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人情字条背后的司法顽疾(华商报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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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字条背后的司法顽疾(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16:04 华商报

当原告朱某质问长安法院立案庭原副庭长左振江(右),左振江不断地说:“这次教训太深刻了……” 《华商报》记者 蔡勇 摄

教训太深刻!退休庭长左振江:到底是谁让写的已经记不清楚——因为写的纸条太多“这次教训太深刻了,我不该这样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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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字条背后的司法顽疾
- 杨 鹏
相传古人传令的时候常常在信笺上插上某种动物的羽毛作为标记,数目越多表示事件越紧急,此为鸡毛。现在,有人利用现代工艺,变鸡毛为字条,照样传递信息,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不,西安市民朱某作为原告,到长安区法院复印卷宗时,竟在卷宗里发现一张人情字条。
这是法院退休的老庭长左振江写给现任副庭长李恒轩的条子,上书“高抬贵手”。在法官卷宗中夹带字条,意欲何为?这一做法令人叫绝,这个案子的结局是原告索要5万余元的赔偿,法院只给判了一千余元。对此,原告认为这一结果与这张字条有关。就事论事,作为一个退休法官,左老先生不可能不知道独立审判是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按理说,法官本就拥有居中裁决、依事实和法律断案之权,法官办案只服从法律,拒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作为退休法官,为什么还要给法官传递字条?
不知道主审法官在见到字条时,作何感想?作为一介草民,权当是以草民之心度法官之腹,我猜想当时的情景,这位法官在接到字条时,是否就如收到了鸡毛信,心里捉摸着怎么办。作为人之常情,这一合理怀疑应当也不为过。面对记者采访时,这位法官表态,条子不影响审案,绝对按照法律办事。情之真,意之切,我们怎能不给他一片掌声?
本来法官这个职业没有人情可讲。就如只有这么一样东西,不是给甲,就是给乙,没有中间说法。据说,英国法官中间有一句名言:“为了正义,即使天塌下来,也在所不惜!”其实,反观近期法庭上既打手机又抽烟的不重形象的四川西充县法官,剖析类似个案,基层一些法官暴露出来的司法素养就让人担忧。诚然,我们可以相信主审法官能够坚持己见,秉公断案,但事实上他的这一行为已经突破了制度约束。其实,国人纠缠于“剪不断,理还乱”的人情中间,常常会淡化自己的职业身份。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讲究情与法结合的国度,古人就讲“法不外乎人情”,足以看出人情对于法律的影响。这应该是我们在此探讨和忧虑长安区法院出现“人情字条”的最大意义所在。
任何人都是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这个世上没有圣人。许多事实已经表明,法官碍于情面,时常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酿成的错案不在少数。时至今日,中国的法律界人士以及普通大众都在为人情对法律的影响头痛不已,法官在断案时接到讲情字条、电话其实正是这样一个“传统”的现实表现。但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建立,法官权威的维护,怕的却是这样的包括人情在内的各种因素的影响。
在此,我们先不质疑最终判决,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主审法官收到的这一字条。因为字条的存在,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的正当性也就会引起人们的质疑。长期以来,关系案、人情案是国人关注的热点话题,应该说“两案”就是司法腐败最典型、最生动的体现。司法公正,关键在人。铲除腐败重在预防,重在治本,更有赖于法官自身的“定力”和修养。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防止司法腐败的滋生蔓延,将每一桩案件都办成“铁案”,在这个法治时代里,这是每一个公民的心愿。
http://news.sina.com.cn/s/2008-01-08/1604146954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