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杀混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14:58
导读:在现代流行的命理书里却几乎都没有专题论述官杀混杂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书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所谓的平衡用神论者。
在《渊海子平》、《三命通会》等子平经典中,每一本书里都有专题论述官杀混杂的章节,这在极重文辞精简的雕版印刷的时代里,凭此一点即可见官杀混杂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了。
然而,在现代流行的命理书里却几乎都没有专题论述官杀混杂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书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所谓的“平衡用神”论者,他们只注重八字五行的平衡问题,不管八字格局的成败高低与清纯驳杂等问题,认为只要身旺就不怕官杀混杂,只有身弱时才怕官杀混杂。其实质也不是怕官杀混杂,而仅仅是怕日元担不起官杀。
持这种“身弱怕混,身旺不怕混”观点的首席代表,恐怕非大名鼎鼎的命理名家任铁樵莫属。他在其《滴天髓阐微》一书里明确指出:“总之日主旺相可混也,日主休囚不可混也”,“官杀混杂,只要日主坐旺,印绶不伤,运程安顿,未有不富贵者也。如日主休囚,财星坏印,即使独杀清纯,一官不混,往往忧多乐少,屈志难伸,学者宜审焉。”他甚至还干脆说:“……勿以官杀混杂为嫌,身旺者,必要官杀混杂而发也。”看,身旺就是要官杀混杂!
任氏的这种观点,来源于《滴天髓·官杀》篇的原注。原注者是这样解释官杀混杂的:“杀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官非杀也,各立门墙者,不可混也。杀重矣,官从之,非混也。官轻矣,杀助之,非混也。”意即:在什么情况下杀来了不混官,反而将杀当官论呢?就是官杀“同流共派”的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官是官,杀是杀,官来了不能当杀论呢?就是官杀“各立门墙”的时候。这里所谓的“同流共派”,指的是官杀同根同宫。所谓的“各立门墙”,指的是官杀不同根不同宫。因此,虽然有官有杀,如果是杀重官轻,则为官从杀势,不以混杂论。如果是官轻了,杀来则助官,也不以混杂论。剩下的就只有一种情况了,那就是在官与杀都很重而且还不同根的时候,才算是官杀混杂了。既然是官杀都很重的话,那么日元就一定弱,所以任氏才得出“日主旺相可混,日主休囚不可混”的结论。
然而,细读子平经典,却发现子平之所以重视官杀混杂问题,其目的仅仅是为了维护格局的清纯,而不是怕身弱了担不起官杀。《渊海子平·官杀混杂要制伏》云: “官星要纯不要杂。”《子平举要歌》云:“大凡官星要纯粹,正偏杂乱反无情。”《三命通会·论正官》云:“故正官为六格之首,止许一位,多则不宜……如甲生酉月,见卯为冲……庚为混杂,须是官星纯一,五行和粹,方以正官论。”意思很明白,是因官星要纯粹,才不要杀来混官,与身旺身弱无干!七杀也一样,《三命通会·论偏官》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许地支一位,多则不佳。四柱纯杀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这里强调的也是“纯”则贵,“杂”则贱,并未附加身强身弱的条件!
