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John Friedmann China’s urban transition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12:10
读书笔记:John Friedmann China’s urban transitionnostalghia 发布于:2008-02-14 13:49
(请勿转载,谢谢)
书名: China’s Urban Transition
作者: John Friedmann
出版社: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出版年: 2005
一
早期的文化将变成一堆瓦砾,最后变成一堆灰土。但精神将萦绕着灰土。
——维特根斯坦
读这本书的同时,恰好翻了关于上世纪哲人辜鸿铭1920年在他的书房和毛姆对话的一些文字,这个有着一半西洋血统的中国人在对话中倾诉了他对西学的实用主义的不满,以及对我们古老精致而博大的文化的抵死维护。历经一个世纪,我们如同辜老先生那样尖锐的痛苦已经被磨圆滑了很多,刻意不刻意地对古老文化的无暇顾及和对西学的漫不经心,使得我们滑入了并不实用的实用主义深渊之中。而反过来,曾经被他所不屑的西人,在研究我们的问题上,不乏陷入东方神秘主义者,但也还有一些见解中肯的学者。
这本约翰·弗里德曼的著作便是当代西方学者对中国城市变迁的研究。个人以为, 就全书来看,更多是对通过走访或间接方式获得的中国一些事例以及中外多家之言的提炼和分析。在书的序言中他写道,研究的目的,除了个人对中国的终生兴趣外,还有希望引起人们对中国的关注,以及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的中国发展的美好愿望。在书的最后,他也写道,因为中国问题之复杂以及本身处在一个变迁的过程中,因此该书作为一个阶段性的研究成果,中国的发展还需要我们这一代的见证和影响。
该书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作者清晰地提出了在社会和历史的转换中一些因子对下一阶段的影响,他把中国的变迁过程看作是一个就地的(in situ),内源的(endogenous)过程。内源的现象表现在从建国后不久的劳动公社到改革开放时期乡镇企业或者集体企业的变迁。他认为中国大多数的乡村城市化来自于地方集体企业发展以及乡村政府对土地的出让、租用,乡村工业化是改革早期乡村城市化的原因,而现阶段则开始转向将土地作为房地产等用途从而获利。
对于前者,早在十多年前,就曾有中国学者把乡镇企业比作“一条铺花的歧路”,本书中也持有相似的观点:粗放的,劳动密集型的运作,对环境污染的忽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乡镇企业将难以对抗大量进入中国市场管理良好的国外大型公司(十多年前那位中国学者针对乡镇企业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即乡镇企业由于其规模小,运行灵活而抢占了大型企业的市场,使得中国的国际名牌稀缺)。作者肯定了乡镇企业(TVEs)在改革开放20年历程中的成功运行以及对乡村经济增长不可忽视的贡献,但也看到了它们正在走的衰退路,不无担忧地指出了它们面对下一步的发展将如何作为。
而作为房地产开发的新方式同样不令人乐观,书中列举了中国南方某村的分红制度作为例证:无论该村每户所贡献的土地大小,双亲为该村村民的初生婴儿可以获得一份,当他满17周岁又可获得一份,在他满36岁再加一份,直到55岁又可加一份,一个人死亡或因婚嫁等离开村庄就会失去股份,一个家庭每年可因此获10万元收入,大多数农户过上了富裕清闲的生活。这样的股份分红制度和我们之前在走访一个城中村所获得的情况极为相似。书作者认为,这种如今风行时髦的分红方式,正在沿袭一种“经济均等分享”陈旧模式,这些陈旧的制度,正和委身在林立的工厂和住宅楼房阴影中的紧缩农田共存着。读到这里,还有我个人的一丝担忧,在房地产的泡沫经济下,耕地的失去是不可逆转的过程,如同费孝通笔下传统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敬畏情感的失去。
