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阴5906万救灾款99%去向不明 移民被迫再迁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32:46

陕西华阴5906万救灾款99%去向不明 移民被迫再迁移

2010年10月20日 11:21瞭望东方周刊【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37条

大迁徙之后的遗留问题

2004年,国家下拨5906万元紧急灾后重建款,两年过去了,真正发到灾民手里的重建款只有50万元。而在此期间,华阴市却耗资1600万元建起了市委、市人大新办公大楼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金明大 | 陕西渭南报道

2004年,国家下拨5906万元紧急灾后重建款,两年过去了,真正发到灾民手里的重建款只有50万元。而在此期间,华阴市却耗资1600万元建起了市委、市人大新办公大楼。

与陈思忠见面,是在北拾村,这里距陈思忠的住处约5里路。

9月3日傍晚,72岁高龄的陈思忠乘坐孙子的摩托车一路颠簸来到北拾村,为的是避开当地官员的盯防,“我家是华阴的,这里是华县,他们(华阴市的官员)管不着。”

1956年,为了支援国家建设新中国第一座重点水利工程---三门峡水利枢纽,陈思忠等28万名渭南群众,被要求迁移到宁夏、渭北等地,成了“移民”。

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已经步入暮年的陈思忠依然忿忿难平,他说,渭南移民工作腐败严重,存在太多的“遗留问题”。

半个多世纪前的移民

渭南市移民局办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从1956年到1965年,渭南市共有28.7万名移民搬迁,有的外迁宁夏,有的内迁渭北,有的自行迁移,有的后靠安置。

陈思忠就是最早外迁到宁夏那一批“先遣队”中的一员。

陈思忠的老家在华阴市焦镇乡良村,1956年,刚刚18岁的他,响应“迁一家,保千家;一人迁,万人安”的伟大号召,作为“青年积极分子组长”首批迁移到宁夏平吉堡。

出发前,县里的干部说那里有房、有井、有地,结果到了以后发现,那里“除了一片荒草滩,啥都没有”。

他们自己打井,自己建房,算是暂时安定下来。后来,他们结伴逃回渭南。

渭南当地干部发现后,开会给他们做思想工作。之后,他们被再次迁移到宁夏陶乐,更多向往“有房、有井、有地”的渭南库区移民也被迁移到了宁夏。

结果,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漠和滔滔不绝的黄河,这些大失所望的移民只能再次选择了离开。

后来,由于三门峡水利枢纽功能调整,这些移民被允许返回库区。从此,这些历尽磨难的移民再次踏上了迁徙的征程。

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移民返库后,又面临着土地、住房、就业等困难,不少移民被迫再次迁移。

其中,大荔县平民乡移民赵德龙一共搬迁8次,每一次搬迁都舍房弃屋、损失惨重,“累得我们全家人身衰力竭。”

更为严重的是,移民土地被挤占、移民资金管理混乱、移民补偿款被截留、移民上访被打击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渭南移民问题经久难息。

富余的土地和安置经费哪里去了

李万明介绍,由于水库运用方针的改变,三门峡水库的面积大幅减小,陕西境内的80万亩库区不再蓄水,原来被淹没的土地全部露出水面。为了不使库区的土地荒废,1964年前后,国家决定在库区设立两处军事基地及农场,同时还将西安市的大批知识青年招收为农工安排到农场。

安置地的恶劣条件和库区土地的“易主”,使得那些背井离乡的移民们萌生了重返故乡的念头。他们频频上访,要求政府将他们迁回库区老家安置定居。

移民“闹返库”,最厉害的一次是在1984年夏天,当时有8000多人同时强行进库,他们搭建简易庵棚以期长期定居,

1985年5月,有关方面联合下发《关于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移民安置问题的会议纪要》(下称《移民安置纪要》)指出,“三门峡库区移民现有40万人,其中15万人生产、生活很困难,需要返回库区安置”,于是正式批准生产、生活很困难的15万移民返库定居,移民从1986年便开始陆续踏上了返乡之路。

李万明告诉本刊记者,当时,国务院按照“15万人”给渭南市移民局划拨了2亿元安置经费、30万亩土地及大批计划内物资等。可是,在实际安置过程中,当地却擅自“严格控制、尽量压缩返迁移民人数”,致使实际返迁人数仅为73965人,还不到“15万人”的一半。

返迁人数的缩水,意味着安置经费、土地及物资的富余。

其中,土地方面,实际返库安置的73965名移民只占用了中央划拨31.2万亩土地中的14.8万亩,加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占地约1万亩外,剩余的10多万亩土地成了渭南的“富余土地”。

渭南市移民局办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告诉本刊记者,当时剩余的土地没那么多,只有5万多亩,这些地在2008年以前由地方政府代为管理,土地收益全部纳入“库区发展基金”,全部用于移民工作。

渭南市移民局库区科科长刘君社说,这些土地收益,大部分由各县政府管理,部分还被留在了乡镇政府,用做办公经费。

李万明则说,这些富余土地被渭南市移民局对外出租承包,每年获利近千万元。这些“额外的收入”中央并不知悉,当然更未纳入国家对移民经费的投入之列,平时有被乱花滥用之嫌。甚至有领导干部随便将土地送人,从中谋取私利。

李万明举例说,1986年,当某部队农场按照《移民安置纪要》将970亩土地移交给渭南市移民办后,移民办某领导未经批准就擅自将这970亩地赠送给了他曾经工作过的渭南市民政局,由该局永久管理和无偿经营。

对此,安培珍解释,她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当时,这970亩地从部队移交以后,领导协调由民政局直接管理,移民办也是从民政局划分出来的,管理主体就是民政局,不存在“送给”。

刘君社告诉本刊记者,接收30万亩移交土地的部门是渭南市移民局(当时是渭南地区移民办),而非渭南地区民政局,“这970亩也在30万亩面积之内”。并且,970亩土地上的附着物也是由移民办处理的,当时就是李万明代表单位去的。这些地位于华县县城东侧,处于淹没区,没有用来安置返迁移民。

随后,本刊记者来到渭南市民政局了解970亩土地问题,因历时较久、人员更迭,该局暂时无人能说清此事的原委。

渭南市政府“渭政发(1999)51号”文件证实,“富余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相当严重,一是非移民和国家机关干部大量承包或变相承包库区预留土地比较普遍;二是以地谋私,优亲厚友,转手倒包,加价转包,从中谋利现象比较严重;三是承包合同不规范。”

该文件指出,上述问题,已成为影响库区移民稳定的突出问题。<< 前一页123后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