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向身体借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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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劳动过劳死文化
据报道,日本一家地方法院日前作出裁决,认定丰田公司一名员工因过度劳累而身亡,其所在公司应对其家属进行赔偿。这名员工在去世前的半年时间里每个月加班都超过八十个小时。用我们这里的话,这不是“过劳死”又是什么?在日本,一旦被法院认定是“过劳死”,死者家属每年从政府领取两万美元的抚恤金,同时还能从死者供职的公司获得高达一百万美元的赔偿金。
日本法院如此裁决恐怕不是史无前例。既然如此,日本的员工依然是前赴后继。这倒不是日本人喜欢加班,而是工作、就业等等压力之下,加班就成了顺利成章的事情。员工对老板负责,身体对员工负责,而谁又对员工的身体负责呢?
加班加点在我们国家更是司空见惯。据韩国一家媒体报道,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平均劳动时间在日本和韩国之上。韩国媒体提供了一个数字,说中国每年死于“过劳死”的人达到六十万。数字从何而来,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是确信不疑的。随着年轻人加班加点蔚然成风,死在办公室的案例屡见不鲜。可是到现在为止,还没听说有哪个加班加点而死亡者被判为“过劳死”,更不用说获得赔偿了。之所以出现这个局面,就在于我们的法律还没有这个方面的规定。既然法律没有相关条款,更没有赔偿规定,作为劳动者个人在如今这个就业困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的年代,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能做什么呢?除了透支身体,除了向身体借贷(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还能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吗?
有关“过劳死”的题目写了不少文字,媒体上议论也不可谓不多,可是在我们这里加班加点依然是蔚然成风,就像工人下井挖煤一样——明明知道去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工作会有生命危险,工人们还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谁都知道加班加点对革命的本钱没有好处,还是照加不误。原因就是一个,那就是劳动者——缺少必要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再加上就业环境恶劣,有谁还敢挑挑拣拣!我有个朋友就说,如果你跟领导说你一个人干三个人的工作吃不消,如果你说身体不好,你走人就是了,弦外之音大概是三条腿的蛤蟆没处找,两条腿的人遍地都是。
我们国家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有几天就要实行了。该法通过并明确实施时间以后,有关对该改法的解释与培训就没有停止过。昨天《北京晚报》还发布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问卷调查。这说明,劳资双方的重要一方——劳动者对这项关系自身权益的法规并不了解。无独有偶,今年九月底,以“过劳死“闻名神州的深圳华为公司要求,包括总裁在内的所有工作满八年的七千多名员工都要在明年元旦前夕办理主动辞职手续,经过竞聘再与公司签订一到三年的劳动合同。尽管资方否认与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有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过是一种外交辞令,内中端倪傻子都能看出来。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尚且让资方动这么多脑筋,如果期盼资方不让劳动者加班加点,那简直有点与虎谋皮的味道。看来,要想避免“过劳死”的出现,除了劳动者自己要向自己的身体负责之外,还要靠法律来规范。如果法院判几个“过劳死”的赔偿案,靠劳动者加班加点榨取剩余价值的老板恐怕就要掂量一番了。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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