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13年敛财路:十年公安副局长 三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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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13年敛财路:
十年公安副局长 三千万“雪花银”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张国栋 原创 浏览量:550
发布时间:2010-02-03
版次:AA06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受害人家属在法庭外喊冤。CFP供图
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与其妹夫郭应嘉因重庆一个价值数亿元的地产项目而发生争斗,郭应嘉被重庆警方抓捕,后文强提供了帮助,从中收受高达146万元的贿赂。
……马当发现文妻的装修资质不符就未同意,文妻对这事一直耿耿于怀,此事发生后文强放出话,马当不懂事,要让他的大世界关门。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文强与贪婪的清朝官员相比毫不逊色。重庆检方昨日指控文强犯有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四项罪,其中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总计达3000万元之巨,这些都是文强在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13年来,利用职权得来的非法收入。
商家内讧收银146万
1992年,37岁的文强被直接提拔为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1997年重庆直辖,文强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0年11月,文被提任正厅局级侦查员;2003年任局党委副书记;直至2008年7月调任司法局局长,文强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达16年之久。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自1996年起,文强就开始单独或与其妻周晓亚一起收受贿赂。收受的主要来源有几项:一是通过帮他人承揽工程;二是为非法场所提供保护;三是属下为升职逢年过节或其过生日时的“上贡”,其中又以此前报道过的“四大金刚”最勤;四是为案子开脱或过问,收受他人钱财。
文强居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高位,利用这一职权,他对办理的一些刑事案件进行干涉或打招呼,从中收取多笔贿赂。检方指控称,1999年下半年,罗某在文强家中请文强为其丈夫涉嫌故意伤害罪逃避成都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提供帮助,送给文强10万元。2008年4月,濮某请文强打探其亲属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案情提供帮助,为此,文强在当月及2009年1月分两次收了5万元。
更有甚者,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与其妹夫郭应嘉因重庆一个价值数亿元的地产项目而发生争斗,郭应嘉被重庆警方抓捕,后文强提供了帮助,从中收受高达146万元的贿赂。
此前的信息显示,这个地产项目最早是由郭应嘉联手安徽新禧共同开发,其后,郭应嘉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刘根山,但口头约定:在项目建成之后两人以3:7的比例分成利润。郭应嘉认为自己至少应该得到1亿元,但后来却一分钱也没拿到;而刘根山指责其妹夫“故意想借此敲一笔”,两人因此交恶并互相举报,刘根山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郭应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侵吞公司资产”,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从严惩处”,郭应嘉被重庆警方逮捕。
检方的指控称,重庆一家知名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曾某找到文强,请他在郭应嘉职务侵占案中提供帮助。为此,从2001年至2007年,曾某先后7次送给文强人民币5万元、美金10万元和港币60万元,折合人民币146万余元。文强收受贿赂的地点,大多数就是在这名房地产开发商曾某所开发的楼盘,其中最高的单笔贿赂为2007年10月,达50万元港币。
帮揽工程 认干亲家
与其他类型的官员一样,文强为他人承揽了不少工程,也收受了当事人的贿赂,最后甚至还与当事人发展成为“干亲家”,儿子从对方公司获得干股。
据检方指控,2006年,文强为重庆柏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小区配电安装工程降低费用提供帮助,为此,同年5月,该公司送给他该小区价值19万余元的房屋一套;与他交往最深的还是周红梅,1996年至2007年十余年间,他为重庆吉鑫工程公司承揽重庆市华音大厦、兴利大厦外墙装饰工程,重庆市金盾护运中心办公培训楼建设工程谋取利益。10年间收取周红梅所送的人民币达162.5万元。
另据文妻在庭审中透露,两家关系相处较好,周红梅还认文强的儿子做“干儿子”,并将周旗下公司35%的股份给文之子,而文强所收受的162.5万元,也是以“分红”的名义收取。
