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与马云的“文化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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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与马云的“文化对抗”——关于慈善行为的“文化经济学”作者:方绍伟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0-10-21

  “裸捐王”陈光标是第二个“迫使”我反思“基本理论信条”的非学术人物,“股神”巴菲特是第一个“迫使”我这么做的人。巴菲特对我的触动与慈善无关,涉及的是他的“事前价值论”,我在“被迫”通读他50年来给股东的每一份年度报告后发现,巴菲特不仅是一位大投资家,还是一位大思想家。

  这里说的不是一般的理论观点,是触及“基本理论信念”的理论观点,否则我不会去浪费时间写这篇文章。陈光标触动我的是他的“利他价值论”(巴菲特的“事前价值论”另说),这个触动与两件事情有关,一是他最近在“北京卫视”的亮相,二是我近期看到的关于利他行为与寿命关系的研究。陈光标的言谈举止让我看到了他的“真诚信仰”,这个对现在的中国人来说非常重要;前不久,经济学家汪丁丁还提起有多少中国人入党是出于“主义的信仰”还是“权力的信仰”问题。

  陈光标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好人”,可马云也不是什么“坏蛋”。陈光标到底比马云高在哪?触动的又是我的那根“理论神经”?还是让我从陈光标与马云的“文化对抗”说起。

  1,“利他价值论”对抗“就业慈善论”

  最近“巴比”的中国“慈善晚宴”之行给中国的媒体弄得很灰,但陈光标在“巴比”来前发出的离世后捐出全部财产的公开信,却一直是在此期间的最大亮点。陈光标及其“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给汶川灾区的捐赠过亿,他迄今为止的社会捐赠总额也已经超过的中国的人口数。他的“裸捐”激起了过百个国内企业家的“半裸捐”响应,其中,同是江苏人的华旗资讯集团(“爱国者”品牌)总裁冯军,也随后宣布而成为“裸捐”第二人。冯军表示:“我一直有一个观点:孩子如果争气,你不需要给他留什么遗产;如果孩子不争气,给他留那么多钱不是在害他吗?”

  冯军的这个看法与巴菲特的很相似,巴菲特还有一个观点与陈光标的同出一辙。有些慈善家认同这样的经济学理论,认为一个人钱多了,钱的“边际效用”就很低,用于慈善捐赠,就一方面提高了财富对自己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还提高了财富在穷人那的“边际效用”。巴菲特不这么看,他的道理是,一个辛劳一生的清洁工与一个日进斗金的拳王,区别仅在于拳王的才能碰巧在社会里有更高的“定价”。所以,他认为自己的投资才能所创造的财富,逻辑上自然应该还之于社会。

  陈光标除了有类似的想法之外,他的“利他价值论”还特别强调“社会示范”和“自我实现”。陈光标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慈善行为弄得那么妇孺皆知和“高调”呢?他为什么要“赤裸裸”地以红包现金的方式直接送给有困难的人群呢(除直接给钱能少掉腐败环节外)?他又为什么一再声称要进行“捐赠创新”呢?因为,他就是要以自己的行动“激起民变”,鼓动更多的人改变观念,从而跟他一样投入到中国的慈善事业中来。这个理念显然要比已经陷入困境的李连杰“壹基金”高明得多,陈光标如此“收买人心”也与俗人们对他的“小人之心”相去甚远。

  但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对此不以为然,他婉拒了“巴比”的邀请,并表示不欣赏动辄就捐资产的慈善行为。在他看来,捐出全部资产并不是真慈善,只有持续地为社会创造财富才是真正的慈善。反应最为激烈的却是阿里巴巴总裁马云。在刚刚结束的第七届网商大会的演讲中,马云把话题从“慈善捐赠”转向了“不相信别人能比他更好地管理这笔资产”。

  马云“变救济为经营”的“跑题”自有来头,他的理念是,自己利用手上的资源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阿里巴巴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拥有近2万名员工和200亿元的现金储备),让更多企业崛起,会比捐出去更加有效。如果说宗庆后的观点是“盈利慈善论”(只有持续地为社会创造财富才是真正的慈善),那么,马云的观点可以称为“就业慈善论”。

