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血荒重在兑现“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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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血荒重在兑现“免费用血”

作者:孤云   2010-11-02 21:39 星期二 晴  这几天连续写了几篇血荒事件的评论,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不管怎么写,都绕不开血站的利益诉求和无偿献血机制的弊端。有个历史背景一直没交待:现在的无偿用血制度是上世纪90年代末确立的,标志是1997年底通过《献血法》,确立无偿献血制度。不过在此之前,深圳于1993年就在国内首倡无偿献血,更早于《献血法》之前在1995年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为什么要实行无偿献血,一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二是90年代河南等地因卖血发生大规模艾滋病传染事件(可见高耀洁女生相关著作),这使得血液安全变得十分严峻。所以,献血法和血站管理办法把无偿献血和各地成立血站当作一个确保血液安全的措施,并制定了严格的排他性规定,例如一个地方只能设置一家血站,医院不能自己采供血,等等。这个出发点本来是好的,但也无形中让血站成了一个具有营利性潜力的机构,一旦受利益驱动,血站就不可避免地成了无偿献血制度的隐形杀手。这是公益化运作遭遇市场利益诱惑的典型结果。
  
  缓解血荒重在兑现“免费用血”
  
  文/魏英杰
  
  近日来一些地方频现血荒,南京也属“重灾区”之一。在这节骨眼上,当地媒体曝光:有市民想献200毫升血,却被工作人员以献血量太少为由拒绝。此举形同火上浇油,增添了公众对血站及无偿献血制度的质疑。
  
  获悉这一消息,南京市血液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献血遭拒”的市民致歉,并称将带责任人登门为他提供献血服务。稍加留意,类似现象早已见诸报道。新华社记者日前在昆明采访时就发现,当热心市民前往献血,常常会遭到采血点工作人员的“好心规劝”。报道称,这是由于实施薪酬制度改革,血站员工收入骤降,直接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
  
  这无疑从侧面证实,各地血站以前的日子还是挺好过的,而实施薪酬改革后,奖金拿少了,所以工作热情也降低了。这不免让人想多问一句:血站工作人员以前的高薪酬是怎么来的?搞清楚这个问题,或许能够找出血荒之所以发生的部分真相。
  
  公允地说,上述报道也不过是从侧面反映了血站运作和管理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无偿献血献的是爱心,血站却是一个公益事业单位,缺乏充分激励的工作人员难免要摆出一副“官僚脸”。当工作和个人收入没有多大干系,上班应付了事并不令人感到意外。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比如说提高激励或者加强管理力度,只要狠抓考核监督,总不至于影响采供血制度的正常运作。
  
  换言之,血荒的根本问题并不在此,而在于无偿献血制度发生了公众信任危机。因此,正如笔者日前所言,化解血荒关键还是要从重建制度信任入手。具体来讲,这包括充分发挥公务人员无偿献血的表率作用,提高血站运作的公开透明程度,以及兑现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的制度承诺,等等。坦率地说,基于现实情形,我对前二者并不抱乐观态度,虽说真正做起来并不难。然而,兑现“免费用血”相关政策,却是写进《献血法》(第十四条)的承诺,也是维系制度正常运作的主要动力,万万不可草率应付。
  
  这话的意思是,倘若从根本途径上化解血荒危机不可得,只要能够守住“免费用血”这条底线,那么还是有办法缓解血荒,保证无偿献血制度不会走进死胡同。事实上,并不是全国所有地方都在闹血荒,而那些不存在血荒的地方,要么是宣传到位、血站运作良好,要么是严格执行了“免费用血”的政策。例如,深圳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首部相关地方法规,其中明确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在特区可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其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特区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这一被称为“让雷锋做好事不吃亏”的条文,这么多年来一直保障了当地相关制度的良好运作。
  
  当前“免费用血”政策所遭遇的主要困境是:各地血站互不统属,免费或优惠政策也不一致,加上手续繁琐、报销不便,导致“免费用血”承诺往往化为一纸空文。针对这些问题的应对措施,一是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消除制度壁垒;二是像日本那样成立全国性血液管理中心,整合各地血站,建立献血人员档案,打破地域限制;暂时做不到上述两点的话,不妨规定一个“免费用血”的最低标准,各地可以就低不就高,但凡持有献血证,不问是在何处献血,保证享受不低于最低标准的相关政策。
  
  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建立统一的献血人员档案,实现“免费用血”全国统筹,并非难事;如何平衡和照顾血站利益——倘若真有“那回事”的话,恐怕才是问题的麻烦所在。但是不管怎样,各地都应当坚决兑现“免费用血”的承诺,否则的话,即便血站工作人员态度再热情,采血点也将会是一片“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光景。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