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部门会签房产税 住宅有望分类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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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部门会签房产税 住宅有望分类征税

http://www.secon.cn/ 作者: 来源:中财网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 07:27

 

  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房产税,终于彻底成为了房地产调控的最重要手段。

  在9月29日国务院所属八部委下发新一轮调控政策后,财政部、国税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着手准备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十一"长假后,上述三部门已经联合启动了对房地产税会签的相关程序,截至记者发稿时,这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此前,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在解读上海12条调控政策时表示,待中央政策明确后,上海将加速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推进工作。三部门于"十一"长假之后的会签,意味着上海、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已经是箭在弦上。而在未来,对不同类型住宅品类征收房地产税,基本已成定局。

  会签程序启动

  "十一"长假后的第一天,财政部、国税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对房地产税相关行政规章和文件的会签工作。

  9月29日,国务院所属八部委出台新一轮楼市调控措施,巩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所取得的成果。在系列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较之于4月14日国务院常务办公会纪要中提出的"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加快研究"已经被"加快推进"取代。

  所谓会签是指一份行政文件的草案,在出台之前,由涉及管辖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各自意见,并在协调之后进行修改,一般进入会签阶段后,就意味着该份文件即将正式下发。

  10月13日晚,《中国经营报》记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官员求证此事,这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并未否认,只是表示,具体时间将依照国务院的统一工作安排。另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均已报备至此次参与会签的财政部、国税总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消息人士称,目前三部门会签的房地产税政策,包括了对上海、重庆两份试点方案修改的内容。与此同时,记者获悉,除去上海、重庆两份试点方案,国税总局在此之前,也已拿出了一套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方案。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亦证实,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在数个月内就将展开。

  记者了解到,十一长假期间,上海出台了落实新一轮调控政策的地方12条执行细则,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在解读这些政策中关于"积极准备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表述时表示,待中央政策明确之后,上海将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工作。而三部门会签工作接近尾声,则意味着上海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或将不日起航。

  提要: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在解读上海12条调控政策时表示,待中央政策明确后,上海将加速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推进工作。上海和重庆上报到三部门的试点方案中,基本都涉及了大户型、别墅等住宅类别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