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土街》与逃离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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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土街》与逃离农村

(2010-11-04 15:11:06)转载 标签:

土街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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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文化艺术

    《土街》是一部小说,作者亦夫,我与他见过一面。《土街》写于西历1990年,距今已有20年。当年被书商包装成类似色情读物,我没有读它。20年后,新星出版社再版了这本小说,亦夫先生送了我一本,扉页上还手书了“正之”这样常用的客气话。亦夫先生在《再版后记》中说,除了一些错别字,他没有其他改动。他对当年书商赚得盆满钵溢,盗版也因偷食而肥,自己却“两手空空”颇有感慨,我便好奇地拜读了一遍,把作者的客气当福气,毫不客气地说点看法。
    亦夫先生是陕西作家,小说《土街》写的是陕西一个很小的村庄里的故事。这个村庄因为小,所以只有一条“土街”。故事从新中国建立前夕写到三年自然灾害。读这本小说给我最深的印象,是现代人对于农村的态度。小说一开头,两个旧中国时期的高中生,一个以优秀成绩毕业,一个肄业,但都想进省城西安工作,不想留在农村。结果,好学生“宗孝”迫于父亲的乡土观念,不得不在农村帮着父亲干活。次学生“治才”进了城,在亲戚的铁匠铺里做了城市小手工业者。两人暗中有较劲的意思,尤其是治才。在那个时候,进城的治才虽然读书不怎么样,但是,因为有了城里人的身份,觉得自己胜过了宗孝。宗孝则始终在农村不安心。
    宗孝的父亲是一个精明的农民,秉持中国农民一贯的习性,多子多福,以土地为财富之源,生了5个儿子,等于家里有一批潜在的壮劳力,又陆续购置土地。治才的父亲只有他一个儿子,儿子进了城,只能老人自己干农活,忙不过来,结果把一部分土地卖给了宗孝的父亲。这让刚有胜利感的治才,又有了失败感。到新中国成立时,城里的铁匠铺也呆不下去了,治才不得不回到农村。治才与宗孝彷佛回到了同一起点,但是,当初进城的治才,短暂的“胜利”后,在土街上更失败。宗孝家红红火火的农村大家庭,比治才家单苗独传的冷清,更容易引起农民们的羡慕。但是,毕竟治才在城里待过,见多识广些,对社会变迁更加敏感。为了继续与同学宗孝较量,治才鼓动父亲以最低的价格,把家里的所有土地都卖给宗孝家,然后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毁了。
    从土改开始,治才因为是个“无产者”,成了农会主席。宗孝父亲已死,宗孝成为村里唯一的地主。治才凭借时代的政治性再次占了上风。但是,宗孝娶了一个媳妇,当初也是他们的中学同学,可能还是校花。这位女同学家庭成分也被划为地主,虽然治才早就对她垂涎,但是,身为农会主席的治才,最终碍于对方的地主身份,没有利用权力娶她。这个颇有风情的中学校花、地主家的女儿,最终嫁给了宗孝。治才在赢得政治胜利之时,又在生命的满足感上败北,内心依然充满失败感。两个人的较量,贯穿小说的始终。应该说,作者在安排故事线索、故事情节上,还是比较吸引人的,治才与宗孝两人较量的最后结局,成为阅读小说的悬念。
