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族学研究的纵横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20:33
民族学研究的纵横观,即对研究对象进行纵向与横向、时间与空间,或者说现状与历史的研究相结合的观点和方法。它是基于中国民族的实际状况提出来的,因而,可以说具有本土化的倾向。今天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由多民族构成,但历史却赋予中国以独具的特色。这就是中国是一个以汉族人口最多,占总人口92%强,包括约占总人口8%①的55个兄弟民族在内的、具有多元文化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形成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把中国各民族作为研究对象是中国民族学的首要任务。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民族学所走过的道路,可以说是为兄弟民族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得到发展的道路。中国民族学者对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展望21世纪,中国民族学的这一实践性将会进一步加强,这是客观需要,也是民族学工作者作出贡献的大好机会。
但是把中国民族学的研究对象仅限于少数民族,这是不完备的,而且在中华民族这一整体概念中,体现不出汉族的重要作用以及与兄弟民族之间的历史性的密切联系。因而对汉族特别是汉族和各兄弟民族关系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还有,世界民族也是中国民族学者的研究领域,特别是处于开放性的世界格局中,对世界民族的研究自然是不可少的。然而为少数民族服务,仍然居于主导地位,换句话说,当前中国的民族学研究与少数民族现代化问题具有头等的重要性。因为少数民族的现代化没有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自然也没有完全实现。那么中国民族的实际状况是什么呢?
一、中国民族的实际状况
中国民族的实际状况,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民族构成上的多元一体格局。“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一亿人民。它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②这是长期以来各民族共同生活在一个国度里,彼此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的这样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历史上不管是哪一个民族的统治者入主中原,建立王朝,都自认为是中国的正统,不以外国自居,南北朝是五胡建国者的言行,都表现了他们是以两汉以来确立的疆域为自己的祖国。③后来的蒙元、清朝更是如此,且扩而大之。特别是近百余年来,在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斗争中,各族人民生死与共、义无反顾地浴血奋战,巩固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这一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意识。
这种民族构成和民族关系,总的说来已经存在了至少两千年以上,它还将继续长期存在下去。因而民族之间保持什么样的一种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历代王朝的民族政策,直接影响着民族关系,民族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运的兴衰。今天,中国的民族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进步、发展、繁荣的关系。然而历史遗留的不尊重兄弟民族习俗信仰等歧视现象尚未彻底消灭,认真执行国家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政策,仍然十分重要。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各民族地区的面貌日新月异。但在前进过程中出现的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亦复不少,诸如资源开发与民族参与问题、发展生产与保护生态平衡问题、普及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与民族关系特别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分不开。中国的民族学研究,应当时刻考虑到中国的这一独特的民族构成,重视对民族关系特别是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的历史的规律性的探索,才有利于对前进过程中产生的涉及民族关系的问题的妥善解决。
在这方面,中国的民族学者有极为丰富的历史民族志文献资料可作参考,即使没有本民族文字记载的民族,从汉族或与其邻进的民族文献中也可找到有关史料。这和西方民族学兴起后,主要以亚、非、拉美及大洋洲一些后进民族为研究对象,受到历史文献资料的限制而缺乏必要的历史研究的状况有所不同。中国的民族学者更有条件重视现状剖析和历史探索或者说纵横结合的研究。
