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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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以及我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和《关于印发创业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04号)的要求,我部决定对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即: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建设情况;
(二)促进创业情况,即:创业环境满意指数、创业活动活跃指数、创业实体生存指数;
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即:创业实体就业贡献率、创业实体就业贡献增长率。
二、考评依据
(一)国务院和我部文件明确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创建城市在创建工作开始前的基础情况和2010年底的实际情况;
考评内容第(二)(三)项2010年底全国同类地区平均水平。
三、考评标准
(一)较好完成了创建工作任务、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基本形成,并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取得实效。创业环境满意指数、创业活动活跃指数、创业实体生存指数、创业实体就业贡献率、创业实体就业贡献增长率等五大指标比创建工作开始前有明显提高,并高于全国同类地区平均水平。
四、步骤安排
创建工作绩效考评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5月至6月。重点对国家级创建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考评。在各创建城市自评基础上,由各省(自治区)对本辖区内创建城市开展考评。在此期间,我部将进行抽查。之后,国家级创建城市针对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完善。
第二阶段:2011年1月至3月。对通过第一阶段考评的国家级创建城市。由我部对其促进创业情况、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和创建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考评。在此基础上评选全国创业型城市。
五、组织安排
(一)加强领导。对国际级创建城市的绩效考评工作,由我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事宜由我部就业促进司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也要加强对此项考评工作的领导,确定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此项考评工作的协调与组织实施。国家级创建城市要积极配合,对照考评要求主动查找不足,抓紧健全完善,自觉接受考评。
(二)做好准备。对国家级创建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的考评,统一使用《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考评表》(见附件)。对国家级创建城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情况的考评,将统一使用《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绩效考评表》(另行制发)。各省(自治区)要根据本通知制订实施方案,细化考评工作各环节的操作办法。
(三)认真实施。各地在此项考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考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而考评,要以有效的文字资料、业务记录为依据。有量化指标的考评项目,要以有效的基层统计报表或业务原始记录为依据。对于在考评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我部将取消其创业型城市的参评资格,并会同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四)及时上报。各省(自治区)对本辖区的国家级创建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考评结果,请于2010年7月底之前报送我部就业促进司。所报材料应包括: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考评报告、考评表、考评依据材料清单。考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绩效的相关要求,我部将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考评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考评表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评估标准
分值
考评方法
考评结果
一、组织
领导体系
1.创建工作
地位
1.1摆上政府工作重要位置。
1
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明确表述得分,否则不得分。
1.2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
查阅市政府或市发改委出台的规划性文件。有明确安排得分,否则不得分。
2.创建工作
领导
2.1成立了市政府领导挂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
查阅市政府相关文件。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虽成立但未达标得1分,未成立不得分。
2.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制度健全。
1
查阅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2.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
查阅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工作简报。
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2.4人社(牵头)部门有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创建工作的专(兼)职机构,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1
查阅领导小组和人社局有关文件。
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2.5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
查阅创建办工作计划、安排、报告、基础资料等文档。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创建工作
方案
3.1制定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配套、步骤合理、分工明确的创建工作方案。
2
查阅创建工作方案。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有方案但未达标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3.2创建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1
查阅印发创建工作方案通知。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3创建工作方案在各相关单位得到较好贯彻执行,
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按计划完成。
1
检查承担创建工作任务各单位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和执行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4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创建任务、完善工作安排。
1
查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4.社会力量
参与
4.1创建工作方案中有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任务安排和政府措施。
1
查阅创建工作方案和相关单位贯彻文件。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4.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已吸收社团组织参加,或与社团组织建立了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1
查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4.3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各相关协会等行业组织能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1
查阅各相关社团报告。50%以上参与创建得分,否则不得分。
5.社会舆论
氛围
5.1有关方面组织开展了宣传创业文化、弘扬创业精神的社会活动。
1
查阅活动组织单位的相关资料。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5.2树立一批自主创业的典型人物、为创业者服务的典型工作者或典型单位。
1
查阅主办单位编纂的典型材料和新闻宣传报道材料。
6.工作机制
创新
6.1在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和人社部有关要求外,创新了组织领导创建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更好地保证了创建工作开展。
2
对创新成果进行调研论证。确属创新且效果更好得满分,虽属创新且效果一般得1分,无创新不得分。
二、政策
支持体系
1.出台政策
文件
1.1市委或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放宽市场准入、改善行政管理、解决融资瓶颈、落实税收优惠、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创业服务、增加创业场地、鼓励带动就业等扶持政策。
2
查阅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政策不明确或不到位得1分,未出台不得分。
1.2市委或市政府采取措施督促上述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1
查阅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资料、领导讲话、批示、调研督察报告等文档。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2.出台操作
办法
2.1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真的的操作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2
查阅主办部门相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标准的满分,不易于操作或执行不力得1分,未出台不得分。
2.2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改善行政管理政策的操作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2
查阅主办部门有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不易于操作或执行不力得1分,未出台不得分。
2.3在财政支出中安排创业扶持资金或引导资金(经费)。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效使用。
2
查阅主办单位相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不易与操作或执行不力得1分,未出台不得分。
2.4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解决融资瓶颈政策的操作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2