《万金赋》云:“官星怕逢七杀运,七杀犹畏官星临。官杀混杂当寿夭,去官留杀仔细寻。留官去杀莫逢杀,留杀去官官莫逢。”看看,这里也是直说官怕逢杀,杀怕逢官,官杀混杂了就会寿夭,所以务必仔细考虑官杀去留的问题,话中毫无身旺可混的意思。
《三命通会》在“官杀混杂”一篇里还明确指出:“人命官杀俱有谓之混杂……身弱官杀混,多贫夭。身旺有制亦好,无制,成印局化杀亦可。”瞅瞅,明明说身旺也要有制化嘛!因为有制化才能去除混杂,使官杀纯粹,格正局清。否则,即使是身杀两停的八字,只要官杀混杂,格破局浊,就没有富贵可言。可见,《滴天髓》的原注者与任铁樵均没有抓住官杀混杂的实质性问题,他们所说的什么官从杀、杀助官、身旺必要官杀混杂一类的白话,是有悖于子平本义的。
且看官杀混杂的具体细节问题。官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混杂,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混杂呢?《三命通会·官杀去留论》说得很清楚:“盖言柱中官星七杀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杀,或月上见杀时上见官,或四柱叠见……又曰:年月日时,或有四位官四位杀,当以明者用之,藏者舍之,明见官则存其官,明见杀则存其杀,宜仔细分别。若两停无轻重,察其生助向时者用之,背时无助者弃之,去留不清,乃为混杂。”意思就是:在官杀分别居于月干与时干,或四柱官杀多透的情况下,才属于官杀混杂。也就是说,当官杀透在年、月两柱时,不管其是否“同流共派”,此时只要时干不透官杀,就不以官杀混杂论。还有,在年月日时有几个官杀时,要以透干者(即明者)论,透一官则以官论,透一杀则以杀论,尽管地支有几个官杀而不以混杂论。倘若官杀齐透,且均有力,难分轻重,则要看八字是否有字去留,或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即以所留者论。若无去留,则以混杂论。后人将《三命通会》上的这段话编成几句歌诀,即:“官杀相连(即年月相连)当论杀,杀官混杂各分垣(即年时各分)。露杀藏官而论杀,藏杀露官只论官。留官去杀莫遇杀,留杀去官休见官。格中唯有忘杀贵,杀官俱去不成权。”注意:这里并没有什么杀重了就官从杀,官轻了就杀助官,身旺不怕官杀混杂之类的说法。
再看如何去留的技术问题。当官杀混杂时,是去官留杀还是去杀留官呢?《三命通会·官杀去留论》云:“凡看去留,要详柱中官杀孰重孰轻,透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去,须看伤官食神去官杀之物众而有力,方才去得。”意即:去留时,要考虑官杀本身的轻重以及食伤克制官杀的力度。要去掉根轻又受克合者,保留根重而受克轻者。
此外,还要考虑在官杀逢合的情况下,是合官留杀或合杀留官的问题。“官杀去留论”接着说:“合杀有二义,有合去合来,合来是去官留杀,合去是去杀留官。假令六甲生人,透辛正官,又透庚七杀,是官杀交差,柱中却有乙木合庚七杀,有丁火克辛官,此是去官留杀。假令六己生人,透出甲正官,又透乙七杀,是官杀交差,柱中却有庚克甲正官,来合乙七杀,是去官留杀。上是羊刃合杀,此是伤官合杀。又如甲以辛酉为官,庚申为杀,若甲申日以申为杀,又有酉为官,缘申乃水长生之地,杀化印生助甲木,柱中虽有酉金,却有午丁字伤克,去官留杀……”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官杀混杂而又有劫刃合杀的时候,只要有伤官克官,就都以去官留杀论。若无伤官克官,有字合杀,就都以去杀留官论。
