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的三个焦点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02:52
【 发布时间:2010-9-30 15:31:17】
焦点之一:关于怎样看待政治体制改革进展和成果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有着明显的发展和进步,这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是,还应该看到,政治体制改革仍然缺乏实质性的进展。
我们不难看到政治体制改革在真实地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方面,在切实地改进权力的授予和权力的受制约方面,在增强政治的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方面,这几年的实际努力和实质性进展确实不大。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认识不够,认为经济在飞速发展,何必还要搞什么政治体制改革;第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不大,担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会引发各种矛盾;第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法无着,没有很好地去探求寻找科学的稳妥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之路。由此导致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不足、信心不足、能力不足。这是十分危险的。焦点之二:关于怎样看待政治体制改革突破口的问题。政治体制改革需要解决一些关键问题,通过解决其中的关键问题,才能达到政治体制改革整体发展、全面推进的功效。对于政治体制改革中碰到的最关键的问题,人们借用军事上打仗所使用的“突破口”术语,强调它的重要性和实用性,突破口的比喻,实际上讲的是政治体制改革要有一个明确的、机敏的、实在的、有效的策略选择问题。这表明,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有一个突破口,也必须选择一个突破口。
笔者以为,选择突破口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层级问题,必须选择把基层作为突破口,这才符合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策略,有利于有序发展。为此,前不久笔者特意区分了中央政治体制改革和地方政治体制改革两个概念,提出要把县级政治体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我认为,选择县政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比较合理。焦点之三: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如何解决权力制衡的问题。对中国而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否也需要权力制衡?难道中国民主政治的分权制衡,除了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就没有别的形式?如果有的话,其可能的形式又是什么?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第一次明确地提出要把权力合理地划分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主张,并强调“三权”组成了“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可以说是一种有效的权力制衡。把“三权”集于一身,正是现存权力结构的根本弊端。把“三权”分离,可以有两种分法,一是某个机构、部门一般只能授予一种权力,承担一种职能;二是某些机构、部门可授予三权中的某两种权力、承担两种职能,如负有决策权和监督权,或决策权和执行权。其次,在“三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中,监督权具有特殊的、独立的意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凡有监督权力的机构,监督权都是用来对别的权力机构进行权力监督的,而不是监督自身的,也就是说任何权力机构都要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再次,在“三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之上,还要有一个对所有权力机构进行仲裁钳制的权力机构。之所以需要这样一个机构,是因为任何一个权力机构行使权力是否得当、公正,都会引起其他权力机构的争议和控告,这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权力机构进行裁决判定。就其监督权而言,它是最高的监督机构。总之,在中国共产党形成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形式中,最重要的是,体现了一是要实行分权、二是要强化监督的精神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