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信用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04:41
[原创]信用是什么

作者:刘保强

五、信用是什么

在前面分析纸币时,我们了解到纸币在本质上是一张由国家开出的信用凭证,而且还发现信用在现代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信用指的到底是什么,它可能会给经济运行带来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来做一探讨。

(一)、“信用”简述

“信用”这个词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被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词汇,然而“信用”这个概念指的到底是什么,我们却仍然不能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人们对信用的认识还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信用”这个词已经被赋予了极其丰富的内涵,关注这一概念的人们分别从各自所关心的角度对信用的基本含义进行了不同的界说。在伦理学家那里,“信用”主要是指人们所具有的一种“信守诺言”的道德品质。这一点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讲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和“一诺千金”等成语中得到体现,这些成语就比较形象地反映出了人们对践约的重视和在这方面对许诺者提出的道德要求。而到了社会学家那里,信用则被解释为是在二元主体或多元主体之间,以某种经济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心理承诺与约期实践相结合的意志和能力。在《牛津法律大辞典》中的解释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并不立即而是允诺在将来付给报酬的做法。”在我们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则大都把信用定义为借贷,即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在黄达主编的《货币银行学》中对信用的解释是:“信用这个范畴是指借贷行为。这种经济行为的特点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后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信用”的解释则是表示赞同地引用了英国经济学家图克.托马斯对《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一书中的一段话:“信用,在它的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如果资本是用货币贷放的……那么,就会在还款额上加上百分之几,作为资本的报酬。”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马克思看来,信用应该就是指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特殊的价值运动形式。鉴于人们对“信用”有着各种不同的解释,在我国的《辞海》中对“信用”这一概念列出了三种基本释义:一为“信任使用”;二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为“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以上这些,便是人们对“信用”这一概念做出的一些主要解读。

通过以上对“信用”概念的简单介绍,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在前面人们的各自解读,还是后面在《辞海》中的归纳总结,人们对信用的认识都还只是处于一种根据社会实践进行具体描述的状态,并没能对“信用”做一个根本的把握,从而为其找到一个一致的基本内涵。就拿《辞海》中的基本释义来说,“信任使用”和“取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就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从其具体的含义来看,“信任使用”应是以自身为信任的主体使用自己对他人的信任;而“取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则是以他人为信任的主体,要求自己去取得他人的信任。显然,在这里它们所描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至于“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则既可以与前面的“信任使用”发生联系,解释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的使用;也可以与后面的“取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有所关联,解释为一个人取得另一个人对自己的信任。显然,这一对信用的解释被模糊于前两种解释之间,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解释。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自然也就不难得出我们现在还没有为“信用”找到一个统一的基本内涵的结论。既然我们还没有找到“信用”的基本内涵,那么“信用”的基本内涵究竟该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做一探讨。

(二)、信用是什么

    “信用”这一概念做为一个由“信”字和“用”字结合而成的词语,如果我们想要对其有一个准确把握,显然需要首先对“信”字做出一个准确的认识。下面,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信”字的含义。

1、信是什么

A、“信”字的基本含义

在字典中对“信”字的基本解释是:“会意。从人,从言。人的言论应当是诚实的。本义:真心诚意”。从“信”字从人从言的字形结构,我们不难看出,“信”字在最初所指代的事物应该就是“人言”,或者说,“信”字在最初所具有的基本含义应该就是“人言”。那么,人言是什么呢?我们都知道,人类的语言是人类在长期的交往和实践中逐渐创造出来的一种用于进行思想交流的工具,而一个人的言论则是其思想或意识在其脑外的投射和展现,是他的内心世界的向外传达。从这里不难看出,谈到人言,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层面来对其进行把握,一个是从抽象的层面来将其理解为“人类的语言”;另一个则是从具体的角度来将其解读为“人的言论”。如果我们站在整个人类的角度来看人言,那么它所指代的显然就是人类的语言——人类用来相互沟通和进行思想交流的工具;而当我们站在某个个人或者说具体的人的角度来谈人言时,显然人言也可以被解释为是一个人的具体言论或者说一个人所说的话,将其解读为一个人的思想或意识在其脑外的投射和展现,其思想和内心在他人那里的呈现。这样一来,我们就对人言做了一个进一步的区分,将其进一步划分为了抽象的人类的语言和具体的人的言论。当我们对人言做了这一进一步区分后,我们便不难发现,“信”字在最初所具有的基本含义“人言”应该指的就是“人的具体言论”或者说“具体的人言”。这是因为,如果我们想要强调自己所使用的语言,直接用“语言”二字来表达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去专门强调一下人的身份。只有在描述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言论时,才有必要专门突出一下发言者做为人的身份,强调一下这些言论是由人所发出的人的言论,而不是由鬼说的鬼话。所以,我们说“信”字在最初所指代“人言”应该是“人的言论”。也就是说,“信”字在最初所具有的基本含义应该就是“具体的人言”。

