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芒:拆迁和钉子户的道德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4:18:39

  2004年邀请我家老爷子在荷兰三个月,陪老爷子欧洲到处走走。老爷子对欧洲评论中,印象最深的一个就是:“欧洲公路没有300米直路”。说的当然夸张了一点,但欧洲确实没有几条一眼望不到头的直路,不管是城市内部的马路,还是城市之间的高速公路,全部是弯弯曲曲,拐来转去的,搞的老爷子有点晕车。


  一次,我们在德国开车旅游。沿着莱茵河直上。在靠近法兰克福的小镇上住一晚,第二天在法兰克福玩完了,开车去柏林。开着开着,突然老爷子诧异:“哎!这段高速路怎么这么直呢?”。我只顾机械地开车,聊天,还真没注意到前方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笔直高速公路。我回过头来问夫人:“你查查,看我们是不是进入东德了?”。夫人查了一会地图说:“没错!我们现在就是在东德”。


  我对老爷子笑着说:“爸,你现在知道直路是怎么产生的了吧?”。老爷子叹口气:“咳!”,没说话。实际上大家都明白了;那直路是用刀砍出来的!没有一把锋利的刀,你别想砍出直路来。这把锋利的刀,就是包办一切,打着人民利益旗号的强权政府!那笔直的路上,往往渗透着无辜者的鲜血。想到那笔直的路下面可能埋着可怜人的尸骨,我永远也对笔直的路爱不起来。我对那弯弯曲曲的路产生格外的亲切感。


  从另一个角度看;那弯弯曲曲是人性的体现,人性从来也不是一杆子到底,笔直清澈的。人性永远是错综复杂的。那笔直清澈的东西不是人性的产物是机器的产物,人性如果混到最终要被强迫给冷酷的机器让道,那不是人的幸福,是人的悲哀!


  拆迁!这个词本来是一个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中性词。但在中国,它带上了鲜血!几乎成了吃人的魔鬼。成千上万的家庭,因为这两个字,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它成了一台不停地向前蠕动的机器,人挡在它的面前只能是粉身碎骨。人给机器让道!无条件的让道。


  上面是感情的东西,是我对野蛮拆迁这个令人愤怒的社会现象的感情发泄。现在让我们从理性的角度看拆迁问题。拆迁本来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拆迁的经济动机是在现有土地资源下,摧毁一些旧的经济财产,目的是创造新的,更大经济价值的财产。


  由于这是一个纯粹的社会总体财产增值过程,自然社会的总体趋向应该是赞同拆迁。当我们为什么变得反对、厌恶拆迁呢?因为在这个财产增值过程中,有一部分人的财产要被摧毁,那么这个财产增值量的分配就成了一个社会公正问题。我们厌恶拆迁不是因为不喜欢那个价值增量,而是厌恶拆迁过程中价值增量分配不公正造成的野蛮抢劫现象。


  一个合理的、公正的拆迁应该是住户和开发商之间的自由交换生意。即住户与开发商在这个价值增值中都得到了好处。这里有一个问题,这个得到的好处是谁的眼中的好处?如果我是开发商,我认为住户已经得到了好处,但他还是拒绝签合同,我认为他太贪婪。这是一种错误的论断,因为我在用我自己的价值观来代替别人的价值观。我没有这个权力!我没有权力替别人决定对方是不是得到了好处,我也没有权力决定对方得到多少好处应该满意。我只有权决定我自己得到多少好处我自己才觉得满意。对方的财产必须由对方做主,我无权对对方的财产做主,否则我就是强盗!


