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绝对不是传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13:56

房价下跌绝对不是传说  

(谁在恶意透支?)  

   

陈竹友

 

     2009年12月15日 ,新华网北京播发了一条题为《信用卡恶意透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消息,该消息称“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中国出台的法律历来都是事后诸葛亮式的“亡羊补牢”,然而此次两高高调推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司法解释,却让人不得不对该条款背后的原因产生更多的联想。

   

一、      两高法度,谁最有可能成为“恶意透支”的打击对象  

任何法律法规的颁布出台,必然有其保护的对象和打击的目标。在高度契约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在法制健全且逐渐脱离人治状态的文明国度里,“违约”是最为沦丧的道德败坏,“失信”是最高的违规成本!“恶意透支”打击的对象无疑应该是“恶意”的奸人,保护的无疑应该“合法”是的公民。这是所有社会人都会支持和认同的基本道理和基本法理。

但是,“两高”联合发布的“恶意透支”司法解释和法律文本,真的完全是基于市场经济和商业文明的角度,为了“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的保全之举吗?  

我们从该项法律颁发的时机上分析,也许可以得出某种微妙的结论。  

在中国房价一路飚升的今天;85%的城镇居民买不起商品房(社科院中国房地白皮书语)的今天;在“每天一睁开眼,就会面临400元债务”(《蜗居》台词)的今天,谁最有可能成为“恶意透支”打击的对象?哪些群体最有可能成为被“恶意透支”保护的对象?  

杨白劳应该是万幸的,如果他活到今天,按照他“恶意透支”的金额再加上黄世仁的利息,至少应该按“数额巨大”来量刑吧,不判个无期甚少也要20年。

   

二、      中国房价,谁在引诱你“恶意透支”  

          一平米的房价,等于中国百姓平均一年“可支配收入”的全部,这就是中国眼下的房价现实。你可以认为所有购买商品房的人都应该象《蜗居》里的海萍一样,一周吃六天方便面,为一元钱和老公翻脸;你也可以认为中国人“可以不买房”而用“以租代买”的方式“理性消费”;你甚至可以认为买不起房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所有的假设怎么样都不过份,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作为公民,我们不仅有居住的权利,更应该有住得起房的权利!  

          而政府的责任不仅仅在于保证房地产商人的合法利益,更应该在于有能力保障绝大多数公民的基本生活条件—这一“基本生活条件”,是否也应该包括“非恶意”的公民基本住房保障?诚然,一路狂升的房价已经让政府“未雨绸缪”地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这些“相应的”政策却是建立在“刺激增长”的前提下出台的“应急措施”。  

          占中国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50%,甚至更多比例的出让土地的现金收入,加上保证地方大员辉煌政绩的GDP钢性指标,是导致中国房价居高不下的、丰富而雄厚的营养基础;哄抢地王、竞价拉抬的土地价格是导致城市房价持续强劲的兴奋剂和迷魂药;银行利率、贷款利息是加重购房者负担和保障高房价的坚强后盾;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规则和灰色成本支出,是奠定高房价的硬性成本和指标;政府、媒体、开发商共同运作的房地产巨大的“增值空间”和超值“投资回报”是引诱民众大量“恶意透支”行为的市场需求……  

          至此,我们仿佛看清了这条链接着政府、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为一体的巨大利益链的脉络: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鼓励和极力营造高房价的商业环境以开发商为前台的利益群体规划设计的产品楼盘以银行为收入吸纳口的利益获得渠道以既得利益者为保护对象的法律条款以“恶意透支”为打击对象的无还贷能力购房者!  

          上海的“钩鱼执法”受到广泛关注,但与以房子为诱饵的“恶意透支”相比,确显得小巫见巨巫!  

   

三、      中国经济,从“恶意透支”到社会危机  

        马克思说过“通货膨胀是对内的掠夺,战争是对外的掠夺”。虽然中国目前只是“通胀预期”,但老百姓实实在在的生活必需品却明显地在上涨。从1952年中国的货币存量101.3亿元开始,到2004年新增34000亿元,货币存量已高达253207亿元。历年来中国货币存量平均增长速度33.3%,而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平均大约在10%左右。这一数据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货币贬值率高达20%--但是中国“并没有出现”通货膨胀!我们的社会只存在通货膨胀的“预期”!  

           所以,在“通胀预期”下的中国,房价上涨是可以理解的,水、电、油上涨也是可以理解的。甚少食用油涨价不是我们的责任,因为是“国际四大粮商”的不良行为和“恶意”的人为操作的结果。  

        可是我们又忘了:社会的基础是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而不是极少数的富裕资本家。  

     当“喜闻”两高出台“恶意透支”的国家法度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以下几个问题:  

1、  通涨预期和高房价之下的普通百姓,如果不“恶意透支”的话,他们如何生活?  

2、  大多数既没有“铁饭碗”做为生活来源保障,又不是社会精英和成功人士的普通公民,如果他的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如失业、生病等现实问题出现时,面对6位数字以上的还贷压力,他不“恶意透支”还能怎么做?原引网易内蒙古通辽网友yinjingwudi的原贴,他如是说“我的朋友现在就欠银行的信用卡钱,不多3万元,可以考虑还本,但利息加滞纳金7万多,谁能还得起。催债公司找了好多回,也谈了可以分期还,催债公司说不行。那好了,我朋友就不还了,爱砸匝地。反正自己一个人,家里也没条件帮还。要不就坐牢。逼急了就去抢,去杀,这就是以后社会的必然现象。”  

3、  中国透支了土地,土地透支了房地产,房地产透支了城市居民,城市居民透支了银行,银行透支了政府,政府透支了未来中国!面对一系列的“恶意透支”链,请问为什么要这条链上最弱势的群体来承担和偿还刑事责任?在这个社会里,到底是谁在导演这一场空前的“恶意透支”大戏?  

   

    从人类有文字记载以来第一次金融危机的“郁金香花案”,到刚刚“结束”的美国“二房”;从上个月才开始的迪拜泡沫,再到现今中国一路狂升的房市楼价。我们似乎永远都不长记性!所有的经济危机均来自于控制者的贪欲和资本的“恶意的透支”,荷兰的郁金香是在疯狂的“透支”中破灭的!美国的两房是在疯狂的“透支” 下破灭的!迪拜的泡沫是在疯狂的“透支”中破灭的!中国的房价正在意气风发地、一如既往地、有恃无恐地、一往无前地疯狂地透支!!  

只是“刚性”的中国购房者还蒙在鼓里,他们一方面惶惶不可终日地担心自已的收入赶不上通胀预期和货币贬值的步伐,而恐慌性地购买;另一方面象是股市金者淘一样,在买涨不买跌的跟风趋势下盲目地购买。两种购买方式催生了今天房市楼价的疯狂,也透支了自已上下三代人的支付能力。  

这些人都必将成为未来“恶意透支”法律条款所打击的主要对象!  

   

如果买不起房,请别“透支”!  

如果不想“恶意”,请别“透支”!!  

如果不想犯罪,请别“恶意透支”!!!  

   

相信我,房价下跌绝对不是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