我们往往把前一阶段因为错误而孕育出来的成果焚毁了,就以为彻底拨乱反正,殊不知,化为幽灵的旧事物正挥之不去地萦绕着我们却自认为完全摆脱了它们的新事物。作者把中国的从古至今的城市管理模式比作“盒中盒”(boxes in boxes,个人理解为类似俄罗斯套娃的形式),即中央管理省级,省级管理地级,地级管理乡村,因此,最低级的单位成了最中间的盒子。这种模式历经改朝换代,虽然名义改变,却还是顽强地统治着。试想一下,这种精神表现到空间上,却是一种恰好相反的格局,中国古代的城市却是最高单位被包围在中心,就如都城中,宫城总是被包围在皇城的最中央。
作者想要表达的,就是针对这种“盒中盒”的传统模式,提出一种新的区域自治。区域自治在中国古代并非没有,个人以为,先秦夏商周都是各诸侯自治,统一向最高权力代表如周纳贡,这种模式形成了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但是同时带来了“春秋无义战”的苦难。中国的人口众多,地域广阔,何况先秦模式,在各诸侯国内也是高度集权模式,显然作者设想的不是这种形式的自治。作者提出的区域自治则深入下去,到达个体的层次,从而生成一个社会(个体们的组织)和国家共存。
这个社会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他以中国海南省发展作为一个特例,早在80年代末的运动之前,中国社科院一名叫做廖逊(现为海南省省委党校副校长)的青年学者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认为政府应该摒弃官僚主义传统,减少政府涉及的功能而提高社会参与的功能。他被任命参与海南省的发展研究小组,至今海南省的发展中一定程度贯彻了他的理念,可是,也遗留了在我们的语境下政府如何重新定位的问题,同时——如弗里德曼先生言——“大社会”在实际过程中被解读成了“大市场”。
弗里德曼提出的社会则是一个远远不限于经济的复杂体,在众多的市民社会概念中,他对应的是哈贝马斯基于民主阐释,新马克思主义的二元论中的市民社会。它有着一定程度的理想主义色彩。
二
真实存在为抽象物牺牲,个体的人在大屠杀中成为集体的人的牺牲品。
—— 本杰明.贡斯 《论征服的精神》
在阅读书中关于个体(individual)和国家(state)的段落时,我想起了在以赛亚·柏林的《自由论》里看到的这句话。实体的大屠杀可能已经很遥远,但是精神意义上,真实存在集体地为抽象物牺牲却无时不在。
弗里德曼先生在书的第三章《个体自治的延伸空间》(Expanding Spaces of Personal Autonomy)引用了哈贝马斯的关于“市民社会(civic society)”和“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论断。书中对“市民社会”的阐释是一个处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组织,而西方概念中的“公共领域”则不存在于中国,在这里,和市民社会对应的是国家的概念。
作者从个体生活变迁的观察开始研究市民社会。他首先看到毛时期的中国,人们工作同时居住在名为“单位”的整齐封闭的空间中(在农村则是公社),单位不仅负责他们上班时间的行为,同时也管辖着他们的休息时间——不时召开的集体学习班,以及无论人们是否有兴趣都不得不看的教育片。不仅单位密切监视着人们的行为,单位里的人们也相互监视着别人的生活,这样毫无个人空间可言。
作者更多的观察是放在改革时期的变迁过程。“that the old forms that harnessed the whole person into systems of supra-individual purpose had died and that each family’s individual economy had become the center of its existence, that therewith a private sphere was born as a distinguishable entity in contrast to the public(Joeseph Schumpeter,旧式的那种把人们拴在超个体的体制中的企图已经灭绝而每个家庭独立的经济将成为它存在的中心,既而,一个私人领域已经诞生,它作为一个具有特质的存在体和公众形成对比)”。他说,“人们沉溺于他们的新自由中”,突然的解放让人们兴奋之余无所适从,于是,有了当时的众生相。例如气功热,更多是人们对外部世界的恐惧而寻求内心的平衡,而午夜的私密电台也出于人们对新旧事物的好奇和叛逆的无所适从。《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位老囚犯在历经数十年的牢狱生活被释放后,在自由的世界里无所适从,最后自杀。当时人们面临的,正是这种过去集体忙碌的public sphere的缺失后,空荡荡的精神世界和以物质丰富替代的狂欢,同时追求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来填充灵魂。这种表面上的颠覆其实依然弥漫着旧事物的幽灵。
