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年中华文化形成的中国人性格——中庸,儒家文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4:28:35
中国传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懂情理的人,他是中国文化的代表。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首先应该是通情达理的人。他通常富有庸常的见解,喜欢随和与克制,痛恨抽象理论与逻辑极端,庸见为所有的普通人所具有。
中庸之道无所不包。它淡化了所有的理论,摧毁了所有的宗教信仰。假定有一位佛教法师与一位儒学家辩论,法师很可能会滔滔不绝地证明事物的虚幻与生命的徒然。儒家则简单地以一种就事论事的,不屑于逻辑论证的态度回答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削发为僧,那么世界、国家、人类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个不合逻辑但极合情理的生活态度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这个检验生活的尺度不仅对佛教是个挑战,对所有宗教,所有理论都是挑战。
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个人主义者所组成的民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家庭而不关心社会,而这种家庭意识又不过是较大范围内的自私自利。很奇怪,“社会”一词所代表的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并不存在。在儒家的社会与政治哲学中,我们看到了由“家”向“国”的直接过渡,这是人类组织形式的两个连续阶段,正如古语所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最接近于“社会”这个观念的词是“国家”即“国——家”,这与中国人组成抽象名词的方法是一致的。
家庭制度是中国社会的根基,由此而生发出各种社会特点,这个家庭制度以及乡村制度——家庭制度的更高一级阶段——可以用来解释中国社会中的所有问题。面子、人情、特权、感恩、谦恭、官吏的腐败,公共机构、学校、行会、慈善事业、好客、正义,以及整个的国家机构,都源于家庭和乡村制度,都借用这些制度的要旨及其外部结构,都在这些制度中发现了可以用来解释自己特点的有启发性的理由。从家庭制度中生发出家庭观念,从家庭观念中生发出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
儒家的观点认为,如果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地位,并使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地位相称,社会秩序就有了保障。“五伦”中的四项关系都与家庭有关。这五大伦理关系是: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和朋友关系。孔子说,仁者“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然而,这种与“他人”的关系并未包括在五种最重要的关系中,没有详细给予说明。家庭与朋友一起组成了一座有围墙的城堡。城内是最大限度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相互帮助;对城外的世界则采取一种冷漠无情,一致对抗的态度。结果正如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家庭成了有围墙的城堡,城墙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合法的掠夺物。家庭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前后一贯的,它坚信一个由好兄弟好朋友组成的国家一定是个好国家。然而,在现代人看来,儒学在社会关系中忽略了每个人对自己不相识的人所应有的社会职责,这种忽略的灾难性是严重的。
中国历史文化的主导性因素,自然是儒家文化。但儒家文化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唯一代表,尽管在所有文化流派中它的影响最大。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不是孤立出现的文化现象。诸子百家,它为一家。以后因为社会需要,儒学被捧到独尊的地位,但独尊并非独有。即使奉行“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时代,它依然不是独有的。例如,儒学慎言鬼神之事,汉武帝本人却颇有些相信神仙。东汉时代,佛学东来,道教初兴;魏晋时代,玄学又起;于是儒、道、佛同生共在的文化现象成为盛唐文化的基本特色。中国人自古对宗教不持绝对化立场。既允许无神论的存在,也允许有神论的存在,还允许各种宗教组织存在。但有一个条件,任何宗教都不能以伤害中央政权、妨害国家政务作为存在的前提;否则,必予以打击或取缔。中国宗教活动论其主要影响,不是表现在政治方面,而是表现在思想文化方面。唯其如此,才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内涵更丰富,也更具生命活力。可以这样说,西方国家自古罗马以来,它的所有战争、战乱都和宗教信仰有关,也和民族冲突有关,又和国家利益特别是领土纠纷与经济利益有关,因为西方宗教信仰有强烈的排它性。而在中国历史宗教观念中,更主张求同存异,各自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