在日元为阳干时,其食神既能去官,也能留官;其伤官则只能去官,不能留杀,必须得有阳刃合,才能去官留杀。譬如甲日元以辛为官,庚为杀,若官重杀轻,得丙火一位食神克去庚金七杀,与辛金正官相合,这就叫去杀留官。若杀重官轻,得丁火伤官,克去辛金官星,再得乙木劫刃与庚金七杀相合,则谓之去官留杀。
在日元为阴干时,其食神只能去杀,不能留官;其伤官则既能去官又能留杀。即如乙日元以庚为官,辛为杀,若官重杀轻,得一位丁火食神,克去辛杀,则乙与庚合,谓之去杀留官。若杀重官轻,得丙火伤官,克去庚金,来合辛金,则谓之去官留杀。
官杀去留用一句话说,就是在官格能成立,杀格有破坏的情况下,就去杀留官,反之则去官留杀。
所谓官杀混杂,就是正官与七杀在命局中同时出现,又称为官杀并见。这是个在命局中难以处理的问题,在浩瀚的古今命理书籍中却少有专题论及,即便有也只是点到为止,语焉不详。
有的书中将官杀混杂说成是:混浊不清。这种比喻是比较恰当的,在处理方法上一般认为是:去者为浊,留者为清。似觉欠妥,何者为浊?何者为清?去的不一定是浊,留的也不一定是清。应当如是说:官杀混杂为浊,去一留一为清。在命局中出现官杀混杂,在两者之间只能择其一,比如裁布用剪,裁纸用刀,如果反用,或者两者并用,其效果将会功倍而事半。如果把官杀混杂的去留处理好了,则在命学评断中,思过半矣。
柱中既有官星,又有七杀,且官杀成党,克伐日干,则凶不可测。日干旺,比劫多,喜官杀相混,日干旺,印星多,不忌官杀。身衰而官杀混杂,必然贫贱,身强而官杀混杂,宜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具体而定。凡官杀混杂,喜印星化官杀而生日,喜比劫代替日干而受官杀之克。若日干不弱,又喜食伤制去官杀之力,若身弱则喜印星化官杀生身,不宜食伤也,当知,身弱又逢克泄交集,下命无疑。
一、官杀的特性与功能
要处理好官杀混杂的问题,如同医生治病一样,一个懂解剖学的医生比不懂解剖学的医生必然技高一筹,必须要了解正官和七杀的特性与功能,然后辨症施治,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
1、正官的特性与功能
正官乃是清正廉明之官,为人正直,行为文明,讲究原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办事认真,运用法纪管理好地方上事务,这样社会才会繁荣康宁,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因此,正官有治理与管理两方面的职能,官旺清纯,定然官居尊位,其职务多为文职,其行业多为文市,若与七杀相对而言,有喻为君子的美称。
月支为提纲,为衡器,用以衡量十神的强弱旺衰。正官临月最为得力,称为正气官星,又叫真官。官星旺,凡事称心如意,事业有成,有财的,叫财官双美,有印的叫官印双全,其他柱上的正官叫虚官,力量差些。但如果有气,有财生,亦成真官。正官强弱还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和策划事物的本领。正官强者才华外露,办事得体,但刚强勇猛不足,缺乏开拓创造精神,透干亦如此。其职务为文职,其行业为文市。
正官不宜多,多了就变成七杀,其人将是意志不坚,容易动摇,办事缺乏魄力,行动消极。用正官必须身强,身弱无扶助者,正官亦会变成七杀。正官最怕伤官,伤官见官,为祸百端。又怕刑冲破害、死绝、空亡。
2、七杀的特性与功能
地支下七位为七冲,天干下七位为七杀,又称为偏官。古代命书将七杀喻为猛虎,命中有七杀如同抱虎而眠,可以威慑群兽。这种比喻也似觉欠妥,驯兽员也不敢抱虎而眠,这叫自投虎口,虽威慑群兽又有何用。
