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的承诺——读阿马替亚·森著《自由:发展的目的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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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的承诺
——读阿马替亚·森著《自由:发展的目的和手段》
 
任赜
 
一本阐扬自由观念的书
 
阿马替亚·森(Amartya Sen )1999年9月出版的著作“Development as Freedom”曾经使笔者开卷即不能释手,从早晨一直读到深夜。书的吸引力来自讨论的课题:那是笔者一直关切的,更来自作者对课题的处理:全书融哲理、分析、实例于一体,激发读者对课题作深入的思考。这本书也许对中国读者有特别的价值:第一,他谈的是发展,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第二,他谈的是为自由的发展、以自由来发展,而自由与发展的关系,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第三,他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而且是被索罗(Solow ,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称作是“经济学的良心”的经济学家,其经济学著作,包括这本书,总是充满道德关怀(甚至在他最纯理论的、以公理化数学形式表现的经济学基础研究中也可以看到这种道德关怀),而经济学与道德的关系,近年来在中国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题目。
这本书的主题是发展与自由:(1)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2)自由也是促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发展”的概念,长期被定义为收入(GNP 或人均所得)的提高。这是不全面的,发展不仅是经济层面的问题。森把发展的目标看作等同于判定社会上所有人的福利状态的的价值标准。遵照从亚理士多德到亚当。斯密那些古典大师的传统,他认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自由。
贯串全书的中心概念“自由”具有两个层面的意义。其一是构成性的(constitutive),自由是人们价值标准中固有的组成部份,它自身就是价值。其二是手段性的,它促进其它价值目标,比如经济富足、政治民主、社会平等的实现。森在实质(substantive)意义上去定义“自由”的概念,它包括法治意义的自由(权利)。但森强调自由不限于自由权利,自由是人们能够过有价值的生活的“能力”(capability)。
为了阐发他的主题,森把经济学的规范研究、实证研究,与哲学的分析,结合起来。经济学有两个分支:研究消费者、企业、国民经济等经济体的运作的实证经济学,和评价运作的成果的规范经济学(这一分支称作福利经济学)。此书主题的第一层意思是一个规范性命题,因此对它必定有见仁见智的争辩。多年来森在福利经济学领域作过许多重要的、开创性的基础研究,他对价值标准的哲理性规范分析,犀利而深刻。其方法的新颖之处,是从信息基础的角度来比较各种价值标准,论证他的自由观是信息基础更广、包容性更强的价值标准。对于关心全面价值标准的人,这一部份的讨论极具启发性。此书主题的第二层意思是一个实证性命题,可以拿经验事实来证伪。森曾经对发展中国家的各种问题作过广泛的研究,因而他可以用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发展过程各个阶段的经验事实,来进一步阐发、支持他的规范分析。他用大量证据说明,自由如何促进发展,而缺乏自由、压制自由如何阻碍发展。对于关心中国现状和发展道路的人,森对自由的手段性正面作用的论证和对“亚洲价值观”的评论,极具针对性。
这是一本向一般读者阐扬观念的书。正如一些书评指出,这本书提出诊断而不是处方。森在序言中说,他一生中一直避免为“掌权机构”(“authorities ”)提供咨询,实际上他从来没有为任何政府提供咨询。另一方面,他一直生活在三个民主社会(印度、英国和美国),因而幸运地从来不缺少发表建议批评的机会。森写作此书的目的,是对“发展”问题提出一个以“自由”来概括的新框架和思路(approach),供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开讨论和批评检视。
“另一个世界性的”的人
 
阿马替亚·森1933年生于印度,现在仍然保持印度国籍。出生时他的外祖父是诗人泰戈尔的秘书,请泰戈尔为女儿的新生儿起名字。泰戈尔,印度也是亚洲的第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挑了Amartya ,意为“另一个-世界性的(Other-Worldly )”,并说“这是一个大好的名字。我可以看出这孩子将长成一个杰出的人。”1998年,阿马替亚。森成了印度的第六位诺贝尔奖获得者。
森在印度完成大学学业(1953年),在剑桥大学取得博士学位(1959年)。在此期间(1957-1963年),他是以罗宾森夫人(Joan Robinson )为首的剑桥学派的重要成员。后来他任教于伦敦经济学院、牛津大学等著名学府。得诺贝尔奖时,森刚刚结束在哈佛大学经济学和哲学双教授职务(1987-1998年),转回母校剑桥,任三一学院院长(Master of Trinity College )。
按瑞典皇家科学院的公告,授奖给森的原因是他对福利经济学的贡献。公告列举了他的经济学研究成果,长达26页。其研究范围涉及社会选择的公理化理论,福利和贫困测度指数的定义,对饥荒的经验研究。其研究的问题包括:社会中每个成员对各种各样事物状态所赋价值(用数值表示),能否以一定方式汇总(aggregate)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评价,这种汇总方式既是公平的又有健全的理论依据?多数票决定是否是行的通的决策规则?(下文将讨论这两个问题。)如何测度收入不平等?如何比较不同社会的福利分配状态?怎样能最好地判定贫困是在下降?导致饿死人的饥荒的原因是什么?
