官星當令司權,且局上干支尚見官星,故方可言八月
官星旺。八月甲木官星旺,日主必然為弱。日主弱,則喜印比劫生扶比助,則忌食傷財官
殺剋耗洩。
那麼,接下的三、四句,為何說: "財官兼有助。名利自然通。" ?很顯然是錯誤的說法
。日弱逢官主賤,日弱逢財主貧,怎可說是名利自然通?除非日主為強。但,甲逢秋氣深
,八月官星旺,日主可能為強嗎?日主甲木而酉金當令司權時,除非上有六位以上的干支
字,係為日主的同黨 (水木) ,方可能謂之日主強。所以說,古賢這四句話很值得玩味。
當然,若從五行於四時體性以觀,古賢的意思是:八月之木正值凋零之時,得土 (財) 栽
培可固其根。若木已枯落,得金方能制以成器。故言財官皆有助,名利自然通。很顯然,
直接從字面上來解釋,就無法瞭解古賢的真實義。此即前述此四句話值得玩味的地方。
當然,也有可能古人較偏愛正官星,不管日強或日弱,視之總為吉,而且若有見財星來相
助,更以為名利自然能夠亨通。不過,古賢的這些觀念是不可取的。若說八月官星旺、甲
逢秋氣深,乃日主弱而官星過旺時。除了日弱喜水木生扶比助外,仍喜火以制旺金,即官
殺旺宜食傷制之之理也。
§解析:曲直生春月。庚辛干上逢。南離推富貴。坎地卻猶凶。
古賢此四句話,若以正格來解釋,光看末句 "坎地卻為凶" ,即便可知日主必然為強,木
強忌水生扶之故。既然日主為強,南離之火言富貴乃原本正確之象,此處加上 "庚辛干上
逢" 並無什麼意義,或許只為了湊成四句吧?若說 "庚辛干上逢" 之故,南火方能推論為
富貴,此時日主必然為弱。但是日弱的話,坎地卻為凶則就矛盾了,木弱喜水生扶主吉方
是。因此,以上用正格來解釋,即:木命日主強,忌水木生扶比助,喜火土金剋耗洩。
另外首句前兩句用 "曲直" ,不免讓人聯想是否與曲直格有關。曲直格的首要條件,必然
是木生春月,地支木旺且天干透木,得木生扶且有火流通其氣,即為一氣專旺曲直格。但
第二句 "庚辛干上逢" ,乃為破格了,曲直格大忌在金。末句 "坎地卻為凶" ,曲直格喜
水而不忌水。因此,很明顯古賢並不是意指曲直格,純正格論法。
另外若從五行於四時體性而觀,古賢的意思乃春木其性尚寒,一逢火則生氣盎然,故言以
南方火推論富與貴。逢金有折傷之患,春木尚寒逢水自是大凶了。命歲運皆是如此論斷。
很顯然,我們以今人的命理觀來解釋此四句話,結果和古賢的真實義有所差異,逢此種狀
況時,研者將如何取捨?當然,必須客觀的去比較、衡量和分析,二者何較為合理、合邏
輯?
§解析:甲乙生三月。庚辛戌未存。丑宮壬癸位。何處見無根。
古賢的這四句話,真的是語焉不詳、不知所云。我們可從其字面大概猜想其意,卻甚難體
會其真正要表達什麼大道理?首先,第一句 "甲乙逢三月" 和末句 "何慮見無根" ,應該
是本文的重點,為什麼呢?因為,辰乃水庫、木餘氣。按照古人的說法,清明上旬七日半
為乙木餘氣旺,清明下八日為癸水論。所以,甲乙逢辰月,為雜氣印和同類,何慮見無根
呢?