与黑老大把酒言欢
重庆打黑挖出来的不少涉黑涉恶团伙背后都与文强有关联。根据庭审的信息显示,文强为弟媳谢才萍及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提供庇护,并收取总计达78万余元的钱财,不少黑老大都曾与文强同桌吃饭把酒言欢。
2005年,谢才萍聚赌被抓获。检方诉称,谢才萍被抓后,文强阻挠重庆市公安局及渝中区公安分局查处谢才萍等人,谢才萍释放后,文强又纵容谢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赌场。
谢才萍因为是其弟媳,其中不涉及金钱往来,文强充当其他黑社会性质团伙的保护伞,背后都有金钱交易。检方诉称,2004年至2008年,文强为岳宁的白宫夜总会提供非法保护,纵容其开展卖淫等违法犯罪。为此,文强先后3次收受岳宁所送人民币2万元、18万元港币、5000美元,总计人民币22万余元,收受贿赂的地点就是在白宫夜总会。同样,王小军团伙所开的豪诚国际商务会所也开展卖淫等活动,同样受到文强的庇护。为此,王小军在2004年至2007年间,先后8次送给文强24万元人民币、8万元港币,而其中4次收钱的地点,也在这家会所里。此外,王小军团伙还分两次送给该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8000元。
昨日的庭审信息显示,这些黑社会性质团伙通过他人介绍,约请文强吃饭,文强多数应邀前来,与“黑老大”把酒言欢。另据此前的庭审显示,陈明亮团伙案中的马当以前和文强并不认识,他在2001年开设大世界酒店搞装修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文强之妻周晓亚,周想接大世界酒店的装修工程,马当发现她的装修资质不符就未同意,周对这事一直耿耿于怀,此事发生后文强放出话,马当不懂事,要让他的大世界关门。马当于2006年春节在大世界酒店宴请文强等人,席间给了文强1万元的红包。饭后,马当和文强等人到云梦阁唱歌,唱了一会儿,文强打电话叫解放碑派出所叶所长来,代自己跟马当喝酒。
“四大金刚”连续上贡
文强的另一个重要财源是下属的“上贡”。检方的起诉书显示,文强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为他人调动工作或升职提供帮助,而号称文强“四大金刚”的徐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送得最勤,逢年过节过生日都要“孝敬”。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2004年至2009年,文强为他人请托的3人调动工作、职务升迁提供帮助,先后11次收取对方所送人民币77万元、10万元美金及10万元港币,总计达人民币7169万余元,收款的地点甚至远到北京及昆明;2003年,另一宗为他人请托的工作安排,文强也在两年之间两次收了15万元。
谢岗能够当上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与他自1998年1月以来就通过周晓亚持续不断地向文强“上贡”分不开,检方的统计显示,他在1998年至2007年的近10年间,先后10次送给文强12.6万元,终于在2007年获得这一职务。
“四大金刚”是送礼的“主力军”,检方诉称,徐强曾在某公安分局任副局长,但想当“一把手”,遂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2007年,文强为徐强担任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局长提供帮助,为此,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徐强送上人民币37万元。黄代强也在2004年至2008年间,先后10次送给文强人民币8.3万元以及价值1.2万元的手表一块,黄代强顺利坐上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的位置。
另一大金刚则“有苦说不出”。2000年2月至2008年2月,文强和周晓亚先后11次收受赵利明所送的人民币27万元及张大千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但正如文强在昨日庭审中所说,赵利明“越混越差”,职务从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后来调整到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再到重庆市公安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主任。文强表示,自己对下属职务的晋升并不具有决定权,都需要政治部提名后,上局党委会讨论。另外颇具戏剧性的是,赵利明送上的这幅张大千的青绿山水画,画中附有一张深圳一拍卖行的鉴定,鉴定内容是画的价值为37万元。不过文强在庭审中表示,赵利明送的是假画,不可能是真的。但据检方鉴定称,该画的价值为300余万元,文强更认为不可能,因为他觉得赵利明没有理由送自己价值达数百万元的物品。
还有一大“金刚”陈涛本来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先后9次送上46.5万元,2007年,陈涛当上了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但据文强在昨日的庭审中称,2008年,他给陈涛说过一件事,结果陈涛却对另一个副局长说了,因此触怒了他,觉得陈涛不会处理上下级关系,因而将陈涛“逐出”自己的亲信队伍。自2008年以后,文强再也不让陈涛来给自己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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