瑞典皇家科学院的公告说,“通过提供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森对经济科学的中心领域作出一系列可贵的贡献,开拓了新领域供后来好几代研究者进行研究。”公告特别提到“他结合经济学和哲学的工具,在重大经济学问题讨论中重建了伦理层面(restored an ethical dimension )”。能开拓新领域供好几代学人进行研究的经济学大师不多,重建经济学的伦理层面的人必定更具有思想家的素质和深切的道德关怀。
重建经济学的伦理层面,这一说法使人联想到近年来在中国关于经济学与道德的关系的争论。辩论中的一方宣称,经济学是不讲道德、无关道德的(不可理解为经济学鼓励不道德行为)。这一论断,借用森的分析手段来说,至少是信息基础太狭窄。经济学从一开始就包含伦理层面。规范性研究、福利经济学从来就是经济学的一部份。近代在经济学发展成经济科学的过程中,实证研究获得长足进步(这是大好事),规范研究则相对被忽视(这是令人遗憾的,因而才有“重建”一说)。即便如此,仍然有森以及其他一批经济学家,在从事规范性研究。即便不研究福利经济学的经济学家,如芝加哥学派的佛里德曼(Friedman),能说是不关心社会问题、没有道德关怀吗?森的研究领域、研究成果,诺贝尔奖委员会对重建经济学的伦理层面的表彰,是否应该看作是对上述观点的否定呢?
自由作为发展的首要目标
 
森这本书的英文题目“Development as Freedom”不容易译成确切而又恰当的中文题目。直译是“发展即自由”,或“作为自由的发展”,作书题都不妥。所以我试译作《自由:发展的目的和手段》,相信是贴近森的原意的。不管怎么说,把发展和自由相提并论,一方面表明对自由的重视,一方面也显示,“自由”在此有特定内涵。
森的“自由”概念的特定内涵,通过在自由之前加上一个限定词“实质性”而表达出来。自由意味着实质自由,实质自由则定义为“个人拥有的按其价值标准去生活的机会或能力”。它包括法定权利,还包括广泛的entitlements.在美国社会中,entitlements通常是指获取某种福利的(法定)资格,比如说,失业者有资格得到救济,收入在最低标准线之下者有资格得到补助。森所说的entitlements,则可理解为(法定或实际的)“赋有”。具体的例子应该有助于说明这一概念。
遵循亚理士多德关于生活质量和亚当。斯密关于生活必需品的讨论思路,森考察构成人的有价值的生活的“活动”(functionings)。这里不妨把这些活动归为吃、穿、住、行、读书、看电视、说话(自由表达)、社会参与(投票选举、集体练功、上教堂做礼拜)等等。哪些活动应该列入这个目录,是一个社会选择的问题(下文将讨论)。假定通过适当的过程,产生了一个大家接受的单子。这种单子的一个实例,是联合国自1990年以来每年发表“人类发展”(UNDP Human Development)的报告,其中包含联合国采用的单子。一个人的“能力”,就是对此人可行的、列入单子的所有活动的各种组合。在这个意义上,能力就是一种自由:能过有价值的生活的实质自由。注意“可行的”(feasible to achieve )这个限制语。这使“能力”的概念又等同于“机会”。一个富人减食,一个穷人缺食,两人“吃”的量相等,两人拥有的能力不同,自由的概念要反映的是能力。如果假定每个人都在可行的各种“活动”组合中,按自己的标准选择最优组合,那么一个人的能力也就可以通过他的实际选择而表现出来了。节食的富人比缺食的穷人有更好的住宅、汽车等等,只要单子是足够全面的,逐项记录列入单子中所有活动的实际数量,就表现了一个人的能力。
按照上述定义,实质自由包括广泛的价值要素。法治自由是实质自由的一部份,民主权利也是实质自由的一部份。实际上在森看来这些都是实质自由极其重要的部份。收入通过吃、穿、住、行等各种活动,反映到人的实质自由中。而饥荒(挨饿至死)、疾病(可治但无条件治)、文盲(没有得到希望工程的资助无法上学),等等,就构成了不自由。
自由的意义,在森看来,首先是其构成性角色:它就是价值,不需要通过与别的有价值的事物的联系表现其价值,或通过对别的有价值的事物起促进作用显示其重要性。就政治权利而言,政治参与、不受审查的言论自由,本身是发展的目标之一部份,缺此无以谈发展。在经济领域,自由交换物品、劳务,就像人们在交谈中自由交换词句一样,都是人的最基本权利。因此,市场的存在与人的基本自由相联。森认为一些高度赞扬市场机制的人,只着眼于效率,却迷失了更深沉的原因。就后果考虑,市场导致效率是肯定市场的重要论据,但市场经济中存在经济危机(按某些理论看来)又是否定市场的重要论据。森认为,市场的重要,首先是因为自由交换是优先于后果考虑的权利,而不是因为市场导致或不导致效率(特定的后果)。