第二,社会发展不平衡,呈现出多结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中国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包括从原始公社制到资本主义成分同时存在,甚至一个民族内部也呈现出多结构状态。概括说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约六十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包括鄂温克、鄂伦春、独龙、怒、傈僳、景颇、佤、布朗、基诺以及海南岛部分黎族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保存着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二)在四川和云南大小凉山地区约一百万人口的彝族中还保留着奴隶制度,奴隶主和奴隶是社会的两个主要阶级,但又通过森严的等级关系表现出来。
(三)约有四百万人口,主要是藏族、傣族以及其他一些民族地区,还保持着封建农奴制度。
(四)在大多数少数民族中,包括回、壮、维吾尔、苗、布依、朝鲜、满、白等三十多个民族以及蒙古、彝、黎等族大部分共约三千多万人,封建地主经济已经占了统治地位,有的还不同程度地发展了资本主义成分。
上述各民族,即使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例如西藏的藏族和西双版纳的傣族其农奴制都各具特点。前者对农奴的压迫表现得更加赤裸裸的,这和前者在吐蕃时代曾经历过比较发达的奴隶社会有关;而后者则由于保留了明显的原始农村公社的社会结构,农奴主的大土地所有制被村社集体占有土地的形式所掩盖,因而表现得比较隐蔽。可见对二者特点形成的原因和途径,如果只作比较分析而不结合进行必要的历史探索,是无法得到答案的。1962年我同几位同事对西藏的藏族、西双版纳的傣族和南疆部分维吾尔族地区残留的农奴制,进行了比较研究,找出了彼此的共性和特点。④然而应该说,这是一篇尚待最后完成的文章,由于缺乏足够的历史探索,未能清楚地回答形成各自特点的具体途径和原因。
上述的各种旧制度对各民族的社会进步是有阻碍的,而且在前进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也有所不同。弄清各民族的社会性质,对社会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无疑是很重要的。
第三,多种生态环境和多元文化的交互作用。前者反映出各民族生存空间的特点,后者则是人们的活动与前者互相影响的产物。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多种多样。人们生活于不同的生态环境,在对地理环境的适应和改造过程中,创造出各具特色的文化。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的相互关系,对民族的发展、繁荣,具有着长期的作用和影响。如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不研究生态规律,不保护生态环境,不按生态规律办事,就会破坏生态平衡,破坏正常的传统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不利于有关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繁荣。当然这并不是说民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一成不变,生态环境也不能改进。既然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与其居住地区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这就决定了民族学者在研究一个民族的经济文化传统的同时,必须结合研究其生存空间的生态环境。而生存空间和民族传统文化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并非一朝一夕所形成,而是具有一个历史过程,故进行时空结合的研究是必要的。特别是在今天,既要加速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又要发扬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并摒弃不利的文化因素,对多种生态环境和多元传统文化的时空或纵横相结合的研究,显然是必要的。
以上三点都离不开纵与横、时与空的结合研究。不了解过去,很难正确地认识现在和预测未来。进行这样的研究,无疑是有益的。
下面从三个方面谈谈民族学的纵横研究。
二、民族识别的纵横研究
长期以来,中国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歧视,主要是大民族主义者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和压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的贯彻执行,民族关系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过去被压迫的少数民族,这时才敢公开自己的族名,成为民族大家庭里光荣的一员。到1953年,自报族名多达400多个。然而自报的族名不一定和实际相符合,例如分布在不同地区的同一民族,有的具有不同族名,并自报了这些族名;有的民族有着不同名称的支系,有的报了支系名称作为族名,情况很复杂。它涉及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问题。比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有哪些民族的代表,哪些民族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等等,都必须首先弄清楚中国究竟有多少民族。因而从1952年起,民族识别工作便提上了日程。在许多民族学者和广大民族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几年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终于取得了很大成绩。经国务院正式确认:除汉族外我国共有55个少数民族。这就给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推行做出了贡献。