  2,从“就业慈善论”到“慈善自利论”

  马云比宗庆后更加头头是道,而且也言之成理,显然能够获得更多艰苦创业的中国企业家的共鸣。但不幸的是,“就业慈善论”同“盈利慈善论”一样,是并不高明的推托之词。很简单,马云混淆了两个关键概念,一个是“正当”,一个是“高尚”。

  人类的道德境界有三个层次:“卑鄙”、“正当”和“高尚”。“就业慈善论”和“盈利慈善论”是属于“正当”层次的理念,是既不“卑鄙”也不“高尚”的合情合理的利己利人。非常值得玩味的是,为什么马云每一次在鼓吹他的“就业慈善论”时,都多少让人感觉他处于“心虚”的“守势”呢?很简单,因为一个人身处“正当”的道德境界时,只要你企图把“正当”连根带苗地拔高到“高尚”,你就一方面在事实上无端地夸大自己,另一方面又在逻辑上否认“高尚”道德境界的存在。

  在意识形态的“假高尚”长期泛滥的中国,马云式的“正当”非常值得提倡和肯定。所以,马云的粉丝们这里要注意,我批评的不是马云的“正当”,我批评的是马云企图混淆“正当”和“高尚”。马云的失策之处是,一方面,“正当”是无须辩护的,光明磊落挣合情合法的钱,这是无可厚非的“本分”,不“高尚”也不是“无耻”;另一方面,不行“高尚”是无须找借口的,这是能力和境界的事,见“德”思齐固然很好,见“德”无法思齐也不丢人,因为强迫的“高尚”本身就是“奴隶主的逻辑”;这最后第三个方面就是,不行“高尚”无须由此否认“高尚”的存在,你把“创造就业”硬说成“慈善”,那人家的“慈善”又算什么?难道也是一种“自利”?

  马云对陈光标的“高调慈善”进行“高调反驳”,一方面是出于毫无必要的不愿“低人一等”的正常心理,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他的“慈善自利论”。正是马云的“慈善即自利”触动了我的那根“理论神经”。用马云的原话说:“没有私就是最大的私”,“不给孩子留一点儿,一个不考虑自己的人,你不要相信他会考虑社会”。

  陈光标的亲妹妹洗碗至今已经11年,他的弟弟至今还在做保安,所以,马云的话不是空穴来风。陈光标也不回避,公开表示很不认同马云的观点,还再次表示,他不会给弟妹分财产:“如果我把一部分财富送给他们,弟弟妹妹们也许能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生活。现在不少亿万富翁就是这么做的,把企业变成家族企业。然而这么做就对吗?结果就好吗?”

  陈光标此前也曾经给过弟妹“几十万”,但因为两人没有处理妥当,这些钱很快就花光了。陈光标表示:“没有辛勤劳动创造、轻而易举获得的财富往往很难珍惜,也很难守得住”。他曾经把弟妹三次安排进自己的公司,但后来由于受文化水平限制,先后又离开了。陈光标认为60﹪以上的“富二代”是败家子,财富并没有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他们中有的人甚至吃喝嫖赌,危害社会,这些财富事实上是害了他们。“所以,我希望自己的弟弟妹妹自食其力,靠自己的本领吃饭,同时也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现在他们做到了,我为他们骄傲”。但与此同时,他也决定帮他们培养教育好孩子。

  3,马云的“慈善自利论”真有问题吗?

  陈光标的高明之处是永远用行动说话,但马云的狠话毕竟“没被正面回答”地摆在那:“没有私就是最大的私”,“一个不考虑自己的人,你不要相信他会考虑社会”。马云敢说这样的狠话说明他思考过,而且这两句话的确涉及了“道德伦理学”和“利他主义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要“正面回答”要求有过专门的研究。

  这就是我所说的马云的“慈善即自利”触动了我的那根“理论神经”。这是快20年前的事了,1990年代初,我写过两篇文章,一篇讲“利他主义”,另一篇评论罗尔斯的《正义论》,当时邓正来先生主编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选用了第一篇,以“人际关系均衡论:关于道德与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季刊》, 1993秋季号)为题发表。