  可中国的拆迁恰恰是这种开发商替住户做主的强盗过程。开发商提出一个交换住户房子的价格。住户必须同意这个价格,否则开发商将实施暴力。这是一个标准的抢劫过程。打一个比方;我来到股市买股票,我要看到一只股票今年涨停了数次。现在的价格是去年的价格的5倍。我来到一个持有这个股票的人面前:“小子!把你手上的股票,按照去年的价格卖给我。你如果胆敢不卖,我找人打你个满地找牙”。这就是中国的拆迁!如果这不是强盗,天下就没有强盗了!这个强盗行为,造成中国的富人一大批来自房地产业。


  也有人说;如果有个别拆迁户故意要天价,试图把拆迁过程的全部价值增量自己吃下。开发商当然不会同意那个天价,否则他们不但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会亏本。谁会做亏本的生意呢?开发商走了!这个人等于一个人劫持了几百户拆迁户的价值增加机会,他这个钉子户剥夺了大家的致富机会,他道德吗?


  这个钉子户不存在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他要什么价,甚至他根本不想卖,这是他作为财产的主人的权力。他实施自己主人的权力,根本不存在道德问题。既然钉子户没有道德问题,大家又觉得这种现象不合理,那个道德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了开发商那里!


  开发商公平、合理的行为是什么呢?这和在股票市场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程序是一样的;即开发商宣布一个自己的收购价。愿意以这个收购价出让自己现有房产的住户,立即与开发商成交。如果开发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即收购了全部居民的房产,这个交易结束!皆大欢喜。


  如果开发商没有达到目的,只收购了比方说60%的住户。那么开发商面临一个选择;继续提价希望收购剩下的40%,或放弃购买计划,把手上已经买到的60%旧房子立即处理掉。如果开发商选择后者,那么因为他出价的时候的价格一般远远高于那些旧房子的价格,这时如果他放弃,没人会以他的收购价买这些旧房子。这意味着开发商只好降价出售,面临大笔的经济损失!也就是说收购行动一旦失败,损失相当的大。


  如果开发商试图加价来收购剩余的40%,一旦失败他的损失更大。如果最终他购买了99%,剩下一个(钉子户)死活不卖,那么他就只好在这买到的99%上开发新价值。让那剩下的一个继续保留他自己的房地产。


  我们看到,在上面这个公平、合理的收购过程中,那个所谓的钉子户与其它住户根本没有关系。谁愿意卖,在哪个价位上卖,完全是每一个住户自己的决定权。如果有一个钉子户,他死活不卖,或要价太高开发商无法承受,他影响的是开发商和他自己,而不是其他住户,因为其他住户早已经按照自己满意的价格卖了!


  任何一个住户可以打赌试图拖到最后,享受一个好价格,但拖到最后的风险就是开发商放弃了购买计划,住户自己手里还是攥着一个旧房子没卖出去,而先前卖出去的住户,又从失败了的开发商手里,用低价把自己原来的房子买回来。房子没变,自己捞一大笔钱。这就使得那些试图拖到最后的贪婪者看着后悔了!但那是自己的决定,谁也怨不着。


  可为什么有人会抱怨钉子户破坏了大家的利益呢?这就是开发商的狡猾!他们不按照公平、合理的操作购买房子;他们出一个“建议”价格,但这个价格不允许人们交易。他们只是问大家;你们是不是愿意按这个价格出让?如果你们全部愿意,则我以这个价格与你们成交,如果你们中有一个不同意,我就拒绝成交!你们去抱怨那个钉子户去。


  通过这种狡猾的手段,开发商避免了房子砸在自己手上不得不以低价处理的风险。不仅如此,他把矛盾推到了住户身上。那些不希望以低价出让的住户,或根本不想出让的住户,成了那些急于出让的住户的攻击目标。这个不道德的战术算不上非法,它的成功应用源自中国普通公民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的利益阵营的对立方攻破了城池,造成一片混乱,干出帮助开发商自己打自己人的蠢事!