表现实质自由的“活动”单子可以进一步用来构造一个综合福利指标。赋予每项活动一定权数,计算所有活动数量的加权平均数,就成为福利指数。这是森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书中也讨论了权数如何确定的问题(又一个社会选择的问题)。这里着重谈实质自由的概念,测度问题只好从略。
价值标准及其信息基础
 
人们总是追求各种各样的目标或价值。古代的老农祈求丰衣足食,薄赋轻徭。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响彻云天。经济学分析资源配置,目标是效率,标准是帕累托最优状态:如果在一种状态下,不可能使任何一个人福利改善而不损及他人,这一状态就是帕累托最优。政治学的核心概念则是民主与法治。如果这些价值能够同时实现,或许将是一个完美的世界。但是这些价值各自反映人的生活、社会状况的某一个或某些侧面,它们可以互相促进,也可能有冲突,例如效率与(以收入分配来衡量的)平等,就有冲突。问题一:能否找出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价值标准(体系),据以判定人的生活以及社会状况是否合乎理想,或者向理想方向改善?
社会中每一成员都有自己的价值偏好。有的人认为财富增长比自由更重要,有的人认为如果最穷的人的处境没有改善,则不得判定社会状况得到改善。问题二:判定人的生活以及社会状况,依据谁的价值偏好?社会全体成员、一部份成员、一个独裁者?如果答案是社会全体成员,问题就变成上述瑞典皇家科学院的公告中的社会选择问题:如何以既公平又有健全的理论依据的方式,把社会中每个成员对各种事物状态所赋的价值水平,汇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评价?
对问题一,森在书中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他对比分析了效用主义、自由主义、公平主义等三种主要价值观,强调扩大信息基础的重要性,进而提出他的建议,即以实质自由作为综合价值标准。
效用主义的价值标准是:所有人的最大效用或福利。这一理论肇始于边沁,他把效用或福利定义为“幸福”或“痛苦”这样的心理状态。这立即导致信息基础的一系列问题:如何测度一个人的心理状态的(绝对)水平,如何进行人际比较,如何总计所有人的效用而得到全社会的总效用水平。现代经济学把效用水平从心理测度转到由消费者选择表现出来。在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情况下,舍鱼而取熊掌,就表明按这个人(孟老夫子)的偏好,熊掌的效用高于鱼(我们不知道高多少)。这种排序的效用函数构成现代经济学的一块基石,也被用在竞争市场均衡的符合帕累托最优的证明中。注意总效用最大的状态也就是帕累托最优状态(否则总可以增加某一个人的效用而不减少任何其他人的效用,从而增加总效用)。
森认为,效用主义的价值标准的优点在于,它着眼于社会机制的后果,而且后果是指人的福利(而不是,比如说,货币收入)。其不足之处则是(1)忽略分配:假如两个状态具有相等的总福利水平,甲状态下某一人占了百分之九十九,其余所有人分享百分之一,乙状态下所有人平等分享总福利,如何评价?(2)忽略权利、自由以及其它因素:权利、自由只是间接地、按其对福利的影响程度进入福利测度,特别地,如何处理“幸福的奴隶”与“不幸福的自由人”?这一评价标准的信息基础不够广,排除了应该考虑的因素。
自由主义的价值标准是:法治权利保证的、受最少限制的个人自由。这一价值标准的“价值”是怎样也不能低估的,法治意义的自由是普适价值标准的基本组成部份。政治自由(表现在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经济自由(表现在所有权不可侵犯、交易自由、对契约关系的法律保护等),以及许多其它自由权,都立基于这种法治自由观之上。自由主义的价值观的在实践中的贡献也是无论如何不可低估的,它反对专制、促进法治、保护人权,数百年来,是人类进步的一面旗子。
森认为,这一价值观作为评价标准,信息基础仍嫌不足。它的要求是程序性的,程序先于后果而且不考虑后果。森坚信人们的价值观中必定包含对后果的考虑,特别地,效用主义的价值标准是单纯以后果计量的。因而他主张既要考虑法治的权利,也要考虑人们可以实际达到的享受,例如政治上普选权,经济上不至饿死的保障、社会上扫除文盲的普遍措施。森是研究饥荒的专家,他观察到饿死人的大饥荒可以在人们的自由权(包括财产权)不受侵犯的情况下发生。假如两个状态具有相同的法治自由,甲状态下发生饿死人的大饥荒,乙状态下所有人都能吃饱肚子,如何评价?