在这里,除了提醒我们那些挥之不散的幽灵,作者还隐隐告诫我们曾经一些“非左既右”的心态,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泼了,除了在高度集体的生活瓦解之后人们沉迷的新自由,在别的章节里他一再提到人们对农业的迅速背叛,对经济利益的高度重视。以上的所陈列的事实和我们“市民社会”的弱势互为因果,没有独立充实的个体来营造市民社会,同时也没有独立充实的市民社会来健全人们的积极性(包括名存实无的选举制度)。西方的思想虽然不能套于中国国情,没有人保证哈贝马斯思想的普适性,何况上个世纪中国事件发生的密度之高。作者赞成黄宗智教授根据中国实情在哈贝马斯的基础上提出的“第三空间”(the Third Realm)的理论,“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市民社会含义不外乎是基于物质兴趣和个人爱好而和他人形成的一些组织”,“第三空间”就是指既是国家的又是社会的空间,它被这两者影响着,同时也影响着这两者,这些第三空间受制于国家,同时也有着自我发展的意愿。
和市民社会的弱势息息相关的,是政府的“两栖性”(amphibiousness),政府既具有行政管理的功能(确切说是贯彻中央条例并且监督其实施),同时涉及了绝大多数的社会功能,包括很多大型经济项目,通过正式非正式的手段,混淆了很多所有制形式。这也既是前面所提及的廖逊“小政府,大社会”所要改革的对象。
政府的两栖性(包括和巨商的暧昧关系),市民社会的弱势,使得在飞速城市化的过程中,位卑者言轻,两类人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弱势群体,第一类是中产阶级,作者列举了周正毅事件为例,周的公司通过行贿裙带风的手段以接近零地价拿下了上海中心城区某地块,强迫当地居民搬迁,并且支付远远不及再置业所需的赔偿金,这些上海市民不得不以成为钉子户的方式坚守在他们切断水电的家园废墟里,而他们的号召者,却被公安局以“搜集国家机密”的罪名逮捕不得上诉,其言论也遭到一切封杀。
而另一个更为人们所知的弱势群体则是外来务工者“rural migrants”,他们在城市没有自己的住房和独立。他们很多人因为同乡的关系,在城市形成了自己的聚落区(migrant enclaves),区内同乡相互扶持帮助,这也是个抵抗力脆弱,恢复力极强的平衡系统。作者提到,在建国50周年庆典,城市形象工程曾经清理了一个“浙江村”(来自浙江的移民聚落区),但庆典过后,这个“浙江村”就在原地自发地恢复了。这似乎有了小型社会的雏形,但是这些人毕竟缺少生存的根基,缺少保证生活的物质基础,也缺少形成合理市民社会的很多充要条件例如文化教育和被赋予的权利,他们在这个社会里更多是被排除在外而自我挣扎着生存的群体。前段时间曾经有过农民工是否可以进政协的争论,从人权的角度说,固然需要。作为生存尚难保证的群体,而政协在实际情况下甚至不仅不属于市民社会甚至不具有第三空间的特征,农民工进政协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正如贾樟柯在谈他的电影创作时说,“每一个变革的时代,损害的都是那些小人物的利益,都是以牺牲他们作为代价。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去关心他们,关心这些注定被别人牺牲掉的人呢?我特别喜欢一句话,就是一个社会急匆匆往前赶路的时候,你不能因为要往前走而无视被你撞到的那个人。发展前进是一个大的趋势,而同时这样的一种转变,使普通人承受的是什么?”作者依然相同的人文关怀,文字中对应了我们现在内心深处的焦虑感。书本的理智之处,在于并非指手画脚指示我们该怎么做,而是善意地提醒我们将要面对的问题,毕竟,能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的,只有我们自己。
