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与“秦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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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4日 星期 日放大缩小默认
商鞅与“秦国梦”
小 山

▲ 商鞅

▲ 城门立信
2010年1月31日《新民晚报》“国学论谭”发表的杨师群《商鞅是帝国英雄还是历史罪人》一文,对近年来影视剧多把商鞅塑造成“帝国英雄”的做法提出了批评,认为商鞅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历史罪人”,其论述还是有相当说服力的。不过,对于商鞅变法的历史作用,是否应该全盘抹杀,我们觉得还有讨论的余地。
商鞅的那场轰轰烈烈的变法,连今天的小学生都耳熟能详,当今的人们多称他为改革家,提起他时还常常带着对其不畏险阻、除旧布新的赞赏。但大约是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历史上就对使用暴力手段让秦国迅速兴起的商鞅并无多少赞美之词,史书中提到的秦国也常是让东方六国既恨又无奈的“虎狼之国”。
司马迁曾在《商君列传》末评价过商鞅,开头就给他下了个“刻薄”的定义:“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接着写他为得官位,不惜心口不一,“挟持浮说”;既得任用,又“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干出一件件刚愎自用、严刑少恩的事。最后司马迁感叹:“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汉书·贾谊传》中记载了一篇贾谊上汉文帝的奏章,其中提到商鞅时说:“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为了自己飞黄腾达,什么缺德事都干。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新法“行之二岁,秦俗日败”。紧接着,贾谊还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一番秦俗败坏的场景:“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箒,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最后得出结论,秦人“不同禽兽者亡几耳”。如果说太史公还只是批评商鞅刻薄的话,贾谊则明明白白是在骂他“教化”下的秦人与禽兽无异了。
肯定商鞅功绩的人倒也有,《史记集解》引刘歆《新序论》就赞扬商鞅为推行新法殚精竭虑,公而忘私,实施法令时又赏罚严明:“夫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法令必行,内不私贵宠,外不偏疏远。”行之几年,“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秦国称霸诸侯、一统天下,“亦皆商君之谋也”。但好话到此结束,刘歆笔锋一转:“今商君倍公子卬之旧恩,弃交魏之明信,诈取三军之众,故诸侯畏其强而不亲信也。”接着又列举了他如何实行严刑峻法:“今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鈇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馀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畜怨积仇比于邱山。所逃莫之隐,所归莫之容,身死车裂,灭族无姓,其去霸王之佐亦远矣。”如此一对比,商鞅明显功不抵过。呜呼,虽有强秦之大功,商君到头来也逃不过严刑少恩的“刻薄”名声!
不过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乱世用重典也无可厚非。在礼崩乐坏的时代,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国君们为苟全国家于乱世,急需的不是“仁政”之类说教,而是富国强兵的谋略。在这种情势下,商鞅说秦孝公以“帝道”、“王道”均不被理会,最终亮出“霸道”的底牌,也是顺应时势的无奈之举吧?
说到商鞅变法的内容,其中有一条尤其值得关注,那就是军功爵制。“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简单地说,就是奖励军功,没有军功,就不会受到优待,贵族身份也没用。这一点也只是在秦国,这个游离于中原文化之外的“戎狄”之邦,才有施展的空间。秦人重实利,轻礼仪,宗法观念淡薄,没有礼乐的传统,也没有传统的拖累。所以当商鞅的一套军功爵制推行出来,原始的等级制度就被动摇了,下层平民因此有了一条通过建立军功向上进阶的通道,虽然这条进阶之路在现在看来足够野蛮也足够残忍——“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商君书·境内》)
商鞅新法的理论基础是人性自利说。他清楚地看到:“名利之所奏,则民道之。”(《商君书·算地》)人有欲望,那是天性使然。所以商鞅没有像儒家那样要求克制欲望,而是给出了一条疏导欲望的通道:“民之生,度而取长,称其取重,权而索利,眀君慎观三者,则国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商君书·算地》)于是,在商鞅的改革下,“民勇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国国力大增,秦军所向披靡。商鞅自己,虽贵为王孙后裔,但“庶孽”的身份已然不能带来任何实际的利益,家族与姓氏没有给他任何荣耀,后人称他“商君”,只是因为他曾封于商,而那块封地的获得,也与他的身世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他自己打拼的所得——他因变法、作战有功,由一个靠嬖臣引荐的流亡王孙,一步步升为左庶长、大良造,终至封商十五邑,号曰商君。商鞅的政治生涯是靠个人努力达到顶峰的。
站在儒家角度批评商鞅“遗礼义、弃仁恩”自有其道理,现代人看来他重刑、愚民的一面也难以称是,何况商鞅到底在为谁谋利仍值得掂量,但除却这些不说,新法中的奖励军功这一条,在认清和善用欲望这一点上还是非常难得的。一个社会保持稳定的前提,大约就是要提供给一般公众以进阶之路。借用西方流行的“美国梦”的说法打个比方,商鞅的军功爵制可以说是一种“秦国梦”。毋庸置疑,商鞅的“秦国梦”与“美国梦”的不同是根本性的,“美国梦”声称基于平等,追求平等,而中国古代历来没有“人生来平等”这一观念,“礼莫大于分”,大家各守本分,安于其职,这才是正道。其实绝对的平等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但问题是,人是有欲望和追求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心甘情愿“安于本分”的。何况,什么是本分?如果说是一个人的出身决定了他应守的本分,那出身凭什么就可以决定本分?一个社会如果不能给底层有才华的人一个进阶的渠道,那么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存续,未尝不是得益于阶层之间的流动,尤其是隋唐以后采用的科举制,给了普通人一条进身的出路。因此,商鞅的新法虽然不以追求平等为目标,但客观上为下层民众提供了一条向上攀升的阶梯,秦军战斗力迅速提升即是显证。
当然,商鞅的局限性也是明显的,他满足的与其说是秦国小民的利益,不如说是秦君谋霸权的野心;他的严刑峻法虽然在短时间内让秦国称霸天下,但他的愚民政策只能让百姓因畏惧而盲目顺从。至于在商鞅的领导下“秦俗日败”,政治不能以道德为唯一评判标准,但脱离了道德评判的政治也绝对不可能是合理的政治。商鞅死后一百十七年,秦并六国;可仅仅二世之后,江山易主。其商君之功欤?抑其过欤?
但是无论商君功过如何,他曾经给了秦国的平民一个“秦国梦”,哪怕这并不是他的初衷。而人活着,有梦总比没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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