进行民族识别工作,必须回答两个问题:一是被识别的对象,他们是少数民族还是汉族的一部分?二是如果是少数民族,他们是单一的少数民族还是某一少数民族的一部分?在识别工作中,民族来源、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共同文化背景和民族意愿,都是识别的重要标志。然而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它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并非一成不变,故必须以历史的观点、动态的观点,去进行现状的横向剖析和历史的纵向探索。这样才能对识别对象表现出来的扑朔迷离的复杂现象,条分缕析,拨开迷雾,找到正确的结论。
这里我要特别指出潘光旦教授对土家族民族识别的工作,堪称典范。
土家族是分布在湘鄂川边的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无本民族文字,一般通汉语文。千百年来在封建统治者的歧视压迫下,土家人民茹苦含辛,艰苦创业,变荒山为良田沃土,创造了自己的文化。“土家”作为族称的出现,是和汉人迁入当地直接相关的。宋以后汉人陆续迁入土家族地区,特别是在清代改土归流后,汉人大量迁入。为了区别外来人和本族人,“土家”一词开始出现。他们用汉语自称“土家”,称迁入的汉人为“客家”。⑤然而甘肃、云南、广西、贵州等地明清地方志,往往把非汉人称作“土人”、 “土民”。甚至民国贵州通志把省境以内的少数民族成份都称为“土民”,实际是名同实异,互不相干,但却又极易混淆。
“土家”是在国家的民族政策推行以后,才在民族成份上受人注意到的一个群体;作为一个聚居在湘西北及川鄂部分地区的族体,它是很古老的,但作为一个调查研究的对象而提到工作的日程上来,却又是很新鲜的。
潘光旦教授克服身体的缺陷,亲自到土家山区走访调查,腿既不便,双目又高度近视,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先生不避艰险的求实精神,实在令人感佩。先生在研究中,充分利用了实地调查和有关民族志资料,又在大量的历史文献中爬梳清理、上下求索。他先用翔实而充分的资料,证明“土家”不是该地区的苗、瑶,也不是古代的“蛮”、“僚”。再从土家的自称“比滋卡”(卡意为“人”,古代的巴人也自称“比兹”)以及语言、经济、社会、习俗、信仰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与古代的巴人进行比较,结果证明“这些特征,只是巴人与‘土家’有,而其他人群,作为人群,是没有的,因此,才成为他俩所共有的特征⑥。他以动态的观点,上溯土家与古代巴人的族源关系,无不环环相扣,从而弄清了土家族的源流,得出极具说服力的结论:“土家是古代巴人的后裔。”⑦由于时间限制,对先生的研究成果不能详细介绍,详见先生长达15万字的专论《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先生的结论一出,便为土家族人士和学术界所欢迎。1986年正式出版的由国家民委主持编写的《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的《土家族简史》 (约 300页)关于土家族的来源,就这样说:“土家族来源于楚秦灭巴后,定居在湘鄂川黔接壤地区的巴人。”⑧1956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认定土家族是我国的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从此,土家族人民享有了民族区域自治权利和其他政治权利,建立了自己的自治地方,从而大大激发了土家族的政治热情和爱国爱乡精神,积极投入现代化建设。土家族也是各民族中人口增长最快的民族之一。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土家族尚未作为一个单一民族进行统计。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土家族人口为525,348人,到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土家族人口已增至5,704,223人,⑨足足增长了10倍。当然1990年普查数字,并非完全自然增长,相当一部分是从其他民族成份改回土家族的。这是国家民族政策的胜利。
三、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的纵横研究
少数民族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的研究,是中国民族学研究的另一重要课题,在社会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尤为重要。如前所述,过去中国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不平衡,呈现出多结构状态,许多旧的社会制度不利于社会进步。要改革社会必须首先认识社会。所以这一课题也是从中国民族的社会实际中提出来的。
在进行这项研究工作时,如果对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只做横的剖析或与其他民族进行比较研究,而不结合进行必要的历史探索,则这方面的知识是不完全的。研究的结果只能说明某一民族在某一时期其社会经济结构的具体状况、作用和特点,或者和所比较的民族之间的异同。但何以形成这样的特点,形成这些特点的具体途径如何?离开必要的、具体的历史研究,是无法得到答案的。
