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身:问题官员何以闪电转身成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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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耕身:问题官员何以闪电转身成局长2010年10月28日 07:35新闻晨报

□晨报特约评论员 杨耕身

说“史上最牛”已是一种恶俗,但被问责官员带病复出的时间一再表现出“没有最短,只有更短”的强悍。在我视野所能及的范围内,这个最新的最短带病复出时间,是为期一周。正是一个长假的时长。

国土资源部前不久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省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这批土地被国土部成都督察局认为批地程序违法,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也给出了一份颇为严厉的罚单:简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段成武被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此外,包括一名副市长和国土局局长在内的多名官员被给予纪律处分。据悉,简阳市对段成武的免职处分于8月18日正式宣布。短短一周之后,8月24日,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通过了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的任命。段迅速转换角色,成为地级市要害部门一把手。

免职一周即东山再起是不是时间最短的复出?网友们大可检索对比一番。另外,相对于以往那些低调复出的问责官员,段成武复出显然不再是一件需要遮掩的事。舆论一直强调对问责官员的任用必须有明确的程序,而我们看到,对段成武的新任命,可是经资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又让人如何是好?

当段成武摇身一变,不独使问责官员的规定变成虚晃一枪,使国土部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变得无关痛痒,使得中央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变得可有可无,也事实上使得一起巨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成为一件无人负责的事情。简阳的土地违法案件,是将多达6000多亩土地在未经省里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挂牌出售。如果所有的罪与罚都变成这样一种境况,那么我们将向何处去寻找法治的坚定与行政的良知?

或许对官员的问责真不是最终的目的,但是通过段成武迅即复出事件,我们的确感到一种更沉重的困惑——段成武虽然于法有责,但于地方及官场却有功的事实,大概才是其得以毫发无损的真正原因。《法治周末》的记者调查得知,此次违法批地案背后隐藏着这个西南小城在区域经济大潮中“向死而生”的雄心。以至于在资阳市宣布对段成武免职的会议上,对段成武的评价出奇“高调”,出席会议的资阳市委组织部长还 “充分肯定了段成武的工作成绩”。并且段成武还超乎寻常地作了较长篇幅的发言。

相比带病复出,这显然是一个更加深层的问题。它足以让我们观察地方利益与中央政策、地方行政生态与国家法治建构之间的冲突或断裂,足以让我们去揣度地方政府一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政智慧”。这也足以解释,为什么媒体在回访一些地方的强拆事件时,发现那些“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果然个个还在”。不仅个个都在,有些甚至因此得以高升。

一些明显违法乱纪的人,为什么在行政的话语体系中成为有功之臣?地方利益与法治建设两张皮的情况,需要得到正视。而我们之所以一再强调地方利益必须在法治框架中行事,那无疑是因为,一些地方在以利益为主导之时,总是一再地忽视民众的权益。群起的强拆如此,对6000多亩土地违法拍买亦如此。难道,地方利益从根本上是与民众利益是相悖逆的吗?

原题:比问责官员带病复出更重大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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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省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也给出了一份罚单:简阳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一周之后,8月24日,资阳市人大任命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10月27日《法治周末》)

被问责官员短期内神秘复出,似乎早已是一种普遍存在。众所周知,在潜规则里,“免职”其实并不是一种处罚,充其量就是换张办公桌;相比之下,简阳市长段成武因为违法批地而被“党内警告”同时“调离岗位”,似乎应该算是处罚得比较严厉了。可是,仅仅一周时间,段成武迅速转换角色,从县级市一把手成为地级市要害部门一把手,仕途丝毫未受违法批地事件的影响。那么,这究竟是对土地违法的严厉问责,还是对违法批地的变相鼓励?

就在几天前,因为国土资源部今年9月评估验收并且问责的部署,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实施,当有媒体猜测报道说“首次针对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问责可能夭折”时,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依然坚决表示:国土资源部不会爽约,年内将严格问责。可是,如果作为被国土部点名通报的土地违法案件,地方官员所受处罚亦不过是“免职一周”,那么,这样的“严格问责”又如何能够名副其实呢?

不难看出,“免职一周”既是地方政府对于国土部问责要求的一种妥协,同时也是一种虚与委蛇,甚至是一种挑战;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国土部认不认同这样的虚与委蛇?允不允许这样的挑衅?假若国土部的要求仅限于“有过问责动作”,那么所谓“严厉问责”根本无从谈起。这样一场地方政府与部委之间的博弈,其结果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部门的态度:相关部门前进一步,问责就真实一点;相关部门退缩半步,问责就虚伪十分。

这个意义上说,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免职一周”的问责方式,事实上给国土部出了一道测验题:检验的不是别的,而正是土地违法问责承诺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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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而在此之前,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就给出了一份罚单:简阳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但一周之后的8月24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

川剧以变脸而闻名,但某种意义上,段成武“复出”的速度,也许比变脸还要迅捷。按照规定,接受处分被调离岗位的领导干部,得坐一年的“冷板凳”才能复出,但是,理论上需要一年,并不代表着实际就需要一年,这不,在资阳市,只坐了一周“冷板凳”的段成武就坐到了另一个“热板凳”上。

对此,有人很愤怒,愤怒规定在这里成为一纸空文;亦有人很郁闷,郁闷是因为又看了一出不愿意眼见的“闪电复出”大戏。甚至有人“总结”道,在当下,如此这般的“闪电复出”不是新闻,待够一年的复出才是新闻。其实,不管怎么说,不管说什么,无外乎一个不满意。不满意国法被儿戏,不满意“组织”如此“善待”官员,不满意被人忽悠……

从段成武的闪电复出来看,公众被忽悠当是肯定的。但是,还得问问我们为什么会被忽悠?相关规定为什么会在这里成为一纸空文?也许有人要说了,无外乎就是制度落实不力,“官官相护”嘛。然而,这就又衍生出一个问题:那里的官官为啥要相护呢?

