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笔字释义(示例八则:个云丰斗从西夺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2:59:26
简笔字释义(示例八则:个云丰斗从西夺爱)“简笔字”不等于“简化字”;相当多的简化字来自更为古老的“简笔字”。《康熙字典》收字五万,其中六划以下的“简笔字”有两千之数(如乙文从众向云之类);而现行简化字中,六划以下纯新造的楷体简化字不足十个(如专飞戋之类)。
这里,谨以“个云丰斗从西夺爱”为例,用“六书”原理,就“简笔字—繁笔字—简化字”之间的演变关系略作说明。(有些字形无法打出来,请原谅。)明乎此,方知“复繁派”对于简化字的种种污名化攻击,往往是出于对“简笔字”造形命义的无知,是无根游谈。
[个]
1竹一枝: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竹竿万个”。
2同“固”(上下结构):许慎《说文》:“固(上下结构),竹枝,今作‘个’”。
3同“個”:郑康成注《说文》:“俗呼‘个’为‘個’。”
说明:“个”象竹叶形。西汉的《史记》即用“个”做竹的专用计量单位,东汉时把它写成“固(上下结构)”,强调了“竹”;也还有人写做“个”。此时,它已演变为一个普通的计量单位了。到东汉末,把它用于人的计量,于是造出了立人旁的“個”字。今人通常视“个”为“個”与“固(上下结构)”的简体字;而“个”实在是历史更为悠久的“简笔字”。
从一定意义上说,今人用“个”,是“复古”而不是“简化”。上个世纪前期的出版物中,“个”与“固(上下结构)”和“個”是作为“古今字”或“异体字”同时使用的,简化时采用了“个”的字形。
另外,根据音近义通的原理,“个”与“棵”、“颗”、“口”音近,故均可以作量词用,如:“一个茶杯、两颗豌豆、三棵白菜、四口肥猪”之类;你若说成“一个茶杯、两个豌豆、三个白菜、四个肥猪”,也行,因为“个”义已经泛化了。[云]
1象云气之形。许慎《说文》:“云,山川气也,象回转形。”按:这是指甲骨文中“云”字的构形。
2与“曰”谐音,故可借用为“子曰诗云”之云,“人云亦云”之云。
3作语助词用。《论语》:“不知老之将至云尔。”
4同“雲”:于省吾《殷契骈枝续篇》说:“云为雲字初文。加雨为形符,乃后起字。”
说明:“云”为“雲”的本字,是卷云、云朵的象形字,在甲骨文中,它呈“回转形”。此云世称“祥云”,孙悟空脚下踩的就是此种“回转形之云”,奥运火炬上用的也是这种“云”。后世才写成形声字的“雲”的。“云”作为形声字“雲”的构件,它兼有表音并表义的双重功能。
注意:凡由独体字加形旁后变成的“形声字”,其形旁用于表“所指事物的类属”,而其声旁则除表音外,通常都兼表其义,原因就在这里。可以说,凡后起的“形声字”的声旁,都是“自备注音”而又“兼释字义”的,是个“多功能的部件”。清代学者指出过这种“声旁表义”的现象,但没有说清楚什么样的声旁才能兼表其义。
可见,今人用“云”,是“复古”,非“简化”。近来,有“专家”指责汉字简化时把“雲”简化成子曰诗云的“云”,成了无雨之云,不科学,没道理。其实,他根本不知道“诗云之云”本来就是借用的,只是久借不归,赖账了而已。而且,要说“科学”,如果全年间满天的“云”都是“雨云”了,没有“祥云”了,没有“积云”了,那还是好事吗?那还是“科学”吗? 
