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宜黄拆迁自焚问责具风向标意义 但缺事实//来自宜黄的“强拆论”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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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宜黄拆迁自焚问责具风向标意义 但缺事实 // 来自宜黄的“强拆论”值得警惕
2010年10月13日 07:28:16  来源: 央视《新闻1+1》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不久,日前有关部门做出了免去宜黄县委书记和县长职务的决定。这个决定得到了多方的认可和好评,但是决定中也有一些语焉不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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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1日 新闻
主持人:
经抚州市委研究,报江西省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邱建国中共宜黄县委书记职务,免去苏建国中共宜黄县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宜黄县政府县长的职务。
解说:
书记,县长,拆迁,自焚。今天,尽管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但有关这一事件如何处理以及事件的后续却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热点。
今天,宜黄县党政一把手双双被免职出现在很多媒体的显著位置。而从上个月17号抚州市委宣布,要对宜黄事件进行官员问责以来,有关部门对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的立案调查也已经过去了22天。立案调查有没有最新的结果,书记、县长被免职与拆迁事件究竟有什么关系?有关部门在宣布邱建国、苏建国被免职的同时并没有进一步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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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上午江西宜黄发生一起拆迁自焚事件。
31岁的钟如琴、59岁的罗志凤、79岁的叶忠诚当场被烧成重伤。
几天后叶忠诚去世。
9月16日清晨,钟如翠、钟如九姐妹要上北京接受采访,在南昌机场遭到以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为首的多人拦截,不得不躲进女厕所。
9月17日晚,邱建国、苏建国被立案调查的决定刚刚宣布后,以宜黄县长苏建国为首的数十人在医院抢夺叶忠诚尸体。
10月9日,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宜黄县县长苏建国双双被免职。
解说:
今天,除了宣布两人被免职外,江西省有关部门也没有具体提到将对邱苏二人如何处理。而事实上,在抚州市委9月17号宣布,要对宜黄县委书记、县长立案调查以后,邱建国和苏建国也一直在主持宜黄县委和政府的工作,并且对媒体表示说,以后要改变行政思路,更多关注民生。
今天,针对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新华社《每日电讯》也发表了“宜黄事件能否让‘拆迁问责’硬起来”的评论。评论认为,“虽然这只是行政问责的第一步,但避免了以往类似事件处理不了了之,但这一处理结果并未附带原因和责任说明,相关责任人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目前仍不清楚。缺少事实真相和细节的支撑,问责的力度难免会打折。”好在,这仍然是一个宜黄事件行政问责的阶段性结果。宜黄事件的处理能否掀起一场“拆迁问责”风暴,仍有待继续观察。
来自宜黄的“强拆论”值得警惕
2010年10月14日 14:01:19  来源: 人民日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摘要:与某些地方所看重的工程项目、城市面貌相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当权益的维护更为重要。
近日网上出现了一篇奇文,题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文中有对无奈“强拆”的表白,有对法律“本本主义”的反思,更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惊人论点。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三人被烧成重伤,疑为自焚。拆迁户家人罗志凤和叶忠诚在楼顶。图片来源:红网
“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每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这种似是而非的表述,在文中随处可见。联系到此前不久,某地法制办主任曾以类似理由,致信北大教授反对新拆迁条例,不难看出,这种逻辑在一些基层干部那里颇有些市场,许多强拆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必然伴随着拆迁,但如果把所有“拆”字前面都加上一个“强”字,不仅与事实不符,也无助于将来的城市发展。在为了公共利益、经过合理补偿的前提下,拆迁并无不可。但假如以“没有强拆就没有城市化”来理解“公共利益”,理直气壮地称“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则显然是对公共利益的无知。
应该尊重一些地方干部的发展愿望,也可以体谅他们面临的压力、遭受的误解和委屈。但这一切都不足以成为“强拆发展观”的理由。
中央明确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衡量发展时,与某些地方干部所看重的工程项目、城市面貌相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当权益的维护更为重要。后者不仅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动力。任何一种发展,如果仅仅是为了“发展”而见物不见人,把人民利益、群众意愿空洞化、虚无化乃至对立化,甚至以“发展成本”为借口,随时“征用”公民权利、社会公平、媒体监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发展的异化。
只要有发展,就会有利益问题。拆迁中,政府、老百姓、开发商都有各自的诉求,这原本都很正常。当这些诉求发生冲突时,诉诸既定的法律,是法治国家的常态。然而,正是在所谓“法律并非一用就灵”、“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同样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的思维下,在不少拆迁事件中,一些地方将依法行政视为发展的羁绊,甚至不惜以“多快好省”的思维去“良性违法”。
因此,当这位作者感慨“人们不愿相信政府一方的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合情合理”,感叹精心打造的法律武器“被老百姓弃之如敝屣”时,其实更应该反思自己对待法律的态度。当某些地方干部以实用主义的态度搁置法律时,又怎能指望老百姓相信法律、选择法律?又如何从依法行政中获得公信权威?
“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没错,中国的发展和城市化不会停止,但“强拆”显然是开错了药方。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要义——任何发展,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严,离不开社会的公平正义,都不能容忍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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