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质检正沦为无本万利的"经营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29:19

基层质检正沦为无本万利的"经营者"

 

由于长期对质检工作的关心,博主经常接到一些质检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或来信.近日,博主接到自称是湖北省基层质检部门工作人员的一位同志的电话,称他们的罚款指标又加码了,任务完成不了,工资都没有保障.为了解基层质检工作的具体情况,博主要求这位同志给发邮件.随后博主收到了一个反映基层质检工作情况的邮件,不知是否就是那位与本博主通过电话的同志发来.现将来信转发于此,希望来信反映的问题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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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与质检部门的机制设计

                 ——"三化"问题困扰着基层质检系统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本质是,负责生产环节监管的质检部门无法有效采集和显示企业产品质量真实信息,而公司化,地方化,文盲化是基层质检部门无效行政的本质原因)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不能处理,而是无法及时发现,和公布,等公众发现问题时,往往已经到了无法收拾严重程度。因此核心问题是:如何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把问题公诸于众,才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然而,负责食品安全生产环节日常监管的质检部门,在三鹿门事件中,当三聚氰胺成为乳品行业的潜规则,成了公开的秘密,那些负责日常驻厂监管的质检人员却“浑然不觉”,直到发生大问题,被社会各界反映,6月份有关部门去调查,也不了了之,因此,可见是质量信息的采集和显示系统发生了问题。如果,驻厂监管的质检人员能第一时间采集到三鹿的真实乳品质量信息,发现问题,则不会出现后面的情况,另外,如果发现问题后能及时公诸于众,而不是内部解决。封锁影响,也不会发展到后来的恶劣影响。

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机制设计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原理是,人类有一个倾向,就是人们总是隐瞒自己的私人消息为自己获得利益。食品安全问题包括所有产品质量问题,假冒伪劣问题,其本质是违法经营者隐瞒了自己产品与服务的真实质量品质信息,为自己获取最大利益,例如,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入非食用添加剂,以假充真,但在销售时,企业会隐瞒这些行为,它们不会在包装和标识上说明这些,从而获得非法利益。所以,监管者在第一时间采集到企业产品的真实质量信息,并第一时间将其公布向社会,是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核心前提。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日常监管,负责监管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但当前质检系统由于其运行机制落后,无法有效实现对所监管企业产品质量信息采集和显示,从而使质检系统尤其是基层机构形同虚设。

质检部门首先无法解决信息采集工作,也就是他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前提是监管者得有发现问题的能力,采集信息前提是采集信息的人员要具有必要的基本素质。就像记者,要采访到有新闻价值的东西,记者必须要有基本素质。懂新闻的基本概念。

现在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尤其基层机构,“技术”仅仅是其招牌上的文字。那些负责日常监管企业的质检人员,有几个了解所监管企业基本生产工艺的?对生产技术环节不懂?怎么监管?

另外一个问题是,质检部门不会主动去发现问题,更不会主动公布。目前质检系统公司化问题严重,虽然挂执法机关招牌,但实质是企业经营,以获利(预算收入)为中心工作,完创收任务是其压倒一切的大事,质检人员主要精力是向分包的企业要钱,(要各种罚款,收费,办证,等)只要企业给了钱,就行,基层的质检系统,要看地方政府脸色,地方政府要经济指标,政绩,如果质检和企业过不去,也等于和政府过不去,所以即使是有问题的企业,质检有时也只能支持,为其服务,这样做,不但企业,政府都不得罪,还可以得到企业给的钱-------各种收费,罚款,办证费,-----相当于保护费。而主动曝光企业,只会证明自己监管不力。

这种情况下,只有傻子才会去主动发现企业问题,并曝光。

一  基层质检部门的公司化

现在的质检系统,挂着行政执法招牌,其实质上是一个企业,向所监管的工厂收费,罚款,办证是其中心工作,而且还有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预算收入任务。也就是这些罚款,收费任务是合法的,作为质检部门,其中心工作------在县级也可以说是全部工作就是收费罚款完任务。经济考核高于一切,俨然是一个公司。

以h省n县质检局为例,市局下达2008年任务是150万,这些钱包括收费,罚款。于是n县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局共有科室为办公室,稽查队,监督科,标准科,质检所,其中,稽查队罚款任务25万,主要负责对全县砖厂和东边4个乡镇的企业进行罚款,监督科罚款任务20万,主要负责对装饰板厂和西边5个乡镇的企业罚款,标准科罚款任务10万,主要负责对流通领域罚款,质检所收费任务是95万,主要负责对全县企业收质检费,计量费。这样,收费罚款工作就开始了。