不過,古賢對於三月之木 (甲乙逢三月) ,卻有兩種說法:
* 三月之木,正為長茂之時,若雨水浸淫,根株動搖,見土則根深柢固,福壽綿延,見火
則木通火明,文章秀發,見金伐木則荊梁生凶。 (喜火土忌金水)
* 甲乙生辰月,為雜氣印,喜見官星及印露,不露要沖,既露怕沖,忌見財多傷印。 (喜
金水忌土)
很顯然,甲乙逢三月,古賢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看法。至於本節四句話意思,到底是上述的
那一種看法?光從二十個字的字面,實在很難來解釋古賢的真實義。誠如一開頭筆者即言
,甚難體會古賢要表達什麼大道理?以下乃筆者猜測古賢可能的意思而申論之:
古昔論命最重四時體性,皆認為三月 (辰月) 的氣侯最為理想吉佳,係談合論會的最好環
境,亦是萬物生氣蓬勃、欣欣向榮的時期。因此說,甲乙木生於三月令,不必考慮有無根
,皆為強旺之象也。或許有人會質疑,古賢之意是否木生辰月,即不論強弱如何?確實有
此種可能,前面亦曾有 "有煞只論煞。無煞方論用。" 的說法,皆是種很主觀的看法。認
為有煞優先於論用,辰月即是佳境、欣旺之相。所以,此四句話就是為了表達這個道理。
但是,木逢三月不慮無根合理嗎?即可視之為旺相論嗎?當然不可如此,四時體性是日主
強弱的判斷依據,但必須全盤干支八個字合參,方能下日主強弱的結論。而且不管任何五
行於四時的體性如何?皆須八字全部干支合參以論斷方是。
須知八字論命之理唯一,須放諸於四海皆準。強弱論自有一定的理據、一定的推論方式和
過程,其間絕無特別的、特殊的論法。換言之,古賢的一些見解未必完全正確,我們絕不
可不假思索的照單全收,必須加以研討後去蕪以存菁。
§解析:木茂宜金火。身衰鬼作關。時分西與北。輕重辨東南。
古賢這四句話的道理很單純,唯其咬文嚼字的結果,反而讓人有點一知半解的困擾。當然
,誠如前述,為了對句、押韻的原故,不得不在文字上做文章一般。其真正要表達的是一
個很簡單的道理:
當木命日強日旺時,最喜歡逢金剋火洩 (應當加上喜土耗) 。若是木命日主為弱時,反忌
金剋火洩 (應當加上忌土耗) 。也就是說,必須明辨出木命:日主弱自喜北方水與東方木
,自忌南方火與西方金。日主強自喜南方火和西方金,自忌東方木與北方水。其中未提及
五行土,純係為對句來表達之故。這裡雖然只用木來說出此道理,事實上其他五行火土金
水為日主時,皆應如此論斷之。包括本篇古文中,均列舉一五行來論述而可適用所有的五
行。
至於,如何來解釋 "身衰鬼作關" 這句話呢?此處的鬼字,在本節中指的是金與火。既然
,木茂日強喜金火。當然,木衰日弱忌金火了。以鬼字來形容不喜歡,而且將它視為一種
關卡的意思。另外,第三、四句 "時分西與北。輕重辨東南" 何義?這兩句話並無特殊涵
義,皆針對首字 "木" 而言:必須分辨 (西北東南) 五行如何?以斷木之為強為弱?純咬
文嚼字罷了。總而言之,本節重點完全在於前兩句,且只為表達一個簡單的道理。時上胞
胎格。月逢印綬通。官殺行運助。職位至三公。
古賢的此四句話大有必要好好做番探討和思量,其原意乃 "胞胎逢印綬,享祿千鍾" :即
八字上的日柱或時柱,若為庚寅、辛卯、丙申、乙酉時候,正好逢上月令為印綬之地,主
大富大貴之命。假如其一生的行運,又能碰上官殺之鄉,得此官殺運之助益,更有可能發
達至有三公的權貴職位。
以上古賢的論點,值得我們質疑的是:官殺行運助,職位至三公,必然日主是為強,但是
光憑月令逢印綬,就能斷定日主為強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另,庚寅、辛卯、丙申、乙
酉等等日或時,而其月令為印綬的時候,就能斷定為日主強嗎?就能斷定是為大富大貴之
命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事實上,日主強弱須八字全盤干支合參,本命之富貴與否?則須從八字上所取之用神良窳
來判斷。至於,何謂胞胎?何謂時上胞胎格?何以此格逢月令為印則貴?古賢皆未提出一
明確、合理的說明,即並無理據可說服人或能供人依循。諸如此類的古論頗多,研學者自
當審慎思索再三,絕不可照單即收、全收。
很顯然,古經 "胞胎乏印綬,享祿千鍾" 的觀點,以及古賢此四句話之引申,皆純不太合
理的主觀之見。換言之,古賢雖然做了以上的論點,但只是說其然並未說其所以然來,唯
有全憑我們審慎去評估、研討而去蕪存菁之。
§解析:二子不衝午。二寅不衝申。二午不衝子。二申不衝寅。
古賢此四句話最有意思,讓非常多的人迷惑不已。不是水剋火、金剋木、子午沖、寅申沖
嗎?為何二子水竟不沖午火、二申金不沖寅木呢?許多人來函來電問筆者此問題,筆者的
答覆是:尚包括二巳不沖亥、二亥不沖巳、二卯不沖酉、二酉不沖卯....等,皆是真理也。
