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称四万亿没进楼市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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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08日 08:51南方都市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32条

任志强称发改委“推卸责任”

这两天“地产大嘴”、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一直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开会。一直到昨天之前,人们没听见他对两会热点有什么声音。但昨天上午任志强回京后,就迫不及待地用微博“放炮”。

这次炮火引线是前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谈及“四万亿元投资计划没有一分钱流入股市楼市”的说法。昨日上午9时许,任志强连发多条微博表示,这种说法无非是想推卸对楼市、股市价格变化的责任,“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他质问:“四万亿投资中不征地、不拆迁、不扩大房屋需求吗?不直接进入不等于不影响房价。”

关于保障性住房

开发商不能建,建了就违法

任志强表示,两会上很多人对“开发商不建和少建保障性住房”进行谴责,但这些人根本不懂房地产法规。他称:“在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开发商只能依法在国家出让的土地上建商品房。”因此,保障性住房开发商不能去建,建了就违法。

对政府“开炮”:收益占大头,脏水倒给投资者

随即任志强对政府“开炮”:“所有部门都不对房价上涨负责。那这些部门又为什么联合发文抑制房价呢?”“政府的收益占房价的大头。为什么脏水都倒在投资、生产者的一方身上?”

他补充道,所有上市房地产企业都公告了上交税收远大于企业利润(万科税收是利润的1.43倍)。

关于物业税

物业税不是法宝开发商不是傻瓜

针对越来越多关于催促物业税出台的声音,任志强表示,聪明的委员、代表会从土地制度上找问题,但多数委员都拿物业税当“法宝”。他表示,这些人不知道美国实行物业税的时候房价指数为100,现在已经涨到了238。

最终,大嘴强调:物业税与开发商无关,只与消费者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而不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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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仔:四万亿影响不大 政府没有说大话

针对任志强关于“开发商建保障性房屋属于违法”的言论,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宏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仔表示不解:“按照这种说法,民营企业捐钱也属于违法啦!开发商要建保障性住房,肯定是国家把土地出让给你之后才建的啊,我认为在法律上面没有矛盾的。开发商建保障性住房,也可以从中获取利润,只是薄利多销而已,政府也是允许和鼓励的。”

而对于任志强认为发改委的说法是推卸责任方面,黄文仔说:“你如果质疑政府的说法,那你拿出证据来啊。说政府是推卸责任,其实我想问,如果没有这四万亿的投资,难道楼价就不波动、就很稳定了吗?我觉得这四万亿对楼市的影响是不大的,政府也没有说大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