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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农村能源发展的几点认识
2009-02-18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6
对我国农村能源发展的几点认识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徐锭明
农村能源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能源工作的组成部分。农村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分析研究我国农村能源发展问题。
一、我国农村能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村能源取得较快发展。2006年我国农村能源消费总量达到9.01亿吨标煤[1],其中商品能源、非商品能源的比重分别为65%和35%,农村生产[2]、农村生活用能比重分别为44%和56%。农村生产用能中煤炭占50%以上,农村生活用能中秸秆和薪柴占52%、煤炭34%。农村小水电建设步伐加快,装机容量已超过3800万千瓦,沼气产业稳步发展,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农作物秸秆气化固化利用初见成效,全国已建成秸秆集中供气站近600处。
尽管我国农村能源利用条件得到改善,但农村能源供给能力不足、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能源利用效率低、能源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一)农村能源消费水平低、增长慢,能源贫困问题突出
农村能源消费水平低。2006年全国农村人均能源消费量仅相当于全国人均能源消费量的约55%,比2000年下降了近17个百分点。如果考虑到农村能源的统计口径问题,则农村与全国相比,人均能源消费量的差距更大[3]。2000~2006年,全国农村能源消费总量折合标煤,年均增长5%,仅为全国年均增速的一半。部分农村人口能源贫困问题仍未得到根本缓解,目前全国仍有110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用不上电,相当数量农户亟需解决烧饭、取暖等燃料问题。
(二)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性矛盾突出,清洁能源比例低
我国农村能源消费中煤炭和秸秆、薪柴等传统生物质能源比重高。目前,在我国农村生产用能中,煤炭的比重仍然超过50%,薪柴的比重接近10%。在农村生活用能中,秸秆、薪柴等传统生物质能的比重合计达到52%,包括煤炭在内合计接近90%。我国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清洁化、现代化的压力巨大。
(三)我国农村能源开发和利用效率低
传统生物质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一直占据主要地位,这些传统生物质能大多采取低效的直接燃烧方式,环境污染严重,能源利用效率低,仅为10%~20%,远远低于城市商品能源利用效率。此外,农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率低。我国每年可产秸秆近7亿吨,除去作为燃料、造纸原料、畜牧饲料、造肥还田、农业生产资料及收集损失外,剩余近2亿吨秸秆被荒废。我国畜禽粪便年排放量达30亿吨,农户小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基本被遗弃,而在现有的大中型养殖场中,仅有5%左右的粪便被利用。
(四)农村能源区域发展差异明显
我国农村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农村能源发展的地区差异明显。按照农村能源商品化和优质化程度衡量,从传统农区到发达地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村能源的商品化和优质化程度均呈明显的提高态势。从传统牧区到传统农区再到发达地区,电力和燃气消费的比重越来越高。从传统农区到发达地区,煤炭和薪柴的相对地位明显下降,成品油的相对地位则明显提高。
(五)农村能源基础设施落后,技术和服务支撑能力严重不足
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建设滞后。2003~2006年,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8.0%,农村仅为19.7%,不少地区农村电网布局不合理,设备、设施陈旧老化,输油管道或加油站缺乏,适宜发展沼气却未普及沼气的农村地区比较普遍。农村能源基础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比较严重,已建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由于缺乏正常维护,使用寿命缩短、综合功能下降。人口和经济布局的分散化,导致能源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较高。农村能源技术和服务支撑能力不足,农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受到限制。
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远景及能源供求格局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远景
未来几十年,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将会发生深刻变化。
1. 未来30年,我国农村人口将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
2030年前我国将处于城镇化高速推进阶段,预计到2020年和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分别将达58%和66%左右,农村人口分别将达6.1亿人和5.0亿人左右。
2. 农民收入呈较快增长态势
2020年前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0%~7.0%,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将呈扩大态势。2020~2030年,城乡协调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农民年均收入增长4.5%~6.0%,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进入“先扩大、后缩小”阶段。按2006年的价格水平,到2020年和203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7102~9249元和11029~16564元。
3. 城乡交通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口和经济布局进一步集中
2030年前,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规模不断扩大,举家迁移到城市定居者不断增加,少数发达地区开始出现城市人口,特别是老年人口到周边小城市、小城镇定居的趋势。同时,农村人口加快向县城、中心镇和中心村集中,企业加快向产业园区集中,甚至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产业和人口聚集区。
4. 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转变
2030年以前,农村人口居住地与就业地逐步实现空间分离,农村生产生活对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城乡之间乃至农村不同区域之间的通勤人口迅速增加。但城乡差别依然存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经营规模化和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的格局将逐步形成。
(二)未来我国农村能源供求格局
1. 未来30年我国农村生产生活用能将持续增长