    这一小说是从两个中学男同学都想离开农村开始的,但在整个故事里,他们都未能离开。然而,小说中有些人离开了“土街”。一个是外地来的叫花子姑娘,嫁给村里的大烟鬼后,生下了父亲不明的儿子,最终带着孩子逃走了。另两个是宗孝的媳妇最终与宗孝的弟弟私奔了。在小说的最后,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农村没吃的,大批农民都逃离了故乡。还有就是治才的父亲,因为看不惯儿子恶斗熟人邻居宗孝,也逃离了“土街”。不同的是,其他逃走的人都不知去了哪里,只有治才的父亲下落是明确的。他逃离了平原,逃进了山里。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还尽可能地帮了“土街”上没有粮食的乡亲。虽然有人把土改、农村合作化、三年自然灾害当成这部小说的主题,但我认为那只是一个外壳。逃离土街、逃离农村是我读完这本小说后最想说的话题。
    从文化层面上说,自从工业化、现代化以来,在西方文明主导下,农村就是落后的象征。在历史进化的过程中,文明和富裕似乎只有离开农村才能实现。小说《土街》里,即便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前,也有一段工厂招工的情节,那也成为很多农民摆脱贫困的唯一路径。这一观念或明显、或无意地贯穿于小说。对于作者来说,他似乎也是接受这种观念的。当人们忍受不了农村土街上复杂的缠斗,当农村土街上的矛盾激化到难以化解,作者都用逃离作为最后的解决方式。而且,作者所描述的“土街”几乎看不到有什么美好,即便有,往往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被农村土街的人文环境,必然性地导向丑陋。它似乎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必然失败的写照,也是传统文化下中国人劣根性的充分体现。它集中于诞生了周公、秦始皇等重要人物,孕育了七朝古都的这片土地上的一个小小的村庄里。在作者笔下,土街上的人们个个满嘴脏话,心胸狭隘、眼界短浅。在相当多的情节中,屎尿、污垢、脓血是作者经常描述的对象,恶臭的气息透过纸面,扑向阅读者。这样丑陋的农村、丑陋的传统中国小农社会,似乎只有逃离它,才能找到幸福。如果把农村合作化也当成是逃离传统的方式,作者等于用饥荒这一结尾得出结论说,这种就地逃离方式无效,必须换一种其他方式。
    在性行为的描写上,作者也用大量隐喻呼应了这一主题。宗孝的父亲虽然生了五个儿子,但是,晚年却变得性无能,因而脾气暴躁,令全家人厌烦,最终跳井自杀。宗孝娶了校花,结果,被治才一次故意陷害的行为伤了腰,最终也变成性无能。这似乎是治才与宗孝较量中,内心黑暗、善用阴谋的治才又一次胜利。为了在生理满足上与宗孝较量,治才利用农会主席(后来叫生产队长)的权力,玩遍了“半条街”的女人,而那个女叫花子的儿子,很可能就是治才的。但是,这个借助农村之外的力量而性欲旺盛的农会主席,始终把宗孝的媳妇当成最完美的终极目标。当他有一次利用权力企图强奸宗孝媳妇几乎得手的时候,被宗孝媳妇踢碎了裤裆,从此也变成了性无能。这一系列隐喻似乎在说:在农村的人,都断子绝孙了。疑似治才与女叫花子生的儿子,最终离开了土街,不知所终;治才因滥用自己的性能力而得到失去性功能的惩罚,从此沉浸在对整个土街更深的仇恨中;宗孝父亲因为性无能而自杀;宗孝因为被陷害而性无能,没让媳妇的肚子结出果实,也导致媳妇与小叔子私奔;而这两个性欲依旧存在、甚至很旺盛的男女,最终也没有留在农村土街,他们狠心杀了最忠实的狗,逃走了。在这样丑陋的农村,那里的人都断子绝孙,作者似乎也在说,这样丑陋的农村,不能延续下去,必须被彻底抛弃。某种程度上,它暗合了历史进步论。