  该文提出了一个所谓的“人性三需论”,认为人的“性质”是萨特和弗里德曼所说的“自由选择”,但人的“本质”却体现在“物质、精神和感情”等三种需要中(孔子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和告子的“食色性也”涉及物质和感情两类需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是这一“横向结构”的“纵向分析”。该文最重要的结论是:人的“自利”是在“物质、精神和感情”三种需要中寻求“替代满足”的行为,“利他行为”只不过是一种“精神自利”,“精神自利”可以表现为个人通过“利他”而寻求“社会声誉、社会认同、自我欣赏”(“感觉良好论”)等等,社会制度应通过调整“人的利益结构”而不是“强制地改造人”去鼓励“利他行为”。

  这个“人性三需论”不正是马云的“慈善即自利”吗?“没有(物质的)私就是最大的(精神的)私”不正好说在点上吗?对,“慈善自利论”表面上确实一点都没错,但问题在于细节上的理解。这个微妙的问题出在,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有非常不同的“特质”:“物质需要”的主要特征是“涉己”,而“精神需要”的主要特征是“涉己”加上“涉他”。什么意思?

  很简单,我们确实完全可以说“慈善行为”是个人追求“精神利益”的“自利行为”,我们也确实完全可以说这种“自利行为”只不过是为了“社会声誉和自我欣赏”。但是,由于这种行为“既涉己又涉他”,这种“自私”就是完全不同于追求“涉己”的“物质利益”的“自私”。一句话,都是“自私”,却“自私”得不一样;“交相利”是“自私”,“捐赠相利”是“自私”,但“交相利”的“自私”属于“正当”的道德,而“捐赠相利”的“自私”却属于“高尚”的道德。“交相利”的道德在说“为你好”时更多的是“为了自己”,“捐赠相利”的道德在说“为你好”时则更多的是“为了他人”,这就是为什么亚当·斯密把《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区分开来的原因。

  如果强辩,你确实可以说,“捐赠相利”的道德在说“为你好”时也可以更多的是“为了自己”,即为了自己的“社会声誉和自我欣赏”。即便如此,“精神需要”的“涉他”特征依然摆在那,而“物质需要”的“涉己”特征也依然摆在那。尽管社会分工和交换已经使得“纯粹的涉己”不复存在,但有一点十分清楚,“高尚”这个词,人们是不会随便给出的,“高尚”非常稀缺,所以“高尚”非常昂贵,而且“高尚”的可辨度极高,装是装不出来的,最起码装不了长久。当你马云硬说“提供就业”就是“慈善”是,连傻子都知道那完全不是“慈善”,至少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慈善”。

  按照这个观念,马云的“一个不考虑自己的人,你不要相信他会考虑社会”就露出破绽了。什么破绽?陈光标说“社会捐赠”和“企业经营”并不矛盾。客观地说,捐赠还确实就是最好的“品牌广告”。所以,马云这句话里明显地把“考虑自己”与“考虑社会”过多地对立起来了。一个在物质上不太考虑自己的人,他确实可以更多地考虑社会,特别是通过“结果”而不是“动机”表现出来(可以拿口口声声说“动机好”却老干坏事的政客作对比)。陈光标小时候把假期卖水得来的辛苦钱给了同学,再由此往后看他的行动,你就可以发现,“捐赠”在他那,其实已经是一种近乎天然的却又可以后天培养的“性格”和“美德”。他不说人们也看得出他不用装,“自然流露”是“口碑”的最佳证词,真理和真相全在无数次的“重复博弈”之中。

  “考虑自己”与“考虑社会”有几个层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顾及他人”和“移情联想”的层面;“己所欲,施于人”是一个“将心比心”却可能“自以为是”的层面;“人所不欲,勿施于人”又是一个“将心比心”但“顾及他人”的层面;“人所欲,施于人”则是一个“顾及他人”和“乐善好施”的层面。马云的“就业慈善论”更多的是“己所欲,施于人”的道德,而陈光标的“利他价值论”则更多的是“人所欲,施于人”的境界。

  4,“利他价值论”的“自然报应”与现实意义

  女性为什么比男性长寿?母亲给孩子喂奶为什么对母子同时有利?母亲生气时为什么乳汁有毒?乐善好施的人为什么“好有好报”?