当我们确定了“信”字在最初所指代的就是“具体的人言”或者说“人的言论”后,我们对信的认识也就开始明朗了。显然,在一个人发表自己的言论时,就意味着其发出了自己的信。当其行为能够忠实于自己的言论时,我们就可以称其守信;而当其行为违背了自己的言论时,我们就可以称其背信。而对于那些听到了他人言论或者说收到了信的人来说,如果其能够认可和接受该言论,我们就可以称其为受信;而如果其不能认可并拒绝接受该言论,那么我们就可以称其为拒信。在分析到这里时,我们对“信”字的认识也就变得进一步清晰了。显然,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将人们对“信”做出完全肯定反应的两种行为“守信”和“受信”再进一步简称为信,用“信”字来指称这两种行为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物。也就是说,我们既可以用“信”字来描述人们的守信行为和所具有的守信品质,也可以用其来表示人们做出的受信判断和行为。显然,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在实践中不但用“信”字来描述人们忠实于自己言论的行为和所具有的这种行为忠实于言论的品质,而且还用它来表示人们做出的认可和接受他人言论的判断和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进一步从动作的角度来理解“信”字的话,对于说话者来说,信就是指说真实的话;而对于听话者来说,信则是指接受他人的言论。当然,如果将“信”字用做形容词,那么它就可以用于描述人们的那种行为忠实于言论的特征。当分析到这里时,我们便可以进一步确定“信”字的本义就是“人的言论”,而不应是“真心诚意”。显然,只有“信”字首先被解读为人的具体言论后,才可能被进一步解读为人们忠实于自己言论的行为和品质或人们认可和接受他人言论的判断和行为。如果没有“人的言论”来做为“信”字的本义,其他相应解释将很难说通。

B、对信的进一步区分

在了解了“信”字的基本含义是“人的言论”后,我们会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人的言论都被人们称为信,而是只把那些被人们写在纸上想要向特定的人传达的言论叫做书信和把人们想要让他人转达给特定的人的言论叫做口信。显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是把所有的人的言论都直接用“信”来指称,而是只有那些被人们确定下来要告诉特定的人的对方一时还无法考证其真实性的言论才会被直接称为信。毫无疑问,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书信还是口信,都是已经被人们确定下来要告诉特定的人的对方一时还无法考证其真实性言论。当发现这一情况时,就使得我们还需要对理论中的“信”与其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再做进一步区分。显然,我们完全可以首先将“人的言论”或者说“一切具体的人的言论”都归结为广义的信,然后再将在现实中具体被我们使用的“被人们确定下来要告诉特定的人的对方一时还无法考证其真实性言论”归结为狭义的信。这样的话,虽然我们对“信”字的认识还可以再从更加抽象的哲学层面来做进一步引申,但仅就在人类之间的信或者说仅从社会学层面来看,我们对“信”的认识就变得比较清晰了。

C、狭义的信及其特点

显然,对于狭义的信,在这里我们还可以站在全社会的角度来将其进一步概括为:被自愿地在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确定下来的对方一时还无法考证其真实性的言论。在这里之所以要特别强调信是自愿发出的言论,是因为人的言论代表着他的心声,只有一个人自愿发出的言论才是其内心想法真实的向外传递,才能真实地反映出其内心世界。如果一个人并非是自愿发出言论或者说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发出言论的,那么由于其在发出言论时受到了外界的干扰,很可能会导致其在此时所发出的言论并不是其内心想法的真实向外传递,并不是其内心世界的真实反映。这样的话,就使得人们在此时所发出的言论失去了其反映人的内心世界和传递人的内心想法等做为人的言论的实际意义。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把那种已经失去了其实际意义的人的言论排除在我们所要探讨的信或者说狭义的信的范畴之外。也就是说,我们所要探讨的信必须是由人们自愿发出的言论,并不包括那些人们非自愿发出的言论。这一点,我们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对书信和口信的实际使用中得到佐证。显然,无论是书信还是口信,其存在的意义都在于传达人的真实想法。