七杀得势之时能叱咤风云,驾驳权力,强暴刚猛,并富有创新精神,不畏艰难,勇往直前,其职务多为武职,行业多为武市。其负面作用亦不容忽视,有的将七杀喻为小人,很确切。所谓小人,不讲礼义,不懂法纪,粗暴轻率,胡作非为,肆无忌惮,空有其力,徒有其智,对这样的人要善于驾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使其是非分明,改邪归正,弃暗投明,发挥所长,为我所用,为我效力,护卫君子。
“杀”就是残害,绝情寡义,专门攻克日主,所以要惩要戒,不然就会伤及日主,七杀必须制服,食神制杀最为得力。
七杀得月令旺气就成为旺杀,又叫真七杀。其他柱上出现七杀,叫虚七杀。真重虚轻,还要看其是出现在天干,还是隐藏在地支,在天干的容易惹事生非,隐藏在地支的,如同囚禁在家中,安分守己。
七杀与日主要比较轻重,身强杀弱时,除了事事不顺,还产生依赖性;有财生杀时,胆子大脾气粗暴;身弱杀强时忌财,不然非贫即夭,这时要印绶化解,杀生印,印生身,缓和杀势,也成为吉命。
二、何谓官杀混杂
官杀混杂就是在命局中正官与七杀同时并见,正偏各行其是,各自为政,互不协调,形成多头管制,命主莫衷一是,难负重压,造成混乱,后果不堪设想。
月干与月支上官杀重叠,不叫官杀混杂。官杀同在月柱上,称为一气乘旺,更增加了官星的力量。如同人一样,手足并用,拳打脚踢,其力更猛。月干七杀,月支正官,可以获得七杀威武而行使其权力。如果不在同一柱上,天干有杀,地支有官,就以杀论命。天干官星明显,地支七杀隐晦,就以官论命。年上官,月上杀,只论杀。年上官,时上杀,或年上杀,时上官,才是官杀混杂。用官怕杀,用杀怕官。
官杀混杂又分为真混与假混。官杀一齐出现在天干上或官杀一齐出现在地支上,而无去留者为“真混”;有去留者为“假混”。干官支杀,或干杀支官,亦为“假混”。无法去留者,命主多受折磨,为衣食劳碌奔波,正官行七杀运,使吉变凶。
三、官杀混杂对命局的影响
官杀是五行中克我之神,正官乃阴阳异性之克,为有情之克,是为善神;七杀乃阴阳同性之克,是为恶神。恶神驾御得力,亦可变为善神。一般是喜正不喜偏,在命局中,如遇有官杀混杂就会善恶不分,是非不明。
正官清正,七杀凶顽,官杀混杂,官将不威,正义难扬,恶人嚣张,制造混乱,运途阻滞,前进困难,犹如君子与小人相处,日久受其感染,利令智昏,干些坏事。又比如地方官员与黑社会头目沆瀣一气,成为保护伞,该处地方必然刑事案件频发,社会上将无宁日矣。
官杀混杂不一定为凶命。日主强喜克,因其需要克制,命局才能达到中和平衡,此时混杂,仍为吉命;日主弱忌克,此时混杂,凶力大增。总之,日主强,可混;日主弱,不可混。
官杀混杂对于女命尤为重要,因女命以官星为夫星,官杀混杂表示夫星多位,难免重婚再嫁,而且在行官、杀、财运时,可能遭遇强暴、通奸等桃色事件,或被坏人引诱上当受骗。
四、官杀混杂的净化方法
官杀混杂就应当留其所喜者而去其所恶者,还要注意其力量的强弱。正官力量强时,就应当留正官而去杀;七杀力量强时,就应当留七杀而去正官。也可以不去正官,因七杀有刚强之气,不怕混。去留的方法是:用天干上的神来除去藏干中的神,有正官留正官;有七杀留七杀。有时官杀都在天干,或官杀都在地支,就应视其轻重,留重去轻。
官杀混杂决定去留时,还要注意日干的阴阳:阳日干去杀留官;阴日干有伤官时,就应该去官留杀。一般来说:天干易去,地支难去。官杀混杂净化方法有制、化、合三种。
1、制
食神是克制七杀最为得力的用神,《继善篇》云:“一杀创乱,独食可擒。”命局中以正官为用神,杂以七杀,有食神克制七杀,必然官高爵显;若以七杀为用神,杂以正官,有伤官克制正官,虽然也可居尊位,但无发达之力;无制服、无去留者必为贫贱之命。尤其是官杀强旺而身弱者,更要制服。若食神和伤官亦并见,食神有力则去杀,伤官有力则去官。杀强身弱者,亦可用食神制杀,必须注意食神在命局中的位置,要无财泄食助杀、无枭印夺食为妥,尽量避免克泄交加。