  我对“人性三需论”的上述拓展,同时也受到了近期关于利他行为与寿命关系研究的启发。有研究发现,母亲给孩子喂奶时,体内会产生一种特殊物质,这种物质对人体细胞的活力和寿命大有帮助。尽管影响个人寿命的因素很多,但“上帝”安排的这种“自然报应”确实是一个重要因素。类似的研究也发现,“快乐”能够延长寿命,而无损个体安全的利他行为所能产生的“快乐”,是所有“快乐”中质量最高的。就是说,陈光标的“利他价值论”与马云的“就业慈善论”不仅是不同层次的道德,而且也导致了不同质量的“快乐”:陈光标的“快乐”是自如的,马云的“快乐”却是紧张的。

  巴西医学家马丁斯对长寿老人进行多年研究发现,凡是长寿者,约90%左右的人都是德高望重的,其比例明显高于短寿者。现代医学类似研究也显示,道德良好的人与守本分或道德不好的人相比,健康及寿命所受到的影响都截然不同。自然选择的力量倾向有利于无损个体安全的利他行为,这就是为什么说,“你在做什么事,上帝都在看着”。

  唐代著名的禅师和寿星石希迁,曾以“处方”的形式揭开健康长寿的秘诀:“好肚肠一条,慈悲心一片,温柔半两,道理三分,信行要紧,中直一块,孝顺十分,老实一个,阴骘全用,方便不拘多少。……此药用开心锅内炒,不要焦、不要躁,去火性三分,于平等盆内研碎,三思为末,六菠萝蜜为丸,如菩提子大,每进三服,不拘时候,用和气汤送下。果能依此服之,无病不瘥。切忌言清浊,利已损人,肚中毒,笑里刀,两头蛇,平地起风波——以上七件,速须戒之”。

  陈光标的“利他价值论”对当下的中国有极其特别的意义。私德压倒公德本来已经是一种坏传统,如今的“物质主义”更是使人们感到世风日下。“演化博弈论”里讲,“一报还一报”或“以牙还牙”通常是最好的策略,但条件是策略的第一招必须是“善招”而不是“损招”。中国人的“小圈子道德”偏偏是,在圈子内大家通常出“善招”,在圈子外大家通常出“损招”或“防招”。所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成了中国人的矛盾信条:如果不是老有“损招”,何必老要出“防招”?

  一切问题都是制度问题,可陈光标的“利他价值论”就是不信这种“制度决定论”,因为事情是人做出来的,非制度的事情在哪个制度都得有人做,何况文化这种事还就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善招”开始,只有“改变人的预期”最重要。

  表面上看,马云的“慈善自利论”深刻而又得意地揭示了利他行为的本质,但其中或多或少包含了挖苦别人慈善动机的味道,因为中国人的“攀比文化”确实使“行善不如”的富豪们产生“低人一等”的自卑情结。我已经说了,这大可不必:“正当”就是“正当”,“正当”无须辩解,无须掩饰,无须嫉妒,无须拔高自己,无须贬低别人。外国的慈善家多有“为了避税”之嫌,但最好还是少说别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马云的“正当”没有错,可马云混淆“正当”与“高尚”却大错特错,而且他的“慈善自利论”在文化的意义上非常有害。所以,陈光标与马云的“口水仗”不仅仅是“观念冲突”,而且是一种“文化对抗”。陈光标不仅是中国的“裸捐王”,更重要的是他要通过“高调慈善”鼓动中国人永远先出“善招”,所以我要说,陈光标是中国“先发制人”的“善招王”。“利他价值论”因此是比“慈善自利论”棋高一招的“文化经济学”。

  中国文化的症结在于:由于“预期锁定”,大家就是不先出“善招”,所以在最好的情况下都只能先出“防招”,因为满世界都是“损招”。必须把“慈善为先”普遍化为一般行为的“善待为先”,中国文化的改造才算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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