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款如何继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10:28
交通事故死亡一般赔偿的项目有: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6、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但应当由死者的近亲属依《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6、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但应当由死者的近亲属依《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款如何继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wd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ss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t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1223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fgg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 官司必要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1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居民23万农村5万
交通事故死亡
交通事故赔偿办法教程
交通事故赔偿2010 - 国律网
[继承咨询]再婚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割
交通事故赔偿归责原则 - 交通事故赔偿网
交通事故赔偿 “同命不同价”
交通事故赔偿归责原则
浙江武义副县长驾警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新华网 2009-4-12)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保险公司也要赔付
江西全南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造成10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