(请勿转载,谢谢)
书名: China’s Urban Transition
作者: John Friedmann
出版社: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出版年: 2005
一
早期的文化将变成一堆瓦砾,最后变成一堆灰土。但精神将萦绕着灰土。
——维特根斯坦
读这本书的同时,恰好翻了关于上世纪哲人辜鸿铭1920年在他的书房和毛姆对话的一些文字,这个有着一半西洋血统的中国人在对话中倾诉了他对西学的实用主义的不满,以及对我们古老精致而博大的文化的抵死维护。历经一个世纪,我们如同辜老先生那样尖锐的痛苦已经被磨圆滑了很多,刻意不刻意地对古老文化的无暇顾及和对西学的漫不经心,使得我们滑入了并不实用的实用主义深渊之中。而反过来,曾经被他所不屑的西人,在研究我们的问题上,不乏陷入东方神秘主义者,但也还有一些见解中肯的学者。
这本约翰·弗里德曼的著作便是当代西方学者对中国城市变迁的研究。个人以为, 就全书来看,更多是对通过走访或间接方式获得的中国一些事例以及中外多家之言的提炼和分析。在书的序言中他写道,研究的目的,除了个人对中国的终生兴趣外,还有希望引起人们对中国的关注,以及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的中国发展的美好愿望。在书的最后,他也写道,因为中国问题之复杂以及本身处在一个变迁的过程中,因此该书作为一个阶段性的研究成果,中国的发展还需要我们这一代的见证和影响。
该书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作者清晰地提出了在社会和历史的转换中一些因子对下一阶段的影响,他把中国的变迁过程看作是一个就地的(in situ),内源的(endogenous)过程。内源的现象表现在从建国后不久的劳动公社到改革开放时期乡镇企业或者集体企业的变迁。他认为中国大多数的乡村城市化来自于地方集体企业发展以及乡村政府对土地的出让、租用,乡村工业化是改革早期乡村城市化的原因,而现阶段则开始转向将土地作为房地产等用途从而获利。
对于前者,早在十多年前,就曾有中国学者把乡镇企业比作“一条铺花的歧路”,本书中也持有相似的观点:粗放的,劳动密集型的运作,对环境污染的忽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乡镇企业将难以对抗大量进入中国市场管理良好的国外大型公司(十多年前那位中国学者针对乡镇企业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即乡镇企业由于其规模小,运行灵活而抢占了大型企业的市场,使得中国的国际名牌稀缺)。作者肯定了乡镇企业(TVEs)在改革开放20年历程中的成功运行以及对乡村经济增长不可忽视的贡献,但也看到了它们正在走的衰退路,不无担忧地指出了它们面对下一步的发展将如何作为。
而作为房地产开发的新方式同样不令人乐观,书中列举了中国南方某村的分红制度作为例证:无论该村每户所贡献的土地大小,双亲为该村村民的初生婴儿可以获得一份,当他满17周岁又可获得一份,在他满36岁再加一份,直到55岁又可加一份,一个人死亡或因婚嫁等离开村庄就会失去股份,一个家庭每年可因此获10万元收入,大多数农户过上了富裕清闲的生活。这样的股份分红制度和我们之前在走访一个城中村所获得的情况极为相似。书作者认为,这种如今风行时髦的分红方式,正在沿袭一种“经济均等分享”陈旧模式,这些陈旧的制度,正和委身在林立的工厂和住宅楼房阴影中的紧缩农田共存着。读到这里,还有我个人的一丝担忧,在房地产的泡沫经济下,耕地的失去是不可逆转的过程,如同费孝通笔下传统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敬畏情感的失去。
我们往往把前一阶段因为错误而孕育出来的成果焚毁了,就以为彻底拨乱反正,殊不知,化为幽灵的旧事物正挥之不去地萦绕着我们却自认为完全摆脱了它们的新事物。作者把中国的从古至今的城市管理模式比作“盒中盒”(boxes in boxes,个人理解为类似俄罗斯套娃的形式),即中央管理省级,省级管理地级,地级管理乡村,因此,最低级的单位成了最中间的盒子。这种模式历经改朝换代,虽然名义改变,却还是顽强地统治着。试想一下,这种精神表现到空间上,却是一种恰好相反的格局,中国古代的城市却是最高单位被包围在中心,就如都城中,宫城总是被包围在皇城的最中央。
