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士:当良民被昏官逼成“暴民”哪来的社会稳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26:00

   我在去年邓玉娇案出来后,曾写过一篇小文章,题目是:别把百姓都逼成“暴民”。


  我个人认为,邓玉娇案的最后处理结果虽然不完美,但却是一个大家都能基本都接受的事实,可以说是案发地政府对汹涌而来的民意一个积极的回应,这也为缓解官民矛盾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样板和可供参照的借鉴。为此,我甚至想入非非对此案结果及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有点过度的乐观。


  可是,这一年多来,情况非但没有一点可以乐观的事情验证我的想法,反而频频发生的令人纠结和寒心的案列却导致我的情绪越来沮丧。举目所见,祖国各地因官民矛盾引发的悲剧事件频频发生。其中,近年发生的最令人心灵震骇的惨案,要数成都唐福珍自焚和江西宜黄钟氏家庭三人结伙自焚的惊人事件。


  然而,非常可悲的是,这些同胞的悲惨死法,并没有换来政府和官员们丝毫的同情和良知,反而被指为“暴力抗法”或“不慎烧伤”。甚至有个化名叫慧昌的宜黄昏官,在事后不仅毫无愧疚之念进行深刻的反省,而且居然敢挑战执政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公然喊出了“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时代最大的噪音。


  如今,你只要打开电脑进入中国各个时政论坛,令人感到极度失望和心情愤懑的荒唐案例,简直天天可见。昨天,我在网上看到一篇《都江堰民工讨薪被砍死抢尸警“坐满12辆公交”》的离奇新闻,今天,就在写本文时,又看到一篇《广西苍梧征地纠纷多名警察受伤》。对此,我真是无言以说地感到悲哀,已经找不到能可以表达愤怒的词汇了,好像所有的能用的大词都早已用光了。


  现在,我想关注的是另外一个依然处于演化阶段,至少目前尚未造成悲惨结果的荒唐事件。我以为,这个事件,虽然是由一帮昏官蓄意制造,但至少到目前为之,尚没有造成令人难以挽回的悲剧,还有可能让我存有一线希望,似乎能通过官民的利益博弈而努力得到妥善处理,从而,真正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也是在昨天,我在中国著名的时政论坛《凯迪·猫眼看人》中,看到一篇题为《有多少不稳定事件因为昏官无理蛮干而被激发?》的文章,被网站有胆有识的编辑置于首页的网眼中被推荐阅读。此文所反映的事情是: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二区市场旅游购物中心的230余家商户,因其经营了多年的摊位面临动迁而没有得到租赁方义乌商城集团的妥善合理安置,而向义乌、金华和浙江省政府上访的事。具体内容附网文链接,文后作为附件,在此不赘。


  说实话,我虽然不想去参合纠纷的一方去揣度这个事件中的利益瓜葛是怎么回事,但只要在市场做过生意的人都知道,一个市场,在刚开始的时候,生意往往是非常差的,需要市场管理方和入驻商家的共同努力,其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在买卖清淡时,哪怕多数商家都在亏本经营,大家都能坚持下来,才有可能使得市场日后兴旺起来。其实,很多被实践证明的事实是,旺铺搬迁往往会导致生意下滑,甚至一落千丈。因而,头脑正常的商人,都不会轻易地将自己的摊位从好不容易旺起来的市场搬走。这大概是一个弱智的商人也显而易见的道理。如果,要强行搬迁旺销的市场,那说明,里面肯定一定有更大的利益在驱使。


  人们说商人逐利是本性,这话不错。但是这并不等于,商人逐利就可以无视市场规则、商业习惯和商业道德。凭我曾经在市场做过生意的经历可以这样说,为了保证市场的有序经营,市场租赁的合同里一般都规定有:“租赁期届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商位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的权利”,或与此相类似的条款和公证书来确权,以确实保证经营户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使经营户能放心、大胆的投入,而这又反过来有利于市场的发展和兴旺。即使,市场因发展而要调整商家的商位到不同的区块或位置,也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才能进行。任何一个市场(租赁方),并没有权力以合同到期就立马终止合同的霸王条款为理由,轻率地凭借有恶势力或强势里撑腰就能轻易地剥夺经营户的优先承租权。而这个优先权,可说是所有市场的所有经营户,苦心经营唯一值钱的资产,也往往是经营户安身立命的唯一资本。


  其实,我从文章所披露的细节来看,租赁方商城集团要对市场进行调整和改造,这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一个上市公司要发展,这很正常。但其前提条件是,你这个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的一方,要保证市场调整改造以后,原经营户能回到原地继续经营。更何况,这起争端所涉及的230户经营户,还办理过“拥有商位使用权的公证”。我想他们所要捍卫的也就是这个使用权,并无非分要求和过度的奢望,况且他们对市场改建也是很支持和配合的,哪怕自己的摊位从30平米缩减到9平米,其租赁费用和缴纳的税负在改造后的市场中都会超过之前的三倍,他们也并无什么怨言。这样逆来顺受的优质承租者,可能也只有在浙江义乌商城中才能找到吧?


  要知道,作为租赁方的商城集团,商位租给谁都是租,并不会因为租给老经营户就减少收入。如今,他们居然干出这种令亲者痛而其他国内竞争者快的蠢事,其违背起码的常识和商业伦理是显而易见的。对此,我的疑问是,他们为什么非得把人家逼得誓言要用生命的代价来捍卫自己的商位呢?我想,商城集团做出这样有违常理的事情,其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那些在后台支持他们蛮干的势力,有更大的利益考量,或者别有他图。


  从文章披露的细节来看,当地政府也很关注此事,市长何美华亲自过问搬迁方案。本来,领导关心,会更有利于搬迁工作的进展。但据报,正是在何市长过问下情况才开始恶化。这我就弄不明白了,难道当地政府要从中获取什么利益吗?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想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恐怕没有人会为了公家的利益,去做这样有违常理、破坏商业规矩、遭人嫉恨的事——因为那确实犯不着。


  要知道,中国的老百姓其实是很温顺的,只要不把他们逼到绝处,他们都是能够沟通、协商的。可是,当你把人家可以走的道路全给堵死了,非要让人家走上绝路,那可以预见的事态也就不言自明了。常言道,泥人都有三分血性,何况人呢!——中国的“暴民”往往就是这样被一个个昏官们给生生地逼出来的。


  最后,我想给义乌市政府领导进一言:当地政府应该本着和谐发展的精神,充分考虑相关经营户的切身利益,责成、敦促商城集团履行自己的承诺和义务,妥善处理这一争端,避免事态扩大,毕竟按照总书记“三个最大限度”的教诲去维护社会稳定,才是政府的首要责任,更是当务之急。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