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与价值观《道德经》剖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3:24:11

道德经与科学价值观
《道德经》剖析


一、“无为”及“无为而治”是什么
1、 概念和“表达的矛盾”:

  我们看老子《道德经》里的文章,往往发现它表达的内容是“有为”却又往往说“为无为”、“处无为”。而“无为”按一般的解释就是不做或不作为,如果真的这么理解就错了,其实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谓“无为”就是抓住规律性去“为”,因为规律就是一种秩序性,一切事物的生成、生长或毁灭都是依照规律性进行的。因此,这首先是老子造成的概念的矛盾,然后就是因此造成的表达矛盾。

2、 成立的理由:
A、按上面所述,“无为而治”就是“抓住事物的规律性而施行治理”则“按照事物的规律性而有所作为”,这些陈述都在《道德经》中出现并可感知。因此,我们不妨以《道德经》中的文章去论述这些问题。

  例如《道德经》之文六十三:“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这篇文章说得就是“从小事做起,完成大事和从容易事做起去解决困难之事。”是有为篇,都是按规律去做。

  再引用《道德经》文之六十四:“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篇文章说得就是“从小事做起完成大事,从苗头起按防患于未然的规律去做事。”

B、因此“无为”和所谓的“为无为”和“为无为而无所不为”指的是抓住规律办事,并非不做和什么事都做。所以“无为”、“为无为”、“为无为而无所不为”其实是同一个意思,就是按规律或规律性办事而有所作为的最高境界。我们从老子的《道德经》中可以看到,老子对这些问题的陈述造成的“错误”是非常多的。所以,我们在理解和翻译时要明确因此而带来的表达。

 

3、 无为而治由何而来:

  我们先看老子《道德经》中的一些文章,如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味,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这篇文章的译文是:眼看不见,所以称之为不灭,耳听不到,所以称之为希微,手摸不着,所以称之为无状。这三种情形,不可穷追问,因此混合而为一,归于“道”的虚无。“道”的上面不光亮,下面也不阴暗,它的运动持续不断,不可名状,我们称这又只好称之为无物状的“道”。“道”啊,无法形容,不可物状,因此我们只能说隐约恍惚。人们按照它的规律运行,迎接在前,却看不见它的头面,追随在后,看不见它的背部。如果我们掌握它的定律指挥现存的一切事物,就可以推知“道”在远古的相对开始处,那就是“道”的纪元的开始了。

  老子认为道无形无状,视而不见、听而不到、摸而不着,但是却可感觉和感受的“虚无”存在,我们可掌握它驾驭一切现存的事物,它是规律性。

  我们再看《道德经》五十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这一篇的译文是:懂得的不乱说,乱说的不懂得。塞住耳目口鼻的知识穴窍,关闭喜怒哀乐的欲门,自敛锋芒,解脱世间的纠纷,使自己和入世间的光辉,也使自己混同世间的浊尘,这就叫做深远无形的与道同。所以,无法对他亲近,也无法对他疏远;无法使他得到利,无法使他受害;无法使他尊贵,无法使他下贱。所以为天下所尊贵。
  
  老子认为“道” 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所尊贵。
  
  老子《道德经》七十三章有言:“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则:天的“道”,不斗争而善于胜利,不用说话而善于应对,不用召唤而自己到来,不急于谋划而善于谋划。“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母体,它独立存在,源源不断地运动,不断地对世间万物产生作用而不假外力: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老子《道德经》第六章)
  
  “道”是根本,它无言地存在,利用它和掌握它就掌握了天地万物,这便是老子提出无为而治的根据。而离开“道”这个规律性的东西而为则是有为,有为则是失“道”。所以老子提倡“为无为”,而批评“有为”。

二、《道德经》由何而来。


  我们看老子《道德经》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明确表示,“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母体,由“道”的直接作用而带来的功能便是“德”,它是“道”的功用,一个直接作用于物的性能,它使万物得到养育、繁殖、发育、生长、成熟,对万物爱养、保护。“道”和“德”生养了万物而不据为己有,为万物尽了力而不恃其能,所以万物(包括人)没有不尊崇“道”而贵重“德”的。“道”的被尊崇,“德”的被贵重,并不是谁册封的,它的尊贵自然如此。因此,“道”是天下最尊贵的,“道和德”产生和护养万物,它是一切的由来,《道德经》一书之名便由此而来。