事實上,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我們回想一下五行生剋的基本原理:水能剋火,但火
旺水蒸。金能剋木,但木旺金缺。土能剋水,但水旺土崩。木能剋土,但土旺木折。火能
剋金,但金旺火熄。相信應能有些領會方是,即雖子午沖未必子勝午、寅申沖未必申勝寅
、巳亥沖未必亥勝巳....等。
唯何以連二水都不能剋火、二火不能剋水、二木不能剋土、二土不能剋木....呢?誠因當
令最旺之故耳。或許有人會質疑,火當令司權的力量,能大過於水的力量嗎?而且大過於
二水之力嗎?試想,火當令為旺時,水則為囚,自然火勝水,這是很容易理解的。若水當
令為旺時,火則為死,必然是水勝於火,此更是無庸置疑 (其餘類推) 。至於二水仍不能
剋火等等,乃古賢欲告訴我們的道理,亦是此四句話的重點之所在。
事實上,許多人對於五行於四時旺衰的意義為何?常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能將旺相休囚
死倒背如流,卻不知如何去運用?於此順便說明一下。譬如說:
木旺於春 (木) 、相於冬 (水) 、休於夏 (火) 、囚於季 (土) 、死於秋 (金) ,此處是
以五行木為主,來視其於四季的旺衰程度如何?因此,生我者相:冬水生春木,同我者旺
,春木同春木,我生者休,春木生夏火,我剋者死,春木剋季土,剋我者囚,秋金剋春木
。換言之,當我為木的時候,我在春天時最強旺 (旺) ,我在冬天時次強旺 (相) ,我在
夏天時小弱 (休) ,我在季時中弱 (囚) ,我在秋天時最弱 (死) 。其餘五行類推之。
當我們要實際去判斷八字的日主強弱時,即以月令為準,視其為春、夏、秋、冬或季?然
後將八個干支字,代入五行於四時之旺衰程度,區分出日主的同黨、異黨而互相較量,即
可明確得知日主之為強或為弱。
從以上種種的分析和說明,我們亦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即一旺之力大於二囚或二死之力,
一旺之力必大於一囚加一死之力,三囚或三死之力必大於一旺之力。這提供了我們在判斷
八字強弱時,一個非常難得的資料或依據。
§解析:得一分三格。財官印綬全。運中逢剋破。一命喪甘泉。
古賢此四句話看似甚易,事實上亦頗大有難解與矛盾之處。尤其是首句 "得一分三格" ,
甚難從字面上探究出其真實含義。它指的是:一氣生成,三格並論:天干同類,天元一氣
。地支一字,地物相同。亦即四柱干支一氣相同也。唯,何謂天元一氣、一氣生成呢?
當 (八字) 四柱皆為壬寅、辛卯、庚辰、己巳、戊午、丁未、丙申、乙酉、甲申或癸亥時
,謂之天元一氣,四柱干支一氣生成。古賢有視之為大富大貴之命,如云:天元一氣,地
物相同,人命得此,位列三公。亦有認為其間之輕重貴賤,仍有所差別之處,必須加以仔
細分辨。如:壬寅、辛卯、甲戌,主富貴雙全。己巳,主貴。戊午、丁未,主貴而多凶險
。庚辰,主貴而風流、名重利輕。乙酉,主多傷殘。癸卯,主貧窮。丙申,主能貴而易招
災。
事實上,古來對於天元一氣的論點非常之多,以上僅稍為列舉一些來參考。本節的這四句
話,亦是對天元一氣的一種看法。它的意思是:天元一氣若真要能論大富大貴,必須財官
印三者俱出現於命式上方能成立。而且,本命縱然大富大貴,一旦行運碰上刑沖剋破時,
尚有可能招災惹禍而喪失生命。
光從以上所述而言,研學者必然會發現,所謂的天元一氣之論點,根本就是眾說紛紜,不
知當以何為準來引用方是。其實古來此部分之論,原本即矛盾多多,就拿本節四句來講:
既然四柱干支一氣,命式上出現的必然只有兩種十神,如何能財官印綬全呢?很顯然是非
常的矛盾、不合理。
另外,若對八字命學較有研究者,必然會發覺此處所講的天元一氣,似乎就是所謂的雙清
格之半壁局:命局上只有二種五行,此二種五行各居一半 (四位) ,平分半壁山河。只要
日主有根,一氣相生、一氣相剋皆能入格。日主弱,喜生扶比助。日主強,喜剋耗洩。即
以正格論法。
為何八字古論有那麼多疑情或矛盾之處?此亦即筆者一再重複,研學時必須審慎且須去蕪
存菁的理由。至於八字推論的時候,若碰到這種四位純正、干支一氣的狀況,當如何取捨
?古來論法雖多,但如前述諸多矛盾、不合理,故應以雙清格之半壁局來推論,而且只要
合於干支一氣的條件,即可引申應用之,不必局限於四壬寅、四辛卯、四庚辰、四己巳、
四戊午....等。
順便一提,本節第二句強調財官印綬全,誠古人論命的時候,總認為正財、正官、正印三
者,皆為命上最喜之物,謂之財官印三寶。八字上此三者齊全俱現,即視之為一上等好命
。其實,這並不是正確的論點,可以說是喜忌不分不明的偏見。試想,日主強喜剋耗方喜
財官,日主弱喜生扶方喜印綬,三者如何可能同為命上所喜之物呢?
