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人是贼,做贼就无罪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0:11:53
因为人人是贼,做贼就无罪吗? 来源:转载    更新时间:2010-10-7 23:41:12    浏览次数:36 我参加了一次关于卡尔维诺的小说《黑羊》的讨论会,听到许多负面的看法。下面这组文章就着重讨论这些涉及到人类基本道德准则的问题。   
    
在诸多关于《黑羊》的负面看法中有一个观点,即“做贼无罪,因为人人是贼”。这就是说,在无人犯罪的环境中犯罪,就是犯罪;在一个人人(或许多人)犯罪的环境中犯罪,就不算犯罪。犯罪与否取决于你所在的环境,而不取决于你做的事情本身的性质。   
    
如果这是某个人的观点,也许是正常的,但我发现许多人都支持这个观点。   
    
评价一个人,是看这个人的思想行为如何,而不是看这个人的思想行为是否与他人一致。从众与守法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我想起了几年前在长途汽车上的一次经历:昏昏欲睡时,车上播放电视剧《结婚十年》录象:男主人公大学毕业后生活潦倒,无房无钱,单位上受领导排挤,没了工作;甚至随身的唯一财产——自行车也丢了。一天夜里,主人公翻墙回到家里,既兴奋又紧张地报告给老婆:我刚从外面偷了一辆自行车!老婆出门一看,差点哭了:这就是你丢的那辆自行车呀。  
   
看得出来,作品的意图大致是通过人生悲剧中的喜剧场景,来凸显生活中的苦涩与无奈。抛开作者的用意不说,我从中看到了在大多观众和人物自己的心灵深处更富于悲剧色调的种种因素。  
   
看到这个场景,几乎很少人谴责男主人公的行为:大家都被这个捉弄人的现实“玩笑”搞得哭笑不得,无言以对。换句话说,人们已经忘记了这是一次偷窃行为,而认为这是一种喜剧讥讽。所有人都沉浸在对此事件的审美意义的心理享受之中,而忽略了对这个行为本身的伦理性质的探讨。

不管别人是不是偷窃了男主人公,男主人公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偷窃?

肯定是偷窃!他对老婆承认了偷窃;偷窃得手后的仓皇也证明了这一点。

也许有人说:他偷的是自己的车。偷自己的车,不能叫偷。

在他偷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就是自己的车——他是怀着偷别人的心去偷车的。他的手或许没有犯罪,但他的心已经犯罪了。即使没有真的偷成,偷窃的心总是不能免的。

在低层次生命看来,只要手不犯罪,就不算犯罪;更低层次的生命认为,只要不被抓住,就不是犯罪;在最低层次生命的字典里,即使被抓住,它也不承认是犯罪。但是,这一切都不能反映出客观世界的真实情况。在高境界生命的眼里,人的罪不仅仅表现在行为上,更表现在他的内心里(甚至是瞬间的意识里)。

由于自行车被偷了,就想去偷别人的自行车——能说是对的吗?事情的对错不能以谁先谁后,或他因我果来评判。打个通俗的比方,他先用污泥涂抹自己,本身是肮脏的,你也用污泥涂抹自己,难道就是洁净的吗?

这不是人类的理智迷失了吗?这个例子本身不正说明人类的道德状况已经沉沦了吗?

但许多人都有一个通病:认为自己是好人,自己的道德水平比别人高。

是不是好人——要看和谁比:与恶人比,你可能还算个好人;与真正的好人比,你说不定就是个坏人!你都认为偷窃无罪了——你还不是个坏人吗?

审判席前的那些贪污犯,哪个不鸣冤叫屈?它们都觉得自己贪污数量很小,而那些大贪污犯却逍遥法外——你此刻的做法,与它们有什么本质区别?!

是好人,是坏人——不看你自己说的,要看你遵守什么样的道德规则。

“如果别人犯罪,却受不到惩罚。这不是不公平吗?”

这话的真正意思之一是:如果我不和他一样做,我不就吃亏了吗?

我个人的看法是:当你把自己放在与贼的水平线上衡量的时候,你肯定有不平衡的心理;当你不把自己看成是和贼同等层次的生命时,你的心理还会不平衡吗?

偷窃无疑是犯罪,但如果受害人并没有因此也去偷窃、作恶——我说,这本身就是对恶的限制;但如果这个受害人也去偷窃、作恶,他实际上不是在“报复”窃贼,或“补偿”自己,而是象接力手一样,在毒化社会,继续传播恶的毒素。

当整个社会都弥漫着这样一种“既然别人可以犯罪,我犯罪也就不是犯罪”的观念的时候,这就是一种类似传染病式的集体犯罪,是最可怕的。

这时,你冷静的看一看:那个自诩物质文明发达、但却道德沦丧的社会,不是一个贼国,还能是什么呢?

与狼同舞,就是狼;与贼为伍,就是贼!所以,两千五百年前的孔子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意思是说在道德沦丧的社会里,你却可以心安理得的发财升官。这是一种奇耻大辱——因为你大概已经与邪恶同流合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