以罗尔斯(Rawls )的正义理论为代表的公平主义价值标准是:立足于公平的一套优先于任何其他考虑的自由权。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被森和很多其他论者认为是当代最重要的道德哲学理论,该理论从公平出发,通过极其严密的逻辑分析,导出罗尔斯称作“自由权优先”的一项要求:存在一组自由权利,不管任何其它考虑,必须保证这一组自由权利的实现。当代著名自由主义理论家诺其克(Nozick)曾提出更强的“自由权优先”的要求,具有优先性的自由权利的目录更长,优先性的程度更绝对。因此森对自由权优先这一价值标准的评论,也适用于诺其克这样的自由主义。
仍然着眼于信息基础,森不赞成某些价值要素“绝对”优先于另外一些价值要素:不应该事先排除影响全面价值评价的要素。上述关于饥荒的例子表明,法治自由的实现,对更广义、更综合一点的价值标准的实现,不是充份条件。另一方面,各种后果依赖性理论,也就是关心现实中达到的福利状况的理论,都阐明了把法治自由权利以外的其它要素列入考虑,是达成全面价值评价的必要条件。
森提出的建议是比较包容的:扩大信息基础,共同考虑,区别对待。共同考虑的意思是,不把某种、某些价值标准(事先)排除在外。区别对待的意思是,给予特定的价值标准以特定的权重(weight)。为了避免误解,森特别说明,他认为法治自由权利优先于某些其它价值要素(例如收入)。其理由不是基于价值判断(每个人都可以基于自己的偏好,认为自由或收入更重要),而是在于自由和收入的一种经济学性质。自由权是一种“公共物品”,建立了普选权,则合格公民共享之,剥夺普选权,则大家共失之。收入则基本上是“私有物品”,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或被剥夺,其影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个人(及其家庭)。因此,森认为有无普选权的影响大于收入增减的影响,在价值评价系统中,法治自由权应该具有更大的权重。注意这种“优先”是在共同考虑的基础上通过份析产生的区别对待,不是(事先)排除其它考虑的“绝对优先”。
社会选择机制
 
对前文关于社会价值标准的第二个问题,此处无法详述森对社会选择理论作出的杰出贡献,只能举例讨论社会选择的困难何在,以及可能的解法。公共选择难题来自阿罗(Arrow ,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1951年证明的“不可能定理”:假定社会中每一成员能够做出理性选择,社会选择要么是由民主程序(比如多数票决定规则)达到但不满足理性条件,要么是满足理性条件但由独裁者做出。由于其公理化证明之严密优美、其结论之强而又令人困惑,阿罗定理立即引发大量研究而形成一门“社会选择”的学科。“阿罗不可能定理”的核心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例子是法国数学家Condorcet 早于1785年发现的。假定:(1)有甲、乙、丙三个人及A 、B 、C 三个事物供选择。(2)三个人的偏好都满足一组“理性”条件,其中之一是传递性要求:如果认为A 比B 好,B 比C 好,则必有A 比C 好。(3)三个人的偏好分别是:甲认为A 比B 好,B 比C 好;乙认为B 比C 好,C 比A 好;丙认为C 比A 好,A 比B 好。现在来看通过多数票决定规则达成的公共选择。A 与B 比,三分之二的多数(甲和丙)认为A 比B 好;B 与C 比,三分之二的多数(甲和乙)认为B 比C 好;C 与A 比,三分之二的多数(乙和丙)认为C 比A 好。多数票决定规则产生的社会偏好不满足理性条件(传递性要求)。
很多研究者试图放松阿罗证明中的一些条件,来达成某种“可能性定理”。森的方法是扩大信息基础。在上述例子中,只知道社会成员的排序性偏好(A 比B 好),不知道偏好的强度(A 比B 好多少)。在决策过程中没有采用个人排序性偏好之外的其它信息。森的贡献是证明,在掌握更多信息的条件下,由民主程序达到的社会偏好可以满足理性条件。
森在书中举了一个寓言式的例子,来说明多数票决定规则还有另外的问题。假定:(1)甲、乙、丙三个人分一块饼,(2)其偏好都是使自己的份额最大,(3)初始状态是三人平分。按多数票决定规则,任意两个人(设为甲和乙)可以联手决定,取丙的份额之一半而平分,声称这是一种改善。这个改善过程可以一直进行下去,直到丙的份额趋近于零,再无改善余地为止。这个例子表明,如果缺乏一定的约束条件,例如法治规定(每个人对饼的最低所有权),或道德规范(某种“公平”概念),多数票决定规则可能导致不合意甚至不可接受的结果。