三、《道德经》的主要思想内容是政治理想

  有人认为,《道德经》是一部以哲学思想为主的哲学著作,其实不然。它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政治著作,老子所表达的是一种政治理想,其中的哲学思想是为政治思想的阐述作铺垫的。

第一,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一章中,提出了“道”这个最高哲学范畴,原文如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在文中指出,“道”起于无名,它产生了宇宙(有名)和万物,因此“道”是一切的产生者(母体),它先于天地万物而存在,是理念。这种表达在《道德经》第四章中有更为清楚的表述,原文如下: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之宗,并且是先于上帝而存在,不是上帝创造了世界,而是“道”。“道”是无处不在的(不仅仅是最高范畴的理念),它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母体(理念),同时又具体地存在宇宙万物之中(规律、法则)。因此他说:“道,可道,非常道。”为什么呢?老子所谓“道”作为哲学范畴是指一个预先存在的理念,又是指一切事物的规律性,同时事物不同,其规律性也不同,因此,“道”不是永远不变的“道”。同时,因为事物的存在是一物多相的,而因为多相,所以多名,因此它是叫不出的:“名,可名,非常名”。同时,“道”又是不可触摸的,却是可感知而普遍地存在的:“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一切事物的存在和产生是“道”使之然,同时又是它的寄存。因此,“道,可道,非常道。”它既是一切事物的产生者,同时又是一切事物的形成者(依规律而形成)。在老子《道德经》第六章中有这样的表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道”作用于万物又不假借万物而起作用,同时万物又无不在运用它。

  但是,许多把“道”为“天道”,这是非常明显的错误。《道德经》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里表达得非常清楚:“道”是天下之母,也就是说它是产生宇宙(天地)万物的理念、母体,只是仅仅在性质是相通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第二,“道”是宇宙万物之“道”,又是社会事物之“道”,天道、地道、人道和自然之道在本性上是相通的。

  老子《道德经》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同时,在老子的《道德经》第八章有这样的表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近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里的“道”便是品格之“道”。而在《道德经》第九章中又表述为生活道理之“道”:“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又而在《道德经》的第七十七章中则又表述为社会之“道”:“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第三,老子认为天地间的一切都是存在于“道”这一规律、法则之中,一切事物的合理存在就在于它存在“道”这个超级链接中,无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他认为一切事物统一于“道”中才是合理的。

  老子《道德经》四十六章:“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老子认为,“天道”、“地道”、“人道”、“自然之道”乃是一回事:“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之四十六:“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不仅天道、地道、人道、自然之道在本性上相通,而且一切事物都是构建在“道”的合理秩序上的,并且只有这样才是合理的。社会的“道”符合自然之道——社会的规律,也就是自然界的规律;社会秩序,也就是自然界的秩序。

  第四,老子认为,“道”是无言地存在,因此教也无言,符合道的自然性质。但“道”是理念、规律、法则,因此为亦无为(只能依据规律性而作为)。无为政治便由此而来。

  第五,老子在《道德经》第七十章中自述其言论是政治言论:“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惟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所以老子哲学理论的铺陈,是要建立一个符合“道”的无为而治(规律性就是一种秩序性)的自然社会:“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徒。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这便是老子写《道德经》的最高和最终目的。

四、老子的政治理念和政治理想

  第一,老子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天道、地道、人道和自然之道是相通的,世间万物和人类社会的规律和法则都统一在“道”这个超级链接中,一切都统一在“道”的超级秩序中。老子的政治理念是要求符合自然的“道”,任由人民(按规律)自然生活,老子《道德经》第五章这样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它要求统治者不施任何外加的东西,不施仁义等术,任由老百姓像大自然里自然生长的万物一样。但这是老子的一种错误的认识,人类不可等同自然界里生长的万物,他们有着非常复杂的心理,其本性是贪婪自私,必须以各种法律和法令规矩他们,又必须以各种法令和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他们,让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智慧。这样社会秩序才得以维持,社会才得以向前发展。所以老子的无为政治多数是被批判的倒退政治。

