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外逃屡屡成功凸显啥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26:42
  近些年来,不少贪官在即将暴露之际,纷纷携巨款裸身外逃,已成为严重的问题。虽然,这个问题早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依旧不是很明显。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现象一再发生?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早些年,曾有朋友回国谈起这样的事。他告诉我,说在美国、加拿大一些城市的华人社区,常能见到住豪宅、开名车、出手不凡却又深居简出的中国内地人士,其中不少是孤儿寡母。他们的父亲或丈夫,有的已在国内“落马”,有的尚在任上,但都早已把妻儿老小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为将来外逃作准备。


     眼下,外逃贪官的情况有多严重?早在2001年新华社就报道说,中国有超过4000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带50多亿元人民币公款逃到国外,其中绝大多数是贪官。2008年8月,美国加州警方也曾透露,中国反贪局和公安部向美方列出“中国贪官外逃名单”,1000多人榜上有名。

     美国、加拿大作为“法治”国家,为什么成为了中国外逃贪官的避风港?就美国而言,大量外国贪官污吏通过洗钱等途径,将资金源源不断输入美国,表面上对美国经济“贡献”不小,因此美国政府对他们也视而不见。虽然很多国家对本国外逃的贪官发出了“国际通缉令”,但美国司法部门却以“政治迫害”为由不予合作。直到“9 11”事件发生后,美国出于反恐需要才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外国贪官的态度。2004年1月,美国总统布什颁布法令宣布,美国将禁止各国涉贪官员入境。即便如此,美国在打击外国贪官时也要求对追讨回的赃款进行“分成”,理由是在追查、审理赃款的过程中美国也花费了大量的经费。因而即使想“协助”,也成效有限。  加拿大虽然入境难度与美国差不多,但在对难民的保护方面,加拿大做得比较到位,保护得比较周密。所以这些人一般会以难民身份寻求加拿大政府的保护。加上加拿大在处理外国逃犯事务的法律制度上存在问题,尽管其政府在处理这些人的立场上很坚定,却效率不高。这在客观上导致罪犯在加拿大至少可滞留3年到5年。

     其实,中国外逃贪官藏身于世界的各个角落,只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中国外逃贪官最集中的地方而已。一般看来,与中国台湾关系“友好”的国家和地区,如中美洲一些国家和太平洋岛国,也被一些贪官看成是良好的庇护所。此外,一些小贪官还喜欢躲在生活成本较低的周边国家,比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甚至还有一些腐败分子藏身于非洲、南美和东欧国家,伺机向“安全地点”转移。

     贪官外逃的严重现象,除了我们上述分析的外在环境因素让他们有“避风港”“容身处”外,更主要是国内的制度漏洞所导致。

     其一,金融监管漏洞明显。绝大多数外逃贪官,都携带了大量资金,甚至是巨额资金外逃,他们在国内是通过什么方法贪污受贿到如此巨财的?又是通过什么途径把这些财产转移到国外的?很值得我们对相关制度的执行严谨性、相关部门的监管权威性,做认真的反思与检讨。

     其二,出境监控问题严重。按说,身为高级官员或关键部门主官,无论因私因公出境,都有严格规定严格审批,为什么外逃者依然屡屡有机可乘?是制定制度不完善,还是执行过程有疏漏?是监督体制有缺陷,还是相关人员存渎职?这一切都应当引以为戒,起码能够“亡羊补牢犹未晚”。

     面对一些地方政府,在法规制定、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千疮百孔”现状,再不尽快弥补、再不尽力完善,贪官外逃现象就难以有根本的遏制,更谈不上逐渐杜绝了。毕竟,这些人的外逃成功,不仅使经济损失了巨额财富,更多的是对国家形象的破坏、对社会制度的诋毁。将广大民众辛辛苦苦劳动换来的财富,一夜间成为他们的“囊中之物”,实在是莫大的讽刺、极大的羞辱。

     今天,我们反贪反腐,不能仅是局限在境内,努力把已经逃匿境外的犯罪分子早早归案,也是我们迫切需要做的工作。倘若,世界任何地方、任何角落,都不再是祈求逍遥法外的外逃者“天堂”,那么打击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相关活动就会容易许多。

     诚然,在全球范围内的联手打击犯罪活动,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国际间合作机制,需要有一套可行的世界性防范措施,当前尚存在着许多知易行难的问题。但我坚信,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这项工作是会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并有新的突破。

     就目前而言,关键是做好我们自己的工作,把篱笆扎牢,把漏洞堵住,让那些准备外逃的人无机可乘、无处可逃,就是最大的收获了。这样的一天会很遥远吗?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