在公共选择领域,许多问题有待研究者找出答案。现在来看实践中的解决办法。每个社会都作公共决策,各种公共决策都隐含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判断由独裁者或社会成员共同作出,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在民主社会,在多大程度上、以多好的方式由全体社会成员达成,是另一层面的问题。同样在民主社会,公共决策所体现的价值判断可以而且确实有不同。森在书中举例:与美国相比,欧洲国家有更多的社会福利,(近年来)有高得多的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美国公众对高失业率、高通货膨胀率、高财政赤字和巨额国债的反感,远比欧洲公众强烈,对社会福利的兴趣,远比欧洲公众低下。由此可以看到现实状态公共决策公众偏好的联系。
就实践而言,森的观点是,公共选择的的基础,一是自由,一是民主。即,每一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价值偏好,通过公开讨论和公众参与包括民主选举,形成被采纳的社会价值及公共决策。今年是美国的大选年,是观察公众价值判断的好机会。选民更重视减税还是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大幅度改进即更接近全民保健,还是小规模改进即有限地扩大现有的范围,会在广泛的公共讨论和众多的民意调查中反映出来。最终哪一位候选人当选,将大体上反映占主流的倾向。森强调社会选择是一个过程,社会成员可以在此过程中学习,从而理解、体认与自己不同的价值观念,调整自己对某些价值要素所赋的权重,乃至有可能地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念。社会价值标准在此过程中形成、改变、发展、提升。
与这种过程观相对照,声称自己的价值偏好、价值判断就是最好的,或者就是代表全社会的,从而要求甚至强迫公众接受,就践踏了对每个社会成员的思想(价值观念)和权利的尊重,违反了一条普遍接受的价值标准。任何一个人、或一部份人,都不能这样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念。这样说,并不否认个人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念的意义。相反,比如说,一个社会成员坚持自由主义观念,反对专制统治,应该受到高度赞扬。
自由作为发展的重要手段
 
自由的意义,还在于它的手段性作用。森具体分析了五种手段性自由,它们分别为人们按自己的意愿过有价值的生活做出贡献,它们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做贡献。这五种手段性自由是:政治自由、经济机会、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保护性保障。下面结合实例来讨论。
政治自由与发展的关系,可以先从森研究饥荒时发现的一个“规律”谈起。这个规律是:民主社会不发生饥荒,饥荒只发生在专制统治下。森说,印度独立后没有饥荒。印度是一个穷国,那里的穷人恐怕经常吃不饱肚子,殖民统治时期发生过严重饥荒。但是,印度独立后建立了民主制度。新闻自由和官员民选,使得当局在饥荒必定要采取措施。
森尖锐批评为专制政治制度、“权威主义”辩护的“亚洲价值观”,在书中检视了“亚洲价值观”以下三方面的论证。首先是“李光耀命题”:民主、自由妨碍经济发展。森认为,依据一个很小的、特选的样本(台湾、韩国、新加坡等),不能支持这样的一般结论。亚洲有专制而停滞的国家如缅甸,非洲有民主而保持世界上最高水平发展速度的国家如博兹瓦纳(Botswana)。很多研究结果表明,自由、民主,如同对国际市场开放、注重教育(台湾、韩国、新加坡突出的共同经验)一样,是促进发展的。第二方面的论证是“穷人关心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与民主之间,必定选择经济利益”。森反驳说,(1)如上所述,把经济发展与民主对立起来是错的,(2)专制统治从来不允许人民有自由选择民主的机会,(3)当人民有机会选择时,他们坚持民主。印度在1970年代中期举行大选,核心问题是英迪拉。甘地实行“警急状态”。印度选民(世界上最穷的一批选民),坚决拒绝了剥夺基本自由和民权的“警急状态”。俄罗斯近年来的选举,选民在经济状况远为恶化的情况下,拒绝走回头路。即使是由共产党蜕化而来的政党,也只是主张比较缓和的改革,而不是回到旧制度。第三方面的论证是“亚洲的传统文化伦理重视服从而不是自由,强调忠诚(于君主、国家、政府)而不是个人权利”。森问道,亚洲是一个广大的地区,居住着地球上百分之六十的人口,有各种各样的民族、文化、宗教,如何概括出一个“亚洲价值”来?他列举儒家、印度、伊斯兰典籍说明,这些文化中都包含自由、宽容、平等的因素,当然也包含相反的因素。有趣的是,他引证《论语》来说明孔子并不主张无条件服从君主(国家、政府):“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对偷羊这样的行为,子为父隐,父为子隐,不向政府告发(“证之”),都是孔子认可乃至赞扬的呢。关于言论自由,森引《论语》:“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他引用的英译文本是:Congfucius replies ,”Tell him the truth even if it offends him.“即孔子说”告诉他真实情况,即使这会冒犯他。“)实际上,为民请命的彭德怀,就是因为”勿欺也,而犯之“,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者“。