农业设施建设及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将推动农村第一产业能源消费快速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和生活方式转变将促进农村生活用能持续增长,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也将增加农村能源消费数量。2030年前,我国农村能源需求总量和商品能源消费量均将快速增长,预计2020年和2030年,我国农村能源需求总量将分别达到13.58亿吨和17.13亿吨标准煤,商品能源消费量分别达到11.01亿吨和13.96亿吨标准煤(见表1)。
表1  我国农村能源需求预测表
(单位:亿吨标煤)
年    度
2005
2020
2030
基准方案
农村能源需求总量
8.75
13.58
17.13
5.69
11.01
13.96
农业生产需求
0.71
0.95
1.11
乡镇企业需求
3.17
5.94
7.85
农村生活需求
4.87
6.69
8.17
低方案
农村能源需求总量
8.75
12.07
15.18
商品能源需求
5.69
9.52
12.58
农业生产需求
0.71
0.88
1.02
乡镇企业需求
3.17
5.1
7.37
农村生活需求
4.87
6.09
6.79
高方案
农村能源需求总量
8.75
14.68
18.56
商品能源需求
5.69
11.91
15.28
农业生产需求
0.71
1.04
1.22
乡镇企业需求
3.17
6.83
8.9
农村生活需求
4.87
6.81
8.44
2.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农村能源实现供求平衡的重要举措
在我国农村能源需求总量中,仍有相当数量的能源需要通过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来满足。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农村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减轻我国能源需求对供给的压力,还有利于增强城乡能源发展的互补关系。推广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有助于大中型养殖场和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发展和能源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有助于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预计到2020年和2030年,在我国农村能源需求总量中,分别将有52%和39%左右需要通过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来保障。
3、2030年前商品能源在农村能源供应中的比例将呈现上升趋势
2005~2020年,农村能源需求的商品化率将由53%提高到64%,2030年前依然呈增长态势,但增速将趋于放缓。预计到2030年,我国农村能源商品化率将达到66%左右。
三、农村能源发展战略举措
针对未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供需格局的变化趋势,我国农村能源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经济可行、环境友好”的原则,不断完善农村能源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外部商品能源供应,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实现多元化、清洁化、商品化、优质化发展。
(一)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农村能源发展长效机制
我国农村能源的发展要立足国情,充分体现城乡统筹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精神,把扶持“三农”、促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农村能源发展的切入点,尽快改变城市优先或重城轻乡的能源政策导向,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农村能源研发、生产、经营和公共服务等环节的资金投入,完善税收、价格和信贷优惠政策,推动农村能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解决农村能源的重要途径,要优先考虑农村自身能源需求,着力开发沼气、秸秆气化、生物质致密成型等经济适用的技术。以发展生物质能源为切入点,加快推动农村新型能源产业发展,鼓励条件适宜地区种植、加工能源作物,发展致密成型燃料、沼气规模化利用等,创造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较好地区加快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和风能开发利用工程。加大农村燃具及农业机械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农机特别是排灌用能效率,提高农村建筑节能水平。
(三)积极培育农村能源市场,有序推进农村能源产业化
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和产业化步伐。针对农村能源供给和需求的多样性,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农村能源产业。在强化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能源现代流通方式,支持用于能源发展的资本、技术、资源等要素按照市场法则有序流动。
(四)加快农村能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村能源产业服务水平
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乡两级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支持民间能源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高能源服务水平。优先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和产业化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水平,加快农村能源技术利用推广步伐。加强农村能源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培养能源技术服务人才。加强农村能源统计工作,建立科学的农村能源统计体系。
(五)加大农村能源的资金投入
政府应将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当作公共产品给予支持,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批资金专门用于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应设立农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基金,引导农村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要动员社会、企业、农民个人多方积极参与农村能源建设,鼓励不同经济主体增加农村能源投入,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有效推进农村能源发展。
[1]此数据为农业部统计数据,界定为县(含县级市)以下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范围内的能源消费,包括农村生产用能、农村企业用能和农村生活用能。中国统计年鉴中未统计非商品能源
[2] 农村生产用能包括第一产业用能和农村企业用能。
[3]此处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非商品能源的利用。而农村能源消费中,至少包括了秸秆、薪柴等非商品能源。因此,从可比口径上看,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相当于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百分比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