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街道做好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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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街道做好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我要评论】 【日期:2010-07-29 作者:张明 来源:市区、部门信息 | 阅读次数: 102 】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本网讯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认真做好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从2007年起,城东社区矫正机构就开始接受法院的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全街道共办理了84起审诉前社会调查,其中缓刑73起,涉及职务犯罪15起。

  在审前社会调查中,城东社区矫正机构坚持掌握好三个环节:

      一是犯罪成因的调查。凡是同案件形成和案犯有关的各种事实因素,都纳入调查范围,以此查明被调查对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原因及主观恶性,看是否适用非监禁刑。

  二是以在社区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展开调查。为全面了解被调查人服刑前的表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程到社区召开居民代表、社区干部、派出所社区民警参加的座谈会,做到直接接触、听取反映、实地考察,以保证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是到原单位调查。通过了解犯罪嫌疑人在单位的现实表现,价值取向,做到胸中有数。对其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进行调查评估,形成适用非监禁刑调查报告,并作为入矫后制定矫正方案重要的依据。

  矫正对象王某2010年3月份因生活矛盾积累与邻居李某发生冲突,致使李某构成轻伤,受害人李某强烈要求对其判处实刑,海陵区人民法院委托城东司法所进行审前调查,在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其一贯表现较好,当时属于激情犯罪,事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帮教条件,适合社区矫正,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目前王某已在社区进行矫正,矫正期间由于表现良好,多次受到表扬。

  城东街道审诉前社会调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几年来始终保持零犯罪。(城东司法所张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