§解析:進氣死不死。退氣生不生。終年無發旺。猶忌少年刑。
古賢此四句話的重點,在於說明五行之氣:如春則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等等,
旺衰生死的進退循環於四時。迎之以臨官帝旺,將來者進。背之以休囚死,成功者退。
用最簡單的方式而言,五行由長生到帝旺,謂之進氣。由病到死絕,謂之退氣。五行之氣
,即如此旺衰生死的循環不息。古賢認為五行旺到了極點,必然得退氣 (死) ,五行弱到
了極點,必然會進氣 (生) 。但,假如進氣後當死而不死,退氣後當生而不生,違背了五
行旺衰生死之自然循環之理,即是種背逆、違理、非吉的凶象。
因此,古賢認為八字上的干支五行,太強旺或太衰弱 (進氣死不死、退氣生不生) 的時候
,代表若是一個不理想的八字,意謂著該人一生難有發達的機會。尤其該人的年少的行運
,更忌諱碰到有刑沖剋破的現象,恐一生絕無希望了。
若用較符合今人的論命語言,來陳述古賢此四句話的涵義。即:八字上某五行太過於強旺
或衰弱,卻無法取得一理想的用神,必是一個不理想吉佳的命式,一生甚難有大作為與發
揮,若其基礎的少年運又不佳,那一生將真無有可望了。
§解析:時上偏財格。干頭忌比肩。月生身主旺。貴氣福重深。
古賢的這四句話,表面上似乎很容易瞭解,其實非常需要研討一番。首先,何謂時上偏財
格?當一個八字的時干是偏財星,古昔論命即優先取之為格。在古賢的觀念中,凡是財星
皆為命上所喜之物,出現於時干更為理想吉佳。因此,不管日主是強是弱,即言干頭忌比
肩 (來剋偏財) 。另外,古賢雖然不管日主強弱,皆以偏財星為喜神,但仍然認為日主強
且當得月令時,更主為一富貴多福命式。
以上乃古賢欲表達的道理,但我們必須研討的是,不論日主強弱皆能視偏財為喜神嗎?答
案當然不可以。試想,偏財乃耗日之物,我剋之無情者偏財,一旦日主本身已經很衰弱了
,豈能有餘力去剋偏財呢?逢偏財自耗力,豈能視之為喜神呢?很顯然,古賢的看法有所
偏差。
又,縱然日主為強,時干出現偏財星,亦未必太強調干頭忌比肩。此時天干有出現比肩的
話,必然出現於月干或年干,月干隔剋其力不大,年干遙剋其力幾無。故,此處所言有太
誇張之疑。而且,日主強偏財星明現,亦未必就當取之為用神。譬如說,日主強係因局上
比劫強旺之故,最喜之物當為官殺星而非財星,此亦可証明干頭忌比肩並非真理。
至於時上偏財格之取法,乃因古賢主觀認為偏財現於時干最佳,所以取之為格。當然,古
賢所取之格,必能由格名而知其格的意義或精神。於是,乃立名目的格局比比皆是,反成
研學者的困擾或根本毫無意義。至於古人認為時上為偏財,近貼日生團結有情最為理想吉
佳。但若是月干逢偏財星,年干亦是偏財星,則不但團結有情且加比助有力,此時月干之
偏財必更吉佳於時干之偏財。很顯然,古賢特意時上偏財格,並非真正的真理也。
同理,是否亦可再立時上正財、正印、正官、食神....等命格呢?又,必須有一較明確的
觀念:日主弱,逢財主貧,逢比劫主富。日主強,逢財主富,逢比劫主窮。另須知,八字
論命當全盤綜參,絕不可光憑十神的字面,就直接來解釋其之為喜為忌。
§解析:時上一位貴。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剛強。名利方有氣。
前曾述及時上偏財格,此處指的則為時上一位貴人格,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一為時干出
現偏財星,一為時干出現七殺星。在古賢的立論中,凡時干出現偏財或七殺星,即主觀的
認為是一個能富能貴的八字,然後再附加上一些條件,言其必真正大富大貴無疑。
本節對於時上一位貴人格的論述,尚有一點點道理,因為,其第三、四句提及 "日主要剛
強,名利方有氣" 。日主強,當然喜七殺星剋日主為用神。若此七殺出現於時干,近貼日
主而團結有情,當然是一上等理想之用神,亦即為一上等吉佳命式。不過,本節所言,有
一點點道理卻未必是合理、真理。試想:
* 假如日主為弱時,七殺必為命上所忌,如何取之為用神?那麼本節古賢所言不等於是廢
話嗎?