  如果住户懂得保护自己利益的话,他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当住户被问是不是愿意在某个价格出让自己的房子的时候,住户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我愿意在哪个价格成交是我的个人秘密,我没有义务向你透露我的个人秘密。你要买就请出一个成交价格。不要拿一个假的价格来试探我。一旦你出了一个成交价格,写好成交的合同,把钱准备好。我如果同意,你把钱给我,我在合同上签字!没那么多罗嗦事儿”。


  2004年邀请我家老爷子在荷兰三个月,陪老爷子欧洲到处走走。老爷子对欧洲评论中,印象最深的一个就是:“欧洲公路没有300米直路”。说的当然夸张了一点,但欧洲确实没有几条一眼望不到头的直路,不管是城市内部的马路,还是城市之间的高速公路,全部是弯弯曲曲,拐来转去的,搞的老爷子有点晕车。


  一次,我们在德国开车旅游。沿着莱茵河直上。在靠近法兰克福的小镇上住一晚,第二天在法兰克福玩完了,开车去柏林。开着开着,突然老爷子诧异:“哎!这段高速路怎么这么直呢?”。我只顾机械地开车,聊天,还真没注意到前方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笔直高速公路。我回过头来问夫人:“你查查,看我们是不是进入东德了?”。夫人查了一会地图说:“没错!我们现在就是在东德”。


  我对老爷子笑着说:“爸,你现在知道直路是怎么产生的了吧?”。老爷子叹口气:“咳!”,没说话。实际上大家都明白了;那直路是用刀砍出来的!没有一把锋利的刀,你别想砍出直路来。这把锋利的刀,就是包办一切,打着人民利益旗号的强权政府!那笔直的路上,往往渗透着无辜者的鲜血。想到那笔直的路下面可能埋着可怜人的尸骨,我永远也对笔直的路爱不起来。我对那弯弯曲曲的路产生格外的亲切感。


  从另一个角度看;那弯弯曲曲是人性的体现,人性从来也不是一杆子到底,笔直清澈的。人性永远是错综复杂的。那笔直清澈的东西不是人性的产物是机器的产物,人性如果混到最终要被强迫给冷酷的机器让道,那不是人的幸福,是人的悲哀!


  拆迁!这个词本来是一个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中性词。但在中国,它带上了鲜血!几乎成了吃人的魔鬼。成千上万的家庭,因为这两个字,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它成了一台不停地向前蠕动的机器,人挡在它的面前只能是粉身碎骨。人给机器让道!无条件的让道。


  上面是感情的东西,是我对野蛮拆迁这个令人愤怒的社会现象的感情发泄。现在让我们从理性的角度看拆迁问题。拆迁本来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拆迁的经济动机是在现有土地资源下,摧毁一些旧的经济财产,目的是创造新的,更大经济价值的财产。


  由于这是一个纯粹的社会总体财产增值过程,自然社会的总体趋向应该是赞同拆迁。当我们为什么变得反对、厌恶拆迁呢?因为在这个财产增值过程中,有一部分人的财产要被摧毁,那么这个财产增值量的分配就成了一个社会公正问题。我们厌恶拆迁不是因为不喜欢那个价值增量,而是厌恶拆迁过程中价值增量分配不公正造成的野蛮抢劫现象。


  一个合理的、公正的拆迁应该是住户和开发商之间的自由交换生意。即住户与开发商在这个价值增值中都得到了好处。这里有一个问题,这个得到的好处是谁的眼中的好处?如果我是开发商,我认为住户已经得到了好处,但他还是拒绝签合同,我认为他太贪婪。这是一种错误的论断,因为我在用我自己的价值观来代替别人的价值观。我没有这个权力!我没有权力替别人决定对方是不是得到了好处,我也没有权力决定对方得到多少好处应该满意。我只有权决定我自己得到多少好处我自己才觉得满意。对方的财产必须由对方做主,我无权对对方的财产做主,否则我就是强盗!