对砖场怎么罚款呢?叫定期检验罚款,首先由质检所对砖场的砖抽样化验,检验不合格的有稽查队进行罚款,为了增加罚款,局里要求质检所把所有砖场的砖检验结果都定为不合格,这样所有砖场都要被质检局罚款,另外需要说明,按规定只有监督抽查不合格才能罚款,定期检验不合格是不搞处罚的,只是监督企业整改,但为了增加罚款,定期检验也搞处罚。每年红砖的20万罚款就这样收来了。

监督科20万板厂罚款是怎么收来呢?也很简单,刨花板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也就是这些板厂要有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由于这些板厂生产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达不到办证要求,不具备办生产许可证条件,証办不下来,于是就偷干,质检局就和这些工厂达成默契,只要每年给局里拿2000元贡献,交上“无证生产罚款”,就默许他们偷干,同时下达四书一卡,所谓四书一卡也就是质检部门的“合理避责”措施,包括1检查企业登记书,2检查意见书,3整改通知书等等,一旦企业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曝光,上级追查,四书一卡就是挡箭牌,这些能证明质检人员去企业检查了,也发现问题了,也处罚了,也让企业整改了,至于他们再偷干,再出事,不关我们的事,我们总不能24小时在企业看着。

标准科10万罚款从流通领域弄,由于任务到了极限,必须开拓罚款渠道,只好和工商局争市场,流通领域归工商管,我们也要掺和,要不然完不成罚款任务。

质检所95万质检费任务是重头戏,计量衡器和加油机鉴定费才15万,那另外80万全要从定期检验费中来,对全县企业产品进行定期检验,并收费,由于收费标准国家有规定,于是就增加检验次数,来增加收费,原来规定每年检验2次,现在,4次,这样收费就等于翻了1倍,而且,收四次(4倍)的质检费,并不是检验四次,而是只检验1次,企业也知道质检局目的是要钱,检验几次没意义,反正也不合格,(为增加罚款所有砖厂都被检验为不合格),反正要罚款。于是,每年检验1次,收4倍的检验费成了惯例。为了增加收费,什么产品都敢收检验费,而不考虑局里是否有检验能力,和权限,于是收质检费而不检验成了司空见惯。

有的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买方要检验报告,以证明货物质量,于是企业就拿样品去质检局化验,这时只要请客,出检验费,质检人员就会给出合格的报告,而不管产品是否真合格。

由于质检系统有庞大繁多的法规体系,找企业毛病很容易,又有罚款收费权利,在任务压力和经济利益驱使下,在实际工作当中,质检局实质上已经演变成了企业,全部精力就是对所监管的企业巧取豪夺。

质检部门的地方化

质检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而且还设立县级机构,问题就出在 这里。

质检总局对全国质检系统业务指导,没有人事财务权利,各省质检部门受地方政府领导,是地方的质检局,而且还设立县级质检机构,负责对企业日常监管,这更使质检部门地方化,虽然表面上是垂直管理,但地方政府还会把质检局看成政府组成部门,看成县直单位,县质检局不买县委政府的帐是不可能的,否则就无法再地方立足。所以,垂直管理只是形式,质检局还是地方的质检局。而且更要命的是,质检部门监管的对象是工业企业!工厂是什么特点?-----工厂生产的产品是面向全社会而不是本县,即便是一个违法企业,他生产的产品主要也是销往外地,而很少销往本地。违法企业往往是造福地方而祸害全国,违法企业可以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地方gdp,为地方政府创造政绩,所以地方政府是保护倾向的,而且,企业是当地的,质检部门执法人员也是当地的,在长期工作接触中,企业和执法人员都成了熟人朋友,甚至建立了关系网,在这种情况下,质检部门一方面要看政府颜色和地方政府搞好关系,一方面由于有罚款任务压力,主要精力是向企业收罚款收费,只要企业给了保护费就不会再管,因此,质检局往往扮演这样角色,收了企业罚款后,默许其生产,这样,不得罪政府,不得罪企业,还能得到企业的钱。以h省n县为例,该县有100余家刨花板厂,是该县财政支柱,由于刨花板涉及人体健康,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只有办理生产许可证才允许生产,由于这些工厂生产条件落后,不具备办证条件,当地质检局就向这些工厂每年收若干罚款,板厂交了保护费,就能继续干。