查阅主办部门相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不易于操作或执行不力得1分,未出台不得分。
2.5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1
查阅主办单位相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2.6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提升创业能力政策的操作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2
查阅主办单位相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不易与操作或执行不力得1分,未出台不得分。
2.7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加强创业服务政策的操作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2
查阅主办单位相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不易与操作或执行不力得1分,未出台不得分。
2.8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增加创业场地政策的操作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2
查阅主办单位相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不易与操作或执行不力得1分,未出台不得分。
2.9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鼓励带动就业政策的操作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1
查阅主办单位相关文件,检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重点政策
落实
3.1建立了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基金规模和增速基本能够适应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和增速。
1
查阅担保机构批文和财务报表,了解经办银行发放小额贷款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2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者占符合政策条件借款申请人的比例达到80%得1分,达到85%得2分,达到90%得3分,达到95%得4分,超过95%得5分。
5
查阅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相关业务报表。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3享受规费减免和税收优惠的创业者占符合政策条件申请人的比例达到90%得1分,达到95%得2分,超过95%得3分。
3
查阅税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业务报表。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4.政策创新
4.1在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要求之外,创新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激励政策。
2
对创新成果进行调研论证。确属创新且效果更好得满分,虽属创新且效果一般得1分,无创新不得分。
三、创业
培训体系
1.制度安排
1.1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
2
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和创新工作方案。明确全部纳入得满分,有条件纳入得1分,乡村未纳入不得分。
1.2对2009年以来有培训要求的城乡新创业者全部实施创业培训。
2
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和创新工作方案。明确全部纳入得满分,有条件纳入得1分,乡村未纳入不得分。
1.3有条件的社团组织和教育培训机构都能够有机会参与创业培训实施。
2
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符合评估条件得满分,人社系统以外很少能参与得1分,都不能参与不得分。
1.4实施创业培训的社团组织和教育培训机构都能够按规定获得培训补贴。
2
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符合评估条件得满分,人社系统以外很少能参与得1分,都不能参与不得分。
2.培训计划
2.1制订了创业培训实施计划并认真执行。
2
查阅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检查基层单位计划执行情况。有计划并认真执行得满分,有计划单执行不力得1分,无计划不得分。
3.培训师资
3.1积极培养创业培训师资,使之与创业培训工作计
划的实施相适应。
1
查阅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检查基层单位培训师资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4.培训设施
4.1建立了一批能够开展创业实训的创业培训基地。
1
查阅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检查创业培训基地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5.培训质量
5.1参训人员培训合格率不低于2009年之前的3年平均水平得1分,比2009年平均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之内得2分,比2009年平均水平提高超过3个百分点得3分。
3
查阅主管部门相关统计报表。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5.2参训人员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09年之前的3年平均水平得1分,比2009年平均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之内得2分,比2009年平均水平提高超过3个百分点得3分。
3
查阅主管部门相关统计报表。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6.培训创新
6.1在增强创业培训针对性、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有创新。
2
对创新成果进行调研论证。确属创新且效果更好得满分,虽属创新且效果一般得1分,无创新不得分。
四、创业
服务体系
1.公共服务
1.1制订了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发展建设规划,并已着手实施。
2
查阅创建工作方案和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有规划并已实施得满分,有规划未实施得1分,无计划不得分。
1.2建立了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并能为城乡创业者服务。
2
查阅主管部门批文,检查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编制、经费、场地均解决且服务好得满分,上述问题未解决得1分,无机构和服务平台不得分。
1.3建立了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并能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和后续援助。
2
查阅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检查专家工作情况。有队伍且开展工作得满分,有队伍很少开展工作得1分,无队伍不得分。
1.4建立了创业项目库和项目采集、评估、发布制度,可供创业者参考。
2
查阅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检查项目库运作情况。有项目库且发挥作用得满分,有项目库但基本用不上得1分,无项目库不得分。
1.5建立了与担保机构和银行的协调机制,并能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
2
查阅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的相关协议。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有协议但执行不力得1分,无协调机制不得分。
1.6建立了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并能为创业者提供场地和企业孵化服务。
2
查阅主管部门批件,检查孵化基地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有名无实得1分,无基地不得分。
1.7充分发挥了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的作用。
2
查阅创建工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关文件。两类机构作用均得到较好发挥得满分,一类未发挥得1分,都没有发挥作用不得分。
2.公益行动
2.1有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或领军企业组织实施了促进创业公益行动。
1
查阅主办单位相关文档和新闻报道。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市场服务
3.1能够调动和发挥民间创业咨询服务实体的积极作用。
1
调研民间创业咨询机构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2能够调动和发挥民间创业金融服务实体的积极作用。
1
调研民间创业金融机构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3.3能够调动和发挥民间创业孵化基地实体的积极作用。
1
调研民间创业孵化机构工作情况。符合评估标准得分,否则不得分。
4.服务创新
4.1在增强创业服务针对性、提高创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有创新。
2
对创新成果进行调研论证。确属创新且效果更好得满分,虽属创新且效果一般得1分,无创新不得分。
五、工作
考核体系
1.统计制度
1.1建立了能够反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绩效的统计制度并认真执行,统计数据完整,分析报告及时。
2
查阅主办部门相关文件和创建办工作文档。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数据不完整或制定执行不力得1分,未建立统计制度或无数据不得分。
1.2采取有力措施提升统计工作地位、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1
查阅主办部门相关文件和创建办工作文档。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1.3上述统计制度在基层单位得到贯彻落实,基层业务数据完整、报表真实可信。
1
抽查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相关工作文档。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2.考核制度
2.1建立了创建工作考核制度,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部门政绩考核体系并认真执行。
2
查阅创建工作方案和有关部门文件。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有考核制度但执行不力得1分,无制度不得分。
2.2将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并认真执行。
1
查阅创建工作方案和市政府有关工作文档。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有考核制度但执行不力得1分,无制度不得分。
2.3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纳入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并认真执行。
1
查阅创建工作方案和有关部门文件。符合评估标准得满分,有考核制度但执行不力得1分,无制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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