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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9: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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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收受施工单位15万元贿赂 编制工程标底时造假
世纪坛工程一负责人被公诉
本报讯 (记者王阳)首钢设计院工程造价咨询部原经理冯树贤等3人,因在中华世纪坛工程标底编制过程中收受施工单位15万元“好处费”,私自提高标底,导致行贿方获利,被法院判处5到11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3人提出上诉,近日,检方再次以涉嫌贪污罪对3人提出公诉。
案发前,冯树贤曾担任首钢设计院工程造价咨询部经理。与他一同被诉的,还有其两名下属经理助理于萍和综合计划员李少义。
2006年年初,检方对该3人提起公诉称,1999年至2001年,冯树贤担任首钢设计院工程经济室主任助理及首钢设计院技术经济室主任工程师期间,利用自己代表单位负责中华世纪坛工程标底编制及工程结算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收受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五公司第七项目部给付的15万元好处费。收受贿赂之后,冯树贤则以提高标底、放宽审核标准的方式使施工单位从中获利。此外,冯树贤还与下属李少义、于萍合谋,虚构“信息费”项目并冒用他人名义领取本单位57万余元公款。
当年8月,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定,冯树贤等3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他们3人能坦白事实并退还赃款,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冯树贤11年有期徒刑,判处李少义、于萍两人各5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冯树贤等3人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冯树贤提出:他们3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没有非法占有单位公款的故意,3人提取的信息费符合单位规定,是合法行为。市一中院审理后则认定:一审认定冯树贤等3人构成贪污罪的事实部分不清、证据不足,故裁定撤销原判,并将此案发回重审。
记者昨天获悉,历时1年多后,检方再次以涉嫌贪污罪对3人提出公诉,并提请法院予以惩处。近日,市一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