  可中国的拆迁恰恰是这种开发商替住户做主的强盗过程。开发商提出一个交换住户房子的价格。住户必须同意这个价格,否则开发商将实施暴力。这是一个标准的抢劫过程。打一个比方;我来到股市买股票,我要看到一只股票今年涨停了数次。现在的价格是去年的价格的5倍。我来到一个持有这个股票的人面前:“小子!把你手上的股票,按照去年的价格卖给我。你如果胆敢不卖,我找人打你个满地找牙”。这就是中国的拆迁!如果这不是强盗,天下就没有强盗了!这个强盗行为,造成中国的富人一大批来自房地产业。


  也有人说;如果有个别拆迁户故意要天价,试图把拆迁过程的全部价值增量自己吃下。开发商当然不会同意那个天价,否则他们不但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会亏本。谁会做亏本的生意呢?开发商走了!这个人等于一个人劫持了几百户拆迁户的价值增加机会,他这个钉子户剥夺了大家的致富机会,他道德吗?


  这个钉子户不存在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他要什么价,甚至他根本不想卖,这是他作为财产的主人的权力。他实施自己主人的权力,根本不存在道德问题。既然钉子户没有道德问题,大家又觉得这种现象不合理,那个道德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了开发商那里!


  开发商公平、合理的行为是什么呢?这和在股票市场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程序是一样的;即开发商宣布一个自己的收购价。愿意以这个收购价出让自己现有房产的住户,立即与开发商成交。如果开发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即收购了全部居民的房产,这个交易结束!皆大欢喜。


  如果开发商没有达到目的,只收购了比方说60%的住户。那么开发商面临一个选择;继续提价希望收购剩下的40%,或放弃购买计划,把手上已经买到的60%旧房子立即处理掉。如果开发商选择后者,那么因为他出价的时候的价格一般远远高于那些旧房子的价格,这时如果他放弃,没人会以他的收购价买这些旧房子。这意味着开发商只好降价出售,面临大笔的经济损失!也就是说收购行动一旦失败,损失相当的大。


  如果开发商试图加价来收购剩余的40%,一旦失败他的损失更大。如果最终他购买了99%,剩下一个(钉子户)死活不卖,那么他就只好在这买到的99%上开发新价值。让那剩下的一个继续保留他自己的房地产。


  我们看到,在上面这个公平、合理的收购过程中,那个所谓的钉子户与其它住户根本没有关系。谁愿意卖,在哪个价位上卖,完全是每一个住户自己的决定权。如果有一个钉子户,他死活不卖,或要价太高开发商无法承受,他影响的是开发商和他自己,而不是其他住户,因为其他住户早已经按照自己满意的价格卖了!


  任何一个住户可以打赌试图拖到最后,享受一个好价格,但拖到最后的风险就是开发商放弃了购买计划,住户自己手里还是攥着一个旧房子没卖出去,而先前卖出去的住户,又从失败了的开发商手里,用低价把自己原来的房子买回来。房子没变,自己捞一大笔钱。这就使得那些试图拖到最后的贪婪者看着后悔了!但那是自己的决定,谁也怨不着。


  可为什么有人会抱怨钉子户破坏了大家的利益呢?这就是开发商的狡猾!他们不按照公平、合理的操作购买房子;他们出一个“建议”价格,但这个价格不允许人们交易。他们只是问大家;你们是不是愿意按这个价格出让?如果你们全部愿意,则我以这个价格与你们成交,如果你们中有一个不同意,我就拒绝成交!你们去抱怨那个钉子户去。


  通过这种狡猾的手段,开发商避免了房子砸在自己手上不得不以低价处理的风险。不仅如此,他把矛盾推到了住户身上。那些不希望以低价出让的住户,或根本不想出让的住户,成了那些急于出让的住户的攻击目标。这个不道德的战术算不上非法,它的成功应用源自中国普通公民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的利益阵营的对立方攻破了城池,造成一片混乱,干出帮助开发商自己打自己人的蠢事!


  如果住户懂得保护自己利益的话,他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当住户被问是不是愿意在某个价格出让自己的房子的时候,住户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我愿意在哪个价格成交是我的个人秘密,我没有义务向你透露我的个人秘密。你要买就请出一个成交价格。不要拿一个假的价格来试探我。一旦你出了一个成交价格,写好成交的合同,把钱准备好。我如果同意,你把钱给我,我在合同上签字!没那么多罗嗦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