作者想要表达的,就是针对这种“盒中盒”的传统模式,提出一种新的区域自治。区域自治在中国古代并非没有,个人以为,先秦夏商周都是各诸侯自治,统一向最高权力代表如周纳贡,这种模式形成了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但是同时带来了“春秋无义战”的苦难。中国的人口众多,地域广阔,何况先秦模式,在各诸侯国内也是高度集权模式,显然作者设想的不是这种形式的自治。作者提出的区域自治则深入下去,到达个体的层次,从而生成一个社会(个体们的组织)和国家共存。
这个社会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他以中国海南省发展作为一个特例,早在80年代末的运动之前,中国社科院一名叫做廖逊(现为海南省省委党校副校长)的青年学者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认为政府应该摒弃官僚主义传统,减少政府涉及的功能而提高社会参与的功能。他被任命参与海南省的发展研究小组,至今海南省的发展中一定程度贯彻了他的理念,可是,也遗留了在我们的语境下政府如何重新定位的问题,同时——如弗里德曼先生言——“大社会”在实际过程中被解读成了“大市场”。
弗里德曼提出的社会则是一个远远不限于经济的复杂体,在众多的市民社会概念中,他对应的是哈贝马斯基于民主阐释,新马克思主义的二元论中的市民社会。它有着一定程度的理想主义色彩。
二
真实存在为抽象物牺牲,个体的人在大屠杀中成为集体的人的牺牲品。
—— 本杰明.贡斯 《论征服的精神》
在阅读书中关于个体(individual)和国家(state)的段落时,我想起了在以赛亚·柏林的《自由论》里看到的这句话。实体的大屠杀可能已经很遥远,但是精神意义上,真实存在集体地为抽象物牺牲却无时不在。
弗里德曼先生在书的第三章《个体自治的延伸空间》(Expanding Spaces of Personal Autonomy)引用了哈贝马斯的关于“市民社会(civic society)”和“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论断。书中对“市民社会”的阐释是一个处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组织,而西方概念中的“公共领域”则不存在于中国,在这里,和市民社会对应的是国家的概念。
作者从个体生活变迁的观察开始研究市民社会。他首先看到毛时期的中国,人们工作同时居住在名为“单位”的整齐封闭的空间中(在农村则是公社),单位不仅负责他们上班时间的行为,同时也管辖着他们的休息时间——不时召开的集体学习班,以及无论人们是否有兴趣都不得不看的教育片。不仅单位密切监视着人们的行为,单位里的人们也相互监视着别人的生活,这样毫无个人空间可言。
作者更多的观察是放在改革时期的变迁过程。“that the old forms that harnessed the whole person into systems of supra-individual purpose had died and that each family’s individual economy had become the center of its existence, that therewith a private sphere was born as a distinguishable entity in contrast to the public(Joeseph Schumpeter,旧式的那种把人们拴在超个体的体制中的企图已经灭绝而每个家庭独立的经济将成为它存在的中心,既而,一个私人领域已经诞生,它作为一个具有特质的存在体和公众形成对比)”。他说,“人们沉溺于他们的新自由中”,突然的解放让人们兴奋之余无所适从,于是,有了当时的众生相。例如气功热,更多是人们对外部世界的恐惧而寻求内心的平衡,而午夜的私密电台也出于人们对新旧事物的好奇和叛逆的无所适从。《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位老囚犯在历经数十年的牢狱生活被释放后,在自由的世界里无所适从,最后自杀。当时人们面临的,正是这种过去集体忙碌的public sphere的缺失后,空荡荡的精神世界和以物质丰富替代的狂欢,同时追求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来填充灵魂。这种表面上的颠覆其实依然弥漫着旧事物的幽灵。