经济机会指个人享有的、运用其经济资源于消费、生产或交换的机会。人们拥有各种经济资源如劳力、知识、土地、工具,市场机制提供各种经济资源自由组合的最好机会。但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市场机制多半发育不全。因此发展的过程,基本上是自由市场取代传统社会(或其它形式)对人、对资源、对经济活动的束缚、限制、干预。发展经济学从效率、财富增长出发,在这一领域研究很多,成果也广为人知。森的独特之处,是再次强调自由是发展的核心。以人身束缚为例,森认为,发展过程中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取消在很多传统农业社会中存在的对劳动者的束缚和强制。印度最落后的Bihar 地区,存在一种土地所有制,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强制性劳动。地主用暴力手段阻止农民离开土地、转往他处就业。这是现在仍然在进行的斗争。中国的公社制度,也曾经把农民束缚得死死的,外出要饭还得打证明(路条)。即使到了今天,中国农民以及城市居民也仍然受到各种限制,自由的劳动市场还远没有发育起来。森强调,对劳动自由的理解,不能只着眼于市场效率,人的自由才是更重要的角度。芝加哥大学教授佛戈欧(Robert Fogel,也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有一部著名的关于美国南方奴隶制的经济史著作。其中论证,美国南方使用黑奴的庄园经济是有效率的,而且黑奴所得的实物报酬高于(至少不低于)自由农工的收入,其寿命期望值几乎等同于法国和荷兰等发达国家,远高于美国和欧洲自由的城市工业工人。(此书曾引起激烈争论,现在公认佛戈欧所说大体成立。)但是,黑奴还是逃跑。而且,在奴隶制废止之后,庄园主试图用高薪(超过黑奴所得的实物报酬百分之百)引诱自由了的黑人按奴隶的方式(一种称作work gang 的制度,在工头带领、监督下劳动)去做同样的工作,却完全失败了。人身自由、就业自由、工作中的自由的重要性,在此得到鲜明的体现。自由有超越效率、经济利益的意义,发展就是自由的扩展。
社会机会指在教育、保健等方面的社会安排,它们影响个人享受更好生活的实质自由。其手段性作用,熟知的例子是亚洲四小龙的高速发展得益于教育的普及。反过来说,不会读写算数是参与现代生产的绝大障碍,特别是因为全球化贸易中,生产日益在严格规程和品质管理条件下进行。森在这方面又作了中印比较,他认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印度,除了印度进行改革较迟(印度曾实行很多中央计划、政府干预的政策)及其它因素以外,印度总体而言在教育、保健等方面的落后是关键。而中国在(特别是农村)改革以后教育反而受到负面影响,将不利长期发展。
教育的作用不仅在培养“人力资本”(就生产要素而言的能力),而且在于培养人作为人的能力。一个重要例子是人口控制。人口是众多发展中国家的难题,它影响经济的富裕水平、增长速度,也影响人们,特别是妇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缺乏节制生育的社会机会(知识、手段、设施、社会态度)的情况下,妇女陷于不停的生育、抚育以及有关的家务,失去了就业及其它社会参与的机会,被剥夺了一部份重要的实质自由。在实行强制计划生育的情况下,妇女(以及男人)又被剥夺了生育的自由,而由儿子来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在此情况下又导致遗弃、杀害女婴以及选择性堕胎,人们另一部份重要的实质自由,甚至女婴的生存权,都被剥夺了。森认为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是教育以及改善社会机会。中国自1979年起实行极其严厉的强制性计划生育,把生育率从2.8降到1991年的2.0.印度的两个邦(Kerala和Tamil Nadu)的经验则提供了强烈的对比。他们的生育率在1979年分别是3.0和3.5,在1991年则是1.8和2.2(下降速度都高于中国)。他们没有实行任何强制性计划生育。其成功的原因包括:广泛的教育,积极倡导而自愿参加的生育控制计划,妇女识字率高,妇女就业率高,婴儿死亡率低,Kerala邦还有一些有利的社会因素,例如传统法规承认妇女的财产权。这两个邦都没有发生强制性计划生育下最黑暗的现象遗弃、杀害女婴以及选择性堕胎。实行强制的政府总是说强制是必要的、别无选择的、有效的。在以上对比中,以自由为目的、通过自由而达到的发展,胜过了强制。