[丰] (同“豐”)
1草茂盛貌。《说文》:“草盛丰丰也。”
2丰满壮实貌。《诗·丰》:“子之丰兮”。《释文》说:方言写成“女丰”(左右结构)。形容女子的体貌丰腴。
3台阶。见《广雅·释宫》。
4同“豐”。《说文》:“豆之豐满者也,从豆,象形。”张衡《西京赋》“地沃野豐”。
说明:“丰”为丰满、丰盛的本字,后来衍生出繁体之“豐”。“豐”从豆、从山,加上双“丰”。它从“丰”取义,也从“丰”取音。它又从“山”、从“豆”取象;“豆”为上古食具,也是盛器,一种高脚盘子,陶质,浅底,很易于盛满。今用“丰”而不用“豐”,用许慎的话来说,叫做“丰行而豐止”,它不是“简化”,而是“复古”,只是把甲骨文的“丰”楷化了。[斗]
1斗(陡,三声):量器。10升为1斗。斗,方底方口,呈倒井台形。
2斗(三声),容器。例:斗酒、斗食。此“斗”的篆字象手握斗柄舀水之形。因而此字又写做“木斗(左右结构)”。
3斗(三声):北斗星,星斗,斗柄。此“斗”的篆字作北斗星形。
4斗(逗,四声):斗争,斗气。此“斗”后来写做“鬥”形,或“鬥内加‘斗’”之形,或“鬥内加‘豆’”之形。
5斗(四声):斗合,斗榫,两个木质构件的对接。此“斗”字本来写做“鬥内加‘斫’之形,或加斫的古体之形。
[说明]:繁体“斗争”之“斗”有三种情形,五种写法:
1最常见的字形是简笔的“鬥”,见于《说文》。此字由“亅王”与“王亅”组成,《说文》解释说:“亅王,手执持械也”。“鬥”即呈二人执械相恃对立之势,取义为斗勇、斗争、斗狠。“亅王”是篆字“执”的楷化。
2以“鬥”为部首,中置“斗”、或“豆”。置“斗”见于《篇海》,置“豆”见于《五音篇海》。加“斗”或加“豆”时,取义为斗争、战斗;
3以“鬥”为部首,中置或“豆斤”(斫的俗体字)、或“斫”(用其繁体),皆读“逗,四声”。置“豆斤(左右结构)”见于《九经字样》、《正字通》。置“斫(繁体)”,见于《说文》。而加“豆斤”或加繁体的“斫(其形近似于“亞斤”组合,无法录入,请谅)”时,仅表木质构件之间相拼合、相对接之义,用这个字形构成的单词有“斗榫”、“斗合”等。
可见,简体的“斗”字正是从原繁体“鬥斗(内外结构)”字中提取其表音兼表义那个部件“斗”而成的,省去了其难写的部件“亅王”与“王亅”;因而此“斗”字本来就不是“升斗之斗”。有人不明其来历,说把“鬥”解释成“二王关在一个门里,这还不是斗吗?多形象!”于是武断地指责“简化字用升斗之斗代替斗争之斗,毫无道理”。那是因他本人根本就不知“斗”字的演变史,他也不识“斗”字:他不知道“鬥”本身就是一个“简笔字”,内加斗、加斫才是正规的“繁体字”,那字形根本就不是“王”或“门”的组合,自已不识字,还胡乱批评人,误导年轻读者,这明摆着是“欺负人”。  [从]
1听从义。《说文》:“人相听也。从二人。”可见“听从”是“从”的本义、核心义。字的结构就是两个“人”字,会意。
2随从义,同“從”:《说文》:“從,随行也。從‘辵’,從‘从’。‘从’亦声”。意思是说:“從”是由“从”经繁化以后才生成的,专表“跟随”义,它的读音则由“从”而来。
3段玉裁注:“从,今之從字。從行而从废矣。”意思是说:古代的“从”字后来被写成“從”形了,“从”反而不用了,两者是“古今字”的关系。
说明:简笔的“从”字是“從”字的原本形态,非但不是“简化字”,甚至不是古人说的“俗字”,而是很古老的“正体字”。攻击“简化”者又找错了对象。他们原来不识“從”字的“正体”,却要摆出“拥护正体字,反对俗字”的姿态来,不仅可笑,而且荒唐。
[西]
1同“栖”,读qi,平声,表鸟在巢上义。它是“栖”的本字。篆字“西”象飞鸟归巢之形,“弓”下着个近似“囫”的那么个字形(无法录入此字形,请谅),隶化后成了“栖”,见于《魏封孔羡碑》。
