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年中华文化形成的中国人性格——中庸,儒家文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24:04
作为中国人,你认识中国人吗?中国人与其他国家、其他民族的人有什么样的差异?
中国人在文化上是古老的,在种族上是年轻的,这是一个当代许多人类学家都主张的观点。
林语堂的《中国人》认为:北方的中国人,习惯于简单质朴的思维和艰苦的生活,身材高大健壮,性格热情幽默,吃大葱,爱开玩笑。长江以南,人们会看到另一种人。他们习惯于安逸,勤于修养,老于世故,头脑发达,身体退化,喜爱诗歌,喜欢舒适。他们是圆滑但发育不全的男人,苗条但神经衰弱的女人。他们是在晋代末年带着自己的书籍和绘画渡江南下的有教养的中国大家族的后代。在中国正南的广东,我们又遇到另一种中国人。他们充满了种族的活力,人人都是男子汉,吃饭、工作都是男子汉的风格。他们有事业心,无忧无虑,挥霍浪费,好斗,好冒险,国进取,脾气急躁,在表面的中国文化之下是吃蛇的土著居民的传统,这显然是中国古代南方粤人血统的强烈混合物。在汉口的南北,所谓华中地区,是信誓旦旦却又喜欢搞点阴谋的湖北人,被其他省市的人称作“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因为他们从不服输,他们认为辣椒要放在油里炸一下,否则还不够辣不好吃。而湖南人则以勇武和坚韧闻名,是古代楚国武士后裔中较为使人喜欢的一些人。
(1)稳健,(2)单纯,(3)酷爱自然,(4)忍耐,(5)消极避世,(6)超脱老猾,(7)多生多育,(8)勤劳,(9)节俭,(10)热爱家庭生活,(11)和平主义,(12)知足常乐,(13)幽默滑稽,(14)因循守旧,(15)耽于声色。这些都是能让任何国家都增色不少的平凡而又伟大的品质。既是中华民族的优点,也是它的缺陷,思想上过分的稳健会剪去人们幻想的翅膀,使这个民族失去可能会带来幸福的一时的狂热;心平气和可以变成怯懦;忍耐性又可带来对罪恶的病态的容忍;因循守旧有时也不过是懈怠与懒惰的代名词;多生多育对民族来讲可能是美德,对个人来讲却又可能是恶习。中国人已经容忍了许多西方人从来不能容忍的暴政、动荡不安和腐败的统治,他们似乎认为这些也是自然法则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把忍耐作为一种崇高的道德,并有意识地反复向后代灌输。培养这种美德的学校是中国人的大家庭。消极避世并非一种崇高的道德,而是一种在没有法律保护下的不可忽视的处世态度。它是自卫的一种方式,我们培育这种品质,正如乌龟培育自己的甲壳一样。根治的方法似乎很简单,只要给民权以宪法保障即可,然而现在仍旧没有人看到这点的深远意义。没有人渴望获得这种保障。没有人真心地要求这种保障。
超脱老猾是中国人聪明才智的结晶,它的最大缺点是与理想主义和行动主义相抗衡。它击碎了人们任何改革的欲望,它嘲笑人类的一切努力,认为它徒劳无益,它使中国人失去理想,不去行动,它能神奇地将人们的活动限制到消化道以及其他简单的生活需求的水平上。儒家的世界观是积极的,而道家的世界观则是消极的,这两种奇怪的元素放在一起提炼,则产生出我们称为中国人性格的这种不朽的东西。于是,所有的中国人在成功时都是儒家,失败时则是道家。
依照中国人的观点,和平主义并非什么“高贵”品德,它只是一般的“善”行和常识而已。中国人是世界上最不会打仗的人,因为他们是聪明的种族,是由玩世不恭的道学与强调和谐为人生理想的儒学所培养所左右的民族。他们不去拼命搏斗,因为他们是最工于心计,最自我陶醉的民族。一个普通的中国孩子就知道一个头发斑白的欧洲政治家所不知道的东西:无论国家个人,打仗总有死伤。
凡是到中国旅行过的人,特别是那些固执地到过为访问者所罕至的中国内地的人们,无不为中国劳苦大众低劣的生活水准所震惊。尤其使他们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中国人在这种条件下居然颇感快乐和满足。
刻画中国人的性格不能不提及保守性,否则就不完整了。从本质上来讲,中华民族是个骄做的民族,这种骄傲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考虑到中华民族的全部历史——最近几百年除外。尽管有时在政治上中国人确实蒙受奇耻大辱,然而在文化上他们却是一个硕大的人类文明中心,他们具有自我意识,做事有条不紊。大多数中国人仍将墨守陈规,这当然不是出于自觉的信仰而是出于一种民族的本能。我觉得中华民族的传统势力是如此之强,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将会永远存在。
中国传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懂情理的人,他是中国文化的代表。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首先应该是通情达理的人。他通常富有庸常的见解,喜欢随和与克制,痛恨抽象理论与逻辑极端,庸见为所有的普通人所具有。
