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心遭遇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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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0-10-13 7:44:46) 来源:四川在线-麻辣烫评论
据云南网10月12日报道,云南“爱心妈妈” 彭女士,和丈夫一起为了更好地从事公益活动,专门在昆明买下了商铺,用来存放各地捐赠的“爱心物资”。今年6月13日,彭女士得知商铺被强拆,等她次日赶到拆迁地,发现一屋子的爱心物资不翼而飞。她报了警,随后也多次找到昆明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的拆迁办,但都没有令人满意的答复。至今已4个月,直到本月11日,拆迁办的负责人才在电话中表示,这批爱心物资已被妥善保管,将向彭女士出示相关证据。
城市发展建设,总有一些建筑物要被拆除。“爱心妈妈”的商铺遭到拆迁,这很正常。但是拆迁之前,拆迁办应该给“爱心妈妈”一个搬迁期限,毕竟屋子里堆满了爱心物资,要转移这些物资,必须有相应的房子,这不是一下子能找到的,就算找到了房子,转移这些物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强拆一般的建筑,本身是很没人性的做法;对存着大量爱心物资的房子,最后拆除之前,不告知房子的主人,那就更野蛮了。
“爱心妈妈”至少是这些爱心物资的保管人,为了弄清这批爱心物资的下落,几个月来不断奔波,得到的常常是推诿搪塞,始终看不到这批物资。房子被强行拆除了,她这个爱心物资保管人的资格似乎也被取消了。保管人的资格无端“被取消”,她怎么向捐赠者交代?“被取消”保管人资格以来,谁能替代爱心妈妈的位置?完全可以断定,假如没有这事件,新学期开始,一定有不少孤儿能用上来自这批物资中的学习、生活用品。
房子遭遇强拆,“爱心妈妈”不在场,谁能知道“爱心物资”实际是多少件?谁能保证“爱心物资”一件也不少?既然拆迁办人员表示拆房时有公证处的公证,为什么4个月来始终不向爱心妈妈出示呢?按理,拆迁办应该在第一时间把这批物资移交给爱心妈妈,或者至少应该在第一时间把这批物资的下落告诉爱心妈妈。
用来存放爱心物资的房子遭遇强拆,热心公益事业的爱心妈妈遭遇冷待,各方爱心人士捐赠的物资至今还不见踪影,当爱心遭遇强行,任何有爱心和良心的人都会为文明被摧残而伤心和痛心。
既然这种事情会在云南省城发生,那么,河北邢台发生78岁老人半夜被人拽起,眼见自家的房屋被强拆(《燕赵都市报》10月12日)那样的事情,也就不会让人感到特别惊讶了,虽然它们都让人气愤。
作者:邵农夫
编辑: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