2同“棲”,表鸟类停留义。“西”是“棲”的古字,《诗·君子于役》:“鸡棲于埘”。“棲”是后起的形声字,从“木”从“妻”。“妻”仅表读音提示。
3读xi,平声,表西方义。《说文》:“日在西方而鸟栖,故因以为东西之西。”可见西方之西是从“鸟栖之西”借来的。
4向西方去:《汉书·张良传》:“鼓行而西”。
说明:“西”本来就是“栖”的本字,后来借去表方向的词使用了,这才另造了一个“棲”字。从历史上看,“棲”原是个繁化字;而“栖”、“西”才是“棲”的本字。从字源学上说,“栖”字比“棲”字的表义更合理,更科学;繁体的从“木”加“妻”之“棲”,按“复繁”派的理论来说,它并不科学,而且丢失了“西”义,“无法解释”了。那么,你们要将“栖”复为“棲”,还有正当的理据吗?[夺]
1繁体为“奪”,甲骨文中是以“大隹”组合加“又”字组成的。其本字的“大隹”组合(上下结构,读“唯”)是一种鸟,下面加的“又”字是手的意思。全字释为“手持大隹(鸟)失之也。”因此,《说文》部首归类时,此字是归入“大隹(上下结构)”部的,并不在“隹”部,也不在 “又”部,更不在“寸”部。
2丧失义:《孟子》“勿奪其时”。甲骨文隶化时,“又”变成“寸”了。
3取之义:《淮南子·本经训》:“子之予夺也”。
4文字失误义:某处文字有夺误。,
说明:原“夺”字是由“丧失”义而转为“使丧失”义的。今“夺”字,从大,从寸;去掉了原字中心的“隹(小鸟)”字。古文字凡从“寸”者,多有“分寸--法度”义,如守、射、封、尉之类。今“夺”写成“大寸”,寸变大了,就有违于法定尺度了,所以可引申作“掠夺”解,这是字义扩大化。
另,今有人把繁体的“奮”、“奪”中的“大隹”组合割裂开来,将“奮”释为“大鸟从田上飞起”,误。他们没能读懂《说文》,不知“大隹”组合为何物。今文“奋”字的今训,可视为“田径场上的飞跃跨越之象”,此种字训正是“中华的”,又是“现代的”;它有“奥运篆字符”的神韵,也有“六书释字”的轨迹。人们允许汉代人把“方的日字”说成是“圆的太阳”,就应允许当代人把“奋”字中的“大”想象成飞越的运动员。 
[爱]
1.行走义:原繁体的“愛”字,“从受省,从心,从夊”。“夊”是“行”义。“愛”在《说文·夊部》,“愛”释为“行貌”。《诗·静女》“爱而不见,搔首踌躇。”有隐蔽、蔽藏义。
2.吝惜义:《论语》:孔子曰“尔爱其羊!”《孟子·梁惠王》曰:“百姓皆以王为爱也”。都是指“小心眼儿”、“吝啬鬼”。
3.仁爱义:《左传·昭二十年》:子产死,孔子曰:“古之遗爱也”。4.私情义:《战国策·齐策三》:“孟尝君舍人有与君之夫人相爱者”。
按:在《说文》中,“惠爱之爱”本写作“旡心”(上下结构),后世以“愛”(繁体)代替之。旡,读ji,气逆也,饭后打饱呃不止。
说明:今“爱”字“从受省,从友”。受,古文中兼“受、授”二意。上为“覆爪”,示以物授人;下为“又”,示仰手承物。“友”字象二手相叠合之形,是“牵手”义,多么形象的字!《论语》“同门为朋,同志为友”。故“受、友”组成之“爱”,寓有双向互爱,情志相通之义,是天下最纯真的所“爱”。
以故,有人攻击说“比如‘爱’字,繁体字里有个‘心’,简化后,造成无心之爱了。”——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有了“友”字,自然含有“心”义;而繁体字的“愛”之“心”下面,分明缀着一个表行走义的“夊”字,那“心”是要“走着瞧”的呀。看来,“有心之爱”与那个“有雨之云”一样,未必就是个好东西。有些“复繁”者自称“好古”,说是要保卫“传统文化”,而他们却恰恰的确不知道这“统”是怎么“传”的,还在那里骂别人“破坏传统”,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