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无立锥,将何奈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31:44
——富锦事件之痛
万仞生
2007年厦门市民维权之举的示范性是多维的,理性克制但是坚定勇毅的与官方展开各个层面的博弈,利用传媒最大限度扩大公众影响力等等。诸多中文传媒用煽情溢美之言辞,将厦门市民评选为“年度XX”时,其实亦使公众以皆大欢喜之思维惰性,忽略了两年中,太多厦门百姓的无奈与维权的艰辛。也只有置身其中的厦门民众冷暖自知,当政府官员牺牲他们生命利益来换取GDP政绩和滚滚财源时,这是比工业污染更强烈、残酷的切肤之痛。
时至2008年的今天,黑龙江省某个劳改监牢里,尚关押着富锦市普通农民55岁的于成武和30余岁的王桂林以及杨春林,他们正在为代表四万农民与政府做最大程度的理性抗争,而付出失去人身自由的代价,承受图谋颠覆国家安全的莫大罪名。当法律和制度无力向最广大的贫弱阶层倾斜,所谓正义已经失去了他的底线和良心。等待历史的审判,对于那些仅仅想在失去了长达十几年的土地上耕种的普通农民们,似乎这个现实太残酷了一点!
先后发生在黑龙江富锦、陕西渭南、江苏宜兴和天津武清区农民昭告天下收回失去土地,与厦门PX事件一道, 同时在乡村和城市,以另一种漆黑的方式注脚着历经三十年改革开放(尤其是1992年以来不断高速激进增长)的中国。遍及中国城乡任何一个贫困角落的农民,几乎以毫无知情权与表决权的方式,被瓜分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以勤劳和隐忍,换来的不过是生存状况的日益窘迫。中国以资源的无限度耗费和极其廉价的劳动力换来的经济高速增长(从96年至07年中国经济增长率修订数据为:12.8%、14%、13.1%、10.9%、10%、9.3%、7.8%、7.6%、8.4%、8.3%、9.1%、10%、10.1%、10.4%、10.7%、11.3%),其后患正在以各种近乎极端的方式浮出水面。富锦等地的农民私分土地事件,恰显现了诸多问题的复杂、积重难返和荒谬。
这几起事件看似微不足道,而且在国内媒体也罕有关注,但仔细分析其前因后果,用“官逼民反”定义应该不为过。但 “官逼民反”无疑尚停留专制社会的暴民思维,而我们自称民主与宪政很久了,这样说似乎不合时宜。
而这其中,富锦发生的事情最具典型性。地方政府的行政失误造成巨大资源浪费,却将损失转嫁于农民,而农民只能在漫长的上访中日益绝望;随后政府授意下土地承包商恶意制造的暴力事件,直至农民忍无可忍之下的自行分地的举措。尤其是他们对土地分配的过程,权利意识正在不断觉醒,而且在具体操作中,不断积累实践经验。他们开始反思土地所有权之最终归属。始于1978年安徽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挽救了业已崩溃的中国农业。但其时,土地的归属权问题仍旧悬而未决。从现代极权政治祸乱下走出的农民,尚未从臣民价值勇敢的一跃而到维护自身根本权利的阶段。土地所有权仍旧是悬在头顶的一柄随时砍下的利剑。90年代日渐扩大的市场主导的经济框架下,农村仍旧处在官权侵夺造成产权不明的境地中,给了官员大量可乘之机。工业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使权力者借法律之隙大量倒卖土地,对农民的权利的倾轧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具体法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个“集体”模糊了许多概念,在具体操作中很难保障作为个体的农民的权益。
2003年8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通过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权,可以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规定农民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说过,30年后也不会变。
2008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经登记后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其中处分权为最终的玄机。无论城市乡村,土地作为根本的权利,已经是官民矛盾的焦点和底线,土地问题无疑触及要害。中国历来是土地王有,对土地的处置权一直是不稳定的,没有国家权力介入时可以随意处置,一旦国家或借国家之名的官权和暴力介入,原田主则必然陷入无权无地状态。即国家可以随时以各种名义剥夺地权,成为土地的终极处分者。历史学家和法学家都多次确证这是中国历代发生祸乱之根源。
但是我还是良性、积极的层面看待整个事情。机制之改革必要触及根本即土地问题。富锦等地的事情,如果依传统专制思维,或可触碰统治之根;但如从改良思路观之,则是制度性试错过程中必要之一环,提示官方在立法、行政上的漏洞需要纠正之处,即对根本人权的忽视,必得从源头补救,从而逐级落实。但是目前看事态,正在向一个以暴制暴,以国家行政机器之暴压制基本民权申张的危险方向发展。富锦的民意代表寄望于最高层关注。这也是中国行政体制的弊端。层层效忠必豢养劣吏。当基本民权无法保障,生存压力内化蓄积为巨大的社会矛盾,不断膨胀,爆发之后的破坏力,将是无法阻挡的。
而为此承担后果的仍主要是平民。这是最大的悖论。这个后果必须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