  第二,老子反对在社会中施行智术和仁义礼智,主张让百姓无知无智无巧和寡欲,回归自然纯朴的本性。老子《道德经》第三章有如下表述:“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道德经》之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认为仁义礼智和忠臣的出现是病态社会的产物,因此他在《道德经》十九章提出医治的方法:“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道德经》六十五章这样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他认为智巧是祸乱的根源,用仁义智术治国,是国家的一大祸害,而不用智术治国,是国家的福气。人民应回归原始状态的纯朴。但是,原始状态下,私有财产出现后,便出现了陪葬品,可见没有所谓“原始状态的纯朴”,这只是老子的天真而已。
  

  第三,要求领导者大公无私,富于身先天下。
老子《道德经》第十三章有如下表述:“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道德经》之六十六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摊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他认为领导者要成为接纳万民之王,居人民之上,一定要把自己的意见摆在人民下面;要想置身于人民之上做领导,一定要把自己的利益摆在人民后面并且注重减轻人民的负担。

  第四,老子最终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纯自然、自治、自需自给和自得其乐,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

  老子《道德经》第八十章这样描绘和表述:“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徒。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老子最高和最后的政治理想,但事实上这只是老子的一厢情愿而已。人类的婚姻繁殖和思想、智力、能力的发展,必定打破这个理想框架。人类自有可争夺的财产开始,就已发生了无数次的掠夺战争。到炎帝、黄帝和蚩尤为部落联盟首领时,原始人类在黄河和长江流域形成了以炎帝、黄帝和蚩尤为首领的三个大部落,为争夺统治权和占据地盘,进行过二次大的战争:第一次是炎帝和黄帝联合起来打败蚩尤;第二次是黄帝与炎帝之间的战争,炎帝被打败并归降黄帝。这恰恰说明,人类必须在组织下才能和平共处,原始状态下的自由生存是不可能的。而这由人的贪婪自私的本性决定的。老子构想自然状态下存在的自然社会,只不过一个必定要破灭的乌托邦式的政治理想而已。
  

五、老子治国理念的闪光点:

  第一, 老子反对暴政,认为繁苛重税是人民贫穷和官迫民反的原因,主张与民休养生息。老子的主张,被西汉和东汉、隋朝、唐朝、宋朝等的建立者和统治者所采纳,营造了这些朝代最初和最终的繁荣富强。老子《道德经》第五十三章指责不劳而获而讲求享受的统治者是强盗土匪:“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在七十五章指出休养生息的重要性:“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第二, 老子要求统治者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肆无忌惮地压榨人民,随便扰乱和干涉人民的生活。指出为政之道,资生宽绰有余,不塞其情,以宽柔为教,自上无压迫,自下无反动。若滥用暴力,穷其生计,到了人民忍无可忍之时,就会造成以暴易暴。这见之于《道德经》之七十二章:“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第三, 老子反对战争,并认为战争是统治者贪得无厌所造成的结果。他认为战争是一件不祥之事,对待战争应以悲悯的心情对待,同时战争又加速统治者的灭亡。老子《道德经》四十六章:“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道德经》之三十一:“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老子《道德经》之三十:“用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第四, 老子认为施行政策和政令,不仅着眼于政策和政令设计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考虑它们施行引致的后果。这些道理来之不易,则使在今天,这也是许多政策和政令的设计者和执行者所忽视的思想行为,直接引致政局的是否稳定和施行的实际意义。老子《道德经》之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老子《道德经》之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第五, 老子主张统治阶层内部要维持一定的秩序,最高统治者不可以一己之思欲任意行事,不可越俎代庖超越自己的权力范围去处置事情,主张皋陶执法,舜不能取而代之,要求统治者在其位,用其权,谋其事,否则统治秩序就会产生混乱,造成祸害。这些思想见之于老子《道德经》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第六,老子提出了分享社会利益的均衡论,即社会发展分配利益时的均衡。即第七十七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社会发展,如果人民大众不能分享到其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和成果,社会利益分配不均衡,不仅是中国社会发展所昭示的必然走向灭亡的规律,也是全人类社会发展所表明的规律。社会发展在分配时,社会集团的利益出现悬殊时,人民和大众就被迫造反,起来推翻在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统治集团,历朝历代都昭示这样的一个规律。利益分配不均衡,不仅造成国弱民穷(例如印度),社会整体的综合国力的不强大,还是社会无法向前发展的后拖因素。当某些社会集团的成员连生存都无法支撑时,必然迫使他们走向推翻统治集团的道路,因为除此之外别无选择。社会分配悬殊,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阶级压迫和剥削的严重程度。当代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分享利益方面都能达致均衡性。