社会机会还表现在很多其它领域,例如性别歧视。森发布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数字:性别歧视造成全世界估计高达一亿“失踪的妇女(missing women )”,她们作为性别歧视的牺牲品,在人口统计中消失了。生物学、医学和人口统计都表明,正常条件下,女性比男性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出生时男婴多于女婴,大体上是105:100的比例;按年龄分组,女性的死亡率低于男性;总人口中女性比男性多5%.但是,有些地区总人口中女性却比男性少,例如,孟加拉和中国少5-6%,印度少7%,巴基斯坦少9%.对印度的详细研究表明,按年龄分组,从出生到接近40岁,女性的死亡率都高于男性,其原因在于性别歧视。在存在性别歧视的地区,女性从出生起、甚至在胎儿期就得不到与男性同等待遇,她们躲过选择性堕胎、遗弃、杀害女婴的劫难之后,在家庭中得不到与其兄弟同等的医疗保健食物,在社会中得不到与男子同等的教育、就业和其它社会参与的机会,在就业时得不到同工同酬。森及其它研究者通过统计分析,得出全世界因性别歧视而失踪的妇女的估计数字,在六千万到一亿之间(其中中国三千七百万到四千四百万,印度两千三百万到两千九百万)。近年来中国不断有男女比例失调的报导,显然这一问题是严重的。如果以人为发展的中心,怎能忽视这样惨烈的事实!
透明性保证(Transparency guarantees )指的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需要的信用(trust ),它取决于交往过程的公开性、对信息发布及信息准确性的保证。从事交易的双方总是预期对方在谈判时提供有关交易的全面而准确的信息,而且在达成协议后信守承诺。没有这种信用,市场机制无法运作。守法的老百姓总是预期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全面而准确的,有关的法令政策(如政府的所声称)是符合公共利益和公平的,有关的官员是在奉公行事。没有这种信用,社会无法维持正常秩序。在这个意义上,透明性保证成为个人的实质自由的重要部份,也构成为发展作贡献的手段性自由的重要部份。
透明性保证与政治民主紧密相连,它是反对官员腐败、法令政策错误的武器。透明性保证也与市场机制紧密相连,这涉及到市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行为规范的确立。森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分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亚洲金融危机突出地显示了受影响的国家的体制不健全。缺乏民主和公众参与,缺乏信息透明度,缺乏公开的商业运作。相反,很多重要的经济、金融交易不受公共监督,不通过正常市场渠道,而在私下通过裙带关系、宗族联系来完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后来坚决要求这些国家实行的改革,集中在这些方面。(森声明他不是在讨论IMF 处理亚洲金融危机过程中具体措施是否都恰当的问题。)
森强调,自由市场机制,或者说资本主义制度,经常被理解为一种建立在纯粹个人私利之上的安排,事实上,资本主义经济的有效运作取决于一个强有力的价值规范体系。要有坚实的法治基础来支持交易涉及的各种权利,要有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来保证协议的履行。前苏联及东欧国家转轨过程中的困难,缺乏这样的法治基础和行为准则是特别重要的原因。森这里的分析同样适用于中国。
保护性保障(protective security )指为那些遭受天灾人祸或其它突发性困难(例如失业)的人,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人,以及年老、残疾的人,提供支持的社会安全网。在发达国家,这种保护性保障在社会福利的名义下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保护性保障应是一项基本建设。对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保护性保障或者提供生活必需品(灾民、赤贫的人),或者改善其生活条件(残疾人)。因此构成其实质自由的一部份。保护性保障对发展的贡献,因其保障、改善最需要帮助的人的生活,是一目了然,无需多加讨论的。中国因为缺乏完善的保护性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导致的失业(下岗)困难变得更加严重。
结语
 
1944年,哈耶克发表了《通向奴役之路》,树起了当代自由主义的大旗。他批判的对象是希特勒德国的纳粹主义即国家社会主义(以及斯大林的共产主义,只是因为当时苏联还是盟国,没有直接点名),他诉求的对象是一般大众,包括社会主义者。哈耶克的思想并没有立即获得胜利。战后一段时期,不仅共产主义从苏联扩展到东欧、东亚特别是中国、以及古巴;社会主义在社会民主主义的旗帜下,也在欧洲发达国家以及世界其它地区,取得长足的发展。半个多世纪过去,冷战结束了,斯大林的制度实践失败了,社会民主主义的国有化政策、国家干预政策也被大幅度修正。
