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贪官与小蛀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39:31
大贪官与小蛀虫,谁更可恶?
说句老实话,作为一个平头百姓,仅就个人立场来讲,相比之下,我是更痛恨小蛀虫的。
因为,大贪官的贪污手段、污物来源、贪污所得与其所作贡献的对比都是小蛀虫无法比拟的。
但你千万不要以为我是个是非不分之徒。
作为一个最低层的行政工作人员,对于官场的些许游戏规则虽仅仅略知一二,但也可窥一斑而见全豹。
“张宗海硬是凶,铁路都能搬个弯弓弓。”
这个“宣传部长年”倒下的大贪官主政重庆黔江的时候,我刚刚参加工作。无认是他主政期间的赫赫政绩,还他在地委书记任上履行“走遍所有区工委”诺言来到我所供职的小镇时给我留下的印象都极其深刻。以致他倒台后,不少黔江民众至今仍对其深为怀念。说白了,还不是黔江人民对其政绩的认同。
我们中国的老百姓其实真的是太善良了,在中国当官是最容易的。只要你为老百姓办点好事,他就会一辈子记得你。你为老百姓办了1000万的好事,你从中拿个100把万,他也是可以接受的。不像国外,今天发现你用公车接老妈住院,明天发现你用公款招待朋友,你不引咎辞职是下不了台的。
大贪官是看不上小钱的,其所贪之污,多数涉及重点工程、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既然是重点工程、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其对经济社会和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贡献多多。而“出血”的往往是参与其中的商人和企业,因此其贪污手段很隐蔽,普通百姓从无知晓。即便是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比如数以亿计的国有资产流失,工程质量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之类,然而,由于承担这一损失的是其治下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的纳税人,这么多人来分担损失,损失也就小得几可忽略不计了。
而且退一万步说,即便大贪官不拿这笔钱,操作者不见得就会把省下来这部分用到正途上去,该流失的资产照样流失,该发生的质量问题照样发生。
小蛀虫就不一样了。
能力有限,职位太低,他是做不了什么贡献的。贪污一分,就是一分,除了贪污,没有为他人和社会创造多少价值。而且其所贪墨的对象也极为有限,除了拨给单位的公务费用、财政资金,再无其他“生财之道”。
要在如此有限且相对透明的资金上做文章,也实在难为小蛀虫们了。纵他有千般手段,万般伎俩,要想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是不可能的。因此,小蛀虫们的贪污手段往往卑劣之极。据报道,某县一女副县长连自己每月来例假买的那东东都要拿回单位报销。如此锅粑痢痢都不放过,其手段也必然只能采取下三烂的做法,东窗事发也是早晚之事。
一个大贪官贪污再多,承担损失的可能是其治下的无数企业和人民。就算他贪污的全是财政资金,对我的生活也不会带来太大的直接影响。最多增添一点生活的谈资。
而且,大贪官毕竟数量有限,一个山头只可容纳一路神仙。更何况要修炼成仙,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得攒足了资历和道行。
小蛀虫就不一样了。它无处不在,数量惊人,一只害虫就可坏一片秧,一颗老鼠屎就能臭一锅烫。如果说大贪官是野猪的话,小蛀虫则有如蝗虫。其破坏力较之大贪官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我等小老百姓生活的影响更是深入骨髓,立竿见影,令大贪官望尘莫及。
小蛀虫的可恶也正在这里:这秧和烫都涉及到我等小老百姓切身利益。他多贪污20万,我等一年的福利就有可能减少5000元。对我等的损失岂是一个大贪官贪污的2000万元可以比拟的。
更可恶的是这样的小蛀虫太多,如影随形,出没于我等日常工作和生活。其贪欲之念,蛇蝎之心,委琐之态,下作之举,皆拙劣之极,岂可与大贪官的隐蔽、曲折相比。小老百姓不但要承担其贪墨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后果,还得耐着性子观看他粗俗的表演,恶了心受了苦也是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
真的是可恶!
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