三、老子的哲学理论

第一, 老子的本体论。

  老子的本体论是理性的“道”,一个理念,一个idea,亦即康德的“先验综合系统”和黑格尔的“绝对理性”。《道德经》第一章、第四章和第六章这样表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老子认为,“道”是先于天帝存在,不是上帝产生了天地万物,而是“道”,“道”才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母体。老子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第四章如此表述:“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道”是一个预先存在的一个理念、规律、法则,它产生一切,同时又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因此,“道”的存在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因为事物不同,“道”亦不同,同时“道”又是变化发展的,因此,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即没有固定不变的“道”。反过来,“道”在不同事物里又是不同的。同时,事物的存在是一物多相,因为其多相所以多名:“名,可名,非常名(叫不出)。”和“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老子认为,要认识“道”,要从有形状的事物现存体和现存体的消失变化去把握,有无相生,即存在的消失是“无”,同时又生成另一物“有”。有就是实存体,是显现;无就是“虚体”的存在,即非显现。事物的出现是“道”使之然同时又是它的寄存,“道”是无;事物的出现和存在是有。从有到无,是存在的消失,从“无”到“有”,是“道”生成“物”。而存在又是一物多相的,即多维空间,非存在,即“无”是寄存在一“有 ”之中的。即事物虚拟的多样性(多维空间)存在于现存体的一“有”之中。例如青蛙来自于受精卵,爱精卵生成蝌蚪(有尾巴类),蝌蚪生成青蛙(无尾巴类)。即使青蛙这一实存体,其相也是不断变化的,即多维空间的存在。所以老子《道德经》第四十章这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第二,老子的认识论也是方法论。

  从认识论上说,老子认为“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母体,是理念,它无处不在,可感知而不可名状,其作用是无穷尽的,同时天道、地道、人道和自然的道是一样的,道的运动是往相反的方向转化: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第十四章老子这样表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味,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第二十一章这样表述:“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唯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第二十五章这样表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四十章是这样表述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家起源于上古天文学,日月星晨的运动既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大周期性运动,从某一个起点开始看,又是向相反的方向转动,故曰:反者道之动。这运用在生物学里,即一切生命的开始正向死亡发展,而死亡又是生命的完结和归途,就像佛教广生性的生命循环论。

第三,老子的宇宙论。

  老子第四十二章如此表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其译文是:道生无形体的一;无形体的一既称为一,已成为有(宇宙爆炸产生的星云);有一有二,二便是天地(有形状的宇宙);天地产生万物,便构成三;万物都是背后负阴气,胸前抱阳气,阴、阳二气在看不见的虚气中得到交流谐和。人们所憎恶的,是“孤”、“寡”、“不谷”,而侯王却以这些字眼自称。所以,一切事物,有时减损它,反而增益了它;有时增益了它,反而减损了它。人们用来教人的话,我也用来教人,“强梁的人不得好死”,我将用这句话作为教人的头一条。老子认为,“道”其实就是一,一是无概率的;但是一又是已有之物,其由一虚一实构成,这便是混沌之初。道一而生二。什么是二呢?天与地便是二,二是宇宙爆炸时产生的星云生成。二而生三。三是什么?天地万物也,也就是整个宇宙。其实任何事物都是一虚一实,虚寄存于实中,制约着实;这其中的虚其实就是规定性,则所谓规律、法则。虚,其实也就是“无”,而实其实就是“有”,则实体。假设一是宇宙开始爆炸时产生的星云,当尘埃立定,天地便形成,这是二;随之天地万物形成,这便是三,包含三虚三实。地球上的万物,经夜负阴气,经昼(日光)负阳气,阴阳随地球转动、日夜交替而产生。“虚气”是指什么呢?促使阴阳互化的潜能,也就是熵和非熵。熵化阴生,而熵聚就产生阳。阴阳的实质,其实就是能量的增强和减弱。这便是老子完整的宇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