在这里,除了提醒我们那些挥之不散的幽灵,作者还隐隐告诫我们曾经一些“非左既右”的心态,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泼了,除了在高度集体的生活瓦解之后人们沉迷的新自由,在别的章节里他一再提到人们对农业的迅速背叛,对经济利益的高度重视。以上的所陈列的事实和我们“市民社会”的弱势互为因果,没有独立充实的个体来营造市民社会,同时也没有独立充实的市民社会来健全人们的积极性(包括名存实无的选举制度)。西方的思想虽然不能套于中国国情,没有人保证哈贝马斯思想的普适性,何况上个世纪中国事件发生的密度之高。作者赞成黄宗智教授根据中国实情在哈贝马斯的基础上提出的“第三空间”(the Third Realm)的理论,“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市民社会含义不外乎是基于物质兴趣和个人爱好而和他人形成的一些组织”,“第三空间”就是指既是国家的又是社会的空间,它被这两者影响着,同时也影响着这两者,这些第三空间受制于国家,同时也有着自我发展的意愿。
和市民社会的弱势息息相关的,是政府的“两栖性”(amphibiousness),政府既具有行政管理的功能(确切说是贯彻中央条例并且监督其实施),同时涉及了绝大多数的社会功能,包括很多大型经济项目,通过正式非正式的手段,混淆了很多所有制形式。这也既是前面所提及的廖逊“小政府,大社会”所要改革的对象。
政府的两栖性(包括和巨商的暧昧关系),市民社会的弱势,使得在飞速城市化的过程中,位卑者言轻,两类人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弱势群体,第一类是中产阶级,作者列举了周正毅事件为例,周的公司通过行贿裙带风的手段以接近零地价拿下了上海中心城区某地块,强迫当地居民搬迁,并且支付远远不及再置业所需的赔偿金,这些上海市民不得不以成为钉子户的方式坚守在他们切断水电的家园废墟里,而他们的号召者,却被公安局以“搜集国家机密”的罪名逮捕不得上诉,其言论也遭到一切封杀。
而另一个更为人们所知的弱势群体则是外来务工者“rural migrants”,他们在城市没有自己的住房和独立。他们很多人因为同乡的关系,在城市形成了自己的聚落区(migrant enclaves),区内同乡相互扶持帮助,这也是个抵抗力脆弱,恢复力极强的平衡系统。作者提到,在建国50周年庆典,城市形象工程曾经清理了一个“浙江村”(来自浙江的移民聚落区),但庆典过后,这个“浙江村”就在原地自发地恢复了。这似乎有了小型社会的雏形,但是这些人毕竟缺少生存的根基,缺少保证生活的物质基础,也缺少形成合理市民社会的很多充要条件例如文化教育和被赋予的权利,他们在这个社会里更多是被排除在外而自我挣扎着生存的群体。前段时间曾经有过农民工是否可以进政协的争论,从人权的角度说,固然需要。作为生存尚难保证的群体,而政协在实际情况下甚至不仅不属于市民社会甚至不具有第三空间的特征,农民工进政协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正如贾樟柯在谈他的电影创作时说,“每一个变革的时代,损害的都是那些小人物的利益,都是以牺牲他们作为代价。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去关心他们,关心这些注定被别人牺牲掉的人呢?我特别喜欢一句话,就是一个社会急匆匆往前赶路的时候,你不能因为要往前走而无视被你撞到的那个人。发展前进是一个大的趋势,而同时这样的一种转变,使普通人承受的是什么?”作者依然相同的人文关怀,文字中对应了我们现在内心深处的焦虑感。书本的理智之处,在于并非指手画脚指示我们该怎么做,而是善意地提醒我们将要面对的问题,毕竟,能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的,只有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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