官与官之间,仅仅由于共同的公权身份而无条件“相护”,凡是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官员也不会例外,因而,所谓的“官官相护”基本只有一种可能,“护”某一个官,只是因为出面护的另一个或另一群官,和被护官员是系在一根绳上的蚂蚱,有着共同的利益。

搞清楚了这些,就会明白段成武 “闪电”复出的奥秘了。因为段本人主导的违法批地6204.47亩,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为了整个简阳整个资阳的地方利益。没有地,人家企业凭啥要来这里投资?而没有投资,又哪来的经济增长?这种情况下,当段成武因为违法批地被相关部门盯上后,当地自然要想法设法对这些给当地做出“杰出贡献”的官员加以保护了,而“闪电复出”就是一种最好的褒奖,如果不管不顾的话,以后还有谁会为了地方利益而去踩政策红线、法律禁区呢?这个道理,其实不只适用于资阳一地,在其他地方也同样适用。拆迁拆出人命的官员大多都没受到严惩就是这个道理。

由是观之,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公众单把眼睛盯着某一个官员,其实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你盯死了张三,还有李四,盯死了李四,还有王五,而等你盯到王五的时候,张三可能又“活”了过来。因而,比单盯某一个人某一个地区更有意义的是,如何将阳光政府、责任政府、依法行政的理念贯彻到各级政府当中。当阳光照射公权的每一角落、当监督布满公权的四面八方、当法律之剑高悬于公权之上,哪个官员敢越雷池一步?又有哪位上司哪级组织敢公然袒护乃至褒奖问题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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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也给出了一份罚单:简阳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但是,仅仅一周之后,资阳市人大即任命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10月27日《法制周末》)

大多数被处分后又迅速复出的官员,即使呆不够规定的时间,也至少得在家呆上半年,毕竟,法规可以不顾,“风头”还是要躲一躲的。否则,在大家还没把你以前的事情忘记之前就跑出来任职,被眼尖的人认出来,跟往枪口上撞的笨鸟没什么两样。但总是有人愿意试一试公众的忍受力和法律法规严肃性的底线。比如这位县级市的段市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之后不到一周,便大大咧咧地出任地级市的财政局局长去了。

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从县级市的市长到地级市要害部门的一把手,即使不算是提拔,也至少让他在违法批地被查后受到的“处罚”化为泡影;即使迅速换个部门任职的行为不违反上述规定,这样的角色转换也让该规定的严肃性荡然无存了。

很多小朋友都喜欢玩打地鼠的游戏,在该游戏中,地鼠不断地从不同的地洞里钻出来,小朋友必须保持高度紧张,争取在地鼠冒出来的第一时间用锤子将其打倒。但问题是,打倒了这个,还会钻出来那个,而且最关键的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地鼠会从哪个地洞里钻出来,你也不知道刚刚被你打倒的地鼠会在哪一个时间钻出来向你示威。

这些因为违法乱纪被迅速免职,又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复出的官员,就像不断钻出地洞的地鼠一样,公众被他们免职、复出、又免职、又复出的游戏搞得眼花缭乱。——如果像资阳市这样,持锤者自己本就不想真打,地鼠们又会嚣张成什么样呢?

段市长之所以迅速复出成为段局长,与资阳市委组织部长对其“工作成绩”的肯定有关。这所谓的成绩就是在段的任期之内,简阳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加,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也就是说,虽然出了违法批地这么一档子事,但是,正所谓“瑕不掩瑜”,相比于段市长的工作成绩来讲,这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如此优秀的人才,怎么可以白白浪费一年半载呢?于是在这样的思路之下,段市长在沉寂了一周之后,即华丽丽地摇身一变成了段局长。

段市长的华丽转身给了其他官员这样一个暗示:只要你干得好,即使犯点错误,也不会受到太严厉的处罚。不处罚或处罚不严厉,就是在助长违法行为。如此一来,无论是成为段局长的段市长,还是其他官员,其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心理都难免会减弱。

不正常的人事调动背后会不会暗藏着其他腐败“猫腻”,公众便不得而知了。但是,对于这种超越公众承受底线的行为,更需要有关部门给个明确的说法,不仅是给公众一个交代,更是在修补受损的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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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批地的后果,只是迅速异地为官,而且所任职务的显要度反而更佳。违法行政的成本,不过如此而已。这是问责,还是褒奖?

资阳市其实就是按褒奖的方式“处理”段成武的,这有说服力很强的事实为证:据报道,在简阳市政府举行的宣布免去段成武职务领导干部见面会上,被党内警告的段成武,收获了高调评价──资阳市委组织部长王荣木称段成武任市长期间,简阳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而这些成绩的取得,“段成武同志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话适合在问责之际说吗?

名义上是问责,实际上却是褒奖。被问责者,几乎毫发无损,甚至还颇有些荣光。对此现象,或许只有“褒奖式问责”方可概括一二。

需要质疑的是,资阳市这般“褒奖式问责”,是认为段成武的违法批地值得肯定呢,还是觉得段成武作此承担很委屈以至于需要进行安慰?这到底是支持严肃查处违法批地行为呢,还是阳奉阴违?

毫无疑问,“褒奖式问责”是对违法行政的谬罚,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鼓励,其不良示范作用和导向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有一种问责叫“褒奖式问责”,它是对舆论对民意的应付,它也见证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难堪。但值得反思的是,是什么让严肃的法律和制度缺乏执行力,上面的好经往往被下面的歪嘴和尚念歪?是什么让权力有那么大的自由度?又是什么让民意如此好应付?

或许,这些问题有答案了,“褒奖式问责”也才会少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