食神制杀只能一制一,如果只有一个七杀,而有两个以上的食神,这叫“制之太过”,有的命书中称为“尽法无民”。
食神制杀时还要注意日元是阴干还是阳干。阳干要日元强旺;阴干不怕杀旺,只要食制。用食制杀时,天干上就不能露财透印,财能滋杀,印能夺食护杀。杀用食制,贵在中和:杀轻助杀,食轻助食。
食神制杀时不宜见偏印,经云:“食神逢枭,不贪即夭。”见了偏印可用偏财来解。食神制杀太过,也可用偏印来解。
在命局中冲和制不能同在一处,有制就不能遇冲,有冲就会失去制的效果。
2、化
官杀乃是印星的原神,官杀克身可用印来化解,使之达到官杀生印,印生身,将矛盾转化,变不利为有利。
身弱官杀强时,当用印化,化比制好。因身弱已受官杀之克,再用食伤,必然克泄交加,其命更困。如果用印来化官杀,既可化官杀又可生身,一举两得。印还可以制正官的恶神伤官。尤其是七杀强时当用印化。经云:“齐之以刑,不如化之以德。”
《继善篇》云:“众杀横行,一仁可化。”
官杀都喜印。正官遇印叫正官佩印,又叫官印双全,乃富贵之命。有官有印才是真官,有官无印,虚名虚利。真官之命定是清正廉明,学识渊博。七杀遇印即可化为权力,发挥更大的威力。经云:杀无印无文彩,印无杀不威武,杀印双全,功名显达。日主身弱有印绶,即使官杀混杂,也非凶命。身弱无印,最怕官杀混杂。用印化杀,不忌正官。用财生官,最忌七杀。
官杀强旺时,可以制和化同时并用;官杀弱时,不宜制化并用,还要用财来生弱官杀。在命局中制和化同时出现时,如化弱制强,则会施恩不足,反结怨恨;如化强制弱,就会依赖成性,无自理能力。
3、合
日主身弱,七杀强透,既无食制,又无印化,可以用合的办法去之。《继善篇》云:“官星七杀交差,却以合杀为贵。”七杀为凶神,合去七杀为贵命。正官为喜神,合去正官为贱命,又叫贪合忘官。但在官杀混杂的情况下,为了去留使命局清纯,对正官亦有用合的办法去之,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格局的层次必然低下多了。
用合的方法时,也要注意日主的阴阳。阴日伤官,只能去官,不能合杀;阴日伤官既可去官,又可合杀,紧邻正官就去官,紧邻七杀就合杀。阳日食神即可以去杀,又可合官,但官不喜合,定当损贵,紧邻七杀就去杀,紧邻正官就合官。阴日食神只能去杀,不能合官。食神若合印,印绶贪合忘生,必不顾日主之用。还有自合之法,如甲午、壬午、辛巳等等。
正官怕合,合正官还要看合神的强弱,合神强,正官被强合神所牵连。合神跟随正官为好命。如果遇有正印和正财与他干相合而不顾及正官,叫做孤官无辅。正官还忌日干外的干合,否则成为破格。正官忌冲,正官逢冲遇合即可消解,也就是“贪合忘冲”。官冲不合,便成为漂泊之命了。
七杀可与劫财、羊刃、伤官相合。七杀与羊刃相合时,威武刚强,建功立业。经云:“杀无刃不显,刃无杀不威,杀刃相停(相等),位至王侯。”又云:“杀乃威猛,刃为武器,独杀刃强,将帅之命。”阳日干七杀会与劫财干合。阴日干七杀会与伤官干合。干合多时反成仇敌。
杀刃相合时,杀轻刃重喜助杀,官运无妨。杀重刃轻,宜官制刃,无食伤更妙,但行官运有害。若食伤重,必然泄刃又伤杀。
官杀混杂在命局中无法去留净化的,也可以在行运的运程中予以化解。因之行运既可成格,亦可破格。
克冲刑害不一定能达到净化的目地。比如克,被克者的力量不一定全部消失。刑,有越刑越旺,还有开库之能。因此,净化方法仅此上列三种,是最佳的理想方法。
五、净化官杀混杂的实际作用
以上所阐述的净化方法,其实仍然是鉴定命局层次高低、判断其人贫富贵贱的方法。比如去留的问题,并非真的将官杀去掉,而在命局中不复存在,只是将实有的官杀,看成是实有虚无,此法也并非是改运的方法,每个人的生辰八字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上述方法的作用应该是:
下面,我们用实际命例来检验检验这套官杀混杂的理论,例一、某男命:
官 劫 日 杀
戊 壬 癸 己
申 戌 亥 未
大运: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月透正官,时透七杀,无字去留,官杀混杂。虽然官有印化,杀有食(亥未拱木)制,但因食伤不显,则不能去杀留官或去官留杀,故以破格论。同此八字者有二人,均于甲运(合杀留官)读过几年书,然后终止学业,一个做小摊贩,一个则长期不务正业,境遇违心,名利乖张。
这样的结果,“平衡用神”论者可能会说原因是日元弱了,担不起官杀。可是,陈宝琛命:戊申 壬戌 癸巳甲寅。与之相比,日元不是更弱吗?然而命主却是科甲出身的礼部侍郎,太傅。再看林柏榕的命:丙子 戊戌 癸巳乙卯。日元弱得快掉气了吧?可是命主却是台中市的市长。还有一个女命:戊子 壬戌 癸巳癸丑。大运逆行火乡,日元也不旺吧?可人家还是个副厅级官员呢。可见,官杀混杂本身就是一种破格的表现形式,与身强身弱没有直接关系。
例二、某女命:
劫 官 日 杀
丙 壬 丁 癸
辰 辰 巳 卯
10岁   20岁
大运:辛卯   庚寅
月官时杀,无字去留,破格。辛卯、庚寅运,财星盖头克印星,财坏印,会因财放弃学业,因情损坏名声,为利犯法坐牢。实际情况为:命主14岁即出外打工。 16岁壬申年开始与有妇之夫同居。21岁丁丑年与此人南下开婊子店。23岁己卯年己土触怒官杀来攻身,东窗事发,双双锒铛入狱。26岁壬午年壬水制丙火,庚金生官杀,印星不透则不能直接化官生身,官杀齐来猛克日元,故命主被判处极刑,其夫被判死缓(次年病死狱中),其弟被判10年徒刑。
26岁正值寅运,寅卯辰三会印局生身,壬午年寅午合火,说日元身旺恐怕是没人反对的。按《滴天髓》原注者的观点,癸水七杀无根,属于杀助官,不算官杀混杂,没有什么不吉之处。若以任铁樵的观点看,此命身旺就喜官杀混杂,逢庚寅运壬午年就应该只有好事没有坏事。然而,命主又何来塌天大祸呢?
例三、两个男命:
甲:印 杀 日 官
丙 甲 戊 乙
申 午 午 卯
乙:杀 食 日 官
甲 庚 戊 乙
申 午 午 卯
此甲、乙二造的地支完全一样,日元旺衰的程度近于相等。两造的天干也都有官杀混杂,区别只是甲造无食神清格,属于破格八字,而乙造有庚金食神去杀留官,保住了官印格。虽然印重官轻,无财生官,格局不高,贵气不大,但成格破格的区别在现实中却很明显。
甲造命主读书差劲,混到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江湖中晃悠,多数时间是在街头巷尾摆摊算命。钱财鲜聚,婚姻破散,谋不随心,生不得意。
乙造命主则学业有成,一直在某中学任教,职为教务主任。婚姻平稳,家境小康。
通过对上述几个命例的八字相互对比与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官杀混杂会破坏格局,若无食伤或劫刃清格,不论身强身弱,命主就都会是没有富贵可言的所谓“贱命”。那种“杀重矣,官从之;官重也,杀助之”以及“身旺者必要官杀混杂而发”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既不合子平命理,也通不过实践检验。
有人会问:如果《滴天髓》原注者和任铁樵的观点是错误的,那么任铁樵在其《滴天髓阐微》里所举的几个命例又作何解释呢?这好解释,请看:
杀 杀 日 官
壬 壬 丙 癸
辰 子 寅 巳