1956年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组织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进行调查,着重研究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我到了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对景颇族社会经济结构进行调查研究,以期搜集有关景颇族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料,并为其社会改革和建设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下面以这次调查为例,谈谈自己的认识。⑩1956年秋到次年夏季,调查组对瑞丽县雷弄、陇川县邦瓦、潞西县弄丙、弄丘以及盈江县邦瓦等五个景颇族地区,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五个地区在发展上各有特点,但大体可分为两类地区:一类是包括原始公社制残余在内的前封建因素比较显著的地区,如雷弄、陇川邦瓦和弄丙;一类是原始残余较少,封建因素比较显著的地区,如弄丘和盈江邦瓦。前者在所有制方面土地的公有制比较显著,后者则私有制有相当发展。在弄丘,民族内部的统治者——山官对土地有最高占有权,在盈江邦瓦则私人权力比较显著。在土地的占有方面,首先是水田的占有,后者较前者更为集中,从而产生的新的土地关系,后者也较前者为普遍。
两类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是客观存在,但是否历史上也如此呢?如果不是,是什么因素使其社会发展产生不平衡呢?通过具体的历史探索,追溯其生产方式的历史演变,我们发现五个地区的景颇族在进入农业经济后,都曾普遍经历过两个发展时期,第一个时期各地社会经济结构基本上是一致的,尚未分化出发展不平衡的地区来。只是在进入第二个时期以后,各地才出现不平衡状态。这个时期大约开始于250年前。
第一个时期的特点是两类地区都以刀耕火种、轮歇抛荒的旱地为主要生产资料。这种落后的耕作技术不能使土地固定下来长期使用,地力耗尽,便行抛荒,另开新地;当抛荒数年,地力恢复后,原耕者正占有其他土地。因而对同一土地没有形成长期占有权。这种土地关系具有比较明显的原始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和相应的经济关系的特点。作为村社成员,就有权使用村公地,自开自种,迁离村社才失去对村公地的占有和使用权。这样,山官难以迫使群众成为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的无产者。当时,景颇族虽已使用铁器,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内部已分化出世袭的“官种”(当山官的人家)、百姓(村社农民)和为数极少的奴隶这三个社会地位不同的等级。然而奴隶制没有发展起来。这是由于社会内部村公地的存在,群众可以自耕自食,山官由于劳力限制,不能随意多占土地,一般山官及其家属也未脱离生产劳动。这就缺乏广泛产生奴隶的条件;外部则是比景颇族先进和强大的汉族和傣族,景颇族处于被统治地位,很难掳掠奴隶。这时期各地区景颇族的发展程度和社会面貌基本相同,但由于民族压迫关系的存在,各地景颇族已对当地傣族土司具有封建贡纳关系。
第二个时期的特点是两类地区的主要生产资料,逐渐由刀耕火种的旱地转变成水田。它标志着社会内部生产力的提高,从而给新生产关系的产生创造了物质前提。水田不同于轮歇抛荒的旱地,它是固定耕地,能够长期使用,而且产量高,因而价值很贵重;由于长期使用,形成长期占有,甚至子孙世袭,具有明显的私有性。这样,过去在轮歇丢荒的旱地上,没有发生过的诸如典当、抵押、租佃等土地关系以及土地集中的现象,都在水田的占有和使用上反映出来。水田农业的生产力,导致上述各地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由于上述五个地区景颇族的具体历史条件如水田的可开垦量不同,各地社会面貌逐渐发生差异,便由发展基本相同的状态,逐渐分化出两类不同的地区来。
必须说明,具体到景颇社会而论,水田农业是产生封建因素的前提,但这并非意味着只有水田农业才是促使某一民族社会封建因素产生的惟一条件。如果把轮歇丢荒的旱地,用较高的生产技术如水利灌溉、施肥等固定下来,使其具有长期使用价值,而且产量稳定,从而提高了土地本身的价值,也是可以产生土地集中以及典当、租佃等关系的。当然,原始轮歇丢荒的火山地,不能等同于我国周秦时期或欧洲中世纪具有规律性的三圃轮作休耕的农地。
通过上述具体的历史探索,我们发现景颇族的社会发展并不是从来就不平衡的,而是具有一个从基本平衡到不平衡的历史进程,而且找出水田农业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然而发生这一切变化,却又和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关系分不开。十三世纪中叶元朝建立云南行省后,内地影响不断深入德宏地区,元、明两朝几次大规模军事行动也发生在德宏境内外。此后屯田、驻军,汉族移民不断增加。清初以来,影响更加深入。就这个地区而论,善种水田的傣族是发展先进、力量强大的民族,傣族土司分别统治着境内景颇、德昂等民族。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发展落后于汉族和傣族的景颇族,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或农奴社会过渡,不可能如古典社会那样具有独立发展的条件,对来自汉、傣两方面的影响,应当有充分的估计,甚至人数更少且受景颇族山官控制而又善种水田的德昂族的影响也不能不看到。景颇族内部水田农业的发展,事实上就和傣族和德昂族的影响分不开。由于五个地区的景颇族所处地理环境、受傣族和汉族影响的深浅,以及内部水田农业发展的比重各有不同,从而导致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逐渐趋于不平衡。
以上对景颇族社会经济结构的分析,如不进行现状剖析和必要的历史探索,是得不到比较明确的答案的。
四、传统文化的纵横研究