    然而,逃离农村能去哪儿?逃离丑陋的传统农村,在哪里能找到幸福?小说《土街》没有提供答案,反而有一个更加反讽的暗示。小说中所有逃离“土街”的人,都去向不明,不知最后的结局。只有治才的父亲,似乎有一个善终的结局。但是,他是逃到了比平原农村更为落后的山里。这个情节似乎暗示了作者内心的矛盾:工业化、城市化能给逃离农村的人们带来幸福吗?似乎只有远离一切文明的深山里,才能让人的内心安宁,甚至成为拯救文明的最后依靠。作者在西历1990年写下这样的内容,我觉得是他一种模糊的感觉。到了今天,这个主题变得更为清晰。如今大量进城打工的农民,其实都在这个主题之下,几千万离开农村进城打工的中国农民,他们幸福吗?离开了断子绝孙的农村,他们能在城市里延续香火吗?而今天的现实似乎是倒过来了——大量留守儿童的出现,彷佛在说,如今逃离农村者,在城市里也只是过客,他们真正的香火,还只能在农村延续。然而,另一个坚硬的现实是,当今农村里几乎所有“留守儿童”,都是为城市准备的后备军,他们迟早有一天,都要离开农村,或者说,他们所受的文明教育,都使他们一定要离开农村。
    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悖论:农村因为传统、因为落后,只能逃离。但是,为了进入城市、进入文明,落后而传统的农村又不得不成为最后的安全堡垒。甚至它的安全性几乎完全来自传统——老人耕种土地,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地地抚养隔代的孩子。而在这个传统的安全堡垒里孕育的一切,又是为了要离开它,就是为了鄙视它!于是,我们不得不问:对于当今现实来说,离开农村的结果真的令人满意吗?真的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吗?多少次,在火车上、飞机上、高速公路上,我在现代化的速度下,将自己的目光掠过农村。很多时候,我都对中国农村的田园风光充满了迷恋。那是因为一种遥远的距离。我非常清楚,生活在美丽田园风光里的人们,并不愿成为这种风光的点缀,他们有强大的动力,要离开我所迷恋的地方。而我也只能成为无数田园风光的过客,不可能把自己放进去。如同我们在高楼的窗户里,看到远处有人在桥边水岸徘徊,我们有一种看风景的惬意,却不知远处在水岸桥边徘徊的那个风景中的人物,正因为巨大的苦恼,而不想活了。这种距离既是空间的距离,也是历史的距离。这一距离逼迫我们对所谓的文明产生反省:除了逃离农村,没有其他的选择吗?在文化和文明的层面上,甚至在经济发展的层面上,我们为何不能把一部分重心放到建设农村、改造农村上,让那些令人迷恋的田园风光,真正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而不只是我们匆匆掠过的风景?的确,有些人是可以在农村之外、在城里、甚至在中国以外的西方世界找到幸福,但是,这种方式是否应该成为中国广阔农村的唯一出路?这也是我想对作者的提问。
    近年来,陕西作家作为一个群体颇为引人注目。其中,人们常常会提到贾平凹。在我看来,贾平凹虽然也以陕西农村为自己的创作源泉,但是,贾平凹已经是脱离农村的一个文化人的心态,他以一种距离感观察着农村,并陶醉于自己文化人的身份。陕西农村里的故事,对于贾平凹来说,不过是换取文化人更多安逸的有用物件、素材。对于亦夫来说,至少在西历1990年他奋笔写下这部小说时,他还把自己当成农村的一部分,所以他才会有如此浓重的情感,哪怕是厌恶。然而,20年以后《土街》再版时,亦夫写到,自己已经与它有了陌生感。这种陌生感是如何造成的?是因为离开了农村,已经获得了不少安逸、幸福而产生的隔膜?还是对于自己当初居然如此“厌恶它”的反思?如果中国的农村最终只能成为当今知识分子遥视、遥感的对象,不管是过去的遥视、现在的遥感,还是未来的遥想,中国农村的命运能够真正得到改变吗?我们当初因为受一种“进步”文明的熏陶,因亲身感受而厌恶那个丑陋的农村,我们便以自己的方式离开了那里,获得解脱,其中一些人获得了现代文明的嘉奖。这种个人解脱的方式,能够成为所有中国农村唯一的出路吗?那种所谓“进步”的文明,在中国广阔的农村面前,是否有必要修正?换句话说,经过了20年,亦夫也应该问一下自己:是否以成为第二个贾平凹为目标?我们是否认真地思考过:那些不得不永远留在农村的人,如何才能幸福?难道,留在中国农村,就是与幸福绝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