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要求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21:34
最高法发文要求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时间:2010-11-09 08:46  作者:王斗斗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传播

  规定要求,对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对于简易程序及其他程序案件,根据需要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称,对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是因为这些案件相对重大复杂,审理程序本身要求规范,有必要用录音录像将法庭审理活动的详细情况记录下来。

  考虑到简易程序案件解决矛盾纠纷的实际需要,避免录音录像加重当事人的心理负担,以及人民法院迅速审结案件的实际情况,故对于简易程序案件、不具备录音录像条件的巡回审判不要求一律录音录像,但是应当根据需要来决定是否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

  实行庭审录音录像的同时,如何保护个人的隐私?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庭审录音录像不同于庭审直播,它对于司法公开的主要意义在于使庭审活动具有可事后复查性。

  庭审录音录像具有案件材料的性质,规定要求以光盘等方式存入案件卷宗,和其他案件材料一样,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拍录、传播庭审录音录像。

  由于录音录像自身易传播的特点,如果不具备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在人民法院查阅的条件,人民法院可以将其存入副卷,以避免被不法复制、拍录、传播。(王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