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一朵带刺的玫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02:00
监督:一朵带刺的玫瑰 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 
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政党都是进行政治统治的有力工具。但无论什么性质的国家,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政党必然同金钱、权力结下不懈之缘。当官无监督、权无制约时,就必然会产生腐败。 
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中加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愿意也能够为了人民的利益而从严治党。管好干部,自觉抵御腐败的侵袭。途径便是加强监督! 
监督像玫瑰,它是带刺的,但它更是美丽的。 
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将有助于为干部提供健康的环境,有助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有助于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与“监督”交朋友 
有一则“盲人提灯笼”的寓言故事,说的是一位盲人夜间走路时,手里总提着一盏明亮的灯笼,路人感到非常好奇,就问他:你自己都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着灯笼走路呢?盲人笑笑说:这个道理很简单,我提灯笼并不是给自己照路,而是让路人容易看清我,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也就等于在帮助自己。 
不独盲人,其实每个人(特别是手握大大小小权力的人)面对周围事物和反观自身的时候,都免不了存在许多“盲点”。于是,为保护自身的安全,也为维护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就需要一盏明亮的“灯笼”,借他人的眼睛看清楚自己。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来看,正如毛泽东在《读史》开头所写的“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头磨过、小儿时节”,也就是说,人是从猿演变而来的,都有谋生存、求发展的本能,也就难免有私欲膨胀、贪得无厌的“恶”的一面。 
从人类的心理世界来看,除合乎社会规范和道德标准的内容在“意识”中留存以外,人的内心还有许多社会规范、道德标准和人的理智所不容许的暗流在“前意识”和“潜意识”里奔腾涌动,并随时准备跳出来“为非作歹”。 
显而易见的,作为普遍人,如果没有约束,其行为难免会肆无忌惮;作为掌权者,如果没有监督,各种贪污腐化堕落的事情也就难免发生。所以,无论是普遍人,还是为官者,都应向那位盲人学习,把“监督”作为行路的“灯笼”。 
让我们看看腐败官员们的体会能给我们怎样的启迪吧。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在监狱里感慨:“官当到我这一级,实际上就没人监督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称:“我当上副省长后,就像小猫关进牛栏里,天马行空,来去自由”。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也这样忏悔过:“我任玉林市委书记5年,没有一个人找我谈过话。玉林市公检法的领导都是我任命的,他们用的是市里的钱,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敢监督。所以,监督机制对于我形同虚设”。 
这些反面事例告诉我们一个简单却深刻的道理:腐败现象的滋生,除了在金钱、美色前面,腐败官员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差,党员意识淡漠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官者少了有效的“监督”这位“挚友”,从而由最开始胡作非为时的“心跳加速手发抖”到最后“连眼睛都不眨巴一下”,一步一步走上不归路。 
交朋友是门学问,为官者宜“有所不为,有所为”。与“监督”交朋友,多多益善,而一个真正睿智的领导者一定会真诚地希望得到监督。 
以“监督”为出路 
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上,各个朝代就这样走马灯似的频繁更迭,似乎成为一个不变的“周期律”。 
如何跳出“历史周期律”,始终保持人民政权的纯洁性和合法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解答的问题。 
1944年郭沫若发表“甲申三百年祭”的文章,毛泽东说:“作品对我们的重大意义,就是要我们党,首先是高级领导干部,无论遇到何种有利形势和实际胜利……必须永远保持清醒与学习态度,万万不可冲昏头脑,忘乎所以,重蹈李自成的覆撤”。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历代统治者由兴到衰乃至灭亡的“周期率”问题时强调:“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邓小平同志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监督理论。早在50年代,他就发表了关于“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的重要论述。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又反复强调加强监督的重要。1980年,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著名讲话中提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1992年视察南方时,他又告诫全党:中国的事情要办好“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不出事”。 
新时期,江泽民同志多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公开郑重地表示,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推行自我约束与促进自我发展的党内制度规范,而条例最引人瞩目之处是,监督的对象直至高层和一把手,标志着党内监督步入新的阶段。 
让“监督”起作用 
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曾经在一次记者采访中谈到,长期以来,我国监督机制存在的缺陷,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监督的实际效用不明显。纵横交错的监督体系,不可谓不严密,不可谓不周全。但从监督的效用来看,这些监督主体的作用远没有发挥到位。二是监督权配置不科学,与“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原则背道而驰。从实现情况看,往往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 
怎样让“监督”起到应有的作用呢? 
正确的认识是自觉行动的先导。要把监督的作用落到实处,就必须对监督有个正确的认识。 
我们知道,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而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即正副书记又是监督的重中之重。现实中,谁都没有说过“第一把手”不能批评,但是,往往是只有“第一把手”出了问题以后社会才能对他们进行批评,监督的重点成了监督的难点,不少党委成员和普通党员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认为监督领导就是“不识时务”,就是“自讨没趣”。 
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因为从被监督者来看,就像我们面前谈到的,一个真正睿智的领导不仅不会拒绝监督,而且真诚地希望得到监督;从监督者来看,更要认识到监督是提醒、监督是关爱、监督是挽救、监督是支持。从社会大环境来讲,还要改变一些单位“一把手是绝对真理,二把手要相对真理,三把手没有真理”的认识,营造能够批评“第一把手”的舆论氛围,不要对舆论批评“大惊小怪”,更不要认为对“第一把手”进行批评就是别有用心。 
同时,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立足现实,坚持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充分挖掘潜能,利用各种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好党内的监督作用,相信此次纪委书记的调整,将有利于监督这朵带刺的玫瑰更娇艳的盛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