* 假如日主為強,但命局上乃因印星過旺而強時,真用神在於財星壞印,若取七殺為用反
有生印之虞,能言七殺現時干即是吉佳富貴嗎?
很顯然,所謂的時上一位貴人格 (時上一位七殺格) ,根本是毫無意義之論。誠如前面的
"有煞先論煞。時上偏財格" 之論述一般,完全主觀的認定某些十神皆為喜神、某些十神
皆為忌神,再去配合以種種主觀的解釋、論點或條件,結果仍然無法成為放諸於四海皆準
之理。
關於時上一位貴人格,古賢論述頗多,如:時逢七殺未必凶、喜逢羊刃不為凶、七殺不怕
刑和沖、時逢七殺忌制伏....等,皆是以七殺為難得之喜吉神來立論。甚至更有諸多對時
上一位貴人格,頗為誇張的推崇言論,於此無法一一列舉出來辨駁,相信從以上種種之所
述,研學者當能助一知十方是。筆者一再重複的說,八字上十神本身並無喜忌、吉凶或好
壞,必須在某些條件下,方能加以區分辨別,絕不可光憑主觀之喜惡,即認定何者為喜?
何者為忌?
另外,本節第二句 "藏在支中是" ,誠不知古賢真實義。若七殺未明現於時干,如何稱之
為時上一位貴人格?若指的是時殺須有根,但古賢又說 "時殺無根,殺旺最貴" ,此又互
相矛盾難以服人。當然亦不可能連地支藏七殺,亦言為時上一位貴人格吧?
總而言之,凡如:有煞先論煞、時上偏財格、時上一位貴人格等等,此類純古賢一己的主
觀所論述,絕不可輕易的全盤照收,一定要好好加以分析、研討、辨正而後去無存菁之,
取菁而應用之。如此研讀古論古文,方不致於人云亦云、以訛傳訛,盲目的去引申和運用。
§解析:運行十載數。上下五年分。先看流年歲。深知來往旬。
古賢此四句話,從字面上以觀,應該很容易瞭解其欲表達什麼?大運由四柱中的月柱干支
開始,依陽男陰女順行,陰男陽女逆行,正常情況下大約運行數年。如:八字月柱干支為
甲子,順行則為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等,逆行則為癸亥、壬戌、辛
酉、庚申、己未、戊午....等等,依序排列下來。大運每柱為十年,天干地支各主事五年。
流年則每年有一組天干地支主事,欲推論行運吉凶如何?當先看流年之喜忌,再看大運之
吉凶,亦即二者必須合參並論。由於流年主事一年,自然應事較速。大運一字應事五年,
自然應事較遲。故,推論行運必當以流年為先。如此方式來論,對尚未到來的行運,亦能
事先得知其將為吉為凶。
照理歲運的推斷,本是十分單純。唯,較常引人爭執的是,大運是以一柱十年來推論,或
大運是以一字五年來論斷。古賢認為,行運在干須兼用地支之神,行運在支則當棄天干之
物,即認為大運當重地支。筆者以為如此論法不太合理,實有必要好好思索一下,合不合
乎邏輯?
試想,大運排列乃由生月干支而順、逆行之,生月干支依六十甲子一循環,正好六十個月
:五年。不正是大運一字五年嗎?故,大運字字等值,如何地支重於天干呢?而且大運吉
或凶,均是對日主而言,如何能說:在干兼用地之神、在支棄天干物?若要說大運干支間
互有作用,亦當干運主事七分論,地支三分看。支運主事七分論,天干三分看。如此應該
較為合情合理。
另須知,本命如何不代表人生必將如何?必須綜合行運如何?二者合參綜論的結果,作真
正是現實的人生如何?命佳而運背,有壯志而難伸。命背而運佳,無志無能而平穩平順過
。命佳運吉佳,步步高昇而富貴榮華。命背而運背,貧賤殘病而無一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