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形成,总的说来,与其所处的地理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这里所说的传统文化,既包括物质文化,也包括精神文化。它是历史上形成、世代相传、具有其特点的文化。除体现于物质生活特点外,它体现于共同的习俗信仰和共同遵守的习惯法,因而对民族内部具有社会稳定作用,使人们和睦相处,而又一致对外。从历史上说,产生于同类生态环境的各族传统文化,具有较多或基本的共性,如云南的景颇、佤、怒等刀种火种类型的山区民族。传统文化既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研究今天的民族传统文化,就必须看到历史发展,这样有利于认识今天民族文化的发展趋势,因为中国的现代化并非汉化,而是在现代化过程中繁荣少数民族的优良文化。
下面试以北方蒙古族的游牧文化和南方壮侗语各族的稻作文化为例来说明。
根据生态环境和人们生产、生活之间的交互影响,从新石器时代起,在我国多民族文化中,就形成了几个主要文化区,这就是北方和西北草原游牧文化区,黄河流域以粟、黍为代表的旱地农业文化区和长江流域及其以南以稻谷为代表的水田农业文化区。黄河流域文化区暂置勿论。
北方和西北游牧兼事渔猎文化区,有以细石器为代表的新石器文化,文化遗址缺乏陶器共存,或陶器不发达,体现出“行国”的特点。⑾世代居住于北方草原的蒙古族,基于草原生态环境的特点,很早以前便发展了畜牧业经济,生活方式与游牧经济密切相关,如多吃肉食,服用毛皮,居住(甄)幕,行用乘骑,千里草原,驰骋纵横,形成一整套传统经济文化模式——畜牧业文化。随着时间的进展,此种传统文化虽然有所演变,但仍保持着畜牧文化的基本特点。
又如长江中下游水田农业文化区,中游以湖南石门皂市下层,大溪文化及京山屈家岭文化为代表,文化的主人目前尚难确定。下游以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松泽文化及良渚文化为代表,发展为越文化。⑿越文化为古代百越各族所创造。他们虽然分布广阔,支系众多,但总的说来,其居住环境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居住在平原低地或靠近江河湖海水道纵横的地区,甚至居住在山区和云贵高原上的越人,也沿着较低平的河谷平坝居住。这样的生态环境和人们活动的交互作用,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百越民族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它表现为百越民族在生产和生活上,和水具有特殊的密切关系:善种水稻,多食水产,习水便舟,居住干栏,文身断发(或椎髻),龙蛇崇拜,悬棺葬俗,崖画艺术等等,无不与水有关。⒀我国为世界栽培稻起源地之一,而我国最早改良野生稻的即百越民族。今天和古代百越具有族源关系的兄弟民族如壮、傣、布依、侗、水等壮侗语族各族,仍和百越所处生态环境相同或相似,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百越文化的特点,而且创造出相应的文化类型——稻作文化。
以上两大文化类型即畜牧业文化和稻作文化,为中国南北古代民族胡人和越人所创造,而且基于此种经济、文化力量,各自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力量。因而汉武帝在协调南北关系以加强汉帝国的国力时,他所面临的挑战,正如《汉书》所谓“北有强胡”而“南有劲越”。⒁即还有一个如何处理好前述三大文化区中游牧文化区和稻作文化区的关系问题。
今天,在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历史形成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矛盾与协调问题。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说到底,是一场社会变革,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繁荣。这是一场非常艰巨的变革。如前所述,五十年代初,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绝大多数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阶段,自然经济比较浓厚。因而一般说来,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很浓的非商品性,这和发展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这种自给自足的非商品性的价值观念表现在各个方面,特别是在与外界联系少的边远山区更是如此。属于前述稻作文化区的民族,往往固守着“力农者安,居商者危”的重农轻商的观念。云南的有些民族把经商当作不光彩、不道德的行为,甚至看作是不务正业。有的甚至到集市卖只鸡,都遮遮掩掩,不讲价钱,结果受人欺骗。有的认为穷人才经商,“不卖东西,也不买东西才是真正富有”。财富的观念和商品搭不上界。牧区中马牛羊等牲畜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一户人家是否富裕,是否属于上等人,全在于牛羊的多少,因而有的宁愿贫穷,也要守住这“财富”和“地位”。真可说是富裕中的贫困。
非经济性的消费观念也反映在生活习俗上,所谓“穿在银上,吃在酒上,用在鬼上”,⒂ 就是这种消费观念的反映。有些民族,妇女纺织刺绣、制作的精美服饰,具有很高市场价值,但从不出卖,当作财富保存起来。云南边远山区某些少数民族,由于原始平均主义观念的影响,有东西大家分享被视为美德,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阻碍。由于生产上互相帮助,不斤斤计较于劳动报酬,生活上也形成“帮吃”之俗。碧江一户农民在集市上开了个饭馆,乡亲们下山赶集都在他饭馆吃饭,不几次就把本钱吃光了。牧区由于地理环境的关系,形成必须招待生人,供应食宿酒肉等,不取分文,许多客商也就白吃白住。如主人索费,则认为大不应该。这也是发展商品经济的一大阻碍。至于饮酒,是一些民族生活消费的一大特点。饮酒可以交流感情,舒畅情怀,未可厚非,但嗜酒过度,便会成为社会公害,后一种情况恰恰又是比较普遍存在的。