新世纪开始了,富裕、自由、民主、人权在世界上一部份地区欣欣向荣,但贫困和专制仍然盘踞在世界上另一部份地区,实际上,更大的地区。森的眼光投向那一地区,他深切关怀在贫困和专制下遭受苦难的人们,他阐发高度理想主义的目标。哈耶克敲响警钟:如果我们不坚守自由主义的底线,我们就会走上通向奴役之路。森则诉诸人们的良知:如果我们不以实质自由作为目标和手段,我们将不会有真正的发展。
细究起来,这两者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也许可以象征性地以他们分别任教的学校来表示。森在哈佛十年多,哈耶克是芝加哥大学的。在美国经济学界,历来有两种倾向:哈佛大学代表自由派(liberal ),芝加哥大学代表保守派(conservative,又称libertarian 自由主义)。
再细究起来,哈耶克与森的区别,远不如他与当年伦敦经济学院同事、主张社会主义的拉斯基(Laski )的距离那样大。笔者对西方世界的激进派理论,从来持一种警觉的态度。因为那些理论对市场机制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批判,在非资本主义国家常常可以用来为计划经济和专制制度辩护。下面是几项关键性的检验:(1)肯定或否定自由主义坚持的(程序性)法治自由权:激进派理论的“经典性”否定理由是,程序性自由是虚假的,实质性不自由才是真实的。森坚持并强调程序性法治自由权的重要性。(2)是否以政府为解决问题的基本手段,而政府又是“无产阶级专政”或“权威主义”的:斯大林、李光耀等持这种观点。森坚决反对专制,从来不赞成集中计划。他的观点是市场发挥其基本作用,政府和社会上其它组织也发挥其作用。(3)是否要社会承担“后果平等”的责任:西方激进派经常要求这一点。森的“实质自由”确实有一部份涉及“后果”,但他要求的不是后果平等。他要求的或者是最低生活条件(保护性保障),或者是改善个人的经济、社会机会。着眼点是机会。森反对以社会责任来“取代”个人责任。
中国近年来论坛上各种“主义”、流派、思潮迭起,相互争辩,比过去的“舆论一律”是一种进步。森在书中直接批评了“亚洲价值观”,也涉及在中国流行的一些其它观点。对权威主义论者(“新”的或“老”的),除了曲学阿世献媚于专制统治、因而难以理喻者外,森恳切地向相信权威主义促进发展的人指出:存在更好的发展道路,这条路上较少血汗眼泪,较多和谐享受,发展并非一定要是严酷的,或者说,严酷的发展道路与发展的目的不相容。对于后现代主义,对比其令人目眩头晕的术语堆砌、概念辩析与森对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的直面揭示,人们要问:中国的问题,究竟是“前现代”的造成的不自由,还是“现代性”造成的异化、失落、精神危机?近来民族主义思潮在中国的兴盛,既有权势培育、商业抄作的因素,也来自对“全球化阴影”的恐惧。森以开放的胸怀看待全球化,他深刻了解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在全球化过程面临的挑战,他的展望是市场的全球化以及自由民主人权等观念的全球化,将促进发展。森的眼界超越民族和国界。人,人的基本权利和实质自由是基点。民族自主权与民族利益,是人权和个人利益扩大到因种族、历史、宗教、文化形成的群体。国家(政府)对内的权力由人民授予,对外的主权由国家之间和国际社会的承认而确立。狭隘偏激的民族主义与此背道而驰,不仅无助发展,而且可能把中国拖进灾难。
经过这样的检视,应该可以说,这本书是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各种理论交锋、多种制度试验之后,面对发展中国家的现实,结合森本人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深入研究,而产生的成果。森在序言和正文中多次表明,写作此书的目的是唤起公共讨论。他提供了一个框架,包含有充份的空间来包容社会成员的各种价值偏好。他相信社会的价值观将通过自由表达和民主选择的过程而进化。他在全书中所作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最终归结为一个诉求:让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的承诺。
原著:Amartya Sen,Development as Freedom,Alfred A Knope,New York,September 1999本文刊载于《开放时代》杂志,2000年7月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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