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缅甸三等公民的苦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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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1日 11:26 来源: 金融界整编
缅甸社会把人分成五等:和尚是一等公民,男人是二等公民,女人和尼姑是三等公民,人妖是四等公民。在这样一个所有人都有名无姓的国家里,凡事几乎都要以男性为主,对女子的要求却很严格。

缅甸社会把人分成五等:和尚是一等公民,男人是二等公民,女人和尼姑是三等公民,人妖是四等公民。在这样一个所有人都有名无姓的国家里,凡事几乎都要以男性为主,对女子的要求却很严格。

缅甸女子结婚后,仍然用自己的名字。虽然缅甸妇女在名字上比西方妇女有地位,但她们在实际生活中付出的汗水却远比男人多。特别在缅甸农村,男人在家是典型的“三等”公民:等天亮、等吃饭、等睡觉。他们除了喝茶、聊天,或在家照看孩子,平日很少去干农活。

非但如此,一天的劳作结束后,洗澡却是男人优先,女人在后。就算出家,缅甸男女也是不平等的。因为男人出家当和尚可以还俗,还俗后可以酒照喝,肉照吃,媳妇照娶,而女人一旦出家当了尼姑,则终生不能还俗,必须伺候佛祖一辈子。