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出台 明年将大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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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出台 明年将大批上市

【2007.08.15 07:46】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李海霞


  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再次把人们的视线吸引到政府保障性住房上面。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在根据群众意见与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将在近期正式公布;5月24日经市政府批准率先启动的宣武区陶然亭街道住房基本保障工作试点已经公布了34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名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已经完成今年计划的一半左右。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要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分别分为: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

  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按照试点政策的规定,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将执行新的配售标准,即人均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左右。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以上低于40万元; 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按照试点政策的规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面积,控制在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含原住房面积)左右。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实行租金补贴。

  现状

  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试水据了解,北京市建委制定的《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今年6月7日至17日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将于近期正式颁布。

  目标

  每新建4平方米住宅就有1平方米的保障住房和两限房

  据统计,目前本市还有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17万至25万户,占北京全部家庭的5%至8%左右。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年至2010年)》,“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新建住房1.23亿平方米,其中规划安排经济适用住房1500万平方米,含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两限房”1500万平方米,占住房总量的24.4%,也就是说,今后几年,本市每新建4平方米的住宅就有1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基本能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应保尽保”。

  进程

  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明年上半年大批上市

  由北京建工中标的宋家庄经济适用房项目将于今年11月23日前开工,2010年1月1日前竣工。常营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目前还在招标过程中,中标开发商必须在2007年11月30日之前开工,2010年11月30日前竣工。

  根据有关规定,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就可以进行销售,按照一般的建设周期,没有意外,本市今年开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将于明年上半年进行销售。另据了解,本市今年开工的两限房也都将在11月30日前开工,明年上半年上市。

  影响

  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增长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项目每平方米4369元,常营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限价每平方米4550元,价格比周边商品房低一半左右。已经推出的8个两限房项目售价在每平方米5900元至6800元,价格比周边商品房低30%左右。包括上述项目在内,今年总量530万平方米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推出,不仅会拉低本市住宅项目的均价,同时也会抑制本市商品房项目价格的快速增长。

  据了解,廉租房一居室40平方米,两居室60平方米,平均套型标准为5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中套面积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60平方米左右,平均套型标准为70平方米。“两限房”平价套型标准为80平方米。  

  相关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合理确定住房标准

  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此外,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经政府批准,并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