宗教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些信仰传统的原始宗教的民族,普遍存在着杀牲祭鬼的习俗,视宗教活动的规模或疾病的严重程度,杀鸡、猪或牛来祭鬼。特别是大的宗教祭典,往往杀牛数头或十数头不等,粮食及其他费用在外,社会财富遭到大量浪费。有的人家举办一次大的宗教祭典,获得了社会地位,但长期积蓄的财富,也在一夕,付之东流。足见传统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惰力。
当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非商品性价值观与现代化的冲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当然这种观念并非一成不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起步,一些民族的非商品性观念开始有所转变。例如云南路南石林的撒尼彝族不仅向旅游者兜售手工艺品,而且有的妇女还学着讲几句英语。然而,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传统观念是在历史上形成的,并非一下子就能改变的。在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过程中,社会变迁的阻碍并非物质文化,而是非物质文化。因而由少数民族自己起来进行移风易俗,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五、结束语
以上试图说明:民族学研究的纵横观是从中国民族的实际状况提出来的。中国民族的实际状况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民族构成上的多元一体格局;第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各民族的社会发展不平衡,呈现出多结构状态,因而在新社会中前进的起点不同,带来的问题也各有不同;第三,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生态环境多种多样,人们在对环境的适应和改造过程中,形成多元文化,而且与其生存空间交互影响。由于以上三个特点的存在,中国民族学研究有必要考虑到纵与横、时与空或者说现状与历史的研究相结合。不了解过去,很难正确地认识现在和预测未来。
其次,从五十年代以来,中国民族学者曾从事过的几项主要研究课题,来阐述民族学的纵横研究,即第一,民族识别的纵横研究,第二,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的纵横研究,第三,民族传统文化的纵横研究。这些研究体现了民族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它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具有极大的实际意义。
注释:
① 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编印:《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
② 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第1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③ 此类言行不少,如匈奴人刘渊称汉王前声称:“汉有天下世长,恩德结于人心,吾又汉氏之甥,……且可称汉,追尊后主(刘禅),以怀人望”。《晋书·刘元海载记》在他即汉王位的令文中还把汉高祖、光武帝、刘备父子直称为祖宗,表明刘渊虽是胡人,但称王称帝是有根据的;称国号为汉,反映了他所建汉国是上承两汉,继以蜀汉,而非建立一个匈奴国。其后匈奴人赫连勃勃自称是夏禹的后代,起兵建立大夏国,亦以“复大禹之业”为己任,而非建立某一胡人国家。
④ 见《对我国藏族、维吾尔族和傣族部分地区农奴制度的初步研究》,载《历史研究》,1962年第5期。
⑤ 土家族简史编写组:《土家族简史》,第11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
⑥ 潘光旦:《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巴人》,载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论文集》第三集,167页,1984年出版。
⑦ 同上引书138页。
⑧ 同注⑥第13页。
⑨ 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编印:《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⑩ 以下关于景颇族的资料,引自本人当年参与编写的《景颇族五个点调查综合报告》,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以及拙作《中国的民族学研究必须和历史学紧密结合》,载《民族学研究》第一辑,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
⑾ 见文物编辑委员会:《河北、内蒙、新疆等地新石器时代考古发现》,载《文物考古工作卅年》,文物出版社,1979年。
⑿ 《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等地新石器时代考古发现》,载《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
⒀ 见拙作《百越》第三章百越文化,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⒁ 见《汉书·匈奴传》。
⒂ 参见龚帆、祁庆富:《试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变迁》,载宋蜀华主编:《民族学与现代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