此命被任氏列在所谓“官杀混杂格”的榜首,在他眼里此命自然是属于官杀混杂的。但按子平命理看来,此命并不混杂。因为时干癸水官星被其坐下的巳中戊土一合,去官留杀,已经不再混杂了。有人疑惑:这种同柱的干支相合能够去官吗?能。在《三命通会·官杀混杂》一篇里就有这样的范例:“如壬辰 丙午 丙辰癸巳。身杀俱旺,官从戊化,德秀兼备。”瞧,所谓“官从戊化”不就是癸水官星与被其坐下戊土合化掉了吗?任氏不知,以为命主之所以出仕当官,主要是“寅能纳水,化杀生身,时归禄旺,足以敌官……”就是日元坐印,时支归禄,身旺能敌官杀,不怕官杀混杂的意思。虽然他解释命主于己巳年中举得官,其原因是己土 “去官之混”才“捷报南宫,出宰名区”的,但是一过己巳年,接着就是庚午、辛未、壬申、癸酉年,不再有字去官之混,命主为何还能稳坐他的太师椅呢?这,他就无法解释了,要解释就还得坚持他的身旺必要官杀混的蛮横逻辑了。
很多初学者对《三命通会·官杀混杂》篇里的另外两个命例看不懂,甚至还产生误解,认为《三命通会》也讲身旺不怕官杀混杂。其原文如下:“丁亥壬子 丁未 癸卯。丁从壬化,亥卯未会局,水木清奇。甲午 己巳 辛酉甲午。辛日巳丙为官,二午丁未杀,喜旺专禄,巳酉会局,胜杀,虽无制伏,初行西方,身益旺,故贵。观三命不可以混杂为贱论。”
是啊,这引文中的末尾两句话确实有点儿身旺不怕官杀混的意思,然而倘若真是这样,那《渊海子平》与《三命通会》为什么还要专题论述“官杀混杂要制伏”和 “官杀去留”的问题呢?既然可以用“身旺可混,身弱不可混”这九个字就能解释清楚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地说那么多如何去留的废话呢?我想,这绝非是子平他老人家在跟我们玩周伯通的“左右互搏之术”,而是另有深意,暗藏玄机。
俗话说得好:“书读百遍,其理自现。”只要我们再细读几遍“官杀混杂去留杂论”一文,就会发现有两个问题是该文尚未谈及的,第一:在官杀多而不透干时,是否以混杂论?《三命通会》里只说“当以明者用之,藏者舍之,明见官则存其官,明见杀则存其杀”,并没有说明官杀都不透干时当以什么论,算不算官杀混杂?第二:在外格中有官杀混杂时,是否同样以混杂破格论?这两个实际问题在《神峰通考》、《子平真诠》和《子平管见》、《金吊桶秘笈》等书中,均没有明确答案。
然而,正是《三命通会·官杀混杂》里那段看似支持“身旺不怕官杀混”一说的文字,却回答了这两个问题。文中的丁亥一造,因丁壬合木,八字水木两清,格成水木清华,故不以官杀混杂论。即此可见,凡八字构成化气、从强、从杀等外格者,有官杀混杂时均不以混杂论。譬如某女命:庚子 庚辰 乙亥辛巳。一片官杀混杂,给她算过命的好几位命师均断言其婚姻几次,感情极易出轨,而且还没有子女(因见巳火伤官受冲克太过)。然而命主却是大老实人一个,婚姻稳定,从无绯闻,且儿子已然健康长大。原因就是此命为化气格,不以官杀混杂论。
文中的甲午一造,则因官杀均不透干,大运透官则以官论,透杀则以杀论,不透时则也不以官杀混杂论。命中两甲不合一己,印星无伤,格成杀印相生,故而发贵。再如钱应溥命:甲申 己巳 庚午 戊寅。地支官杀重重,因其不透,不以混杂破格论。命主拔贡出身,官至军机大臣。
至此,那句“观三命不可以官杀混杂为贱论”的话就好理解了,其意不是说官杀混杂没问题,而是说像丁亥造那种外格和甲午造那种官杀多而不透的八字,不以官杀混杂论,不要见其有官杀混杂就断其为贱命。
最后,我们接着看看任铁樵所举的余下三例“官杀混杂格”:甲子 乙亥 己巳 丁卯;丙辰 丁酉 庚午 戊寅;戊午 己未 壬申辛亥。此三例的共同特点是年月干均为官杀,按子平命理论,这叫“官杀相连只论杀”,不以官杀混杂破格论,所以三个命主个个事业有成,名利两优。其原因并非身旺不怕官杀混杂,而是官杀相连不以混杂论,任氏不知此理,居然还创立出一个什么“官杀混杂格”来,子平泉下有知,定当摇头而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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