中庸之道无所不包。它淡化了所有的理论,摧毁了所有的宗教信仰。假定有一位佛教法师与一位儒学家辩论,法师很可能会滔滔不绝地证明事物的虚幻与生命的徒然。儒家则简单地以一种就事论事的,不屑于逻辑论证的态度回答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削发为僧,那么世界、国家、人类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个不合逻辑但极合情理的生活态度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这个检验生活的尺度不仅对佛教是个挑战,对所有宗教,所有理论都是挑战。
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个人主义者所组成的民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家庭而不关心社会,而这种家庭意识又不过是较大范围内的自私自利。很奇怪,“社会”一词所代表的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并不存在。在儒家的社会与政治哲学中,我们看到了由“家”向“国”的直接过渡,这是人类组织形式的两个连续阶段,正如古语所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最接近于“社会”这个观念的词是“国家”即“国——家”,这与中国人组成抽象名词的方法是一致的。
家庭制度是中国社会的根基,由此而生发出各种社会特点,这个家庭制度以及乡村制度——家庭制度的更高一级阶段——可以用来解释中国社会中的所有问题。面子、人情、特权、感恩、谦恭、官吏的腐败,公共机构、学校、行会、慈善事业、好客、正义,以及整个的国家机构,都源于家庭和乡村制度,都借用这些制度的要旨及其外部结构,都在这些制度中发现了可以用来解释自己特点的有启发性的理由。从家庭制度中生发出家庭观念,从家庭观念中生发出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
儒家的观点认为,如果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地位,并使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地位相称,社会秩序就有了保障。“五伦”中的四项关系都与家庭有关。这五大伦理关系是: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和朋友关系。孔子说,仁者“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然而,这种与“他人”的关系并未包括在五种最重要的关系中,没有详细给予说明。家庭与朋友一起组成了一座有围墙的城堡。城内是最大限度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相互帮助;对城外的世界则采取一种冷漠无情,一致对抗的态度。结果正如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家庭成了有围墙的城堡,城墙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合法的掠夺物。家庭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前后一贯的,它坚信一个由好兄弟好朋友组成的国家一定是个好国家。然而,在现代人看来,儒学在社会关系中忽略了每个人对自己不相识的人所应有的社会职责,这种忽略的灾难性是严重的。
中国历史文化的主导性因素,自然是儒家文化。但儒家文化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唯一代表,尽管在所有文化流派中它的影响最大。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不是孤立出现的文化现象。诸子百家,它为一家。以后因为社会需要,儒学被捧到独尊的地位,但独尊并非独有。即使奉行“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时代,它依然不是独有的。例如,儒学慎言鬼神之事,汉武帝本人却颇有些相信神仙。东汉时代,佛学东来,道教初兴;魏晋时代,玄学又起;于是儒、道、佛同生共在的文化现象成为盛唐文化的基本特色。中国人自古对宗教不持绝对化立场。既允许无神论的存在,也允许有神论的存在,还允许各种宗教组织存在。但有一个条件,任何宗教都不能以伤害中央政权、妨害国家政务作为存在的前提;否则,必予以打击或取缔。中国宗教活动论其主要影响,不是表现在政治方面,而是表现在思想文化方面。唯其如此,才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内涵更丰富,也更具生命活力。可以这样说,西方国家自古罗马以来,它的所有战争、战乱都和宗教信仰有关,也和民族冲突有关,又和国家利益特别是领土纠纷与经济利益有关,因为西方宗教信仰有强烈的排它性。而在中国历史宗教观念中,更主张求同存异,各自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