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连发三文议车船税:别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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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连发三文议车船税:别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
2010年11月04日 08:39:09  来源: 新华财经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车船税激辩焦点问题│新税法增加车主负担│公车为何可免征│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我国汽车税制应该怎么改│新“车船税”方案



社会各界对车船税草案的关注度非常高(资料图片)
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从此后的两天10月31日开始,新华社一连发表3篇“新华时评”,针对车船税所引发的几个焦点问题展开探讨。
在10月31日发表的《立法"激辩"的背后--透视各界围绕车船税法草案的论争》中,新华社采访了各界专家,针对车船税是“调节财富分配”还是“加税”,是按价值征税还是按排气量征税,分档征税究竟能不能促进节能减排等问题进行解析。文章引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的观点:政府有责任把纳税人的钱花好,同时要尽量减少人民群众交税的税额。“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
在11月1日发表的《从车船税立法看我国汽车税制应该怎么改》中,新华社深入思考此次车船税立法将对中国汽车消费、汽车产业产生何种影响,对中国汽车税制改革究竟应去往何处做了解读。文章称,综合几个角度考量,车船税涨价都是不合时宜的,不利于下一步汽车税制的深入改革。
11月3日,新华社再次发出评论《“调节贫富”不该是车船税的功能》,指出讨论车船税,先请该税的制定者厘清征税的目的:是调节贫富,是推进节能减排,是抑制拥堵,还是增开税源,增加各级政府收入。税务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税,明年推出新税种变成一种常态。
== 新华时评全文 ==
10月31日:立法"激辩"的背后--透视各界围绕车船税法草案的论争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车船税法草案、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
是“调节财富分配”还是“加税”?是按价值征税还是按排气量征税?分档征税究竟能不能促进节能减排?为了更好地完善这部法律草案,社会各界围绕车船税立法的几个焦点问题畅所欲言,展开激烈的讨论……
征税目的:是“调节财富”还是“加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车船税立法本身是一件积极的事情。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也表示,这种将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做法符合“税收法定”的原则,是一种进步。
与此同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一些社会人士均提出,车船税立法的目的还有待进一步厘清。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车船税是财产税,立法一方面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一方面也是引导汽车合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但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网民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吴晓灵委员说,草案立法目的是财产税调节财产关系,还是解决节能减排问题需要加以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说:“从目前网上和身边有车人反映,我感到是这是一部‘加价’的法律。”现在城市中的主打车型是排量1.6至2.0的私家车,按草案规定,这一块基本上都要涨价,会影响绝大部分车主。另外,根据去年汽车销售的情况,排量1.0的车仅占10%,意味着大多数的车主负担要增加。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表示,政府有责任把纳税人的钱花好,同时要尽量减少人民群众交税的税额。“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
有网友表示,排量1.6升的车征收的车船税从400多元涨到1000多元,这样的“涨价”有些太“猛”了。江西省一名检察官在网上发帖表示,税收与民众财富增长本就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税收增加得越多,民众腰包的钱就越少,税收要征,但绝不是越多越好。
全国人大代表易昕建议,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十二五”规划除了追求国强还要民富,给百姓让利,在这种形势下,这个税种的调整应该更加慎重一些。
但也有人表示赞同草案的调整方向。网友“车言非语”认为,虽然2007年的车船税暂行条例中车船税税负比老政策增加了近一倍,但老政策分别是在1951年和1986年制定的,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特别是目前CPI高增长,2007年的调整增加显然没有到位。目前车船税法草案将以法律形式出台,不可能频繁调整,如果此时不调整到位,又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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