   在了解了狭义的信或者说我们所探讨的的信必须具有自愿性后,通过对现实中使用的信的考察,我们还会发现做为信其在内容上还必须具有确定性和在形式上还必须具有对象性。信的确定性就是指做为信其内容必须是已经被人们确定下来的言论。也就是说,信的内容必须是确定的,人们还在考虑或商讨中的没有被确定下来的言论还不能算做是我们所讨论的信。这是因为,只有已经被人们确定下来的言论才是其思想的成熟表达,才能代表其内心的最终想法,我们只能以此来认定发言者内心的真实想法。那些还没有被最终确定下来的言论只能表明其有过类似想法,但这些想法并不一定就是其内心最终的想法,我们并不能以此来判定其最终想法。如果人们在思考的过程中其想法有所变化,我们对其思想的认识只能是以其最终的想法为准。显然,那些还没有被最终确定下来的言论,还不具备反映最终的人的内心世界和传递人的内心的最终想法等做为人的言论的根本意义。所以,我们说只有那些已经被最终确定下来的言论才能算做是我们所探讨的狭义的信,我们所要探讨的信或者说狭义的信必须是已经被确定下来的言论,必须具有确定性。这一点,我们同样可以从现实生活中具体的书信和口信中得到佐证。毫无疑问,无论是书信还是口信,都必须是先将其内容确定下来后才能传递。

信的对象性是指做为信其在形式上还必须是人们想要传递给特定对象的言论。也就是说,只有人们想要向特定对象传递的言论才能被称做信。这是因为,人类的语言本身就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的产物,语言做为人的思想或意识在其脑外物质上的投射,其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可以被他人所接收和在其脑中再现。如果没有交流对象的存在,人类的语言也就不会产生和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这就使得,做为人类语言的具体使用,人的言论本身也必然是一种因交流对象的存在而产生的事物。这样一来,就使得做为一种特殊的人的言论的信或者说我们所要探讨的信也必然是一种对象性存在。显然,信在其存在形式上还是一种因传达对象的存在而产生的对象性事物,如果没有传递对象的存在,就不会有信的产生。所以,只有人们想要传递给特定对象的言论,才能被我们明确地称为信。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现实生活中使用的书信和口信中得到佐证。毋庸置疑,无论是书信还是口信,我们都是想要传递给特定对象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基本上了解了我们所探讨的的信或者说狭义的信的内涵和其所具有的一些基本属性。显然,仅从社会层面讲,信就是指在人与人之间自愿地确定下来的对方一时还无法考证其真实性的言论。在存在特点上,其必须具有确定性、对象性和自愿性。

2、“信用”的内涵

在了解了信是什么后,下面我们接着来探讨“信用”的内涵。由于“用”字的含义比较清楚,所以在我们了解了信是什么后,下面就直接来考察“信用”的含义。在这里的“用”字,我们直接把它当做“使用”的意思来理解。当我们把“用”字做“使用”的意思来理解时,我们所要考察的“信用”二字便有了“信的使用”或者说“在人与人之间自愿地确定下来的对方一时还无法考证其真实性的言论的使用”的意思。毫无疑问,信的使用首先是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人们可以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然而,在社会实践中,信的使用不仅仅限于人们之间的交流思想和情感,而且还被人们用来对他人进行许诺,并且只有当人们所交流和沟通的内容涉及到承诺时,人们才会具体想到和谈起信用。通过对实践中“信用”概念使用情况的观察,我们会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承诺的出现,人们便不会想到“信用”二字。这样一来,我们便不难得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使用的“信用”与“承诺”直接相关的结论。当发现这一情况时,我们便可以很容易地将我们在现实中所使用的“信用”二字进一步归结为“承诺的使用”或者说“诺言的使用”的意思。显然,“承诺”或者说“诺言”完全符合我们所概括出的信的定义,“承诺或诺言的使用”完全可以被解释为是一种“信的使用”。

