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成协警是漂白还是找到了组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49:57
杀人犯成协警是“漂白”还是“终于找到了组织”
 乔志峰

        杀人逃犯“漂白”成协警,公安局等5部门助变身。在逃的杀人犯,能不能进行“漂白”,成为一个普通公民?在山西省沁水县,一个名叫张晓宇的杀人犯的亲身经历,肯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改名换姓13年成家结婚,还当上了协警。从“黑”的张晓宇到“白”的谢明峰,沁水县5个部门、50多人共同参与了这出“杀人犯变身记”。(10月17日《武汉晚报》)

        杀人逃犯摇身一变成协警,有媒体在报道此事时用了个很有趣的词儿——“漂白”,其含义当然很明白:杀人犯是“黑”的,协警是“白”的。协警一定比杀人犯“白”吗?窃以为未必。

        事实胜于雄辩,还是看几个例子吧。到云南昭通办事的教师刘德祥上街散步,被几个彪形大汉强行拖上一辆微型车殴打,刘老师多次被打昏过去。后经审讯,确信刘老师没有嫖娼后,警方才放他走。警方称,抓错嫖的人不是民警,而是协警。协警底薪为400~500元,另外的收入就是抓赌抓嫖获得“提成”;派出所协警赵亮在开车进入禁行线被交警查住,下车后先嚷:“你知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然后从车后座上拿出一把长40多厘米的大砍刀向交警迎面砍来;浙江南浔两个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称两人事前无预谋,属于“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因此给予从轻处罚,一时间,“临时性即意犯罪”和“临时性强奸”的说法迅速走红……而最近掀起社会舆论狂潮的凤凰少女坠楼案中,也有着协警的身影。

        请不要责怪我“以偏概全”,更不要跟我拽什么“个别现象”、“主流是好的”之类的原则性语言,某些协警到底干了些什么、协警的整体形象究竟如何,全社会自有公论。事实上,“干坏事的都是临时工”早已成为社会常态。为什么某些协警能够明目张胆干坏事?谁赋予了他们干坏事的便利甚至是权力?某些单位和部门热衷于招收临时人员,其实并非一个“人手不足”那么简单。他们有的是想把权力“创收”形成“产业化”;有的是自己不愿意受累,“脏活累活”让临时人员去干省心、省力;有的是有些事情自己不好出面,弄些个临时人员去“冲锋陷阵”,一旦出事让临时人员去“堵枪眼”,自己好金蝉脱壳……协警、临时工,多少罪恶假汝而行!如此协警队伍,要他何用?!

        杀人犯固然可怕,但跟公权力的滥用和堕落相比,窃以为还是后者更可怕——前者危及的只是个体的生命,而后者却侵蚀了整个社会的健康肌体,造成的危害更深、更广。那么,杀人逃犯成协警到底应该算是“漂白”呢,还是“终于找到了组织”?这事儿恐怕不能说太细。同时,沁水县竟然有5个部门、50多人共同参与了这出“杀人犯变身记”,也再次让人生出“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的感慨。跟公权部门的种种黑幕比起来,杀人犯的罪恶分明是“小巫见大巫”了。

        新闻链接
http://cjmp.cnhan.com/whwb/html/2010-10/17/node_118.htm
http://zt-hzrb.hangzhou.com.cn/system/2010/10/17/0109970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