这些劣质刨花板,被运往四川,北京装饰材料市场,再批发至全国,被广泛应用于家庭装修和家具,由于这些刨花板含有大量甲醛,是剧烈致癌物,无数家庭健康受到危害。设置县级质检局是制度设计上的失误,地方化让某些质检部门变成了违法企业的帮凶。

质检部门文盲化

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名思义,是用技术手段对企业监管,但在县级质检局“技术”仅仅是其招牌上的文字。

县级质检局主要有执法人员组成,技术人员比例很小,而且普遍学历不高,用技术手段监督在基层是句空话。而且,县级质检局负责对全县工厂质量监管,面对全县五花八门的行业种类,县级局就那么几个人,很难做到对各行业企业工艺生产技术了解大概,更不要说精通,因此技术监督人员往往不懂企业。技术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科学也就是分科而学,世界上只有专家而没有通才,因此,让县级局那几个技术人员去做通才,对全县各行业工厂生产技术环节基本知识

都明白,确是不现实。因此,绝对上说,县级质检局人员学历普遍不高,从相对上——也就是从专业上来说,质检人员对所监管的对象从技术上不懂,多数都是“文盲”!门外汉!

以n县为例,该局进行了机构改革,在公务员考试中,10名职工考试分数靠前录取为公务员,其余的没考上的职工为事业编制,在技术机构——质检所,而且,录取为公务员的10个职工中,只有5名及格,其他的都不及格,就录取了,因为分数线是35分!,考及格的少,分数线只能定低。35分就能当公务员,那其他那些没考上的人都去了技术机构——质检所,这就是县级质检部门的技术水平!——35分以下!

那些考上公务员的人,日常工作是去企业要罚款,完任务,就像说客一样,谁能凭一张嘴,去企业要来罚款,就是业务骨干,那些考试35分以下去了质检所的人,都成了收费员,整天是去企业收质检费,

这分明是一个公司,却号称执法,这分明是一伙文盲,却打着技术的旗号,这分明是在收保护费,却扛着“质量监督”,维护食品安全的招牌,这就是基层质检现状,这真是规模空前的一场闹剧。

质检工作的新机制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改革是重中之重,核心是对基层质检部门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1撤销县级质检部门。

县级质检机构设立,弊大于利,不仅加大了质检部门地方化的效应,也是其在技术上力不从心,名不副实,而且,也由于其造成的庞大财政负担,实质上变成了收费罚款来满足其自身经费的公司。而撤销县级机构就会很大程度解决这些问题。让质检系统不再为公司化,地方化和文盲化困扰。

2实行分级监管制。

现在质检系统是公司化运营机制,以收钱为中心,以能否收来钱来划分企业,有油水的企业就化为重点。那些没油水的企业就不愿意搭理。这必然会造成监管漏洞。因此应该实行监管分级,按产品风险进行评估,而不是按是否有油水,对那些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低风险产品由行业监管,这样可以让质检部门有重点集中精力管一些最重要的事。

3取消基层质检机构的罚款权利。罚款解决不了问题,造假者宁愿给质检部门交罚款等于交保护费。取消毫无意义的质检费,取消早就喊停的基层质检部门主持的定期监督检验。

4实行信息显示机制。

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有效的信息显示机制,而不是罚款。对那些黑心的工厂还有什么比曝光于全社会更严厉,更有效?

要在市级局建立专业监管队伍,分行业贴近企业监管,只有专业,才能精通,要获取企业真实质量信息,前提是必须懂企业,例如,建立酒类小组,专门对区域酒厂监管,设立监管小组对小区域所有行业企业监管,其效果肯定不如让其对大区域的专一行业进行监管。让一个监管小组(比如由2个人组成),让其对一个县若干个乡镇的所有企业监管,其效果肯定不如让其对市级范围的某专一行业进行监管好,专业监管,效果会更有效。在大范围监管,也有利于摆脱地方保护和关系网。

实行流动监管,让一个监管小组对若干企业监管连续时间为1年或6个月,然后轮换,这样避免时间长了产生交易。

专业监管小组不具有办案罚款权,只负责对企业质量信息及时采集,和上报。不再有经济属性,不再与企业有经济联系。

建立质量信息显示平台,成为日常对企业质量信息的发布工具,让社会能及时了解商品食品的质量状况。

总之要让质检人员贴近企业,成为政府和消费者的眼睛,而不是以罚款为目的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