毫无疑问,只有当我们的言论涉及到对他人的承诺时,才需要人们考虑是否接受我们的诺言。而我们的诺言是否能够被他人接受或者说被我们使用,则取决于我们的诺言或者说信在过去的使用情况和现实的使用能力。通过对现实的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一个人的承诺的使用或者说信的使用情况良好且具有相应的能力,他的诺言便能够很容易地被别人接受和被自己使用,进而人们便会因此而认定其具有信用;如果一个人的承诺的使用或者说信的使用情况很差或不具有相应的能力,他的诺言便很难被别人接受和被自己使用,人们便会认为其不具有信用。显然,一个人是否能够兑现其对他人的承诺或诺言,直接决定着其诺言在他人那里的使用情况,直接决定着他的信用或者说他在别人那里的信的使用。如果一个人能够很顺利的兑现他的诺言,他便在别人那里具有信用或者说能够在别人那里使用自己的信或者说承诺;而如果一个人经常无法兑现他的诺言,他便在别人那里不具有信用或者说不能够在别人那里使用自己的信或者说承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信或者说诺言能否使用,关键要看其是否守信或者说能否兑现他的诺言。如果一个人总是能够兑现他的诺言,那么人们便会纷纷接受他的诺言,从而他的诺言便可以被拿来使用,他在别人那里便有信用。而如果一个人经常不能兑现他的诺言,那么人们便会纷纷拒绝他的诺言,从而他的诺言很难被拿来使用,他在别人那里也就不会有信用。从这一过程我们不难看出,信用不仅被人们用来直接描述抽象的人们对信或者说承诺的使用,而且还被进一步用来描述具体的人们的信或者说承诺的使用状况。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将信用进一步概括为:承诺的使用或承诺的使用状况。

在经过以上分析后,我们对信用的认识也就清晰了。我们完全可以将人们对一般的信的使用归结为广义的信用,然后再将人们对承诺的使用及其使用状况归结为狭义的信用。在此时,当我们再回过头去看在前面所介绍的各种对信用解读,便可以一目了然了。显然,我们在实践中对信用的各种认识,都是围绕着狭义的信用而展开的。无论何种对信用的解读,最终都离不开人们对诺言的使用及其使用状况的认识,都是在诺言使用基础上做的进一步延伸解读。这里我就不再做具体的相关叙述。

3、“信用”的本质

在我们了解了信用在抽象意义上指的就是承诺或诺言的使用后,我们便会产生一个为什么一个人的许诺或者说言论能够在他人那里使用的疑问。那么,为什么一个人的许诺或者说言论能够在他人那里使用呢?显然,一个人的言论之所以能够在他人那里使用是因为他的言论就是他的思想和意识向脑外的投射和他的内心世界在他人那里的呈现,他的言论就直接代表着他自己本人,他对自己言论的使用就意味着他对自己本身的使用,或者说是对自己的人格和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的使用。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言论就是他自己在他人那里的代表,其言论的使用就意味着其对自己的人格和对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的使用。这是因为,一个人的根本和灵魂在于其思想和内心,一个人的思想和内心世界直接决定着这个人本身,而一个人的言行做为其内心的向外投射和展现,直接就代表着这个人本身。如果我们想要认识一个人,就只能是通过倾听其言论和观察其行动。在通常情况下,当一个人的言论与行动相符合时,就表明他有一个一致的内心世界,进而我们就可以判断出其在心理上是一个健康的人,在心理上具有健全的人格。而在排除了受到外力干扰的情况下,一个人的行动如果与其言论相背离,就意味着在他的内心世界里存在着矛盾,进而我们就可以推断出其在心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心理上还不具有一个健全的人格。显然,人们之所以接受一个人的承诺或言论就是因为对这个人的人格和身份有了认同,而之所以认同了他的人格和身份则是因为了解到了其具有言行一致和心口合一的品质。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信用在其本质上就是一个人对其人格或者说言行合一的品质的使用。显然,人们只有在认同了一个人的人格和品质后,才可能接受他的言论或承诺,他的言论和承诺才可能在他人那里使用。而失信的结果则是会引起人们对一个人的人格的怀疑,进而导致其在别人那里人格的破产,使得其言论或承诺无法再被他人接受,无法再在他人那里使用。当分析到这里时,我们便不难得出,信用的本质就是人们对其言行合一的品质和人格的使用。或者我们也可以直接说,信用在本质上就是人格的使用。

当我们了解到信用的内涵在抽象意义上就是承诺的使用后,我们便可以对现代信用经济发展的脉络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系统把握,从而进一步从中梳理出产生金融危机的原因和探寻出产生经济危机的根源。在了解了信用的内涵后,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便是当信用运用于经济后对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影响。

说明:在去年完成了对纸币的认识后,就开始思考信用问题,但由于信用问题本身比较复杂和客观条件所限,所以直到今天才对信用问题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初步认识。现在,我把它发出来和大家交流和讨论,接受大家的检验。我虽然坚信自己思路的正确,但由于信用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本人所知所识的限制,文中难免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提出质疑和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